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繁星织我意(上)>第65章 六十四折戏这黑暗可曾使我光明
  蓝绍纶满头满脸包着绷带,眼睛肿成一道缝,微微眯着,像小丑的笑容,滑稽里透出不易察觉的悲伤。动了动嘴唇,忽说出句没头没尾的话:“这样,我便放心了。”

  他们之间不需要复杂的对话和冗杂的解释,她总是能立即明白他的意思,当即狠狠皱眉,“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是诘问也是指责,更多是无能为力的困惑:何以,你要反复亲手把我推开?

  可他已经什么都不想说,嗓子眼里低哑地吟一声,含糊道:“你走吧。”

  你走吧。不停地往前,不要回头,能走多远,就走多远。

  甄真见他在黑暗中偏过头去,竭力装作熟睡的模样,深感困顿与劳乏。不敢想有朝一日,是否能彻底放下、摆脱,投奔新的自由。

  她没再说什么,就此转身离去,脚步很轻。

  他侧耳聆听那点动静,心焦渴欲裂,比发干破损的嘴唇更甚。突然异常想念她的容颜,尽管她此刻仍未走远。

  眼中浮现出一个青涩身影。穿蓝白校服裙,手里拎着样式古老的半旧方形皮书包。眉峰深聚,嘴角紧紧抿着。眼神何等清坚决绝,脆弱又凌厉。

  那是少女时期的甄真,无所畏也无所愧,有着对这世界最初的执着和坚定。

  门打开又关合。而他将独自留在黑暗的最深处,变淡变稀薄,终至失散在无垠的时间荒崖里。

  甄真从阴影深处踏回有光有声的人世,脸容淡静无惊。

  她并无兴致在今晚再次缅怀既成事实的前半生。坐在长椅上整理好各种拍片检查的单据,再跑到24小时窗口缴完剩余费用,已经凌晨一点半。

  连越提议:“你们肚子饿吗,要不要去附近吃点宵夜?”

  绿萝忍不住打个呵欠,为难地拒绝:“那个……我明天一早还要陪唐总去工厂。”

  甄真犹豫一下,问欢喜:“你着急回家吗?我有几句话想同你说。”

  “还行,我不太困。”欢喜转头对连越道:“要不这样,你先送绿萝。”

  连越点头答应,看她俩一眼,道:“别太晚。”

  欢喜以为甄真想单独打听关于蓝绍纶的事,人多毕竟不方便。不料她只字没提,反而从随身公事包里取出笔记本,熟练地放在膝上打开。

  她这才发现,甄真连来医院都没忘带电脑。这哪像促膝长谈,简直是就地加班。

  屏幕的光单调刺目,欢喜伸头去看,是去年上半年甄真部门新立项目的原始资料。她有点摸不着头脑,闭上嘴静坐在旁。

  甄真盯着屏幕,语气坦诚:“上次会议,你提出要单独成立缂丝工作室的想法,我并不赞成。这是基于公司利益层面作出的决定,对事不对人。”

  欢喜没想到她要聊的是公事,嗯一声,等待下文。

  甄真继续说:“不是因为你的设计不够好,也不是你的想法缺乏可行性,而是——你还不够有名气。”

  她从没怀疑过甄真的职业操守,却被这个说法震惊:“不够有名算什么理由?那如果这个想法是连越提出的,就会被一致赞同吗?”

  “连越不会缂丝。”甄真说,“就算是他提出来的,他也缺乏这个面料技术的核心竞争力,并不足以说服任何人。”

  欢喜苦笑,一时无言以对。有人生来就是凤凰,光芒万丈,有人出生是一只蛹,需要时间破茧。有时候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是分阶级的。有名和没名,有钱和没钱,才华天纵和资质平庸……没什么道理可讲。

  “这行的运作模式没有这么简单。你首先要把定位搞清楚,你的缂丝衣服是要设计给谁穿?”

  “给所有像你我一样追求美和独特的普通人。”欢喜毫不迟疑地答,“这是种相对曲高和寡的手工艺没错,可传统的东西并不意味着就完全没有市场,否则如何解释复古风潮的流行?唐装到处都是,旗袍也历久弥新。去复制已经验证过成功的道路固然安全,但对设计师来说,跟风永远不如创新。”

  甄真嘴角的笑容淡淡地,把她的话耐心听完,才开始逐句分析:“想开辟新的道路固然没有错,可是光阐述出空泛的理念,远远不够。你抛出了一个连自己都没想好要怎么解决的问题,却无法提供任何可行的实践依据。”

  欢喜揉揉酸胀的太阳穴,“这是个死循环。数据不可能凭空出现,提案通不过,公司不会同意调拨任何资源,我就没办法——”

  “你刚才说,想要把缂丝这种奢侈级别的丝织面料传播到普通大众里去。”甄真温和地止住她,反问:“可你知道,时尚工业对一般人有多不友好吗?”

  “……什么?”欢喜懵然。

  “先不说全国,就算在上海这种一线城市,月工资满打满算几千块的小白领遍地都是。他们消费时尚用品,首要考虑的是价位。在经济实力可承受的范围内,才会尽可能顾及到个人喜好、美感、品牌附加值等等一系列的东西。”

  欢喜咬住下唇,双手交握放在膝头,认真地聆听。

  “时尚杂志里搭配的款式,一套下来最少要大几千,质量也好不到哪去。穿坏变形了没法转成家居服,丢了又心疼。一件缂丝面料服饰,成本和价位有可能控制在这个基准线以下吗?如果能,怎么做?这是第一个要解决的问题。”

  甄真停一会儿,留出时间让她去消化这些内容,然后接着讨论:“再回到刚才我说的,名气也就是设计师的时尚号召力。‘流行’这种概念,谁也没法百分百地预测和捕捉,它是一场从上到下蔓延的趋势。打个比方,AlexanderWang的那款经典T恤,乍看上去普普通通,它就是一件夏天谁都要穿的黑白T恤衫,唯一亮点不过是在左边胸口多设计了个口袋,却能做到仿版遍地经久不衰。”

  用堪称业内传奇的亚历山大·王品牌来举例,让欢喜顿感压力山大。

  “你的意思是,只有资历到了他那个级别,设计才会变得有说服力?”

  “不全是。”甄真叹口气,“当然我并不完全认同因人成事。不可否认,那款经典T恤剪裁版型之考究,是设计师经验和实力的巅峰演绎。大繁即大简,外行很难从专业角度去辨别。只有穿上身,才能感觉它和普通T恤的差距在哪里。但——”

  她话锋一转:“设计师本人的地位,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流行趋势的风向标。即使这件T恤是出自你手,公司投入大量成本去宣传并为此举办发布会,就会有很多人因此接受它,肯花钱来买吗?最起码,你没有让决策层看到这种可能性——这是第二个要解决的问题。”

  欢喜哑然。甄真说的没错,时尚行业确实是个赢家通吃的游戏,Orinornothing。名家买手和知名代言人的带货能力,远胜过所谓“时尚触觉敏锐”的挑款师。

  她低头琢磨半晌,终于失落地承认:“我同意你说的。比如那件T恤,不管什么样身材的人穿上,都能起到修饰作用。气质出众的穿着者,更有成为亮点的可能。它万能白搭,最不济也不会出错。只要能做到这点,几乎可以说成功了一半。问题在于,我没办法让别人相信,这些设计有多么好。”

  欢喜抬起头看她,眼神中有坚定,也有方向尚无法明确的疑惑。

  “这就是今晚的第三个问题啦。”甄真吁口气,“你提交的那本Collection,里面十八套设计全部是秀场款啊!”她善意地轻轻笑一下,像看见当年的自己,“每一页上面都是充沛的表达欲,却依然不完整甚至是残缺的,到处都是重点就等于没有重点。诚然,它们都很美,可是美得浮皮潦草,并不牢固。”wWW.ΧìǔΜЬ.CǒΜ

  欢喜用力吞咽一下,“我以为,只有秀场款才能完整充分地阐述设计理念。”

  甄真说:“它们转化成日常售卖款的Look思路在哪里?核心概念要如何延伸,独特的品牌气质要如何体现?”

  这是个信息量大到爆炸的夜晚,足够欢喜琢磨好一阵子。甄真的意见一针见血,提点之意也已经足够明显。她惭愧地想,自己和一个成熟设计师之间的距离,恐怕还隔着十条长安街。“用设计改变世界,引领审美流行”这么恢弘的梦想,绝不是泛泛之辈可以轻易达到。

  “说这么多,并不是为了让你打消这个念头。如果你非常坚持自己的方向是正确的,那么,拿出实实在在的东西,先说服我。”

  从医院出来,甄真坚持让的士司机先送欢喜,半道上就累得睡过去。道别的时候,还隔着车窗对她比了个胜利的手势,“加油。”

  欢喜站在弄堂口目送车子远去,细心地记下了车牌号,心里有说不出的震撼和感激。

  第二天甄真没来上班,据说是出差了。临走之前,特意打电话吩咐助手小文,让她把上次开会没通过的缂丝提案资料重新整理一遍发到邮箱,说要再看看。

  这让庄采采无比讶异,脸上一副见了鬼的表情,逢人就嘀咕,“哎你说,甄总到底被沈欢喜灌了什么迷魂药?”

  中午去商场吃饭,免不了当成一桩稀奇事来和林佩探讨。

  自从交上传闻中的阔少男友,林佩高贵的身影再也没在公司食堂出现过。她的感情生活充满了香艳旖旎的色彩,越传越不着边际。有人说她在给某金主当小三,也有人说是给某财团的富豪公子暖床,不算正经交往。

  总之,那位神秘男友从未正式露过面。这场散发着金钱光芒的真爱,活像聊斋里的狐仙鬼秀才,人人都听过,就是没谁亲眼见过。

  林佩拿筷子把面前一盘翡翠菜心戳得稀烂,讥讽道:“人家墙头草当得好也是本事,难怪左右逢源么。卖乖都卖到对头心坎上去了,你不会学学啊?连越居然没反应,这不是明摆着打他这个师父的脸吗,邪门!”

  庄采采撇了撇嘴,“怎么学?自从上次瑞士公司那件事,一堆人保驾护航给她洗脱得干干净净,害我背了全锅,现在是猫嫌狗不理。照这么下去,再熬上十年也出不了头。我倒指望甄总多看我一眼呢,也没机会表现不是。谁知道沈欢喜背后耍了什么歪门邪道!”

  “她呀,歪门邪道多着呢。”林佩没了胃口,掏出一枚珐琅圆粉镜子补妆,说:“汉子婊,跟男人打打闹闹粗鲁得不得了,转头最会装无辜,也就只有那傻子当个宝!你是不知道,沈欢喜撒起泼来有多吓人,居然帮甄真那个莫名其妙的裙下之臣在酒吧跟人动手……”

  至于那“傻子”是谁,她没明说,很难猜出具体所指,语气却带着一股奇怪的幽怨和不甘。

  庄采采吭哧被柠檬水呛住,“你看见了?她她她帮甄总的男朋友打架?等一下,像甄总这么——”她咳得嗓子都哑了,实在想不出合适的形容词,“居然会有男朋友?谁啊?是他们传的那个姓蓝的?不像啊,不是说债主吗怎么又变男朋友了。我记得他还追过你来着,又追过沈欢喜……追过除了许源以外公司所有前台啊!不行我有点晕……这都哪儿跟哪儿?”

  林佩眸子一闪,显然不愿再多说什么,留个意味深长的收梢让采采自己发挥想象力,“谁知道呢,我也是听来的。那个宋绿萝不是她好姐妹吗,现在成了唐总身边的人,平时肯定少不了敲边鼓说几句好话。”

  这好歹算比较合理的解释,庄采采的脑回路依旧难以理解:“我觉得,唐总不是那种吹几句风就会耳根软的人。”

  吃完饭时间还早,两人又相携逛一回消食。林佩昂首从换季打折区走过,在大牌专柜里一口气买下五双形款各异的高跟鞋。都是华丽至极的设计,彩珠翠钻镶嵌,玻璃细跟镂空,细带缠绕如蛇。除了走红毯,实在想不出什么场合才衬得上这样的鞋子。

  柜姐跪在脚底殷勤伺候,不停换色换码,被支使得团团转,脸上却不敢露出半分不耐之色。林佩扬起俏丽的下巴,看也不看她们一眼。似足骄傲女王,在她的城她的国里恣意驰骋。面无表情,扬手一指展示柜里最贵的款式:“那个,包起来。”

  末了刷卡结账,眨眼间花掉庄采采半年多薪水,把她衬得愈发像个丫环,在一旁暗自咋舌,还得帮着拎那一大堆购物纸袋。

  回到公司,庄采采一直心不在焉。林佩的话虽然没凭没据,她也听进去不少。没过多久,果然遇到“表现”的机会。

  甄真走了二十多天,回来的时候,整个人憔悴得脱了形。

  直到公司内部发起一场声势浩大的募捐,大伙才知道甄真这次突然离开那么久,不是出差而是请假。

  她回了温州老家,去看望蓝绍纶的母亲。

  常年饱受精神疾病折磨,让薛琴的健康状况不断恶化。脑子大部分时间都很糊涂,只记得甄真小时候的样子。最爱守在窗前,看黄昏时成群的小学生嬉笑打闹走过,嘴里絮絮念叨:“绍伦怎么还没回来?他是不是又跟人打架,被老师罚了?”

  甄真便哄她,“没有,他很听话,还在写作业。你快把饭全都吃掉,他就回来了。”

  到了晚上,便是:“乖,不要哭啊,绍伦听见会生气。你睡着他就回来了。”

  ……

  他当然回不来。脾脏破裂不是三两天就能恢复的重创,起码也要卧床数周。

  薛琴换下来的床单有很多颜色不明的污秽,像陈旧的血。保姆并不用心,枕巾上的口涎已经发黄变灰,又或许是年深月久的泪迹。

  洗衣机也坏掉,甄真只好蹲在地上用一只木盆搓洗。晾不干,又反复发霉。南方沿海的夏天常有台风过境,冷雨噼里啪啦敲打玻璃,扰得梦魂频惊。到处都能闻到扑面而来的霉潮酸臭气息,水珠从墙壁里渗出,衣服总是湿腻。

  一切都在颓败,朽烂,向下滑不到底,又完全没有变好的可能。

  断电的深夜,她守在薛琴身边发了个漫长的呆。望着床上干枯瘦小的人影,一点点衰竭的生命气息,无奈地想,其实什么都不必等,等也没有用。或许在睡梦中被衰老和死亡带走,对这个饱受折磨的女人而言,反倒是种解脱。

  而活着的他们,却不知要如何才能结束痛业。

  薛琴的贴身衣裤总是很难保持干爽洁净,保姆说已经持续很久,并没当回事。甄真那时还不知道,这些密集的征兆意味着什么。薛琴无法清晰完整地表达,也就很难描述莫名的流血,腰腹的坠胀酸痛,头发干枯脱落,虚汗和无缘无故的颤抖。她一直都很瘦,体重暴减也看不大出区别。

  斑斓的癌便从器官扎根,再向外游走,蔓延,遍布整个腹腔,如同酝酿险恶的阴谋。直至大脑内的一根血管突然爆裂,才敲响第一记丧钟。

  那是个寻常的早晨,天空呈现一种很淡的雁灰青。薛琴坐在桌边喝粥,手一抖,瓷碗哐啷落地。她的头剧痛,半边身体跟着失去知觉。不过数秒之间,已似一截木桩,咕咚栽倒在地。

  甄真把人送到医院,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想来想去,还是决定暂时瞒着蓝绍纶。

  人在ICU里多躺一天,钱就像流水一样往外泼。子宫癌晚期加急性脑溢血,癌细胞已经大肆扩散,上行造成肺部感染,要割开气管插呼吸机。无论化疗还是切除器官都没有用,薛琴的身体指标远达不到手术要求。

  病危通知书一天要下三遍,每次心电图拉平,医生会例行询问:“是否要继续抢救?”

  甄真望着白口罩后面的眼睛,毫不犹豫说:“要救。”

  医生便点头,用见惯生死的冷静口吻道:“那么,请家属先出去回避。”

  大摞责任条款,密密麻麻白纸黑字,她看也不看,挥手签下自己名字,次次拼却全力。这名字不断提醒她的来处,和背上的荆棘。

  台风停了,留下满街刮断的树枝,弄堂里积了膝深的水。甄真穿着小羊皮平跟鞋淌进去,冷不丁踩到什么杂物,摔得稀湿。她就这么跪坐在肮脏的雨水里,抬手捂住眼睛。良久,也落不下泪,只是心灰。

  那是她第一次真正直面生命的粗暴与荒凉。沧桑是否都有着这样的雏形?

  离死亡最近的那刻,肉体的尊严便被剥落殆尽,只是一块看上去无知无觉的血肉,摊开来任由摆布。血污、分泌物、排泄的气味,足以击破所有繁花似锦的幻觉。此时此地,一个人的过往、来历、荣耀和耻辱都是虚妄。

  薛琴早就失去意识,不停接受各种冰凉手术器械的侵入和切割,浑身上下插满大小不一的管子。肾上腺素针剂、除颤仪,还有大堆叫不出名字的进口药物。费用昂贵到令人咋舌,也不过吊住最后一丝游息。

  这么来回拉锯半个月,连主治医师看着也不忍,极婉转地跟她沟通:“到了这个程度,能做的都做了。可以提前准备一下,把人带回家也好。”

  言下之意,什么抢救都是徒劳,且毫无必要。可甄真不能代替蓝绍纶去做这个决定。

  她固执摇头,就是不肯放弃,“钱……不是问题,我去想办法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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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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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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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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