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繁星织我意(上)>第95章 九十四折戏 人生苦短,何必念念不忘
  去找欢喜的路上,沈望想了很多。

  若站在自家立场考虑,他当然希望掉包事件不要曝光在媒体面前,作为应有的补偿,他会说服沈妙吉主动认输退赛。这当然不是件容易的事,妙吉也是无辜被要挟的一方。但他决心已定,无论用什么法子都要踢妹妹出局。

  如果欢喜积怨难消,坚持公开此事,他也不会横加干涉,一切选择权在她手里。

  这等于站在家族利益的对立面,和整个沈家为敌。后果他当然清楚,却感到前所未有地心安。只走自己认定的路,这种叛逆的血液,确实和沈顾北一脉相承。当年若非沈顾北离经叛道执意斩断门户羁绊,也不会有今日的海派沈氏缂丝。

  欢喜家小门小户,幽静的院落白天不落锁,微微半敞着,似一个欲言又止的谜题。

  日影薄金色,在他脸上投下莫测的阴影。接下来会面对什么呢?郭碧漪腿脚不便,通常不会出去。她对沈顾北的后人会是什么态度?饶是见惯风浪,沈望还是免不了有点忐忑,踟蹰不敢入内。靠在院墙上点根烟,没多久就摁熄了,胡乱塞进随身的密封烟缸里,又点一支。

  小阁楼窗扉紧闭,帘子也拉上。她在里面做什么?午睡还是缂丝?有没有一个小小的瞬间,会想起他。南京博物馆一别,他再没机会离她那么近。

  送给欢喜的那些花花草草,都被照料得很好,冷冬也不见衰败,显见得是用了心的。睡莲正在休眠期,缸里仍蓄满清水。

  沈望叹一口气,忍不住自嘲地想,一把岁数还像情窦初开的少年,在女孩窗下遐思万千。这样的经历,即使在他真正年轻气盛的时候,也从未有过。聪明人多寡情,彼时他不能理解,甚或完全不屑,只把情爱纠葛当做浅薄无聊的负累。

  被岁月推着使劲往前跑,却不知得到了什么。攀登到高处一览众山,必须准确、迅速、抛却多余的牵绊,步步都不容有失。偶一驻足,才发现错失了太多。

  要机敏冷静而犀利,不被任何情绪掌控,也绝不可被软弱占据,是沈家对继承人的要求。一个随心所欲自由成长的快乐少年,担不起沈立对儿子的寄望。如果觉得孤独,他会用工作来填满——只有能忍受大寂寞的人,才能成就大事业。

  直到欢喜出现,让习以为常的日子变得索然无味。她同样带给他很多新奇的体验,小脑袋总是会冒出有趣又奇奇怪怪的想法。这种吸引太危险,打破了他长久以来固若金汤的防备,简直是致命的。

  沈望其实很无措,猝不及防地从清心寡欲里跌入红尘。他不知道该如何爱,也不懂得要怎么做才是对的,只凭借以往的经验和惯性思考在盲目游走。青山小夜子的死,让他对亲密关系心怀恐惧,近乎病态的疏远和抗拒,不肯被驯服。www.xiumb.com

  《小王子》里的红狐狸也懂得,被一个人驯服,往往要冒着掉眼泪的危险。

  生意只是生意,而人心有多晦暗曲折,就能有多纯粹,永远不能被精准计算。他现在终于明白这个道理,会不会太迟。

  是在此刻,沈望蓦然察觉了岁月的残酷。年轻的躯壳里,住着一个凉薄疲惫的老灵魂。欢喜却还那么年轻,白纸上被他信手揉搓出的褶皱,是否还能平复如初?

  沈望在院内徘徊良久,终于鼓起勇气走到门前,轻叩三下。

  十几秒漫长得像过了一个世纪,他听得屋内有细微响动,随即传出一把苍老的嗓音:“进来。”

  老宅的堂屋不大,却搭满了支架,晾着数不清的染色丝线,斑斓耀眼令人惊叹。沈望小心翼翼绕过那些竹架,像在一个千丝万缕的迷梦里穿行。

  用古法纯手工制作染色的生熟丝,他再熟悉不过。角落的竹簸箩里,还堆满了初步烘干过的上等双宫茧(初步烘烤过的完整蚕茧,里面有两个蚕蛹)。

  蚕丝最脆弱易折,每道工序都要做到精准无误。剥茧﹑选茧﹑煮茧和缫丝,最终才是天然染色,要保持光泽只能阴干。

  柞蚕茧的离解虽然比半乾茧和乾茧好,但江南地气潮湿,鲜茧其实不容易缫丝。柞蚕茧的丝胶内还混合着大量草酸钙,煮茧时更难溶解、会影响膨润和柔韧度。一旦煮过了,丝质太软,缂出的作品就不牢靠,太生又会影响操作,成品上能看见生块。

  空气里弥漫着浓郁的樟脑气味,辛辣清凉,用来除虫除湿。这些都是欢喜为第三场比赛所做的准备。

  当这个英俊而憔悴的年轻人站在面前,还没等他说明来历,郭碧漪已经敏锐地猜到对方是谁:“你就是沈顾北的长孙。”

  他点点头,“我是沈望。”

  郭碧漪的第二句话是:“你在外面站了很久。”

  沈望有点惊讶,原来自己的一举一动全都被看在眼里。怔了怔,躬身说:“我……本该早点来看望大奶奶……”

  他的态度谦恭,礼节也万般周到,作为晚辈已算无可挑剔。郭碧漪却不领情,偏过头去直摆手:“一个孤老太婆罢了,当不起。”

  受到冷待也是预料之中。他默默打量眼前风烛残年的老人,试图把她跟记忆里的渊源联系在一起。

  人上了年纪,身骨会越缩越小。瘫痪让她的下肢萎缩,枯瘦如芦柴棒,显得裤管异常空荡。满头白发稀疏,整齐地在脑后挽个髻。皮肤皱缩的手腕上,戴一双龙凤老银镯子,内圈篆有银楼的字号戳记,出自名匠打造,是当年庞大家族遗留下的最后一点繁华碎屑。蓝布夹棉袄洗得泛白,袖口也有磨损的痕迹,可见日子过得不宽裕。

  常年坐卧,只能靠手艺养活自己和孙女,守着缝纫台和各色布料,她把自己活成一道悄无声息的影。靠多年经验和口碑积攒起来的生意,随着时代洪流走向必然的凋零。年轻人被琳琅满目的西式婚纱吸引,传统手工旗袍渐渐乏人问津。

  清贫和自律,在郭碧漪身上留下一种极清爽干净的气质。眼神平静专注,没有任何形于色的愉悦或悲伤。温和里藏着的棱角,却能划出无形的界限感,让他不敢轻易僭越。

  “我来找欢喜,有很重要的事……有件东西要交还。”沈望垂首又道:“请您让我见她。”

  “欢喜上午出去了。”郭碧漪缓缓道,嗓音很轻柔。他脸上的诚恳变成尴尬,一时不知该做些什么。就杵在这里等她回来?郭碧漪明显没有留客之意,沈望不是迟钝的人,觉得出老人对他殊无好感。

  郭碧漪一把年纪,没必要骗他。欢喜是真的不在,一大早就和连越还有江知白一起出门,说是采买染丝所需的物料。

  过分叨扰是惹人嫌,又不甘心这么走掉。他握紧了手里的锦匣,沉默片刻,郭碧漪突然开口:“你要还什么?来历不清的东西,我不能替她做主留下。”

  犯了错,就要担负代价,连承认都不敢,还奢求什么原谅?沈望再抬起头,目光明澈冷静,对视时毫不动摇。

  他把锦匣交到奶奶手里:“这是欢喜亲手做的缂丝——她第一场比赛时被掉包的作品。我今天来,只为物归原主。”

  郭碧漪纹风不动的嘴角轻微抽搐一下。她取出那幅《山茶蛱蝶图》,戴上老花眼镜细细分辨,很快认出欢喜的手艺,目光中流露深切的惋惜。

  “这傻孩子啊……她心里头有你。”郭碧漪从丝巾上抬起头,语气已恢复了平淡:“可你,配不上我的孙女。”

  欢喜心里有他。他原该是最早知道的,可惜当初并不懂得这份心意的珍贵。她从来都是用心至深的人,然而终究枉费。早在这女孩出生之前,他所学的东西已经比她更复杂圆滑百倍。

  “大奶奶,我知道我做错了一些事。”沈望在轮椅前蹲下,艰难地开口。他吐字很慢,神情凝重,抛却所有技巧性的言辞,试图坦陈始末。还没等他说完,就被郭碧漪毫不犹豫轰了出去。

  黄昏那样短暂,夜色如浪潮迅速扑卷。欢喜接到消息急匆匆赶往医院,才和沈望再次相见。

  直到医生告知郭碧漪已脱离危险,绷紧到极致的神经骤然松懈,她靠着墙滑坐在地,像被一双无形的手抽走全部力气。

  那天晌午,沈望被拒之门外,久久不肯离开。他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坐在门边的石墩上,执意要等欢喜回来。天色将晚,屋里却毫无动静,连灯也不曾亮起。时间不知不觉滑过,门后突然传出奇怪动静,那些竹架仿佛被一股大力噼里啪啦全部扫倒。

  寒意森然蹿上背脊,他借着手机屏幕的亮光,视线从窗帘缝探入,发现奶奶连人带轮椅栽倒在地。昏暗中只能看见匍匐的身形轮廓,一动不动,白苍苍的头颅软耷下来。

  沈望未及多想,抬脚踹开门,把失去知觉的郭碧漪送到医院。八十多高龄的老人,突发心梗若得不到及时抢救,后果是致命的。

  下半夜,冻黄的月亮被乌云笼罩。回到弄堂,老宅已变成一片无法相认的废墟,到处都是焦湿痕迹,院墙上攀爬的藤蔓成了枯炭,把砖石熏得黢黑。

  欢喜深深呼吸几次,眼睛里蒙上一层霜,面孔却如同画像般平静,对沈望说:“你想要的《绫锦集》,在这场火里烧没了。”

  一同灰飞烟灭的,还有那些千辛万苦煮染好的丝线,和对他的最后一点留恋。

  奶奶随时可能醒来,身边不能没人,江知白只得留在医院照应。连越终于忍无可忍,挥起一拳砸在沈望脸上。他是个斯文温柔的人,从不动粗,这回却运足了力气,“要不是你跑来刺激老人家,奶奶怎么会突发心梗?!”

  沈望没还手,默认了指责。他踉跄着从地上爬起来,手背擦过嘴角,留下一抹刺目血痕。无法再为自己解释什么,或许这就是天意。谁也想不到,未彻底熄灭的烟头会引发火灾,最终酿成无可挽回的恶果。

  欢喜一步步走过去,心里像破了无数个洞,夜风透体却浑然不觉。

  “本来想等最后一场比赛结束,再去找你……”她冰冷的目光落在他脸上,不带任何情绪,“你太心急了。”

  多可惜。我曾做过无数种关于你的美梦。为了追上你的脚步,那么那么努力过。你想要的,我终究会留给你。这些话,不必说出口了。她再也不会让他知道。

  连越太阳穴蹦蹦直跳,耳边突然响起一个声音,很轻却极之笃定:“难过这东西,难是真的难,过也终究会过。”

  他曾问过欢喜,“赢了比赛以后,还打算干什么呢?”

  她托着腮,蓝天白云倒映在眼底,让疲惫的双眸重又充满灵秀。心里其实早已有了答案,却没直接回答,只说难过终究会成为过去,然后道:“缂丝这门手艺,总要有人继续做下去的。”。

  连越顿时明白她的用心,松开了揪住沈望领口的手。

  欢喜说:“让他走吧。我想留下来……再待一会儿。”

  满目断瓦残垣,埋葬着她全部的少年时光,真是生命里最单纯美好的一段日子。欢喜转身走进废墟深处,孤零零的背影挺直如剑。

  那并不是他们最后一次相见。

  后来发生过更多可怕的事。孤立无援的处境,撕心裂肺痛哭流涕然然没有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命运从身上碾过去。那个有血有肉的少年,终于在风霜里站成手执利刃的碑。

  被大火焚毁过的房子不能再住人,欢喜在医院旁租了间简陋的民房,方便照顾奶奶。

  全国各地的重病患者,前来上海就医,总要耽搁很长一段日子。治疗掏空了积蓄,他们支付不起高昂的房租和酒店费用,会在附近的廉价旅馆形成一片聚集区。十元超市和苍蝇馆子应运而生,违禁止疼药泛滥成灾,开销可以降低到仅够维持基本生存。

  这是一片被绝望笼罩的灰暗之地,毫无希望。每天都有人崩溃、哀嚎、哭泣咒骂、在痛楚中挣扎死去,留给亲人无限悲伤。看卦算命的遍地走,据说他们的签筒里没有下下签。

  欢喜在这里看到各种闻所未闻的绝症,生离死别真实地在眼前不断重复。一只脚踏进深渊的人,不会放过任何一丝治愈的可能,小道消息和奇怪的偏方总是以最快的速度传播。

  她租下的住所很狭窄,只有十个平方,除了床和简易布衣柜,还能勉强放下一台新做的木织机。因为便宜,卫生间是公共的,浴室的喷头坏掉,常年没有热水。楼道昏暗,用接线板插上电磁炉就能做饭,烟熏火燎的油烟气很难散掉。

  房间的墙板比硬壳纸厚不了多少,噪杂室声白天黑夜漫无休止。有人看电视,有人跟着广播练气功,也有人凌晨唱昆曲。被重症折磨的病患,痛苦发作起来,整晚甩锅砸盆骂骂咧咧,又惊得小孩扯开嗓门啼哭。

  这一切纷扰似都与她无关。欢喜很清楚,自己留在这里是为了做什么。

  比赛当然不能放弃,可重新煮染蚕丝已经来不及。失去千变万化的丝线,就像战士失去手中的武器。

  事到如今,连越已经根本不在乎她到底还能不能继续参赛。第一次踏足这种廉租房,他被环境的恶劣震惊到说不出话。窄巷污水横流,沟渠里甚至堆满沾血的废弃针头。空气里都是难闻的气味,他忍不住拿纸巾掩紧口鼻,几乎找不到下脚的地方。

  所有人都强烈反对欢喜住进来。这种地方人群品流复杂,卫生状况恶化,治安也十分堪忧,对她的病没好处。

  连越想把人接回田子坊,他家房子大,除了甄真偶尔留宿,谁也不会过来打扰。江知白则极力说服她搬到梅溪巷,如果怕不方便,他可以自己出去住酒店。

  这些好意,欢喜统统婉拒了。倒不是见外,生活总有赤裸裸的现实要面对,分分秒秒都得亲尝。不像演电影,很多不能深究的幸运会从天而降。女主遇到个沟啊坎啊,马上冒出数不清的裙下之臣护驾。镜头一晃,几十年说过去就过去了。中间曲折,却没人肯去细想。

  她现在流离失所,连一片遮头的瓦檐都找不到,不愿再继续连累他们。搬回乡下显然不可能,至少目前还不行。说句不好听的,万一哪天突然发生不测,难道要死在人家里吗。

  万般带不走,唯有业随身。世上来这一遭,情和钱,能不欠就不欠。

  这是她一个人的路,阻且不长,她要独自用力走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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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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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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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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