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繁星织我意(上)>第67章 六十六折戏 花事渐乱迷人眼
  如墨夜色晕染铺陈,潮闷夏风贴住汗湿的肌肤,欢喜难得一见地失眠了。

  翻来覆去睡不着,干脆爬起来把窗户推开点。屈腿坐在椅子上,用下巴抵住膝盖,偏过头正好看见桌角的扶桑花。满满一捧,抱在怀里连路都看不见。家里找不出那么大的花瓶,只好用清水插在奶奶用来腌酸豇豆的瓦缸里。

  这段时间沈望似乎不太忙,总是隔三差五便约她出去。一起吃饭或看音乐剧,大多数时候只是找个清净的地方喝茶聊天,偶尔也带她参加古董行的拍卖会。沈望对金玉字画之类的玩意都可有可无,只感兴趣各种年代久远的面料织物,欢喜也跟着学到不少辨别真伪的诀窍。

  有次受邀到他朋友陆明泽的私宅小坐,对方从保险柜里取出一卷乾隆年间的《群仙祝寿图》请他们品鉴,行话叫“掌眼”。这幅缂丝曾被收录在《石渠宝笈》里,是难得一见的存世珍品,欢喜也只在书上见过印刷图,没想到这辈子居然还能有机会近距离观赏。据说此物被拍卖多次,才从香港辗转回到大陆收藏家手里,价格已经从1995年的九万多元翻成七百多万天价。

  她兴奋得两眼放光,激动地绕着保险柜转了三圈,衣襟上擦一把就要伸手去接,却被沈望眼明手快地拉了回来。

  缂丝的主人眼神中露出一丝惊讶,便笑着调侃:“小姑娘活泼有趣得很。都是老主顾了,不用计较这些。”

  沈望是个极聪明也极薄情的人,有种近乎偏执的挑剔,也就是所谓的完美主义。生意场上相交多年,从来没见他身边出现这样洒脱自然不拘小节的女孩子,像一只精工细作的昂贵花瓶里斜斜插了枝野蔷薇,还挂着新鲜露水。

  但他耐心引领迁就的姿态显而易见,莫不是收心了?陆明泽收回探究眼神,见沈望若无其事打个哈哈,“陆兄包涵。规矩就是规矩,不能破。”眉梢一缕温情几许纵容,近乎娇宠的意味,却是在安抚他的小女伴。

  事后沈望才告诉欢喜,这行当里有许多不成文的忌讳,其中最要紧的便是,不要亲手同对方接取物品,连碰也别碰。一旦在两手交接时出了任何岔子,责任便说不清了。

  正确做法是,等对方将东西放置在干净桌台上,才能当面去拿。净手之后袖子要挽起,任何首饰都提前摘下,以免划伤贵重古物。

  他旁若无人地靠近,从身后握住她的手指,一行行感受古老丝织品上细腻微凉的纹路。欢喜在他怀里有点不自在,后背贴住他的胸前,感觉到温热的呼吸起伏。用余光偷打量,却见沈望神情肃穆,没有丝毫杂念地,全部心神都沉浸在织物的经纬纵横里。温存、热切、小心又深沉,渴慕中有不忍亵渎的庄重。

  那一刻,欢喜分明感受到这个看起来凉薄淡漠的男人心潮的涌动,他对缂丝确是有着震荡情怀的执爱,胜过世间无数有价珍宝。

  仿佛心意相通,他圈住她的怀抱又紧了几分,她也没有挣开。手里还拿着贵重的缂丝图,不敢乱动是原因之一,往深了想,她发现自己其实并不排斥他的亲近。

  欢喜从来没领教过感情里那些小小的权谋跟花招,并不懂得点到为止的进退迂回之中,也有无数的试探和诱哄。如果把吸引和被吸引形容成一场狩猎,那么沈望无疑是个中高手。

  不记得从哪天起,他同她见面,总不忘带上新鲜花束。

  沈望嫌玫瑰俗气,香气又浅薄张扬,亲自拣选搭配的花朵十分别有意趣。有时是剑兰或石竹,最多的是马蹄莲和桔梗,后来渐渐知道欢喜钟爱细小疏朗的植物。有次甚至拿了一缸微型碗莲,种在看不出年代的龙泉旧笔洗里,紫色的花朵打开只有拇指大,看上去精致雅洁。

  在上海老站吃饭这天,他破天荒带来一大捧红如烈焰的扶桑花,颜色惊心动魄令人心慌。

  欢喜落了座,才发现菜品也比以往更加丰盛考究。上海本帮菜,讲究“冬天一只参,夏天一条鳝”,食材要选最应季鲜活之物。店家打出招牌,坚持所有菜品保持“老上海原汁原味的风采”。包厢里设有火车卡座,格子桌布、西式吊灯和老油画,很有旧年代Feeling,这么多年来,一直受海派老克勒们欢迎。

  提前预定才有的红烧河鳗肥美鲜嫩,红烧酱汁微甜微酸;用猪油煎出来的八宝饭,完全不同于传统的蒸制做法。表面煎成一层浅金色锅巴,外香里糯,包裹的豆沙馅很细腻,吃起来也不会有甜到齁的感觉;椒盐排条裹面衣炸得酥酥脆脆,经典蟹粉狮子头怎么能少?再来份酒香草头,咸蛋黄南瓜的口感层次特别丰富。

  沈望一个刚回国没多久的海归,给在上海生活了十几年的欢喜介绍起传统菜色,轻车熟路得让人咋舌。拿起菜单从头到尾研究一遍,又单独给她推荐了每日限量供应的奶油葡国鸡和罗宋汤。

  欢喜看着服务生川流不息地把桌面摆满,拦着他说别点了真吃不下那么多,又问:“搞这么隆重,是有好消息要宣布?”

  沈望神秘地眨眼,“还记得那幅《群仙献寿图》吗?我把它买下来了。”

  欢喜激动地舔一下嘴唇,“那我以后,是不是可以……”

  “可以。”他笑笑,“想看多久就看多久。不过——有个条件。”

  “我答应我答应!”

  他眼角的笑纹更深了一点,长眉微挑,“我还没说是什么条件,你就敢满口答应?万一做不到怎么办?”

  相处的这段时日,他处处都照拂周全,从来也没提过任何要求。一个什么都不缺的人,好像多大的麻烦动动手指就能解决,会有什么事非让她去办不可呢。欢喜愣住,挠了挠额角,说:“我能做的其实很有限,不过只要能办到,一定会竭尽全力。而且我觉得,你不会故意难为我的,对吧?”

  他挟了块招牌熏鱼到她碗里,“先把这个吃了。”

  这道鱼是凉菜热做的烹法,新鲜鲳鱼没有任何腥味,油炸过后酥软甘香,滋味全部锁在里面。欢喜低着头咬一口,又咬一口,觉得空气里都是忐忑的微甜。

  “……到底什么事啊?”

  他却不答。顿了顿,又道:“你说得对,我舍不得难为你。”

  这话就严重了,鱼刺都差点卡嗓子里,欢喜弯腰一顿猛咳。喝下去大半杯温水才顺过气,她红着脸放下筷子。

  “怎么不吃了,吓的?”沈望眯起眼似笑非笑地望她,“放心,又没让你去天上摘星海底捞月。至多下次请我吃顿便饭吧,这也做不到?”

  他但凡发现了什么感兴趣的新馆子想要试菜,无一例外都得贵得吓煞人的地方。欢喜不好意思地说:“这个倒没问题,不过也就是我能力范围的极限了。上次请你吃素,害我回去半个月都在吃素。”

  她身上就是有这么股傻乎乎的执拗劲儿,不逞强也不示弱,大多数时候连个弯都不会拐。

  沈望把利查饭上的玻璃罩拿开,连碟子放到她面前,“那更得好好补一补。来,再吃一点。”

  窗外大雨如瀑,天黑得很快。透过雨幕,能看到对面天主教堂亮起暖黄的灯光。说说笑笑地,一顿饭吃了足有两个多小时。

  聊起那幅《群仙献寿图》,沈望放下筷箸,仿佛有心事。杏仁白的指尖搭在骨瓷茶杯边沿,有意无意地摩挲着。

  欢喜关切地问:“你怎么了?”m.χIùmЬ.CǒM

  他回过神,语气不无遗憾,“可惜上面的‘纹花线’戗色技法早已经失传,后人技艺再精湛,也很难复制出那么细腻的还原效果。”

  献寿图用的是明缂丝技法,织工繁丽,图案也极丰富。云海缭绕、仙山楼阁,西王母驾鸾凤而来,南极仙翁乘着仙鹤,手捧寿桃亲迎;有麻姑摇橹和过海八仙,瑞兽梅鹿间杂其中,尤可惊叹的是那满幅浩瀚银河,碧青波涛荡漾,从天上流向人间。

  颜色层次太丰富,对丝线染色的要求就尤其高。沈安南独创的“凤尾戗”和“纹花线”配方,就是从《绫锦集》里演化而来。

  欢喜心念一动,“其实……也不是那么难。”

  沈望垂眸,眼角有光微闪,抬起头复又笑了,“口气真不小。”

  “我是说真的。”欢喜有点急切,“我试过好多次,虽然现在还、还缂不了那么复杂的层次,但是材料齐全的话,用小锅煮丝染出‘纹花线’没问题。如果你想学,我可以教你。”

  雨声喧哗,将心里擂鼓般的动静掩去。他有点吃惊,没想到事情进展会这么顺利,着实出乎预料,疑惑道:“你要教我?”

  “是啊。”欢喜点点头,“你知道《绫锦集》吗?缂丝老祖沈子藩留下过一本缂丝集子,代代相传,上面记载了很多古老的缂丝技法,也包括‘纹花线’的原型。”

  沈望不动声色抿一口茶,“这本集子么,我倒是听爷爷提起过。年代太久,很多技巧早就失传了。这些年市面上都没出现过有这种古法的复制缂丝,是不是真的存在,很难说。”

  欢喜唔一声,“老实说,要不是被奶奶收养,我也没机会接触这些。”

  沈望唇边噙一抹很轻的叹息,“你很幸运。”

  “我也这么觉得。”她托着下巴笑了,“可能是冥冥中的一种缘分吧,奶奶总说我从小就跟这些丝啊线啊的特别亲近。你猜我才刚满一岁的时候抓周抓了个什么?不是镜子也不是毛笔,是一把旧木梭子。”

  他看了她很长时间,说:“这种古法从来是密不外传的。你确定,可以把它告诉我?”

  欢喜拿餐巾抹了抹嘴,心满意足地吁口气,仿佛他提了个特别奇怪的问题:“又不是见不得光的东西,何必藏着掖着,让专业的人知道不是更好吗?本来肯做缂丝的人就不多……反正我觉得,教给你,比告诉那些对它一无所知的看客更有价值。”

  沈望抬头,没有刻意掩饰眼神中的微讶,这是他完全没想到过的理由。简单得如同描述一件理所应当的事,又像在天气晴好的午后分享给他一块蛋糕。

  她忽然想起什么,沉默了几秒,“不过《绫锦集》一直都放奶奶那儿收着呢,肯定没法拿出来。好在我大部分都记得,你不就想知道献寿图上海浪的那种戗色法吗?等过几天吧,我写一份详细的丝线煮色的配方给你。就是有些原料不太好找,比方说二十年以上的老陈皮……小小一片都价比黄金,很贵很贵的。”

  “不是几个铜钿的事。”他思索片刻,声音还是一贯的安静雅致:“你学的是沈氏明缂丝,应该知道,这门技艺古往今来都是传内不传外,甚至男女也有别。奶奶她老人家会怎么想,不反对吗?”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啊。只有活着的人才有机会去尝试去传承,为什么一定要遵守死了的人在好几千年以前定下的规则?”

  欢喜坦然对上他的眼睛,“奶奶如果也一味守着这些老规矩,又怎么会把家传缂丝教给一个捡来的弃婴?她常跟我说,传艺不分先后,能者得之。”

  她仰起面孔,明黑双目里透出灼亮的光,“缂丝这么美,懂得人却越来越少,又或者只能向往而无缘享用。其实我一直想把它融进现代服饰里,最好是每个人都可以在日常里见到。现在谁还穿龙袍呢?束之高阁的东西,只能远远挂在墙上看,永远都成不了审美的主流。”

  沈望听完,眉头却越蹙越深,不以为然道:“你不觉得这太异想天开了?”

  “没有人做过的事,就叫异想天开?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行。”

  “我的意思是,这种尝试根本没有必要,跟缂丝的理念是完全相背离的。亚麻棉布便宜到人手一件,谁会觉得它珍贵难得?消耗品和艺术品的受众毫不搭界,最终也只是暴殄天物。”

  原来沈望的想法是这样。沈家虽然扎根海外,设计理念却一直坚持传统,认为原本只服务于宫廷皇室御用的缂丝,追求的就是小众、高端和极致,不该以不伦不类模样出现在大众庸俗的解读里。

  欢喜第一次深切地感受到身份地位所造成的鸿沟。手望的核心技术以装饰性强的宋缂丝为主,根本就不是为寻常大众的消费而存在。这种理念在他的立场上,其实也无可厚非。她愣愣地住了口,没再说什么。

  沈望方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赶紧换过话题,“要不要再喝点汤?我看你今天一直都吃得很少。”

  欢喜摇头,“已经很饱了。吃太多万一长胖怎么办,后期会嫌修图麻烦。”

  他顿时了然,“还在接外拍?”

  “不是经常,偶尔还有一些吧。”

  结过账,沈望开车送她回去。欢喜有点累了,一路都没怎么说话。十字街头的红绿灯很长,光线透过玻璃照亮他半张侧脸,凛冽的眉骨在明暗中时隐时现。

  重新启动车子,他缓缓别转过面孔,说:“其实你不用这么辛苦。”

  欢喜没听出他话里的意思,苦笑一下,“绿萝那边压力很大,我想多帮到她一点。最近跟一个工作室签了长约,活儿不算多,价格还可以,难得保密性比较好,习惯了也不是很累。”

  “我是说——”他清一下嗓子,开口的时候才发觉嗓音有点沙哑,“如果只是经济方面的问题,我完全可以解决,用不着你这样担着风险到处折腾。既然可以那么慷慨地同我分享珍贵古籍,为什么就不能接受我的一点帮助?”

  不大的空间里很寂静,她的声音变得有点僵硬:“告诉你染料的配方,是因为你也喜欢缂丝。这不是一种交换,我没过想把它卖给你。我现在手头是有点紧张没错,但我不希望钱成为生活里的困扰,无论是因为太多还是太少。”

  他立即知道自己犯了个冒失的错误。还想再说什么,她已经靠着椅背闭上了眼睛。

  沈望把速度放慢,车开得很平稳,不时转过头看她的睡颜。欢喜把运动衫的帽兜拎起来罩住大半个脑袋,只露出一芽细白下颌。唇瓣柔软湿润,颜色很淡。

  摩天都市,这样的女孩简直随处可见。大学刚毕业,除了年轻一无所有,被琐碎工作和生活的各种意外压得疲惫不堪。在财富当道的世界里,很难凭借姿态奇特的青春来树立尊严。个人化的痛苦细细碎碎,几乎没有被升华的可能性,像一片无主的次生丛林。

  但怎么回事?他总觉得欢喜是有点不同的。明明什么也没有,看上去又什么都不缺。她平静地接受了生活本来的样子,哪怕它不够光鲜甚或谈不上体面,也并不急于咬牙切齿费心巴力地去强拗。

  原本只是觉得尴尬,只好装睡,结果装着装着真睡着了。一个多小时以后,欢喜睁开眼,发现沈望就这么安静地坐在黑暗里,姿势很久都没变过。

  她起身把糟乱的头发捋到耳后,“……你怎么不叫我呢?”

  “想让你多睡一会儿。”

  欢喜揉了揉酸痛的脖子,有点刚睡醒的茫然,脑袋也很昏沉,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们之间有片刻沉默,最终被沈望率先打破,“还在生气?”

  “……啊?”虽然观念上有所歧,但她不觉得这是什么值得针锋相对的问题,生气就更谈不上,忙道:“没有,我知道你是好意。”

  街灯成排亮起,欢喜捞起袖子看一眼表,“十点了?!不行我得赶紧走,最近都回家很晚,奶奶会担心……”

  说着就要打开车门,却被他探身拦住:“我还有事。”

  她迟疑地回头,“哦……你说。”

  沈望看着她,表情有点复杂,连带着身周的气氛都紧张异样起来。欢喜当时并不知道他接下来打算说什么,只觉得这人今晚好奇怪。

  她接着街灯的光线观察他欲言又止的嘴角,唇珠微微隆起的弧度似一张弓,轮廓比古希腊雕像更净飒。

  良久,他突然伸出手去握住她的。欢喜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他这么握在掌心,皮肤的触感温热干燥,细瘦手指一根根蜷缩,安静如蛰伏的鸟翼。

  她呼吸窒了几秒,嗓子眼里发出一声轻微咳嗽。沈望便抬起头,他习惯了凡事掌握主动的人,能预料到她的惊讶和退却,必须在这个或许不是最恰当的时机里清清楚楚讲明。因为成人世界里那些似是而非的暧昧招式,模糊的欲拒还迎,她一概弄不明白,怎么试探也是无用功。

  街面开过一台洒水车,在车窗玻璃上喷出成片细密的水珠。单调的音乐由远及近,又渐渐低渺。万物都变得模糊,只有他的声音此刻清晰而笃定地传进耳朵里:“我想你大概一直都不知道,我已经喜欢你很久。”

  他的眼神毫无波澜,语气又太过平静,听起来完全不像一场告白。没有俗气热切的煽情,只是在冷静地陈述一个事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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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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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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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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