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里是奶奶亲手做的凤穿牡丹嫁衣,完工后一直放在良爷爷家,等着缝上最后的缂丝腰绦,才没被毁于大火。
一件纯手工中式嫁衣,前后要经过四百多道工序。千针万线密密缝,喜庆过于浓重,奢繁到了极致,反而透出宿命般的凄艳。绸缎,也是千百年来女子的愁与断。
欢喜拿起嫁衣朝绿萝身上比了比,说:“你和宇凡快要结婚了,这是我送你的礼物。我身上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你以后看见它,就像看见我一样。咱俩身高差不多,稍改一下尺寸就行,你穿上肯定好看。”
原来她一直偷偷在做这个。说起来轻描淡写,其实这种程度的手工对她目前的状况而言,已经相当艰难,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每个手艺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小窍门,长年累月养成的熟练工巧。比如穿针引线,只需要摸到针孔,闭上双眼也能做到。剪裁和缝制就没那么简单,欢喜看什么都一片模糊,要把脸贴在衣服上才能勉强认清针脚。
“我不要!”绿萝一听就受不了,觉得那嫁衣鲜红刺眼,痛得眼睛都睁不开,极力偏过头不去看,“这是奶奶给你做的,还等着你穿上漂漂亮亮地嫁人……我说什么也不要,你拿回去!”
欢喜见绿萝情绪太激动,赶忙站起来去拉她,绿萝却失控了,赌气一样用力甩开她的手。欢喜被推个踉跄,不慎撞翻桌上的花瓶,砸在地上发出很大响动。
绿萝慌张地扑过去抱住她,忍不住放声大哭:“对不起……欢喜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
欢喜安抚地轻拍她的背,脸上有含义复杂的笑容。过了很久,突然开口:“我没机会穿它了,你穿也是一样。以前奶奶常说,人和衣服,都有各自的命。有的被妥善收藏,有的随便穿穿,压在箱底皱成一团最后拿去做抹布,又或者失去意义,被怀着怨愤剪成碎片……同一块昂贵的面料,其中一部分被做成嫁衣,是一种形式的成全。剩下的边角余料,可能变成手帕子、香囊、扇袋子,也并不意味着遗憾。”
她捧住绿萝的脸,“替我留着这件嫁衣,穿上它,嫁给心爱的人。萝卜,完整从来不是单一的定义。活着的,就好好活。留不住的,放开让它去吧。”
注定要消失的,眼泪和悲伤都无法挽回,痴缠无用。从什么时候起,欢喜不再哭泣。那双看不见的眼珠,很亮,很幽远,有种冰静的温柔,像被黑色大雪覆盖的原野。越靠近死亡的威胁,反而越凸显出生命的本质,无限接近于野兽,或者神明。
绿萝泣不成声,巨大的悲伤让她浑身抖个不停,只会不断机械地重复:“我答应你……我答应……我什么都答应……”
欢喜就笑了,“带我回九溪。”
脚下是悬空的摇摇欲坠,在记忆与忘却之间,她找到一条无法后退的路,只能不断向前。
工作室的第一笔订单快要谈成,连越一直耽搁在扬州跟厂商洽谈相关合作。临走前,欢喜发了封定时邮件,他回来就能看到。几行字写写删删,最后只留下一句:“师父,阿狸找到了会开鸡肉卷的花。”
他会懂。天涯路远,各自珍重,岁月尽头,或能重逢。悲欢离合嬉笑眼泪,不过是殊途同归。
嫁衣耗尽她最后一点心血。病弱的身体已经做不动缂丝,甚至连设计图都画不了,留下来只会成为负担。
宝刀归鞘,不许人间见白头,是名将最后的骄傲。不能让他们任何一个,亲眼看着她死。
长途客车里空气混浊,有人打呼噜,有人用方言大声交谈。陌生复杂的环境,对目盲的人来说意味着数不清的危险。绿萝一路都很警醒,不让欢喜离开视线哪怕一秒。
欢喜坐在靠窗的位置,身上盖了条驼色绒毯,戴上耳机“看”一部野生动物纪录片,这集是关于大象墓地。琇書網
生病或老弱的大象,大限将至,会开始拒绝进食,彻夜悲嗥。然后某个清晨,在整个象群安静的注视下默默走入丛林深处。身后传来一片悲伤的长嗥,也无法阻止它决然的脚步。
千百年来,人们从未在野外发现过自然死亡的大象的尸体,这些聪明而情感丰富的动物,能预感到自己的结局将在何时到来。它们临死前,会孤独地离开象群,到一个神秘的地方去迎接死亡,如同走向新生。
墓地通常在隐秘的山洞,洞口堆满只有大象才有力量移开的树干和巨石,神圣不可侵犯。洞穴里白森森的尸骨堆积如山,象牙是盗猎者和土著贪婪的目标。一旦这些洞窟暴露,野象群会从意想不到的地方冲出来战斗,守护它们生命的珍宝。
她摘掉耳机,摸一摸挎包里鼓囊囊的盒子,枕着绿萝的胳膊安然睡去。
长途班车坐到终点,还要再转两趟公交才能到九溪。县城的路面坑坑洼洼,颠得人骨头都要散架。低矮的电线杆子到处都是,拉出横七竖八的线,把天空割裂成块。街边有理发店新开张,地上积满鞭炮红色的碎屑。老人搬个凳子坐在门口晒太阳,孩童三五成群,追着送货的三轮车尖叫笑闹。
两人奔波一整天,找到地方时天已黄昏。
欢喜从没想过,自己会这样回来。满心疲惫,疾病缠身,以一个游子的姿态。故土日夜萦绕心头,在终于靠近期待的那刻,反而有犹疑和情怯。
少年子弟江湖老。附近的邻居这些年陆续搬走,门窗大多紧闭,陌生的乡民已没人认得她。
门前老槐树上挂了只破旧的风筝,被风吹得哗哗乱响。欢喜绕着屋子走一圈,用手抚过斑驳掉灰的墙皮,觉得这房子比记忆中更萧索破败了。破旧的木门上还贴着多年前的对联和剪纸窗花,褪得极浅的颜色几乎无法辨认。
古老的雕花架子床还在,蚊帐却已朽成丝丝缕缕的烂絮子。最后的夕阳斜透过窗棂射入,灰尘静谧乱舞。日色在夜的入侵中逐渐枯萎,直至满室静凉。这就是欢喜跋山涉水也要回来的地方,生命最后一程的安息之乡。
迎着光的方向,她觉得自己站在属于童年的屋顶上,举目眺望那些根本看不见的山峦轮廓。有风温热扑面,脸上忽然觉得痒,一线细细的血从鼻孔里流出来。欢喜抬手便抹掉了,早就习以为常,脸色很从容。
一时半会也来不及收整间屋,拾绿萝忍住悲伤,去院里打几盆井水让她洗漱后躺下。太累了,欢喜很快就昏睡过去。这一觉很稳很长,脑子里走马灯似的,闪过那些惊心岁月,以及被雨淋湿的,年轻的脸。
浑浑噩噩听到沈望的声音,以为犹在梦中。略定一回神,有些恢复清醒,才知道真的是他。他来了。
隔着院门,嘈杂并不真切,绿萝气急的大嗓门盖过了敲门声:“你来干什么,还嫌害得她不够?!欢喜跟你们沈家没有关系了,她不会见你!”
绿萝一大早去集市买了只活鸡,打算给欢喜炖汤喝。紧赶慢赶走到村口,打眼看见桥边的空地停了五辆黑色豪车,整齐排成一溜,快把路都堵死了。
她眼皮猛跳,慌里慌张往回跑,没几步果然远远见沈望在小路尽头徘徊。乡下地方信号不灵,导航也搜不出,他身边围着几个黑衣青年,正举着手机到处找信号。
绿萝猫着腰绕过土墙,试图从另一条小路避开这群人,没想到手里的鸡突然咯咯叫得震天响,吸引了他们的注意。沈望循声认出她,二话不说飞身就追。她跑得气都快断了,终于赶在他前面钻进院里,咣当把门关严。
门闩是那种老式木栓,一大块死沉的木头,常年没怎么抽动,特别涩。绿萝越急越使不上劲,怎么都扛不起来,索性把整个背顶在门上,任由他在外面敲了又敲也不肯挪动分毫。
沈望没有强推,依旧笃笃地叩:“你先把门打开,有什么误会当面说清楚。我今天必须找到她——”
绿萝气得发昏,恶声狠啐一口:“我呸!什么误会,满嘴鬼话还想骗谁?你们俩兄妹干过什么自己心里清楚!”她心疼欢喜,对沈望除了厌恶就是憎恨,浑身力气都用来抵住那道门,“欢喜受不得刺激,你阴魂不散是想现在就逼死她吗?那本古书早烧没了,你还想哄她为你卖命?我不会让开这道门,除非你开车撞进来从我身上碾过去!”
沈望身边的人看不过,凑上前出主意道:“这院墙低得很,叫个人在下面搭手托着也就翻进去了——”
话没说完,被绿萝寒着声打断:“你敢翻墙我就敢打爆你的头!这不是你家,带一堆狗腿子耍威风给谁看呢?你说你爱她,其实你最在乎的只有你自己!摸着良心问一问,如果你还有这种东西的话。从头到尾欢喜可有哪点对不起你?你又为她做过什么?沈妙吉处心积虑伤害她的时候,你在哪儿?现在居然还有脸来见她?!”
换做平时,谁有那么大胆子当着众多人的面把他骂得狗血淋头。身边带的几个随从纷纷面露尴尬,自觉退远一点。
沈望垂着头,眼睛蒙着一层失魂落魄的光,全然不见往日神采。他脸色惨白,嗓音疲倦沙哑,只固执重复道:“你开门,让我见一见她。我知道她的病——”
绿萝根本没耐心听这些,回应他的,只有一句干脆利落的“滚”。
这段日子沈望都不曾露面,一方面是因为连越摆明了誓不两立的架势,杜绝掉一切有可能的接触,他根本靠近不得。另一方面也确实分身乏术,他四处奔波,有关欢喜身世的任何线索不放过,动用一切力量去寻找她的亲生父母。现在欢喜离开上海,连越也不在,他刚得到消息就马上赶往九溪。
欢喜极度虚弱,硬撑着从床上爬起,身上乏累得厉害,走到门口也花了十几分钟。
绿萝心里咯噔一下,看着那一抹虚白身影踉跄着从昏暗里挪出来,挂在门边说:“……是我让他来的。”
沉默数秒,绿萝肩膀一垮,松了劲。这大概是欢喜最后的愿望了,见过之后两两相忘,再也不留遗憾。
两扇木门吱呀打开,一个狼狈的身影猝不及防跌在地上。沈望不让人跟着,也没顾上去拍身上沾的灰土,站起来艰难地朝她走过去。
不管在想象里描绘过多少遍,真正相见的一刻还是让他心痛欲裂。面前的女孩,已经全然不是记忆中的模样。
她变得那么瘦,风一吹就要倒似的。及腰长发全不见了,溜光的头颅上青色血管若隐若现。耳郭薄到透明,对着他的方向凝眉分辨声音,沉静的眼眸里有一种无法形容的东西,周身幽凉。疾病带来难以想象的恐惧和压迫,死亡如影随形。真正经过这场试炼,如同涅盘,身心都变得空纯白荡荡。
当初爱得扑天扑地,过后也只留一堆余烬。
绿萝不放心地拦在中间瞪着他:“你要还念着以前的情分,把话说完就赶紧走,别再让她伤心……她经不起了。”
沈望一步步靠近,满心愧疚,多想把日思夜念的人拥入怀中,又怕惹她生气。
欢喜微眯起眼,视线却越过他的肩头,停在后面一个虚无的点上,转过身说:“你进来吧。”
欢喜从小在这间屋子里长大,对环境无比熟悉,走来走去就像能看见似的。他紧跟在旁,见她动作缓慢却不迟疑,有点疑惑地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毫无反应。他连最后一丝侥幸也破灭,终于肯相信她是真的病入膏肓。
很多话涌到嘴边,喉头却干涩灼痛,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堂屋的窗户大开着,斜插了一支竹子做的风车,滴溜溜打转。欢喜找了把木椅子坐下,面庞身段都带着病态的孱弱,眼神也像虚无一般,没有聚焦,轻飘飘不知落往何方。眨一下眼,睫毛扫在泛着淡青的眼窝上,似落花轻叩玉枕。
“我不怕死,只怕还没来得及真正活过——”她一只手切切抚上胸口,“按自己的心意。”
每说完一句话,她都要停下来喘一口气,强打着精神续道:“如今该做的都已经完成,还有两件很重要的事没来得及交待,这也是我今天见你的原因。”
沈望单膝跪在身前,把额头抵在她膝上,哽咽着说:“是我对不起你。我那天……不是故意要去把奶奶气病,我没想到房子会失火……”
“嘘——”欢喜竖起食指放在唇间,语声轻柔,像哄一个孩子,“我知道,你是去还那块丝巾的,我都知道。别那么大声,我不想绿萝听见。”
他愣住了。其实她什么都清楚,只是不愿继续深究。把真相暴露,绿萝又该如何自处。
欢喜往后让了让,嗓音听起来朦朦胧胧,“外面是什么天气,放晴了吗?”
沈望下意识点头,又反应过来她看不见,忙道:“雨已经停了,是晴天。”
“我以前一直有个愿望,能带心爱的人一起回九溪。夏天夜晚,爬到房顶上,能看见好漂亮的星星。”
说完静静笑一下,笑时眼睛弯弯细细,冰消雪融,妩媚就从冷清的冰壳下面浮出来。她低下头,又道:“你看,我们之间,其实也没什么误会。该说的,早就已经说清楚了。”
“我知道你对我失望透顶……都是我的错。”他突然抓起她的手,在自己脸上狠狠打了一耳光。
欢喜仿佛受到惊吓,被烫似的想要抽回手,却被他牢牢握住,一下一下抽打在脸上。
她蹙紧眉头,呼吸也变得急促,坐也坐不稳了,“……你别这样,让人看见像什么。”
“你说过不恨我的,怎么罚我都行,别再跟我分开好不好?我很想你,每天都在担心,可是不敢给你打电话,也见不到你。我把所有事都搞砸了。”他懊恼难当,“我是个混蛋。如果我能早一点醒悟收手,现在……”
她觉得有点情难自持了,终究是爱他,不忍看他这么卑微无措。可还能怎么办,现在心软了,过不了多久还是一样的生离死别。欢喜偏过脸,狠心打断:“现在也不会有什么不同,该来的躲不过。”
沈望痛苦地把头埋进她的掌心,如鸟折翼般凄惶。滚烫泪水从指缝滑落,不肯让人看见。
欢喜伸手去摸他的脸,冰凉的手指从额头到眼角,再到挺直的鼻梁,柔软的嘴唇,跟记忆里的轮廓重合。双颊瘦得凹下去,下巴有一点扎手的胡茬,显得落魄。
心隐秘地痛了,像有什么极细微的东西在体内碎裂。她说:“我是个将死之人,给不了任何承诺。多少出身名门的女孩子对你趋之若鹜,又何必非我不可呢。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我有两样东西要给你。”
他还有很长的人生,而她已经没有时间。在执念和谋算里错失的爱,不能再重来一次。或许日子久了,终究会淡忘吧。他这样年轻已经阅人无数,真心都见得多了,便也不大稀罕。
欢喜抽回手,打开抽屉取出一只牛皮纸袋递到他面前。
“里面有一份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你帮我带去医院,务必让奶奶签字。就说……是我对不起她,我自愿把《绫锦集》卖给手望集团,钱货两讫,永不后悔。”
沈望惊得呼吸一滞,不敢去碰那纸袋,怔忡道:“你在说什么?”
欢喜不为所动,“还有一样,你打开看就知道了。”
他没办法,只得接过来。除了那份协议,还有厚厚一叠宣纸。《绫锦集》里的一字一句,她全部默了出来。后面的字迹,无论从间距还是劲力上看,都大不如前,应该是匆促写就。
缂丝总要有人继续做下去的。这份传承,不能从她手里断绝。
试图控制别人的人,同时也会被另一些东西所控制。这两种状态,只是在不同的环境需要下随时切换。钱再多地位再高,也逃不脱在这种规则里受到践踏和伤害。一场比赛,让她更看清了这个道理。后浪扑前浪,类似养蛊的死循环,打不破这个方寸地,就没有永远的蛊王。
沈顾北所带领的沈家,用这种方式从过去走到了现在。而欢喜所要的,是从现在,走到更开阔的未来。
即使那未来里面,没有沈欢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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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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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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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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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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