她醒来时,发现自己身上只剩下里衣,而看到秦煜珩已经穿戴整齐。
她有些惊恐地看着他。
“醒了?”他擦拭着手中的弓,抬眸问她。
“嗯。”她用手支撑着自己起来,“陛下,臣妾的衣裳……”
“朕脱的,”他笑道,“昨夜你醉的不省人事,直接倒在床上睡着了,朕就只能亲自帮你更衣。”
“都成亲这么些年了,皇后遇上这事怎么还会害羞?”
昨夜入睡前的种种涌进脑中。
她意识到自己被他下了套,手恨恨地握成拳。
若是没有他灌酒,哪来这么多事?
沈清欢在心里翻了个白眼,面上仍挂着感激:“臣妾多谢陛下了。”
看到他在把玩着弓,沈清欢突然想起来。
今日是秋狩的第一天,秦煜珩作为皇帝,应当要去夺个好彩头,射下个鹰啊狐狸啊什么的。
那她自然也要随行了。
她沉默了一会儿,开口:“臣妾要更衣了,陛下……”
“好好好,朕出去。”说着,他拿起手上的弓,一掀帘子,走出了帐篷。
沈清欢这才松了一口气。
幸好骑装比较轻便,穿起来也方便,沈清欢三两下整理好自己的衣服。
而阿云,尝试了许多次都没能将她的头发挽起来。
她从阿云手中接过钗子,将头发绕了两圈,束起一个高马尾。
虽然不如晚翠盘的华丽,却有一番英姿飒爽。
“阿云笨手笨脚的。”阿云有些自责。
“你能保护本宫就行了,其他的不必学。”
她拿过自己的弓,反复确认是女子样式后,才走出了帐篷。
沈清欢和秦煜珩骑马到林场入口的空地处,已有许多人在等待了。
他们跃跃欲试,摩拳擦掌,想大展身手。
“诸位,”秦煜珩拉着马在队伍的最前面,“秋狩已开始,朕作为一国之主,定是要给我大珧夺个好彩头回来。”
“陛下威武!”众人呐喊。
他翻身上马,接过手握缰绳,一挥马鞭,便向树林深处奔驰而去,快得只留下一阵风。
时间一点点过去,秦煜珩进去已经半个时辰了,沈清欢不禁担心起来。
他是否会逞强,与熊啊狮啊诸如此类的猛兽搏斗,若是受了重伤该如何是好。
过了许久,一个暗色的身影在树林深处闪动。
那个身影越来越近,沈清欢这才隐约看清。
他回来了。
他手里还拖拽着一个巨大的猎物,沿路滴着鲜血。
沈清欢眯着眼睛看,这是,一头狼!m.χIùmЬ.CǒM
他从黑暗中走出来,终于暴露在阳光下,脸上沾有不少血迹,头发虽然凌乱,但仍不失高贵。
他昂着下巴,眼神充满戾气,衣服有好几处被撕开,淌着鲜血。
像一个从修罗地狱杀上来的恶魔。
在场众人惊得无话可说。
那头狼身上有多处箭伤,其中一支箭贯穿了它的身体,想来这就是致命伤。
“这,这是狼群的头狼啊。”其中一个将军有些不可置信,“陛下竟然只身一人,射杀头狼。”
“吾皇威武,俘获头狼,佑我大珧!”一直一言不发的沈清欢突然单膝跪地,高喊出声,模样十分镇定。
乌泱泱一群人也随之跪地。
“吾皇威武,俘获头狼,佑我大珧!”
秦煜珩将狼抛在地上,翻身下马,扶起为首的沈清欢。
“方才朕猎下了这头狼,接下来的秋狩,就看众卿大展身手了。”他勾了勾嘴角。
众人应身,纷纷骑马前去。
众人一走,秦煜珩将头埋在沈清欢肩膀上,似乎将全身气力卸下:“卿卿,朕快不行了。”
“陛下胡说什么呢?”她将秦煜珩的一只手搭在肩膀上,向随行太医使了个眼色。
太医立马上前,为秦煜珩把脉。
片刻,那太医道:“回陛下、娘娘,陛下只是失血过多,有些虚弱,注意休养便可。”
两人将秦煜珩扶到帐篷里,将他放在床上。
沈清欢扶着他,以防他倒在床上。
王来福看到,又着急又心疼:“陛下这又是怎么了?”
“陛下秋狩猎了头狼,不过与狼搏斗过程中受了重伤。”沈清欢答道。
她小心翼翼地将他的衣服褪下,却发现他全身都是大大小小的伤口,有些伤口太深已经与布料粘合在一起。
“怎么会这样,明明穿了护甲的。”她自言自语。
“那群狼太过厉害,爪子利得很。”他的嘴唇有些发白,“朕好不容易才射杀头狼,从那群狼中脱身出来,娘子帮朕脱衣服,算是一种奖励吗?”
听这语气,还有“求表扬”的意思?
“臣妾这皇后当的还真是憋屈,不仅不能狩猎,还得时刻顾着陛下的安全。”她有些不满。
太医将衣料与伤口小心翼翼地分开,听到身边人吸冷气的声音。
活该。
沈清欢瘪了瘪嘴:“陛下这是何苦,明明射下一头鹰就能回来了。”
“只一头鹰怎么能配得上你呢?”他笑道,“朕可不能被你嘲笑了去。”
“陛下现在还不是被臣妾嘲笑?为了个面子把自己弄得全身是伤,真是榆木疙瘩。”
“若是陛下病倒了,臣妾谁来照顾?”她回看秦煜珩一眼。
“好了,别气了,朕下次当心就是了。”他有气无力,“朕真有些累了,安静会儿。”
终于将他衣服全部褪下来。
除了手臂前胸,还有一条极深的抓痕贯穿整个后背,血肉模糊。
沈清欢再也忍不住,用手捂住嘴,眼泪无声地滚落下来。
至于为什么会哭呢,她自己也不清楚。
察觉到她的异样,秦煜珩抬头看她,转而又无奈道:“怎么又哭了呢?方才所有人中最冷静的不是你吗?”
“冷静早就在刚才用完了,”她难以自抑,“陛下,若是您没回来,您就这样狠心抛下臣妾吗?”
“朕回来了,别哭了。”
秦煜珩艰难地抬起手来,为她抹泪。
沈清欢知道此举有失皇后威仪,但此刻她就像个普通妇女,同丈夫抱怨。
其实,在森林里,秦煜珩被一群饿狼袭击时,有过放弃的念头。
但是,心里有个小姑娘放心不下,他拼了命地杀出一条血路,只为能出去再见到她。
看着她就在自己手边,他有些庆幸。
幸好,他活着回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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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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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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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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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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