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一个自古以来就让人莫测的东西。美好与折磨,共存在心间。
自从那天大街上遇到王玲玉,她冷漠的态度,还有那闪躲的动作。
在他们两之间仿佛有一道深深的深渊把他们隔开。虽然看得见,但摸不着。
张云翔走到了河边看着湖面波澜起伏,自己的心里也是一样的。
河边不算热闹,这会儿已经是晚上了,只有少数稀少夜跑的人,还有散步的老头,半轮新月亮高高悬挂在天空,照耀到湖面,波光粼粼。
偶尔有一条鱼上来冒泡。
他静静的走到了栏杆边,看着湖面的夜景,从口袋里摸出来一盒烟,刚刚路过了一个小卖部进去,本来是打算买口香糖的。
可是犹豫再三,又看到了老板身后的烟架子,鬼使神差的说:“来包利群。”
说实话他已经很久都不抽烟了,至于为什么不抽烟了,也是因为王玲玉。
那时候的他还是每天烟不离手的时候,几乎每天都要抽一包。
可是从那之后一切都变了,他也不喜欢出去和那帮自己原来所谓狐朋狗友瞎玩。开始好好吃饭,每天准点回家。也是在那时候他戒掉了抽烟的毛病。
说真的,王玲玉对他来说改变的不只是他的生活习惯,更多的是他的内心。
他之前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真心对他好的女孩子。
她就宛如现在自己头上的轮新月一样高高悬挂在心中。
不管他来时经过了多么黑暗的路,可从那时候开始都有一轮月亮照亮他回家的路。
他自己也曾立下誓言,这辈子非她不娶。
当他认真的说出这句话时,她只是笑了笑,摸摸头说道:“时间还长,我们慢慢来。”
张云翔点燃了烟,云雾缭绕在他的指尖。深吸一口气,顺带的烟抽到了肺里。“咳咳……”
太久不抽烟了,抽个烟他居然都呛到了自己。张云翔回忆起了从前。
那天她这么说的时候,他甚至有点怀疑她是不是不喜欢他?但更残酷的现实是,事实上他们也没算真正意义上的在一起。
每次张云翔要表白的时候,王玲玉都会强行打岔,或者以其他的方式绕弯子,就是不会直接答应他。
要知道张云翔也是个很犟的人,那段时间他过得一直都很折磨,直到那天…
他们终于在一起了。但是矛盾越来越多,他们吵架了。
想到了这里,张云翔掐灭了手里的烟,拿起了口袋里的口香糖。或许烟终究是不适合他,抽了两口就已经适应不了那烟熏火燎的味道了。wWW.ΧìǔΜЬ.CǒΜ
就像突然出现的那个人,如果说王玲玉是那天上的白月光。这个人的出现就像给他平淡无奇的生活添加了一把柴火。
某天在某个酒吧里,最近因为王玲玉的事深受折磨的他,终究还是拿起了自己曾经的坏习惯,在纸醉金迷的生活中无法自拔。
突然在迷离的灯光中,那人突然出现在自己的眼中,她穿着火辣,浓妆艳抹下,白皙的皮肤上有一颗炯炯有神的大眼,特别是在霓虹灯中,她的曲线被勾勒的更加完美。
她就是丰满有魅力的代表,她就是曼雨,她的危险,就和她同姓的曼陀罗一样,美丽可是是危险的毒药。
她那完美的身影,在赵云翔的瞳孔里越来越大。最后不期而遇与他撞了个满怀。她举起了酒杯说道:“帅哥,喝一杯嘛?”
正值心情不好的时候,不知什么鬼使神差的原因,他居然答应了这个从未见面的女子的要求。
在喝酒的过程中,她疯狂示好,在这个灯光迷离音乐这玉龙的地方,仿佛人也会丧失自己本来的心。
他们相谈甚欢,不一会儿就已经举止亲密。
可是他也不知道,此时在家里有另一个人精心为她准备了晚饭,他也知道这几天他的否定让她有点心灰意冷。
于是亲自下厨,做了他最爱吃的糖醋排骨,刚才的盒饭里准备去找他。
可是刚走到他楼下的酒吧门口,就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一幕。
四眼相对那一刻汇聚了万千情感,男孩浑身酒气,身上架着另一个女孩。
而对面那个穿着一袭白衣的女孩,愣在了原地。在电光火石之间,女孩已经丢下了手中的东西,留给男孩的只有一个远去的背影。
那一刻他什么也不管了,扔下他肩膀上的那个女孩子就跑。
可是他醒悟的太迟,跑的也太迟了,他无论如何也追不到她。
就这样,那是一个心碎的夜晚,女孩坐在巷子里默默的哭泣,一袭白衣,被地上的污垢染得污秽不堪,而一旁的男孩儿几乎跑遍了附近的街道,汗流浃背,在街上失声痛哭,在周围喊遍了女孩儿的名字。
可是,他最终也没找到属于自己的女孩。有些东西回不来的,终究还是回不来了。
而有些事情做了,注定也是没办法不留下痕迹的。
“下雨了?”天空中飘起了细细的小雨,而张云翔,也从回忆中清醒了过来。
本来波光粼粼的水面,现在也变得开始有了波浪。
人性啊,就像这天气一样莫测。
他还是他,却又不是他了,他们之间失去太多了,根本没有办法偿还,他甚至,到现在这一步,都没有脸要求她的原谅,这就是他为什么一直不敢见她的原因,似乎是见到之后,他才觉得心慌。但是,又好像什么都来不及了,他都没有来得及跟她说句话,她真的变了,开口的第一句,就是叫他滚。
“想什么呢?都下雨了还不回去?”身旁传来的陈不惑的声音,他有些茫然都看着打在他头顶的伞。
“这不是应该我问你?下雨了,你怎么会出来?”张云翔收敛了情绪,不明声色的问。
陈不惑皱眉“我路过这里,刚好看到你了,看你淋雨,所以我就过来看看,怎么,出什么事情了?”
他看到张云翔从前几天他们聚餐的时候就不对劲了,但是他不好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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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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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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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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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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