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繁星织我意(上)>第38章 三十七折戏崩裂中的陋石
  欢喜端着相机,努力去理解他所说的每一个字,终于有点明白为什么江知白还没毕业就被业内称为“年轻的天才摄影师”。他早年受安塞尔·亚当斯(AnselAdams,1902年生,英格兰籍美国摄影师)的影响较深。那个戴西部牛仔帽,留一脸花白络腮胡子的老男人,是坚定的环境保护论者,摄影作品只呈现自然风光,不沾人迹。

  江知白拿这位摄影师的手法举例,教给她的技巧有点复杂却极其实用。

  亚当斯曾因提出“区域曝光法”而声名大噪,成为半个多世纪以来摄影科学的基本理论之一。用这种方法分析景物,拍摄的时候便能预先知道色调,来决定曝光和冲洗放大的时间。甚至是初学者,也能像经验丰富的老手一样,在按下快门之前就预料到最终拍出的照片是什么模样。

  他不把摄影当成一种曲高和寡的象征艺术,反而和通俗商业价值结合得更好。技术上的纯粹铺张与华丽,引来无数追随者,尖锐极端的批评也如影随形。反对他的人说:“在这个崩裂的世界中,居然还在拍石头。”

  他们这次带来的并不是传统胶片相机,测光相对要简单很多,原理上大抵是共通的。

  欢喜试着把取景框对准空阔的旷野,风把云层吹得快速移动,光柱斜斜漏下。大片清凉的阴影漫过山谷,半云天半山色。于是她截取了这一刻。

  拍完了,有点紧张地拿给他看。她本来就不懂得那些所谓的构图平衡原理,不讲规则的人,观看事物往往会有极致表现。

  江知白俯身看了十几秒,笑道:“很有层次感,比刚才好多了。”又问,“你按下快门的时候,心里在想什么?”

  欢喜挠了挠耳根,“没想什么……反正都不是艺术了,觉得好看就按了呗。”

  既然摄影不是艺术,就不需要被很多条条框框束缚。只要用眼睛去感觉,用手指来思考。

  他再笑一下,没再说什么。

  对一个彻头彻尾的新手来说,这种鼓励未免太寡淡了些。对她超乎常人的领悟力,他心里未尝没有惊动,脸上却愈发云淡风轻。

  可欢喜已经很雀跃,顿时信心百倍,拉着他径直往山下跑,“走,去拍点真格的。”

  “山腰上风景不好吗?”

  “这里挺美啊。可我们这次要拍的,不只是这些。”

  她真正想要放到镜头里的,是一个更加真实的,崩坏的世界。

  清江村震后的断瓦残壁,用眼睛看和用照片呈现出来,完全不一样。地壳被超自然的力量撕裂,像被犁过的伤口一样翻卷开。岩块受到挤压,寸寸迸碎。石桥拦腰折断,砸进湍急的河流里,激起浑浊泥水。还有衣着朴素的村民,光着脚踩在泥地里清理屋舍,太过用力,身体绷成一张弓。粗糙黝黑的皮肤上沾满了灰尘,目光里却饱含对自然的敬畏和对苦难的坚韧。

  用手指思考,用心去记录。这些照片或许毫无美学价值,却具备了最赤裸本真的力量。因为她在试着,把镜头前的一景一物,都视作生命。

  欢喜凭着一腔热忱在做这件事,刚开始确实不太容易区分画面的重点,取景上还是生疏的,好在有江知白一直从旁提点。他不碰相机,连示范调试光圈都不肯,但总能发现最适合入镜的场景,给出的拍摄角度也十分独特。

  两人边走边拍,不知不觉穿过村后头的小路绕到后山。又走了摸约两三公里,突然听到前方传来悚人的尖叫。

  听起来像小孩子的叫声,童音分不出男女,一阵又一阵,把细碎嘈杂的人声都盖过了。尖锐紧迫的节奏感,机械得甚至不像真人。荒山野岭的,听在耳朵里特别瘆得慌。

  欢喜停住脚步,一脊的寒毛都扎起刺来。两人对望一眼,决定过去看看。

  后山脚下是清江村小学,也是附近几个村子唯一的学校,如今已成了废弃之所。倒塌的房舍来不及清理,操场的篮球架半掩在废墟底下,扭曲成不可思议的形状。

  走得近些,才看清不断发出尖叫的是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女孩蜷在坍塌的教室墙外,像受惊的小兽,被两男一女团团围住。她对眼前的陌生人很抗拒,却不晓得该用什么方式反抗才好,只顾直着嗓子“啊——啊——”地大喊,声嘶力竭也不肯停下,脸蛋涨得通红。

  那两男一女都穿着统一的摄影马甲,手里长枪短炮扛了一堆,细看衣服背后还印了XX日报字样。江知白想起来,昨天出山的时候,路上遇到一辆报社的后勤车正往山里方向开,估摸就是这帮人。

  女孩比较年纪还小,很快就没力气了。嗓子眼一抽一抽,拼命把脸往胳膊里埋。这时候穿红T恤的女记者往前凑了两步,说:“姐姐不是坏人呀,就是想给你拍张照片嘛。拍得漂漂亮亮的,登在报纸上给很多好心的叔叔阿姨看到——”

  那女孩不为所动,拼命扭转身子面朝土墙,口里发出呜咽的抽泣声。

  女记者有点着急了:“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听话呢!”

  戴棒球帽的男记者有点不耐烦,把烟头丢在地上用脚尖一搓,说:“要不这样,你蹲她边上搂紧点儿,只要能拍到后面的教室就行。哭着也好,显得更可怜么不是。”

  女记者皱眉说行吧,伸手就要去拉那女孩的胳膊。女孩哭得更加凄惨,惊恐地四处闪躲,使劲挣开那女人的手蒙头就跑,却被另一个负责摆机位的小哥给拦腰捞了回来。

  女记者反应过来,重新追上去抓她的手,“坏脾气的小孩,没有人会喜欢哦。爸爸妈妈在天上看到了,也会不高兴!”

  跟一个小孩子说这种话,早就超出过分的范畴,简直毫无人性。

  欢喜听不下去,相机往江知白怀里一扔,抄起三角架就要冲出去。没想到他先一步拨开树丛走到那女人面前,把她的手从小女孩腕子上掰下来甩开。

  “把人放开,你们吓着她了。”

  女记者有点吃惊,被突然出现的陌生人吓了一跳,一时也有点慌神:“我……就是跟她开个玩笑。”

  “谁会拿这种事去跟一个小孩开玩笑!”欢喜气得脸都白了,“你也父母双亡没学过说人话?她爸妈在天上看见了,怎么没打一道雷劈死你们这些混账!”

  棒球帽把女记者挡在身后,面色很不善:“操,你们谁啊?哪个单位的?”琇書網

  助理小哥自知理亏,上来打圆场:“都是为了工作嘛,同行互相理解一下。”

  小女孩趁机从人缝里钻出去,跑回刚才蹲着的地方,依旧蜷成一团。

  江知白脸色瞬间寒下来,“我和你们不是同行,也理解不了几个大人围着一个小女孩欺负是什么工作。”

  “那你到底想干嘛?”一把烟酒嗓色厉内荏,语气虽硬却透出不安。

  他一指助理肩上扛着的摄像机,“马上带着这堆破玩意离开。”

  欢喜拎着三脚架在手上抡了两圈,架势十足野蛮,“入乡随俗懂不懂?跑到村里胡乱撒野还有理了,跟趁火打劫有什么区别?这小妹妹有可能被你们抓伤了,要不现在就去村长面前说清楚,当着全村人的面评一评?”

  女记者到底年轻,说话间掩不住地心虚:“你别乱说啊!我不过轻轻拉了她一把,哪里就弄伤了?”

  西南山村素来民风彪悍,谁家要出点什么事,家家户户都扛着家伙往上冲很常见。真闹到那地步,就收不了场了。

  以报道社会新闻为主的XX日报记者,不见得想亲自成为社会版头条。

  助理小哥有点怵,给棒球帽使个眼色,低声劝道:“算了算了,出门在外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欢喜不耐烦跟他们废话,扬了扬手里的三脚架,“你们到底走不走?”

  江知白不动声色把三脚架从她手里拿下来,掂了掂,“我在这儿,你往前冲那么快干嘛。”

  助理小哥麻利地扛着器材往后退了好几步,“你你你们还想动手是怎么?现在法治社会啊我跟你讲……”

  江知白冷笑一声,昂然地站在废弃的教室前。没再开口催促,但摆明了不会再让任何人靠近小女孩的态度。下午三点多的阳光被山岚滤得没那么刺眼,照在他轮廓分明的侧脸上,显得极生动。

  那帮人骂骂咧咧走远了,欢喜还有点怔。

  这段日子以来,她看到了更真实的江知白。不同于镜头前高不可攀的河神伊西斯,也不再像一个俊美然而毫无温度的冷漠幻影。相反,在不好接近的外表下,掩藏着理性和正直,才华横溢却不刻意显摆张扬。

  拨开所有肤浅的光环,他的一切从遥不可及到逐渐变得鲜明清晰。

  这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他会非常耐心细致地照顾团队里的每个成员,默默地为大家做很多事;在饭局前为甄真提前准备好护胃的酸奶,对异性朋友体贴温柔,言行处处都谨守分寸;虽然一开始不大喜欢连越,却竭尽全力地提供帮助;他忍着严重过敏穿上那件姜汁染色的衣服,最终拿下了不错的名次,尊重每一个人为工作的付出;他在雨夜里婉转地提醒她交友要谨慎,完全出于坦诚的善意;耐心教她学摄影,用镜头打开了一个和肉眼所见完全不同的世界,态度中正平和,丝毫没有对待菜鸟的傲慢。

  她仔细回忆相处以来的种种,觉得非常温暖。心里很满又很空,某个突然的瞬间,有扇窗啪地一下被推开了。山川树木都如旧,看在眼里却蒙上另一层色彩。是因为有这个人在身边的缘故,一切都好得无法用言语形容。

  原来爱上一个人是这样,一场避无可避的发生。就像走在风和日丽的大街上,被一蛤从天而降的花盆砸到脑袋,当场晕厥。命运强悍而蛮不讲理,就是准确无误地从人海里击中这个注定要遭此一劫的倒霉蛋。

  这个想法其实很悲观,毕竟按连越的说法,每一次怦然心动都是绝无仅有的恩遇。这就是情圣和普通人的区别,前者在万千宠爱里游刃有余,沿途都是鲜花和风景,从来体会不到求之不得的痛苦。而欢喜没有身经百战的磅礴自信,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陌生的心情。

  江知白大概没可能会爱上自己,欢喜偷偷地想,开始有点难过。他们之间的差距肉眼可见,就像人和猴子的区别。说好听了算暗恋,往差了说,就是场没羞没臊没结果的见色起意。

  再勇猛的女孩,在爱里学会的第一件事,大抵是小心和胆怯。

  低低的啜泣声打断了思绪,欢喜回过神,江知白在墙根下连唤了她好几声,“发什么呆呢?叫都叫不动。”

  她一溜小跑过去,“没、没什么,就回味一下刚才的见义勇为,我是不是可帅了?”

  江知白无奈地看她一眼,“少贫几句行不行?”

  欢喜靠近几步蹲下身,看清了面前瑟瑟发抖的小女孩,顿时连话也说不出来。她连呼吸都很轻,生怕再吓到这只惊惶不安的雏鸟。

  “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孩埋头呜呜咽咽,很久都没反应。欢喜又小声问了一遍,她才把眼睛从胳膊肘里露出一道缝,看见江知白手里的相机,反应突然变得特别激烈,双手不住地胡乱拍打,又开始发出沙哑地喊叫声。

  江知白最先反应过来,女孩对这些器材特别排斥恐惧,赶紧把东西全收进挎包里。

  欢喜捉住她一双细骨伶仃的手腕,慌里慌张地开始哄:“不拍不拍,姐姐不拍照片,你别害怕啊……”

  她对于该怎么和这么小的孩子沟通毫无经验,很快就把脑海里有限的词全搜刮尽了,完全没有效果。小女孩还是扯着嗓子发出无意义的单音。明明气力不济,却没法停下,好像完全不受自己控制。喉咙充血让那声音听起来单寒,越发有种绝望的凄怆。

  欢喜束手无策地望向江知白:“她这是怎么回事……生病了吗?怎么办呢现在?”

  他也很焦急,“可能是创伤后应激障碍……我也不太确定。要不,先把她带回村里再想办法?”

  欢喜心疼地摸了摸女孩的头发,尽量把语气放得和缓温柔:“你晓得齐伯伯吗?我们去找他好不好?”

  过了很久,女孩微微抬起头,小脸被泪水和泥巴弄得一塌糊涂,看不出任何表情,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盛满了悲伤。

  欢喜心里拿不准,“那姐姐现在就带你去,你要乖哦,不哭了好不好?”说着偏转过身,往背上指了指,示意她趴上来。

  她驮着女孩快步往村里跑,期间女孩一直在断断续续地嘶喊,不肯喝水,也说不出完整的句子。

  刘阿婆远远望见他们,赶紧跑了出来,把女孩从欢喜背上接过,口里不住地念叨:“造孽哟!”

  齐伯很快闻讯赶到,一眼认出了这个惨兮兮的小女娃,边拍抚她的背边问:“天天,你的荷包在哪里嘛?”

  小女孩反应很迟滞,在听到“荷包”时,才轻轻转动了一下眼珠,僵硬地从衣领里拽出根绳子,底下系着个鸡蛋大小的织锦荷包。红绳编织的络子已经乌漆嘛黑,几乎看不出本来的颜色,显然很久都没有清洗过。

  然而这个旧荷包仿佛有着某种神奇的力量,名叫天天的小女孩把荷包紧攥在手心,终于平静下来,渐渐停止了令人揪心的喊叫。

  刘阿婆抹着泪出去烧水,要给天天擦干净脸和手。天天还是很紧张,决不许任何人碰到她的荷包。

  欢喜迟疑了两秒,问:“那里面装的到底是什么?草药?为什么她拿着就不叫了?”

  刘阿婆叹口气,“啥子草药,装的是幺妹儿的魂嘛!”

  这个答案让欢喜很惊悚,偷偷吐了吐舌头,想莫不是什么封建迷信的画符之类。

  天天却突然开口:“是妈妈。”

  原来她是会说话的,口齿还很清晰。之前看这孩子神情呆滞,差点以为是个哑巴。可她说完短促的几个字后,再次陷入梦游般的恍惚,拒绝一切交流。

  江知白站在角落,一直默默打量着天天。脸上的灰土被擦干净,露出腮边两道挠破的指甲印。看仔细些,其实是个模样很乖俊的女娃娃,生得眉清目秀,皮肤也白嫩。只可惜浑身脏得不成样子,裤子打满补丁,男孩子般的短发乱糟糟板结在一块儿,怎么都捋不开。

  刘阿婆要把天天的衣裳脱了给她擦洗,齐伯便打个手势,带着他俩出了帐篷。

  走了一段,欢喜小心地问:“天天的爸妈,全都不在了吗?那她家里还有没有别的亲人?”

  齐伯停住脚,表情很讶异,“你们咋个晓得?”

  “就刚才……听那些记者说的。”

  她把在学校废墟发现天天的经过简单讲了一遍,齐伯气得胡子都打颤,“龟儿子记者!人心坏喽,读再多的书都莫得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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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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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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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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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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