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真剪短了头发,拉着简单的行李,只身坐火车从温州到上海念大学。原本两个人的路,只能容一个人走下去,他把机会让给了她。所以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她想。
学校的日子单纯宁静,每天早早起床,拎着保温杯在图书馆伏案奋力地看书做笔记,有课就一节不落地去听。
蓝绍纶则步入另一种生活。为了赚钱,什么都肯做。工地干小工、饭店当服务生、送水送快递。也混过社会,在酒吧做侍应、台球厅里看场子……最初两年的日子很艰辛。
甄真一放假就回来看他,可自己也要勤工俭学,每次都待不长。薛琴的状况时好时坏,有时拉着她的手叫囡囡,有时又恨不能把轮椅砸到她头上。
蓝绍纶脸上身上常带伤,神情越发阴沉。难得笑起来,也不过邪邪撩起半边嘴角,眼睛里全黑色的潮水。淡金色的灯影下,他有张海盗般英俊又危险的脸,带着残忍毁灭的气息。
那段时间,甄真很难找到他的踪迹,不是在医院就是泡在夜店里。
她好不容易打听清楚病房号,还没走近就被拦下。门口站着两个剃得两侧脑袋泛青的小弟,痞里痞气点起一支烟,斜着眼问她:“你是蓝哥什么人啊?”
甄真说:“我是他妹妹。”
随即听见护士厉声喝止,“室内不让抽烟!”
小弟顺手把烟头朝窗外丢,笑得很暧昧:“来找蓝哥的,全是他妹妹,你排第几号来着?哥几个见得多了,哪个月不打发掉五六个。”
甄真听到这里,心里打个寒颤,咬牙重复一遍:“我就是他妹妹!”
她硬着头皮要往里闯,被小弟一把薅住领子往后拖,终于听见房里懒洋洋的声音,“放她进来吧。”
甄真推开小弟撞进病房,就看见蓝绍纶半躺在床上吐烟圈。脑袋还缠着纱布,眼睛肿成一条缝,里面刺出冷而锐利的光。
她神色里的惶然一闪而过,两手撑在床上,至恸地问:“你每天到底都在干什么?”
他平静地反诘:“你管得着吗?”
甄真一向干脆,爱憎都斩截分明。如此纠结摇摆的感情,是她所不能也不懂要去如何负荷的。
想不通,浑身的力气在煎熬里耗空,腿一软就跪跌在地,把脸埋进消毒水气味的白褥子里崩溃大哭,喃喃求他,“我不用你给我打钱……你不要这样。”
蓝绍纶不耐烦地吼她:“你算我什么人啊?就因为我爸和你妈有一腿,就跑来充便宜妹妹?别在我面前哭!”
再难听的话都听过了,她早就麻木。同样的问题,他日后重复过很多遍,你到底,算是我什么人?
他们彻底站在世界明暗的两端,早就完成了仓促的告别。就这么晃晃悠悠地背道走远,像出门遛了个再没回来的弯儿。
甄真渐渐地明白了,他不要她爱他,也不可能给她爱。这种泡在福尔马林里的感情,已经没有变得更糟的可能,彻底看不到一丝未来。
做不成恋人,只好跟他做“兄弟”,用这个借口来维系岌岌可危的脆弱关系。还能怎么办呢,这就是她用全部青春爱过的人。
强留下来的,最后都成了心魔。
后来他赚的钱越来越多,花起来也毫无节制,一副有今天没明天的架势。找了住家保姆照顾薛琴,开始天南海北到处跑。广州、海南、重庆、昆明,都留下过奔波的足迹,每个地方都待不长。
甄真住在学校宿舍,有时半夜睡得迷迷糊糊,会接到号码一长串的国际长途,在沙沙的信号声里听他描述西班牙阳光下寂寞荒凉的橄榄田,海德堡冬天的倾城浩雪。梦境一样,遥远又不真切。他离她好远,远到用尽全身力气都追赶不上。
当然他也在上海停留过一段日子。
那年冬天,甄真即将毕业,蓝绍纶来学校找她。可能是累了,神态疲惫但有少见的温和。
彼时刚结束自修,大群学生热闹来去,约好去后街吃宵夜。成群结队地从路灯下过,大声嚷嚷肚子饿。甄真永远是落单的那一个,独自朝相反的方向走回宿舍。
才刚过五点,天色暗得和深夜一般。正对着图书馆大门的长椅上坐着一个人,抱起胳膊在寒冷的空气里酣睡。旧仔裤裹住一双长腿,戴毛线帽子,围巾挡住半个脸。
甄真低着头从他面前走过,突然被拉过去,大力摁进怀里抱一抱。她的尖叫没能冲出喉咙,就闻见皮夹克上风尘仆仆的气味和熟悉的烟草气。不用看他的眉他的眼,她知道这就是他。
真是阔别了。他们已经一年多没见,只有银行卡上的钱还是按时汇入,有时很多,有时少一点。
她刚把脸贴上胸口,蓝绍纶便放开她,捡起背包朝背上一甩,说:“好饿,陪我去吃点东西。”
夜市摊很喧哗,食物热气蒸腾,有种世俗烟火的暖意。坐在这个男人对面,甄真总会产生错觉,浑身的血液都往心脏涌去,四肢阵阵发凉。因为爱他,精神上便无法与之抗衡。
他确实饿狠了,埋头大口吃一份牛肉炒河粉。很专注,乌黑瞳仁里闪着兽的光。甄真没有胃口,喝了几口汤就放下匙子,托腮专注地望他。
他的头发越长越张扬,在鬓角打着卷,气质变得狂野颓废,性情里有肮脏然而诱人的成分。这一切都让她感到陌生。
蓝绍纶吃饱了,抬眼望见她冻得苍白的唇,摘掉围巾一圈一圈绕在她脖子上。这样她就发现他颈侧多出来的一道疤,和领口里隐约露出的苍翠纹身。
“你怕冷怎么不多穿点,钱不够买衣服?”
甄真一听就皱眉,仿佛他们之间就只剩下这个可聊。冷风刮过街面,她瑟缩着身体,说:“用不了那么多。马上就要毕业了,你别再给我打钱。”
“不继续读研?”
“考不上。”
她只想尽快工作。吸他血肉供养的日子,每一秒都是煎熬。
又问他:“你呢,以后什么打算?”
蓝绍纶没回答,手臂突然在半空划出夸张的弧度,几个飞快起落,从帽子里变出一朵醉意熏然的蔷薇。
那天是甄真生日,她自己都已经不记得。娇嫩脆弱的花瓣在眼前微微颤抖,街头惨艳的霓虹一霎都褪了色。
然后他带她去了一间酒吧。光影魔魅嘈杂,人头攒动,暖场乐队丁丁咣咣开始奏唱,面目模糊的男女上前来打招呼,原来蓝绍纶在此处很受欢迎。她这才知道,他不知几时学了魔术表演。琇書蛧
当他化好妆站在台上,顿时换了一个人。长发、黑色眼影、黑色指甲,脖子上挂了层叠银链十字架,肌肉分明的胸膛半裸着,灼而有光。怪异又特立独行的装扮,模仿一场百老汇式的摇滚魔术秀,竟有几分克里斯·安吉尔的影子。【克里斯·安吉尔:美国街头魔术表演艺术家,超现实舞台感,挑战视觉极限,被誉为震惊与幻觉的制造大师。】
甄真吃惊地看他将一枚硕大的旧银币穿过手臂皮肤,再切开手臂把银币拿出来。或是把剃须刀片放在口中,像是从咽喉吞下而后用透明丝线将它们收回。
气氛热辣得不得了,人群发出尖锐的欢笑和哨声。一个黑发黑裙的女孩子是他的搭档,追光如闪电劈下的瞬间,两人拥吻在一起。
人世的快乐何等浅薄简单,不过是炮制幻觉,令自己或别人相信。看来老天是肯赏他这口饭吃。她的手一直揣在兜里,僵硬地攥紧那朵蔷薇,感觉到花汁揉碎的痛楚。
明与灭之间,没有她存在的余地。甄真夺路而逃。
蓝绍纶就此留在这间酒吧打工,做魔术表演,兼职调酒。收入当然大不如前,好在不需要继续负担甄真的学费和生活。她其实也猜到几分,他这次回来蛰伏,不知是为了躲什么事情。如果尚有路可走,是绝不肯和她留在同一个城市的吧。
往事是压在甄真心口上的一块巨石,让她的人生变成了还债。
唐舜华在甄真最艰难无望的关头,给了她一个工作机会,看中这女孩身上的执着和才华。甄真将其视为恩人,回报以加倍的努力和忠诚。对她而言,明唐的意义不仅仅是一家公司,更像是世间唯一的归宿。
跟蓝绍纶就这么分不开也断不了地互相折磨下去。所爱永不可得,触目所及的一切却都让她轻易地想起。从未曾料到,原来想念一个人可以这么绝望。
很偶尔的,他也会打电话给她,通常是遇到什么麻烦。他开始用甄真赚的钱学DJ打碟,找名师继续研习舞台魔术,渐渐有了名气,却很难跟以前的生活圈子彻底断干净。
最后一次见蓝绍纶,是在一家四川火锅店。她鼓足勇气问他,可不可以在一起。
他们都长大了,不再是当初走投无路的少年,有能力开始全新的生活。
他像听了个什么天真的笑话,连不屑都懒得。
火锅腾腾地冒着热气,对面眉眼冰冷,渐至模糊不清。她黯然地想,这冬天什么时候才能过去。
他抽烟很凶,喝酒亦是豪饮,一直没有再说话。甄真在洗手间用冷水拍醒自己,打算离开,出来却发现大厅里起了冲突。十来个面目凶悍的男人,手持长棍把蓝绍纶团团围在座中。
甄真下意识要报警,却发现手机放在包里,没带在身边,顿时冷汗森森。
蓝绍纶像没看见那伙人似地,仰着头喝光最后一杯,突然暴起发难,从桌上端起铜锅就朝对方泼过去。滚沸的油汤把皮肉烫得皱缩掉落,像被野兽咬过。惨叫声四起,他挥拳打出一条路,拉着甄真夺门逃出。
甄真腿都软了,大脑完全不能思考,被拖着塞进那辆停在路边的破车。开了没多久,在一条小巷里被几辆摩托前后包抄围堵。
眼看无路可走。
蓝绍纶把头抵住方向盘,睫毛垂下一圈阴影。片刻,摸了摸她的脸,说:“别出来。”然后闪身钻下车,把车门锁死,扬手将钥匙高高抛过围墙外。
械斗在黄昏里变成一团乱晃的黑影,拳头落在身体上的闷响夹杂着喝骂,无休无止。甄真在里面拼命地拍打玻璃,浑身筛糠一样发抖,哭得喘不过气。
那一天,她看见他在黑暗中血流披面地朝她奔过来。站不稳,一个血巴掌从车窗玻璃上抹过,留下触目惊心的痕迹。
自那两记耳光后,他从没一次对她说过那么多话。
“你看,暴力是会上瘾的。很多事走到这一步,原本也不受我们控制。”
“你念的书比我多,应该比我更懂得什么叫‘宿命’,你只是不愿去相信。”
“你对我是不一样的,是最特别的。”
“我是可以毫不犹豫去为你搏命,多少次都在所不惜。但我不能,亲手把你拖进这种随时需要搏命的生活里。”
“我只是你命里一程的过客,但求彼此放过。”
最后他说:“我是一个坏人。你不能要求一个坏人爱你。甄真,我不能够爱你。”
他把她锁在车里,让她从头到尾看个清楚,再也不要抱任何幻想。她发不出声音,喉头干哑,似有火在烧。爱是逆风执炬,那么疼。
是,她是最特别的那一个。无论他有过多少女人,以后还会有更多,但在他心里,她是不同的。可她多希望自己能普通一点,最起码,不要是害得他家破人亡的仇人的女儿。
甄真望住他,眼珠里充满血丝,却也澄明清醒,明白他早已下了决心。她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只是用尽全身力气,挤出个惨然的笑。
蓝绍纶也笑,样子很无耻。他就是这样的烂人,深渊一样暗不见底,却是她最初也是唯一爱过的人。她的爱,像顽石一样坚韧,磅礴,隐忍。咕咚扔下去,发不出一点声音。
此后的一切索然无味,无非是在寂寞和忍耐中抗衡。
有些爱情比演砸了的相声还糟糕,纯粹是一场荒诞闹剧。她的深情对他而言,比仇恨更难以面对。除了消耗她,别无办法。
时间的荒野里,谁也回不了头。脚步一旦迟疑,便会化成盐柱,被身后罪恶的索多玛吞噬。
滚动的石头不生苔,游荡的行业不聚财。混迹在夜场做魔术表演,并没有表面看上去那么风光。隔三差五犯病的薛琴和远在内蒙服刑的甄永嘉,都需要钱。蓝绍纶身上野性的棱角和血气,无法被这座阴柔奢华的城市所驯化。
他学完打碟就开始玩乐队,总是招朋唤友聚啸成群,一堆人弹弹唱唱喝酒谈笑,一天就厮混过去。暗嗓子唱起歌来,像个久经情场的沧桑浪子。还是那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做派,赚多少花多少,放纵至极,不够用了就从甄真这里拿。
和捞偏门的人厮混,都是用不登记名字买卡充值的电话号,常换常新。很少能打通,也不发文字信息,基本用语音解决。身上只留现金,出门起码带三个小弟。
甄真从来不过问,只默默地予取予求,从来毫无怨言。这样也赶不走,他开始故意在她眼皮子底下做尽薄情姿态,轮着番追求各路新入职明唐的小姑娘。
后来的事,就像连越看到的那样。
说完,她叹出一口长气,驰然放空了目光。似抛下一生中最盛大然而沉重的隐秘,整个人肉眼可见地凋谢了,缩得更小,更轻些,又瘦又薄。
连越俯过去一点,也不管她是不是能听见,低道:“不管你要偿还的是什么,已经够了,甄真。”
前所未有地疲惫,她蜷起身体侧卧在病床一侧,缩成个枯竭的问号,殚精竭虑,固执不明。
又过了很久,他问:“后悔吗?”
她说不。
他再问:“还爱他?”
她沉吟一阵,坦诚答:“不知道。”
世间只有“来”或“去”,谈不上什么有和无,都是留不住的。所谓爱或不爱,也不是那么重要。
连越听了心里却一乱,伸手揽住她的肩头,在头顶蜻蜓点水般贴一下嘴唇。她一动不动,把这理解为纯粹的安慰。
他往床边挪了挪,让她躺得更安稳些,“反正睡不着,我讲个魔术师的故事给你听?”
然后便自顾说起来:“上世纪初,有个叫Jasper的魔术世家传人,完成过有史以来最盛大的魔术奇迹。他是战场魔术师,从来不做娱乐表演。最伟大的战绩,是把舞台搬到北非沙漠,迎战‘沙漠之狐’隆美尔的十万铁军。他用魔术撒豆成兵,居然令茫茫沙漠凭空生出整支幽灵军团,和纳粹徒手搏斗。直到1973年去世,一直都被英军奉为最高机密的欺敌计划,事迹始终未能公开,他也不曾受到褒扬。”
连越的声音很轻,每个字都熨帖平缓,带着一点童话般的梦幻色彩,像游鱼潜进汪洋深处。
甄真喃喃道:“我只是个普通人,很多时候……缺乏分辨真实和幻觉的能力。有时候想,大概只有他死了或者我死了,才能解脱。”
“其实有些事,换个角度去看,会有不一样的感觉,虚幻的东西未见得都是灾难。Jasper从来没有亲手杀死过一名敌军,却拯救了难以计数的生命。我是想说——”
“我明白的。”她竖起手指轻压在他唇上,“嘘……我好累。”
甄真很快睡过去,像条吐尽了丝的幼冰蚕,露出白莹莹纤细的锁骨。
见她这样,他胸口不知如何也有一点痛。不确定地,抬起手停在她的鬓发上,她的额、她凉凉的鼻尖、她的肩膀……忽然想要重新认识她,了解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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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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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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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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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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