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棉钳、组织钳、止血钳、持针钳……手术剪、组织剪……各种手术刀、夹子……甚至还有一个刮胡刀!
他端着慢慢两盘子器械走了出去,一个一个的清洗干净,又一一在火上烤了一边,随后又用酒精一个一个仔细的擦过。
太久没用过这些西式的装备了,也不知道今天会不会手生。糟老头若有所思的看了一眼依旧昏睡的司马璃,“几十年了,没有睡过这么一个好觉吧?今天就让你好好休息休息~”
他把木门锁好,不用担心一会儿会有什么人闯进来,在这里现在唯一能靠近过来的就只有斯蒙了。
斯蒙这个时间应该在城堡里好好休养,所以应该是不会有人过来打扰他的这一重大手术。
如果小孙女在这儿的话,应该会拼死拦着自己吧。
糟老头无奈的笑了笑,不管怎样,他今天都必须要搞清楚面前这个半人半尸的司马璃到底是个什么构造。
他的手对着本来昏暗的灯泡,在空中拧了几下,那昏黄的灯光徒然变的亮了起来,最后竟慢慢的变成了白皙的灯光,把整间屋子照的格外的亮堂。
这个亮度作为手术无影灯,应该够了吧~
糟老头收回手,拿起刮胡刀,三两下就把司马璃那一头长发给剃了个干净。
一张白皙俊秀的脸出现在了面前。
没想到这小子还是个美人坯子!
两道硬朗的剑眉,浓密的长睫毛,高挺的鼻梁,还有那没有血色却微微发黑的嘴唇。虽然是闭着眼睛,却已经够迷人的了。
他这要不是僵尸,而是在人类的世界里,那绝对是个抢手货啊!
糟老头忍不住撇了撇嘴,光头都这么帅了,是有那么一丝可惜啊!
糟老头给司马璃注射好麻醉剂,五分钟之后,司马璃的呼吸渐渐平稳,看样子已经进入了更深一步的梦乡。
“小伙子,好好睡一觉,睡醒了,一切都就变好了~”
他给司马璃的头顶消过毒,用手在那个光亮的脑门上比划了一下,拿着手术刀就划了下去!
原来,糟老头准备这么半天的手术竟然是开颅手术!
司马璃的脑袋被一层一层的拉开,糟老头拿过头皮夹夹住那层层叠叠的头皮,并没有一丝血迹渗出来。
僵尸是没有鲜血的。
现在这种情况,让糟老头不免有些失望。难道自己的预估错误了?折腾了这么半天,捣鼓的还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僵尸?
糟老头定了一下心神,拿过电钻,朝着最硬的头骨钻了过去。
“嗡嗡嗡……”
刺耳的电钻声在这安静的屋子里响起,没过多久又戛然而止。糟老头放下电钻,剪开脑硬膜,于是,司马璃的大脑就这么赤裸裸活生生的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糟老头死死的盯着这个大脑,满意的笑了……
就知道你小子一定不会让我失望的!
整块黑乎乎的脑仁上有着那么一片鲜红,鲜红的让糟老头都要忍不住想伸手触摸一下。
就是这一片鲜红,让这小子才具有着人类那些个特征。
到底是多强大的细胞,才能在这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来?
糟老头拿过一边的显微镜,仔细的研究了起来。开颅的时间不能太久,他必须要在短时间内完成这个研究。
虽然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可当他在显微镜中看到那片鲜红跳动着的细胞的时候,还是紧张的双手微微发抖。
这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
那有力的跳动着的细胞,布满了显微镜的视野,其强大能力已经完全超出了糟老头的想象,并且它们还在不断的吞噬着周围那已经坏死的脑细胞。虽然这个速度在显微镜里看起来很快,但在肉眼的世界里却是难以发现。照这个速度发展下去,司马璃的大脑要想完全恢复到正常人的健康状态,估计至少也要三四十年的时间。
三四十年的时间,对于这个日复一日周而复始的世界,是过的很快的。更何况是是对于活了几百年的糟老头,也不过就是一会儿时间的问题。
为什么这小子颈动脉会跳动,而其余地方却没有人类特征这个问题,也在他那敞开的脑颅里找到了答案。
在“绝命蜘蛛”攻击他们的时候,司马璃的背部受到重创,他也因此而因祸得福。背部脊椎神经在这一记猛击中意外打通,与脑部神经相连,因此他才会感觉到后背的疼痛。也正是这个原因,糟老头才能觉察到他的颈动脉是正常跳动的。
但是,这意外之喜也只是从脊椎蔓延到大脑这短短的一截,其他地方还都是坏死的僵尸状态,也不知道这喜事到底是真正的好事还是会给他带来厄运的坏事。m.χIùmЬ.CǒM
既然司马璃半人半尸的原因已经找到,糟老头没有迟疑,拿着镊子取了他脑部皮层一点点没有作用的健康细胞,放到早就准备好的器皿中。之后便快速的将颅骨装回,将一层一层的头皮缝合。
他看了看时间,再过半个小时,这小子应该就醒了。
糟老头把手放到他刚刚缝合好的创口那里,闭上眼睛,那伤口竟然开始慢慢地愈合,新的细胞快速的生长出来,慢慢的把缝合线吞噬掉。半分钟过去之后,那个触目惊心的创口消失了!起码从外表看来,一切都没有过发生的样子。
糟老头满意的将那个盛有司马璃脑部细胞的器皿小心翼翼的收起来,又急急忙忙的把那些手术器械处理干净放回到“当铺之内”等他把一切恢复到原样,距离司马璃醒来只剩下五分钟的时间了。
糟老头拿着一管针剂从“当铺”中走出,看了看时间,放心的舒了一口气,把那管针剂插到司马璃心脏的位置,推送了进去。
他静静的等待着,那是一管人类的精气,斯蒙送过孝敬他的,虽然他并不需要这些东西。
“咳咳!咳咳咳咳!”
一阵急促的咳嗽声响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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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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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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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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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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