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重新在他身旁坐下,问:“你那天也在场吗?”
这么特别的人,就算只打过一个照面,也绝对会留下印象。可欢喜在记忆里反复搜寻,没有半丝关于他的影子。
果然他摇头,“我妹妹去了现场,回来提起过。拿团队金奖的是个新人设计师的作品,叫沈欢喜,那应该是你没错了。”
这是个比较婉转的夸赞。事实上她当时只是个实习助理,还没资格把自己的名字放在主设计那一栏。严格来说,嘉年华的战绩属于连越和他带领的整个团队。
欢喜想问他妹妹是谁,又听见他继续道,“我那个妹妹啊……有点淘气。不过嘉年华人那么多,你没印象很正常。”
说来也是。她点点头,没再继续追问,随口道:“你也对缂丝感兴趣?”
这其实是句废话。连穿戴上都巧妙地运用了这种元素做点缀,必然是识货的,说不定还是个鉴赏收藏行家。
他顺理成章地表示确实如此,欢喜于是稀里糊涂就和他交换了联系方式。
潮湿的风从湖面吹来,她被冻得一个激灵。存电话号码的时候,脑子才突然转过弯来。发现到现在为止,除了知道他叫Sven之外,其余都是空白。他不是明唐内部的人,也不是合作方嘉宾。看起来不像这里的工作人员,却对蓬莱会馆相当熟悉。刚才还说清晏居附近有个酒廊,既然是不对外开放的地方,他难道可以随意带人进去?总之出现得完全莫名其妙,这人到底是干什么的?
他仿佛能看透她的心思,星辰一样朗朗的眼睛露出笑意,和声道:“我刚回国不久,中文名叫沈望。这次酒会是被一个朋友硬给拽过来的,没想到会认识你。咱们算半个同行,谢谢你陪我聊了这么久,欢喜。”
这解释也说得过去,她轻轻嗯一声,关切地问:“你头上的伤还疼吗,真的不用去处理一下?我手劲有点大……”
这倒是真的。他略顿了顿,“小意外,不用老放在心上。”
坐久了是有点冷,沈望站起身,负着手朝湖边走了几步。千层底中式布鞋很软,落地发不出一点声音。这身打扮换个人穿,怕不是一秒变成饭馆跑堂,唯独穿在他身上,有种丝丝入扣的合衬,通身气派贵不可言。
衣服和人之间的关系很微妙。有人穿衣服是为了烘托自我,有人用力过猛,反倒成了衣服的陪衬,所谓的衣服穿人。他显然把这一点平衡得很好,要说是半个同行也就不奇怪了。难道他是视觉陈列师?也可能是时尚买手之类。
正琢磨,忽然听到一阵嗡嗡的振动。他走进更深的树影里接起电话,说了句:“知道了。在那边等着,不用过来。”
四周太安静,尽管他把嗓音压得很低,话音还是清清楚楚钻进欢喜耳朵里。听得出他语气很冷淡,和方才的低调谦和判若两人。理所当然发号施令的态度,是上位者不经意流露的习惯,和唐舜华有点像。
没等他再开口,欢喜站起来主动告别:“你有事就先忙吧,我还想再待一会儿。”
沈望低下头看她,苍白如玉的脸上露出个慵懒的笑,“那回头再联系,骑竹马的小狐狸。”
直到他脚步无声地走远了,欢喜才感到一阵轻松,搞不明白最近怎么总是遇到奇怪的人。
她静静地坐了一会儿,月光不知何时黯淡下去,湖水的波纹也变得凌乱。冰凉的水珠噼里啪啦落在头顶,冬夜冷雨来得猝不及防。
欢喜把帽子拉起来兜住脑袋,匆忙钻进小路往回跑,没几步就撞到一个人。
一个做梦也没想到会在这地方见到的人。
江知白撑着把透明的伞站在面前,几乎和夜色融为一体。他的脸庞光润如旧,那些红疹终于全部消退了。
“你怎么会在这儿?”
她记得之前许源在统计请柬名单的时候,江知白因为过敏严重需要时间休养,没参加这次年会。
江知白把伞挪过去一点罩在她头顶,简短道:“出来散步。”
他没回答她的问题,仿佛出现在此地是天经地义的事。
“哦……”欢喜凑近一点,细细看他的脸。视线沿着脸颊轮廓的边沿,游走到耳后隐藏在头发下的那一小片皮肤,没发现任何异样,再正常不过。一个天生出色的模特,除了好看以外,脸上应该有故事,不语不动也有神情流转。
她便放下心来,没心没肺地笑了,“恢复得真好,一点印子也没留下。”
他轻轻吊一下嘴角,拖着绵长的音调,“托你的福。”
欢喜对他的别扭早就习以为常,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感慨道,“雨下得好大啊,你是怎么想到要带伞的?真有先见之明。”
江知白用看白痴的眼神睨着她,“世上有种东西叫天气预报。”
她窒一下,“在把话聊死这方面,你果然有着旁人难以企及的天赋。”
他立马接招,“在把事搞砸这方面,你也同样优秀。”
这次嘉年华的事,毕竟欠下他一份好大的人情,被揶揄几句又有什么要紧。欢喜没再还嘴,笑了笑算是默认了。
雨势稠密,在伞面敲打出沉闷的声响。他好像知道她要去哪儿,撑着伞慢慢朝宴厅的方向走。伞下一小片风雨不透的天地,被隔绝在嘈杂之外。也不是没和他靠得这样近过,此刻却无端多了几分亲密。
可惜这待遇没持续多久,他走了两步就嫌胳膊酸,特别理所当然地把伞柄往她手里一塞,“自己拿着。”
在这么陌生的地方,还能和熟悉的人斗嘴,有种他乡遇故知的踏实。欢喜心情莫名变得很好,什么也不计较,听话地替他打着伞。
江知白个子高,欢喜得把手臂举起来才能不碰到他的头,整个伞面不自觉地往他那边倾斜。雨水沿着伞骨落在左肩上,偶尔有一两滴溅进领口,冷得她不住缩脖子。
他自然察觉了,嘶地一声,语气有点嫌弃:“多大的人了,连个伞也举不稳。”说着伸出手把伞柄扶正,明显往她那边推。
欢喜抿着嘴看他,憨甜得像个小孩,说:“你晚上吃过东西了吗?冷不冷?要不跟我一起回清晏居,有红豆沙煮的糯米圆子,热乎乎可好吃了,我去给你拿一碗?”
“……我不饿。”江知白停下步子,借着远处投过来的一点灯光打量面前的女孩。靠近一些,能闻见颈间若有若无的幽香。属于年轻女孩的肌骨芬芳,会激起难以言喻的渴望。
欢喜是时尚业里的一股泥石流,穿衣打扮向来不甚讲究。几乎整个冬天都穿着这件又笨又大的厚重外套,罩在身上到膝盖那么长,却敞着领口。两枚锁骨戳在皮肤里,刺一般细且硬。看来这段日子也把她折腾得不轻,明显瘦了好多,脸越来越小。他第一次发现,她左边眉梢里藏了颗很小很淡的痣,像漆黑瞳仁里溅出的墨汁。
“你在看什么……我脸上沾东西了吗?”
她下意识用手背擦了擦,什么也没发现。
他犹豫片刻,伸手在她眉骨处蜻蜓点水般抚了一下。揩不掉,果然是天生的。那一小片皮肤的触感细腻柔软,久久烙烫在指尖。她的温暖和热情,蓬勃的生命力,是一簇旺盛的火苗,令人神往。这种感觉已经很久远了,久到快要忘记。起初是不习惯的,越想亲近,反而越排斥。一旦见了面,总忍不住要找她麻烦,让她讨厌自己最好。
可欢喜似乎缺乏那种女孩子独有的脆弱和自矜,相反却很坚强。遇到什么挫折都能应付,转眼就自己想开了,也懒得记仇。即使发生了那么多风波,她也没真的讨厌他,偶尔还会有很暖心的举动。
他简直不知道该如何自处才好。这种感觉日益盛大,变成无形的重压,一天一天坠下来。还能怎么办呢……余罪未偿的人,没资格招惹别人。心口某个麻木的地方响起空荡荡的回音,再也不能,背负更多了。
欢喜迟迟地抬起眼,嘴唇动了动,没说话。他今天的举动很反常,出现在蓬莱会馆已经够奇怪了,现在又突然这样。琇書蛧
喧哗雨声让伞下的沉默更慌张,胸口一突一突不得安稳。
江知白咳嗽一声,把脸转开,没头没尾地说了句:“你和那个沈望,最好不要走太近,别听人夸你两句就脑子发晕。”
她脸上惘惘的,“你什么意思?”
“听说你最近刚升了职,还是多注意点。什么人都牵搭,容易落人口舌。”
欢喜还是不明白,眉头微微蹙起,“你刚才也在湖边?你们认识?背后这样说人坏话不好。”
听她这样问,江知白的眸子在幽暗中迅速闪了闪,有点不快,仍坦率地说:“不认识,但我不认为一个信口开河的人值得信任,巧言令色必有所图。”
“等一下,信口开了什么河?他又没说自己是德古拉。”欢喜彻底被弄糊涂了,“他夸我跟你有什么关系,至于被这么编排吗。不贬低我几句你就难受是吧?自己心思不正,才会看别人都鬼鬼祟祟!”
这傻妞,吭哧吭哧往湖里扔了半天水漂,结果是在跟谁较劲都弄不清楚。他好像很气愤,眉眼倏忽冷下去,需要缓一缓才能和她正常交流。
欢喜倔脾气上来了,不打算让步,瞪大眼不服不忿地盯着他。
隔了半晌慢慢冷静下来,江知白叹口气,“他在蓬莱会馆里住了快一礼拜,所有消费都走的手望集团公账。这家公司有海外背景,跟明唐的对手关系,不用我多提醒。前天半夜差不多两点,我看见林佩和他一起从房间出来,去酒吧见一个人。那人我恰好知道,姓孙,是……”他斟酌了一下用词,“是一个曾经和唐舜华匪浅的人。”
话只能到这里为止。关于那个神秘人物的来历,江知白也是从甄真处听到过只言片语。他是个遵守信诺的人,必须为朋友守口如瓶。
这么说,明唐的晚宴名单里不可能有沈望,他却手握邀请函堂而皇之地出现了,确实有点不合常理。欢喜垂下眼,望进杂乱交织的雨幕,“就算那位沈先生和林佩有私人关系,也不代表我就不能跟他说话了。你为什么也住在这儿?还那么巧能看见这些……听说蓬莱会馆没有私人会员制。”
江知白的顾虑不是没有道理,然而细想想,其中说不清楚的地方太多了,她在等他解释。
可他只道:“我没必要骗你,也不确定他是不是真有什么目的。不过提醒你对人别那么没戒心,免得牵扯进乱七八糟的状况里。”
她心头沉了下,一点兴致都没有了,自己也说不清泄气个什么劲儿。失望塞满了胸腔,烟雾一样翻滚着弥漫开。勉强按捺住,说:“在你眼里,我一直就是个傻瓜吧?那位沈先生,你都不认识也没打过交道,就言之凿凿下这样的定论,也不见得光明正大。他没对我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更没说过惹人不快的话,我不觉得他像坏人。”
欢喜没那么多弯弯绕的心肠,但对交朋友并不是来者不拒。这么多年,身边就只有一个绿萝而已,对刚认识的沈望,更谈不上有什么想法。可江知白上来就劈头盖脸地鄙视她耳根子软,被夸两句就找不着北,实在过分了。
她故意这样坚持,果然见他嘴角微沉,嗓音瞬间寒凉下来:“世上有很多事,不是好和坏那么简单。我言尽于此,你要非觉得我在背后恶意中伤他,随你。”
她有她的骄傲和脾气,“你一向不爱多管闲事,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些?”
江知白被问得一窒,有话也被倒呛回肺里。她的脑沟回究竟怎么长的,永远找不到该关注的重点。
他望着她,点了点头,“你说得对,我和无关。”
说完转身走进雨里,径自去了。
“喂!等一下!”
欢喜往前追了两步,他步子迈得快,在小路上拐个弯就不见踪影。
滂沱大雨下起来没完没了,四周水茫茫一片。欢喜独个儿被撂在竹林边,“你的伞……”
酒会的热闹还未散,灯火在雨幕里看起来很朦胧。有人在廊檐下燃烟火棒,映出一窗红绿。
进到宴厅才觉出冷来,牙齿直打颤。盛宴和她无关,没有人发现她离开了那么久,又是几时回来。
欢喜无心无绪地走回餐台,盛了碗红豆糯米小圆子捧在手里暖着。舀两口放在嘴巴里,又索然地放下。圆子小小一颗,洁白如玉,没有馅儿,在红豆沙里浮浮沉沉,十分软糯可爱。这是她小时候很喜欢的甜食,每次生病了都只想吃这个,今晚却觉得没什么滋味。
长夜漫漫,欢喜睡不大安稳。次日醒来便觉得鼻塞头疼,四肢灌了铅似的发沉。
这是伤风的症状,果然还是着凉了。忙起来的时候不觉得怎么,一到了假期松懈下来,病就汹汹而至。她自嘲地想,真是个劳碌命。
窗帘厚实,黑暗中不知外面辰光几许。她想喝水,又没力气起身去烧,焦渴中再次迷糊过去。没想到这回病得这样厉害,身上滚烫,眼睛也不想睁开。发热最是难熬,浑身酸痛,呼出来的气都是烧灼的。
昏天暗地不知睡了多久,朦胧中听见有人敲门。她说不出话,嗓子咽一下都痛得扎心扎肺。枕头底下摸出手机,早就没电关机了。
又过了十几分钟,门锁被刷卡打开。一只微凉的手搭上前额,语气里充满焦急,“你发烧了。”
忽明忽暗的幽光亮起,她勉强把眼睛睁开道缝,见连越端了杯温水坐在床边。她撑起半边身子,就着他的手咕咚咕咚全喝光,才缓过来一点,“你是怎么进来的……”
嗓音变得沙哑低沉,连自己听了都陌生。
“大堂集合点名找不见你人,打电话又关机,我实在不放心就上来看看。”
按日程安排,早上九点半,所有人都要收拾好退房,然后统一发车回城。欢喜喉头一痒,弯下腰剧烈咳嗽,“完了完了……我迟到了。让那么多人等,真是……”
衣服里都是虚汗,略动一动,寒气从每根骨头缝里钻出来,她禁不住打了几个哆嗦。
连越皱眉,起身又给她倒了杯水,“你病得这个样子,还赶什么大巴。坐我的车,我先送你回市里。这地方太偏,离最近的医院也有两三个小时路程。”
欢喜有点犹豫,小心翼翼地和他商量:“这不是搞特殊么,让那些同事看见不好吧……一点小病不要紧的,我现在感觉好点了,可以坐大巴回去。”
他看上去有点惊讶,眯起眼打量了她几秒,语气无比平静地说,“欢喜,我突然想起一件事,一件很重要的事。”
她茫然抬头,问:“什么事?”
“小葛朗台独门绝技,单手捞蛋花。”
欢喜没忍住,一口水噗呲喷出去,呛出满眼金花,“还能不能愉快地玩耍了?我跟你说,这是两回事——”
“我认识的沈欢喜,几时变得这么瞻前顾后起来?”连越忍着笑,柔声劝道:“你现在生病了,情况特殊。被看见就看见呗,别人怎么说怎么想,有必要在乎?”
“可是——”
话没说完,眼前一黑,一件毛衣扔过来,把她的脑袋兜头盖住。
“赶紧把衣服穿上,我在门口等你。”
他这么坦荡,她也不好再别别扭扭。把杯子里剩下的水喝完,去洗手间简单洗漱了一下。
欢喜手脚发软,站起来都天旋地转。慢腾腾挪到大堂,大巴早就发车,人全都走光了。
出来后,连越去停车场取车,她站在花池边等。
大雨浇了半宿,地上还是潮湿的。中午出了点白花花的太阳,风很冷。欢喜拢了拢领口,一抬头就瞥见茶室的大落地窗边坐着一双男女,在空旷的地方尤其显眼。
湖心岛上的茶室风格也有盎然古意,布置了重席和矮桌,铸铁风炉的里炭火烧得红彤彤,好温暖。江知白低着头洗刷茶盏,淡薄的冬阳透过半垂的竹帘洒在他身上,这个角度真是好看。她从来没见过第二个这么风致潇洒的人,不经意的一举一动都像画中风景。
他一面说话,一面把浅口斗笠杯放在女伴面前,欢喜忙转眼去看他对面的女子。
可惜那女子背对着这边,瞧不见长什么模样,身形却十分纤浓合宜。斜肩上衣露出半边雪白的肩,正牵着喇叭袖往釜里加茶粉,驾轻就熟地拿竹筴搅动。
江知白仿佛有所知觉,忽然抬起头朝外看,立刻认出她来。欢喜一时间僵在原地,甚至无法扭头跑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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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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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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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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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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