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合适啊。”齐於栋做最后点评,语气很是生硬。
“二哥——”任蝶兰不禁叫出声音来阻止齐於栋现在这样的说话方式,“怎么连你也这样,你再这样我不理你了。”
齐於栋深吸了一口气,眸色深渊的看向窗外的黑夜。
“那你想让我说什么?说你们根本不合适?说你们不应该在一起?”
任蝶兰终于发现齐於栋的不同了,“二哥,你怎么了?是不是累了?”
以往的这个时候,任蝶兰心里的二哥都是给她出谋划策的人,更是给她拿主意的人,怎么今天说的这些话完全不像是能从她二哥的嘴里说出来的。
齐於栋是累了,不是任何形式上的身体上的劳累,而是心累了。
一颗放在任蝶兰身上的心已经疲惫不已,因为看不到希望,可看不到光亮,到底该怎么样才能让她看清楚,更知道他直接说出口,可能会把任蝶兰吓走,或者是换来的是以后见他都不成。
“是,可能是我累了。”
听着疲倦的声音,任蝶兰才觉得自己是有些不对了。
“对不起二哥,你不过才刚刚出差回来,还没来得及休息就被我烦着,我还没问你累不累就跟你说这些,对不起二哥,你赶快休息吧。”
电话挂断了,齐於栋想要抽烟。
心里实在烦闷的很,说好了一步一步慢慢来的,说好会守护她的,会让她安心的,这样对她实在不应该。
一直在手里捏着的戒指,是最简单的圆环的形状,上面点缀着一颗耀眼的钻石,如同暗夜里的星星,耀眼夺目。
这个戒指已经在他身上放了三年了,曾经带她去旅游的时候,买过一次这样的王冠,任蝶兰曾感慨说,王冠不能总是戴在头上,因为她不是真正的公主,但是她真的很喜欢这个王冠。
所以他让人做了这枚戒指,为了了却她的心愿,不是把皇冠戴在头上,而是戴在她的手上,在他齐於栋的世界里,她就是真正的公主,而且是一辈子的公主。
夜已深,朦胧的夜色被薄云遮住了颜色,就像他现在的心,明明清楚自己的心意,却是在上面蒙上一层薄纱,让人看不清。
第二天一早,齐於栋去了任宅。
任家父母平日里跟齐於栋走的很是亲近,就像一家人一样的关系,也像一家人一样的看待齐於栋。
“齐於栋,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可是很长时间没见过你了,我这最近手痒的很,已经等不及跟你下盘棋了。”任家没有儿子,只有任蝶兰一个女人,所以看到齐於栋,任父的心里就像是看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因为齐於栋什么都能懂,都能做。
任母忍不住拉住任父。
“你这一看见齐於栋就忍不住手痒,忘了你今天有什么事情了,还不赶紧出发,再晚了恐怕就没有好时辰了。”
齐於栋淡然开口。
“你知道伯父伯母今天这是要去干什么?”
任母坦然,“这不是去庙里拜拜佛,烧烧香,想给蝶兰祈求平安,事事顺利,时间已经不早了,蝶兰还没起呢,你自己随便坐。”
任父任母匆忙出门,房子一时安静下来,齐於栋随便坐下来。
已经是早上八点,任蝶兰揉着眼睛,穿着睡衣从楼上走下来。
“妈,我要喝水。”
柔柔的声音,还带着没睡醒的沙哑和温柔,敲击着齐於栋的内心。
一杯水递在任蝶兰面前,任蝶兰一口喝下去,才觉得嗓子舒服了一点,睁开朦胧的眼睛,吓了一跳。
站在身前的人哪里是她的母亲,而是齐於栋。
“二哥,你怎么这么早啊?”
齐於栋的目光追随在女人身上,现在站在身前的女人已经出落的花一样美丽漂亮,尤其是在这一件薄薄的睡衣之下的身体,已经不是小女孩儿那般的瘦弱,逢迎的质感看起来像是嫩的能掐出水来。
不用刻意靠近,就能轻易地闻见女人身上带着的香味儿,发自肺腑。
齐於栋想要屏住呼吸,以来抵挡这样的诱惑,退了一步。
“有谁能像你这个小懒虫啊,睡到现在才起。”
任蝶兰挠挠头。
“昨天可能睡得太晚了,所以就起晚了,我爸妈呢?”任蝶兰丝毫没有察觉到齐於栋身体和精神的异样。随口问。
“他们说要去庙里求平安,所以刚刚走了。”
“啊?走了?”任蝶兰吃惊的揉着肚子抗议,“我还没吃早饭呢,怎么就走了?今天这厨房里的厨师和下人都放假了,要明天才能回来,难道母亲想要饿死我吗?”Χiυmъ.cοΜ
齐於栋是不可能让任蝶兰饿着肚子的,已经挽起袖子来进到厨房里,看过冰箱里放着的食才,决定做蛋炒饭。
兴许任蝶兰是真的饿了,连上去换衣服都没有,一直在厨房的门口徘徊,出神的看着齐於栋动作利落的清洗蔬菜,打火,做饭。
都说认真做事的男人最迷人,任蝶兰想说这认真做饭的男人更迷人。
这利落的手法和刀工,还有这细致处理的状态,看起来好迷人。
做的粥已经能飘出来香味儿,炒米饭也隐隐的已经七八分熟了,香儿飘到任蝶兰的鼻子里,勾的任蝶兰的馋虫都发作了,口水大作,紧巴巴的跟在齐於栋身后。
“二哥,做好了没?”
齐於栋看不惯她这副馋嘴的样子,将已经差不多的炒饭用勺子挖了给任蝶兰。
任蝶兰自然是不客气,看见这早已经忍不住了,一口吃下去,热的直哈气。
“嗯嗯,太好吃了二哥,怎么能这么好吃?”嘴里因为含着食物,发出来的声音还模模糊糊的,还没等齐於栋反应,被人从身后一把抱住。
“二哥,你太棒了,怎么能做的这么好吃,你说像你这么贤惠的男人得找个什么样的女人跟着你享福啊?”
柔软的身体贴上来,紧紧地抱住齐於栋的身体,后背僵直了一下,感受着这温暖的,柔软的,触感在身体上摩擦着。
齐於栋的全身都紧绷了,一想到任蝶兰的身上除了睡衣什么都没穿,一股热血已经向着身下冲撞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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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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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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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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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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