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他们相遇在那飞花漫天的长安。那时末年才一百岁,在地府相当于十几岁的少年。那次瑾临遇上了一件很棘手的事,要亲自出马才能解决,他于是便跟在瑾临身后,来到了人世。因为他知道,瑾临如果知道他来了,不管再忙,都会把他送回地府先,所以出了地府后,他特地避开了瑾临,自己一个人,来到了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末年说:“那年我一百岁,对于你们凡人来说,已经是一世,但对于我们来说,却是刚刚开始。所以,那时的我还只能说是年幼无知,我从来没有到过人间,却无法抑制自己对人间的渴望,所以我来了。不过一天的时间,我发现这个人间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么好,虽然这里确实是有很多很多的好吃的。
但是,我买吃的的时候,他们不肯收我的钱币,还说我拿死人的钱糊弄他们,要打我。我怒极,这明明就是地府通行的钱币,怎么能说是骗你们的呢?但是阎王哥哥和我说过,我将来不仅是要做地府判官的人,我还是要做地府的王的人,所以我不能因为心里的冲动就任意妄为。
凡人手无缚鸡之力,于我而言,伤了他们便是任意妄为了。所以我忍住没有还手,但他们却不肯停下来,我从小到大都没有受过这样的打,那一刻,我觉得很委屈。我甚至觉得酒楼的胖大叔骗了我,人间根本没有他说的那么好。
后来,一个人的出现改变了我的这种想法。那是个穿着粗衣麻布的男子,我猜他也许连自己的温饱都解决不了。但就是这样一个人,从那些人手里救下了我。我至今记得他干燥温暖的掌心将我拉起来时的感觉,莫名的让人心安,就像阎王哥哥给人带来的感觉一样。经过男人的自我介绍,我知道了这里是长安,是这个世上最繁华的地方。
是人皇居住的地方,而他,只不过是这些繁华背后难得的黑暗而已。一个靠说书得来的微薄收入,勉强在这繁华的让人喘不过气来的长安里生活的人。
而我却不觉得他穷,因为他过的很好,不是物质上的好。是从骨子里带来的淡然,我喜欢这种感觉,更重要的是,这个人给我带来了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让我莫名的想亲近他,保护他。
我和他在长安一起度过一个月的光阴,这一个月虽然只是我人生中的短短一瞬间,但是却是我百年来过的最好,最快乐的日子。
他曾经承诺过我,要带我吃遍天下食物。我答应他,为他讲尽生死簿里的悲欢离合,因为他是说书人,说的是这个世界的悲欢离合。和他一起生活在长安的时候,我做的最多的一件事就是,拿着吃食,坐在他身旁,听他在茶楼里说故事,看观众为他的故事而落泪,而感叹。
他说过的故事可以构成我的一生,他的故事里有舞惊鸿和慕容寻那样的求而不得,有君无临和东方卿安那样的爱恨江湖,也有像万神纪人皇和鬼族公主的那种旷世之恋。
他是说书人,他活着的一世,为我讲出了一个人间,所以我承诺过他,如果能找到他的来世,我要为他讲故事,讲到判官笔枯,生死簿尽。
可是,凡人须臾百年的生命使我的诺言终究没能实现,我陪了他一个月。但一个月以后,阎王哥哥找到了我,我只来得及向他承诺,却没有机会实现这个诺言了。
后来,我百岁成人礼上,阎王哥哥将判官的位子给了我,我理所当然的可以光明正大的去人间了。可惜,当我再次找到那个杨柳依依的长安渡口边时,已经没有了一个粗布麻衣的儒雅说书人。生死簿上,他的名字也被一笔勾销。我记得对他的承诺,找了他百年,所幸的是,我找到了。”
我的喉咙干涩的说不出话来,许久后才挤出一句:“所以,我便是那个长安说书人的转世?”我突然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这种感觉像一块大石头一样压在我的心头,压的我喘不过气来。
我想起,我曾期待过末年不要将我当成他弟弟,或者是其他任何人的替身。但,最终的结果却是这样,我不是任何人的替身,却成了自己前世的替身。
我好想告诉末年,长安说书人是长安说书人,而我王文权,就仅仅只是王文权而已。但我没法将这话说出口,不仅是因为,长安说书人就是我,我就是长安说书人。更重要的是,末年寻了我百年,我,不舍得让他失望啊……
可是,我又该如何自处?做自己的替身,从今以后,不再是王文权,而是一个虚无缥缈的长安说书人?
我多希望末年能摇头,告诉我,不是,小权你不是长安说书人,你只是我的朋友而已。可惜,末年轻点的头,将我所有的幻想都击碎了。我无力的笑了笑,踉跄着朝身后退去,可是我忘了,我和末年正坐在乌篷船上,我的身后,是一波碧绿的江水。
“噗通!”这,约莫是落水的声音吧。冰冷的江水没过我的脸的那一刻,我恍恍惚惚间好像看到了末年的脸,他在着急的叫着我的名字?还是,长安说书人的名字?他的脸上,那是后悔的表情么?在后悔什么?后悔把这件事告诉我了?可惜,这些我都没能想明白。wWW.ΧìǔΜЬ.CǒΜ
诚然,我是只地地道道的旱鸭子,我不会水。在江水里喝了几口凉水后,我的意识就渐渐的模糊了,末年的脸,也只剩下了一个轮廓。意识完全消失前,我又听到了一声落水声,是末年跳下来救我了么?
我觉得,江南的水也不是像传说中的那样好,因为,好冷。冰冷的江水灌满了我的口鼻,我冻的牙齿都在颤抖,但却又无可奈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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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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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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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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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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