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繁星织我意(上)>第41章 四十折戏要一个孤独的圆满
  刻着“清江小学”几个字的木牌拦腰折断,红漆都脱落了。半截埋进碎砖瓦砾里,被雨水泡得发胀朽烂。江知白用铁锹把泥沙挖开,费了很大劲才把它抽出来,搁在操场上晾干。

  天天突然拽了拽欢喜的袖子,示意她凑过来点,然后踮起脚俯在耳边,一手掩住口,另一只手指向教室的废墟,很小声很小声地说,“爸爸妈妈就在里面。”像分享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生怕惊动了什么。

  欢喜蹲下身,抱住天天单薄的小身体,抚着她的背,用手摸摸她的胸口,说:“爸爸妈妈在这里。”又刮一下她小巧的鼻子,“还有这里。”最后亲一下她柔软的嘴唇,“这里也有。”

  天天摸了摸自己的脸,似懂非懂地点头。

  地上杂物很多,清理起来比较费劲,断掉的桌腿,黑板残片到处都是。光凭他们三人赤手空拳地折腾,是个特别艰巨的工程,一下子都不知该从哪里干起。甄真转了一圈,挽起袖子决定先从天天爸妈罹难的教室开始,其他还得一点点来。

  欢喜毕竟没干过这种粗重的体力活,铁锹上的木棍子比她手腕还粗,一锹子挖下去,虎口立马磨出晶亮的大水泡。

  他的目光绕过虚空,一直若有若无地徘徊在她身周,复杂的,带一点焦灼。忍不住说:“你悠着点。”语气又是那么生硬。

  她脚踝上的扭伤好些了,仍不大利索。不知绊到个什么,咣当跪跌了一跤,双膝都浸在泥水里。

  江知白听见动静,赶忙扔掉手里的砖石过来扶她,摸索半天,从兜里掏出一副半旧的棉纱手套,“我问齐伯要的,你戴上。”

  欢喜像受惊了似地,睫毛张得很开,愣着眼看了他几秒,说:“你戴吧,我不用。”

  他很坚持,“我记得你说过,做缂丝要保养好手上的皮肤,弄糙了会把蚕丝刮毛。”

  这么忽冷忽热地关怀,实在超出她的理解范围。江知白确实是个细致人,大概因为经历过惨痛的意外,对生活里的绝大多数事情都持保守态度,谨慎,预备充分,几乎成了一种本能。

  这副手套,大概就像在酒局前给甄真预备的酸奶,根本没有别的意思。可他记得她无意中说过的话,某些时候,闪烁的眼神落在她脸上,亦有无限温存。还有昨晚亲昵的举动……她说服不了自己,这些全都是误会吗?

  欢喜扔掉手上的铲子,说:“我有话想问你。”

  还没来得及继续说下去,甄真满脸慌张地跑过来:“天天呢?!你们谁看见天天去了哪儿?她本来好好地坐在篮球架下面,我一抬头人就不见了……”

  他们四下扫一眼,果然见不到天天的影子。试着喊了两声,毫无回应。

  欢喜额头冒汗,“咱们分头找。”扭头就要往山林里钻。

  “等一下。”江知白拉住她,指着小路尽头突然冒出的人群,“那些是什么人?”

  走近了才看清,齐伯的大儿子领着十几个小伙浩浩荡荡走过来,每人肩上都扛着家伙事,还有几辆用来搬运沙土的独轮板车。

  天天仍在前面领路,步子没有大人那么快,牵着刘阿婆一路小跑,喘得小脸通红。

  齐伯的大儿子和父亲一样沉默寡言,脸膛黑亮,笑容很憨厚,挠着后脑壳说明来意,“老汉儿叫我带哥几个来帮把手。”

  天天小小年纪已经懂得心疼人,特意去搬了救兵。有了这伙年轻人的加入,效率顿时提高好几倍不止。

  欢喜抱她在树荫下坐好,不许再一声不吭地乱跑,便一头扎进尘土飞扬的废墟里继续扑腾,像只心事重重的土拨鼠。她干起活来很生猛,没有半点女孩子的娇气。让身体疲劳到极致,就没精力去想那么多。

  第二天是这样,第三天依旧。第四天、第五天……时间过得飞快,原本满目疮痍的学校已经收拾得很像模像样。

  甄真下午接到秦经理电话,工厂的第一版打样面料已经做出来。工作耽搁不得,连越也被晾在医院好几天,不知道恢复得怎样。她决定连夜赶回县城,临走前对欢喜说了句没头没尾的话:“这几天你太累了,凡事不要勉强。还有……照顾好自己。”

  日影西沉,倦鸟也归林,零落的叫声听起来很孤清。

  江知白身上的白T恤肩膀处磨出好几个破洞,污痕东一抹西一块,像随手渲染的涂鸦。明明脏得不能看了,竟被他穿出几分嘻哈风,似足潮流的乞丐破洞元素。

  所谓老天赏饭,就是怎么都耐看。欢喜有点心疼,见不得他受苦。那么个不沾烟火的人,落魄成这样,她比他更难受。可是残存的理智让她按捺住,他捉摸不定的态度,已经让她无法在这次鲁莽的感情事件里合理地安置自己。

  这几天两人都没什么单独相处的时间,身边突然静下来,一呼一吸都是无可回避的紧张。

  欢喜拍拍他的肩,把那天被打断的疑问重提:“我有话要问你。”

  他点起马灯挂在帐篷一角,牵动了下嘴唇,说好。杏黄光影照在欢喜固执仰起的面庞上,她已经瘦掉一大圈,瞳仁黑亮且润,像龙眼的核。

  她说:“我是个认真的人,凡事都务求清楚明白。”

  他静静地听着,不开口。她像对着一团空气在宣战,孤勇又执拗,“我不能接受莫名其妙的暧昧,也没有玩感情游戏的天分。所以——”

  她艰难地咽了一下,睫毛微微颤动,“那个吻,是什么意思?”

  他没有躲开她的眼神,良久,平静地开口:“欢喜,对不起。”

  这算什么回答?胸口被这句道歉堵得一阵阵生疼,她以为自己是不生气的,此刻才觉得原来心里非常怨怼他。在这个露水情缘泛滥的年代,他们之间那点接触或许根本不算什么。换做连越的任何一个前女友,都能用最得体的方式抽身而退。话说到这份上,何必穷根问底?落得彼此体面,日后说不定还能做朋友。

  道理都懂,可就是做不到像他那样,若无其事当什么都没发生。他是她第一次爱上的人,她不知道该怎么去理解和应对这种复杂的纠结,只能怀揣着小动物般的天真莽撞,不碰到头破血流决不罢休。

  “我不需要道歉,也不接受这种毫无意义的敷衍。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你这样躲着我……”

  她撑着头,语气困惑又懊恼,“算什么呢?你这样,让我显得多可笑。”

  江知白这几天也没睡好,眼底有层淡淡的青色。一张冰雕雪铸的脸,全部的力气都用来维持面不改色。

  “如果我说没什么别的意思,只是情不自禁,你会相信吗?”

  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地方,隐秘而尖锐地痛了。痛让人清醒。

  她沉默了五秒,试图去分辨这句话背后的意思,又花了三秒,努力让嗓音变得像他一样平静,“你是觉得我玷辱你了吗,如果你认为我不好,不够格站在你身边,说清楚就可以。”

  “是我的原因。我不够好。”他迅速地打断她。

  欢喜把眉毛拧成一条线,“这就是你能想出来的,最好的理由?实不相瞒,和我师父比起来,差得有点远。”

  他顽强地对抗着自己内心的虚弱,很久才找回自己的声调,把道歉又重复了一遍:“欢喜,对不起。”

  还能再解释什么呢,伤害已经发生。

  他想起甄真的话,生命的得与失,相逢或错肩,统统不可避免。就这样吧,封杀心底那点闪跳的念头,不能功亏一篑。

  “所以一直都是我在不自量力,自作多情,对吗?你心里有爱着的人,但那个人不是我。”

  他没有否认,那就是默认。

  对死去恋人难以忘怀,并不是罪过。而关于这个事实,他甚至都不舍得坦诚地说出口,却找了个那么庸俗可笑的理由。从这一点上来说,他确实不够好,不值得。

  活人不能跟死人争,是白月光之所以成为白月光。她对他说出的那些话,没有愤怒的感觉,只是被一种很深很静的哀凉覆盖。知道自己是泥足深陷了,更下定决心收束好这份不合时宜的爱,不能让自己沦落到更难堪的境地。

  鼻管已经很酸,憋得嗓子眼木木的。暮春旷野的风那么冰冷,可她竭尽所能地不让那点液体流出眼眶。头不自觉仰到一个有点夸张的弧度,直到确定声音不会颤抖,才笑着说:“其实没什么,我又不是活在古代,总不至于从此就赖上你。”www.xiumb.com

  口气里的挑达把自己都给镇住了,多亏有个情圣师父言传身教,好歹没演砸:“说起来下半场还是我主动,你接吻的技巧很不错。”

  她竭力表现得不在乎,就算在乎,也绝不肯给他看。

  每个人在自己的生命里都是主角,在别人的故事里,可能从始至终跑龙套,甚至从来没有上场过。可无论如何,退场要退得干脆漂亮。

  那是一个怎样的微笑。皂白分明的眼睛里,失望是渐进的,一点一点熄灭,无声暗哑。

  他芒刺在背,几乎不能承当她笑容的重量。

  欢喜把两手抄在兜里,吹着口哨钻进帐篷,刷地把拉链拉合。完成这一系列流畅的动作,才终于啪嗒掉落一颗饱满的眼泪。

  两个多小时的车程很颠簸。天天吃了晕车药,在欢喜怀里睡得很熟,发出孩童特有的细微呼噜声,像只小动物。

  陆童一边开车一边调收音机,电台里正放一首情歌,一把浅淡男声在滋滋电流里哀婉地唱:

  “年轻人总不听劝

  不纠结世事深浅

  当然了不是每个人

  都能爱得尽如所愿

  ……

  初恋旧爱新欢有几个是别人的伴

  岁月无从贷款感情要分期更难

  才惊觉共苦是涅盘

  思念长常不过当晚

  ……”

  欢喜恍惚了片刻,问:“这首歌叫什么?”

  陆童递给她一瓶矿泉水,“你说现在放的这个?我想想啊。好像叫……《初恋旧爱新欢》,我女朋友也蛮爱听。”

  他的话匣子打开就收不住,“现在的年轻幺妹儿,就喜欢这些个情情爱爱的歌,唱得越惨越好,啥子潮流哦。正经摆起来,我俩个还是初恋,从小学到高中都同桌。她不嫌我书读不好挣钱又少,再过两年把房子买起就准备结婚喽。”

  欢喜回过神,反应了两秒才笑着说:“那恭喜你们啊。”

  陆童又问:“怎么就你一个,河神没跟来啊?你都不晓得,我女朋友拿到他的签名有好高兴。”

  “啊?”欢喜拧开瓶盖喝一口水,镇定地回应:“他忙。”

  陆童想了想,从后视镜里看过来,神秘兮兮地挤眼,说:“讲真哩,他是不是你男朋友?”

  欢喜呛了一口,“爪子?”

  “我们秦经理说,这个小伙子,长得硬是巴适球得很,和你看起好般配嘛。”

  “你们秦经理眼神可能不太好。”

  陆童说:“真哩不是?”

  欢喜说:“是个锤子。”

  陆童哦一声,“其实找个他这样的男朋友,也容易扯拐。太招妹儿喜欢,好恼火哦。”【扯拐:川话,容易出问题的意思。】

  欢喜沉默一下,“其实我有句真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他瞬间兴奋,“你讲你讲,我嘴巴严得很。”

  “你刚才,连闯了两个红灯。”

  陆童嗷地一声,终于惊恐地闭上嘴巴,果然严实得一路无话。

  夜晚情绪比较容易激动,青天白日让人重归现实。欢喜把车窗打开一半,灌进来清凉猛烈的风,发丝像柔软地鞭子在颊边胡乱拍打。直到那首歌唱完,她才能慢慢回想起昨晚,当她成功扮演了一个反调戏的轻浮女郎后,他们又说了些什么。

  暗淡的光攀上他凌乱额发,挺秀的鼻梁在面庞投下阴影。细长上挑的眼尾,好看的薄唇,双眸明黑,眉骨清冽。她用目光细细描摹一遍,没有任何遗漏。这大概是最后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他了。

  他皱着眉,认真想一阵,“是我的错,对你做了过分的举动。如果这给你带来很大的困扰,你可以用任何方式来讨还,包括揍我一顿。”

  沈欢喜不是死缠烂打的人,她什么都可以没有,唯独不允许尊严被丢在地上践踏。

  “揍你是吗?”

  她很慢很慢地,用陈述的语气说出这个疑问句,抬起手。

  他果真站在那里,不动不移,然后看见她的手落下,缓缓掩住了面孔。

  没有预想中的耳光,也没有质问和控诉,她沙哑地说:“江知白,谢谢你。”

  他怔了好一会,微抬起眼,迟疑地问:“谢什么?”

  她难以分辨内心涌动的是一种怎样的情绪,尚能挤出一丝余力来对他道谢,“谢谢你的坦白”。

  不被爱或许是种悲哀,但不爱并不是罪过。不然怎么办呢?难道要像戏里的怨伶那样,对着春光哀唱被空负了韶华,指着柳树叹薄情,骂完杨花骂李花。不,那不是她。欢喜的审美情趣固然老旧落伍,但绝不是这种苦情桥段。每次陪奶奶听戏,都忍不住要对寻死觅活的苏三、宝钏之流大加抨击,说好端端一女的没出息成这样,让人完全没法产生共情。奶奶于是很放心,和良爷爷说,欢喜这孩子以后可能不大容易嫁得出去,好在脑壳不糊涂。

  做人就应该表里如一,轮到自己身上怎么就不行了呢。说完这句话,她已经决定把这点不被需要的感情打包封存好,不让它对任何人造成滋扰。

  他过去的爱很深刻,以致余生都难以忘怀。那些她所不了解也全然不曾参与的岁月,定格成一张独一无二的胶片,不会变,不会老,永远明媚鲜妍。

  而她只是这个故事里偶然闯入的过客,连新欢都算不上。但那又怎样,现在连高中生都不会这么看不开。

  把手放下来的那刻,欢喜就完成了一次仓促而隐秘的长大。道理是一点点学,跟斗要一个个摔。经过这场伤心,她摸约又懂得了一些,譬如吵架赌的是爱,他若完全不爱你,吵出天际也没用。与其变成个笑话,不如大方点,潇洒转身不带走一片云彩。

  窗外的风景急速倒退,她再次回忆了一遍和江知白相识以来的点点滴滴,有吵有闹,有误会也有温情。虽然短暂,其实是非常珍贵的时光。小时候良爷爷总说,她画的底稿有形无神,缺乏感情。那时候听不明白,究竟缺了哪种感情,良爷爷说等她长大就会懂。辗转到如今才有几分感悟,指的大概就是红尘世味吧。

  所以他的出现,并不完全是件坏事,不应该用怨怼来作为收梢。

  仔细想想,是她先爱上他,因此体会到了二十几年里前所未有的,强烈而跌宕的悲喜。目光开始关注缂丝之外的世界,想要变成更好的人。他们一起并肩奋斗过,所有的努力亦有所回报。

  最低谷的时候,她闯下大祸,他站出来据理力争,千里迢迢跟了来善后。她亲手制作最华美的衣裳,穿在心爱的人身上,被无数观众接纳。有过温暖的拥抱,也有过缠绵的亲吻。这些愿望都满足了,何其幸运。而江知白,他有自己的困囿,但不曾刻意欺骗,也不愿耽误她,于是及时打住。

  这么长时间的相处,欢喜早就确认,他是个很好的人。难道仅仅因为不能够爱她,这些好就都不存在了吗?当然不。

  他只是做了他认为更正确的选择。她试着从所有的遗憾里找出值得惜取的部分,并对此心怀感激。

  天天不知什么时候醒来,伏在欢喜腿上,抬头问她:“你为什么难过?”

  欢喜下意识抬手一摸,脸颊还有未风干的湿迹。她有点不好意思,心里倒是平静下来。便抚着天天的头,低声道,“我没有难过,只是有些原本不明白的事,刚刚想通。”

  女孩伸出柔嫩的小手贴住她的嘴角,重复了那天晚上她说过的话:“对你好的要记得,不开心的,就忘掉。”

  欢喜说,“对,我们都要这样。”

  如果活着,那就去生活。因为路很长,谁也不会一直留在同一个地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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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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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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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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