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除了脸和脖子,他的四肢都被大片的红疹占据,衣服勉强能遮住的前胸后背想必也不能幸免。
红疹带来的瘙痒是种煎熬,可挠破了会留疤,只能忍着。为了上妆,连药膏也不能涂,他不停地隔着衣服在身上拍拍打打减轻症状,情绪难免焦躁不安。
Cindy准备了好几支Dermacol,在化妆台上一字排开,是背水一战的架势。
这种神器,江湖人称捷克小金管。防水防汗的欧美系舞台专用遮瑕霜,遮盖力堪称鬼斧神工,只要涂抹手法得当,连纹身和大面积疤痕都能遮个七七八八。缺点是油腻不透气,皮肤会很难受。而且这么厚重的妆容,只能存活在镜头里,现实中看起来特别不自然。
事到如今,不得不委屈河神凑合一下。
她眼巴巴望着他,江知白心里五味陈杂,也没什么可说的,“开始吧,我忍着。”
为什么会搞成这样?他无端端承受了这么多身体和心灵的憋屈,那个只会咋咋呼呼做事不过脑子的女人根本不会懂。
欢喜其实很内疚,羞愧得无法正视他。嗓子里筑起一道墙,蹲在地上不知怎么办才好。想打个下手帮点忙,却连他的衣角都不敢碰。大力出奇迹这种事,有过一次足够了。
场馆里的喧嚣一浪一浪传来,她脚尖搓着地面,低低道:“我真的不知道你对生姜过敏这么严重,不是故意要害你出疹子的……”
原先还觉得他性格太骄傲,惯会拿乔,没想到他竟然还有深明大义的一面。演出结束后,症状会不会更严重?不管演出结果如何,她都对他的不计前嫌充满了感激。
他闭着眼不为所动,两手撑在膝头,“老实说,道歉只用嘴就觉得应该翻篇的人,我不是头一回见,但确实挺少见的。”
这么好看的人,被她折腾成这样。欢喜忍不住内心泛起酸楚来,被呛两句也不介意。
Cindy戴上口罩,用指尖沾了米粒大的遮瑕霜点涂在他脸颊的红斑上,刚一碰上,他本能地往后仰。
Cindy立即收回手,“我太用力了吗?”
江知白皱着眉说还好,“你继续,我忍着点。”
欢喜吸了吸鼻子,看上去可怜得厉害,“要不……让我来吧?我知道我现在说什么你也消不了气,不如给我个机会将功补过?保证化腐朽为神奇。”
江知白终于睁开眼睛,板着脸看向她,“我好心帮你,你还骂人?谁腐朽你心里没点数吗?”
她不是这个意思,他绝对理解有误。但现在怎么解释都越描越黑,只得老老实实听着。
Cindy如释重负地递过来一瓶小金管,指点道:“脸上的妆讲究手法,你弄不了。这样,你先帮我把胳膊和胸口的疹子涂了吧,记得用湿海绵抹匀。别心急,一点点地上,少量多次叠加。”
江知白叹了口气,开始不情不愿地撩袖子。欢喜也不催促,舔了舔唇等着。他下了半天决心,终于咬咬牙,一副任人宰割的神气把手臂伸过来。
她在那片柔软的皮肤上抚了两下,“很痛吧?”
他低垂眉眼嗯了声,“你自己试试就知道。”
欢喜按Cindy说的法子,先把遮瑕霜挤一点在自己手背,再拿半干半湿的海绵蘸涂到他的胳膊上。
她动作很仔细,眼睛睁得大大的,连呼吸都屏得极轻,生怕弄疼了他。被一个女孩子这样捧在掌心里呵护,确实是神奇的体验。温暖的指腹摩挲他的手臂,让背上起了一层栗。轻微的刺痛里有种难耐的渴念,让人不想移开。
真是矛盾又奇怪的冲突,就像她这个人,时而狡黠时而木讷。撇开成见,他其实算不上讨厌她,却一见面就忍不住把气氛搞得很僵。看她气鼓鼓炸毛又无可奈何的样子,其实也很有趣。
欢喜心无旁骛地涂遮瑕,涂完两条胳膊,还有胸前和肩膀。
江知白仰着脸上妆,只感觉到轻柔的呼吸不断拂在胸膛,难免勾起些杂念,丝丝缕缕的痒更难熬了。
他天人交战了好几分钟,哑着嗓子问:“还没完吗?”
欢喜赶忙噘着嘴给他轻轻吹了两口,哄小孩子似的自言自语:“不痛了……”
他胸口剧烈地起伏一下,终究没说什么,脑袋顶上响起一声无奈的叹息。欢喜心里惭愧,想做名人可真不容易,一边忍着痛,一边还要保持形象,原来高姿态的背后都是血泪的代价。
花掉比平时多一倍的时间,才把所有妆造完成。那些数不清的红疹都神奇地消弭于无形,仿佛从未存在。
遮去瑕疵,这张脸孔的精致已经到了雌雄莫辨的程度。
他站起身转了个圈,一举一动风流天成。又对着镜子左照右照,看样子很满意,唇角勾出旖旎的弧度,眼角眉梢都是诗行。
欢喜脸上顿时云开雾散,鼻子却有点酸酸的。就像看见好不容易养的猪终于白白胖胖出栏了,有种朴实的欣慰。
江知白斜起了眼,用余光在她睡眠不足憔悴的脸上瞟过,“自惭形愧么?”
欢喜心底啧啧兴叹,多大的人了这么记仇。他眼神里那种与生俱来的骄矜傲慢,真是让人莫名想要破坏。
河神变身完毕,顺带占了个口头便宜,神清气爽地长出一口气。可没想到才吐了一半,就被卡在了嗓子眼里——欢喜的眼神渐渐变得惊恐,指着他哆嗦道:“完了完了,下巴那儿怎么回事,长出来好大一块黑斑!”
他脸上的笑容被瓦解得干干净净,骇然扑到镜子前。万幸虚惊一场,哪里有什么黑斑?刚定好妆的皮肤光滑得像剥壳鸡蛋,连毛孔都看不见。
江知白心知是被戏弄了,猛地回过身,不料差点撞上她的脑袋。还没来得及发作,就看见欢喜用一种奇怪的姿势凑得很近,皱鼻子在他胸前两三寸处嗅来嗅去。
江知白嫌弃地退开一步,问:“你在闻什么?”
她仰起脸,慢吞吞道:“我对骄傲的味道过敏。”
Cindy在一旁手忙脚乱收拾化妆箱,小古知情识趣地插了句嘴,“欢喜姐,该上台了。”
河神迅速进入状态,用力白了她一眼,表示不跟尔等凡人一般见识。
时间刚好,那就开始吧。欢喜帘子都给掀开了,却见他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走啊,你又怎么了?”
江知白前倾身子,广袖下冰白的指尖微抬了抬,指着外袍的拖尾,“没人拎着,怎么走?”
欢喜气闷不已,只得拱着腰老老实实跟在他身后提袍角。
这是她第一次参加嘉年华,还是声势浩大的ChinaJoy,对一切都感到新奇。场馆很大,有专门的展示台,赛区,还有售卖手办和周边的区域。
许多穿动漫人物打扮的COS在走来走去,也有成群结队的汉服娘在互相摆拍,称作“游场”。有些装备一看就价值不菲,一套英雄联盟角色的铠甲分分钟上万。江知白边走边给她解释一些圈内的基础知识,比如跟各种Coser合照,叫“集邮”。
她发出阵阵好奇的惊叹:“这些Coser胆子真大……我觉得你们都挺有勇气的。穿成这样出门,都不怕尴尬。”
“角色里的人设就这样,刚开始可能有点不适应,时间长了就习惯了。如果一个Coser真的很喜欢某个角色,就算那角色突然换了女装或者自己原本不能接受的造型,也会愿意去尝试。”
欢喜以前从来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为一副美丽皮囊倾注那么巨大的热情。直到江知白,不,河神伊西斯登上展台的那一刻。
摄影师已经摆好机位,台下汹涌如潮的欢呼仍久久不歇。许多年轻的女孩子大声唤伊西斯的艺名,不停地踮着脚招手。原来他真的那么受欢迎,一个天生的扮演者。
可他似乎对这些都提不起兴趣。舞台中间的那个人,足下如踏清风,长身玉立,发束金冠,光芒万丈不可逼视,已经完全脱离现实世界。妆色稠艳,神情却清冷,眼眸里甚至有种病态的疏远冷漠。是骄傲到连诱惑也不屑,然而大众偏偏就爱为这一挂的特立独行买单。
各种长枪短炮的镜头使劲往前怼,掀动快门的喀嚓声不绝于耳。欢喜退到人群后,心满意足地远远观望。那也是她的作品,他身上穿着她千丝万线亲手缂绣的华裳。
发生这一连串风波,她心态已经淡定了很多。当把所有该做的事都做完,就不要过分执着于非要得到一个好结果。就算不尽如人意,也可以从过程里找到快乐,并不意味着要放弃以后的可能性。
在台上俯瞰众生的河神,在扬起衣摆的一刹那,眼神若有若无穿过人潮,和她的视线相接。只有那么短短的一瞬,或许眼花也不一定。可她是真心实意地为他骄傲,并因此感觉到了快乐。
黄昏将近,首展在熙攘攘中结束。明唐的参赛作品“怀梦·子夜歌”果然一鸣惊人,更在河神的粉丝后援会里引起轰动。公司因此摘得团队金奖的桂冠。遗憾的是,江知白却因为过敏出红疹,到底是浑身难受影响了状态,只拿到一个最佳人气奖,打破了入行以来首奖从不失手的纪录。
这真是个喜忧参半的结果。其实欢喜已经很满足,但恐怕江知白不像她那么想得开。他连给粉丝签名都拒了,全交给小古去应付。河神一旦心情不好,很可能会干出点奇怪的事或者说些气死人不偿命的话。摄影师阿泽收了设备,带上助理赶紧撤,大伙儿都尽量不去招惹。
欢喜这次没觉得他矫情,反而很能体谅。
就像连越说的,没有人是天生的英雄。这一路走来付出了多少,才能拥有如今的成绩,只有自己最知道。有名气的人都爱惜羽毛,不会打无准备之战。不参加这次嘉年华,对江知白来说没什么损失,参加了却和首奖失之交臂,对职业生涯的影响不可谓不大——更何况,斩夺首奖的,是个之前从未听过的新人。
欢喜甚至不知道对方叫什么艺名,江知白的表演一结束,她就马上陪他回化妆棚把衣服换掉,免得过敏更严重。依稀记得台上惊鸿一瞥,是个很年轻漂亮的女孩子。
直到在台下面对面,欢喜才觉得,用漂亮来形容这个人,实在太浅薄了。
嘉年华上向来不缺挥金如土的COS狂热爱好者,像她这样眼都不眨就买下整套华服的,还是很罕见。
连越铁了心走高端市场,连缝线都全部用纯金丝,更别说发冠和腰带上那些货真价实的珍珠宝石。“子夜歌”参展样衣定价接近十二万,不是一笔小数。
听小古说,那女孩子像华侨,也可能是亚裔混血。带着妆看不清真实肤色,但能说一口相当流利的英文。
首奖得主买下人气奖的战袍?怎么看都像挑衅。这么大手笔,还是以个人名义,实在令人费解。
说话间,一个修长窈窕的身影招摇而至,从容不迫的气势,如摩西劈开红海。
有些人天生就有种与众不同的气质,走在人潮人海里,旁人的眼神就是再漫不经心,也决不会漏掉她。所有收拾展位的同事都停下手里的活儿,扭着脖子朝这边张望。
欢喜以为她COS的是埃及艳后克丽奥佩德拉,经Cindy提醒,才知道那身妆扮是《天是红河岸》里的战争女神伊修塔尔。
厚刘海齐眉浓黑如夜,埃及蓝眼瞳,似碧波万顷玻璃海。女神裸足穿金色蛇皮绑带凉鞋,胳膊上还戴一枚红宝石金蛇臂环,不知自哪一座繁艳城池中走出。那些绘在皮肤上的花朵与藤蔓,好像就是从她身上长出来,有无法逼视的妖冶。
好一个黄金女郎。
她身后还跟了个古埃及奴仆打扮的中年男子,光着脑袋,浑身皮肤涂成赭褐色,开口就称“我家小姐”如何如何。
小古咋舌,扭过脸去嘀咕,“入戏够深的啊,佩服佩服。”
Cindy撇撇嘴,“你要是随手就能买下十几万的衣服,也有人哭着喊着抱大腿要叫你少爷。”
那女郎舞台妆画得白日飞仙,高贵神秘又不可一世,看人的目光非常大胆直接。
“伊西斯?幸会,我叫Monice。”一副又甜又暗的沙嗓,确实很特别。
这个发音有点难念,欢喜暗暗为自己的英文基础感到惭愧。江知白想了想,附耳低道:“应该是拉丁文,意思是‘被宠坏的大小姐’”。
大小姐头上戴了很沉重的金属冠冕,黑亮的直发把耳朵全遮住,耳风却灵得很,“你也懂拉丁文?”
江知白礼貌地伸手与她相握,“一点皮毛,谈不上懂。”
“你的演出服很漂亮,中国的缂丝。”她做了个很西化的耸眉表情,“没想到现在还能在市面上看到这么古老的手工艺。”
十足外宾派头,中文却说得字正腔圆。
“我也没想到,现在还有海外同胞对中国的传统手工那么感兴趣。”江知白含笑望了眼欢喜,介绍道:“这位是我同事,沈欢喜。专职女流氓,副业设计师——助理。‘子夜歌’就是她的作品。”
欢喜头回被这么别开生面地引荐给陌生人,一下子没搞清自己的定位,瞠着两眼干瞪他。这个恶趣味的家伙,真是无可救药。在场的人同样满脑袋黑线,憋笑快要憋出内伤。
大小姐目下无尘,仿佛直到此刻才发现欢喜的存在。她露出玩味神情,微微偏过头上下打量,“衣服上的缂丝是你织的?副业也能做到这个程度,很难得了。”
欢喜觉得脸都要丢尽了,搞不清她这是揶揄还是客气,难堪地讪笑了下,“过奖。”
Monice的注意力都在江知白身上,显然并不在意她的尴尬。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嘉年华,本来只想玩票,没想到会拿奖。听说你今天身体不适,看来我捡了个大便宜,算不算胜之不武?”
空气里有短兵相接的火花。专业被业余碾压,多少令人惆怅。欢喜对她印象不怎么样,很容易就从话里听出耀武扬威的意思。以江知白的脾气,怕不是要当场对掐起来。m.χIùmЬ.CǒM
可他显然不这么觉得,只幽幽把视线调到了别处,态度依旧从容:“你的表演很精彩。哪个行业都一样,能者得之,不分先来后到。”
欢喜很惊讶,原来他也有虚怀若谷的一面,大方又和气,只不过这种友好是区别对待的。江知白在她面前,从来都是间歇性的小气矫情和病入膏肓的自恋成狂,随时随地自我感觉良好,外加不把别人的存在当回事。
这个发现真令人丧气。
不远处有几个年轻男人,或走或站,眼神一直紧紧关注着Monice。那几个人摸约二十上下,清一色剃平头,一只手握在另一只腕处放在身前,两脚分开与肩齐平,训练有素的步态,不像普通的便衣保安。嘉年华人很多,鱼龙混杂,每年都有恶意偷拍或者掀裙子骚扰的新闻爆出。安保措施很有必要,但带私人保镖还是太夸张了。
同样练过拳脚,欢喜自然也有所察觉。眼前这出手阔绰的女孩,想必来头不小。那种天生的高傲,见惯各种场面滋养出的底气,不是普通女孩拿腔拿调就能装出来。
Monice对这个不卑不亢的回答很满意,“我也姓沈,美籍华人。认识你很高兴。我们——”,她朝江知白灿烂一笑,露出两颗尖尖的,有些俏皮的小虎牙,“还会再见面的。”
这算什么,埃及女祭司的预言?她笃定地下了结论,然后心满意足昂然离去。空气里留下阿拉伯纸莎草浓烈的芬芳,经久不散。
金色的身影渐行渐远,四处散落的保镖向她身后聚拢,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一朝女大公出巡。
欢喜当然知道,这个“我们”里不包括自己。虽然没拿到双料首奖,样衣却很快高价卖出,对整个部门来说,都是旗开得胜的好彩头,可她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高兴。孔雀开完屏,吸引了一堆花枝招展的鸳鸯蝴蝶,谁还会记得为他人做嫁衣的倒霉蛋?更何况一个微不足道的,实习小助理。
江知白和Monice见招拆招的时候,欢喜脑子里浮出一个词,势均力敌。他们是真正棋逢对手的人,在舞台上同样的光芒万丈,现实里想必也不是泛泛之辈。她第一次觉得,这个浮华的世界离自己太遥远了。
人和人之间,有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气场,排斥和悦纳都是一眼定乾坤的事。尽管那位豪爽阔绰的大小姐雍容得体,还花大价钱买下她的第一件作品。
说不上为什么,就是有种难以形容的别扭,只想敬而远之。诚然沈小姐生得极美,当得起一句灿若玫瑰,浑身尖锐的刺也展露无遗。那是玫瑰魅力的一部分,却让她潜意识里察觉到危险。
突然想起连越的那些肉豆蔻,有着神奇的异香,珍贵无比,一旦用过量了后果却很严重。各种或真或假的考据里,甚至流传一种说法,画家梵高特别迷恋掺了肉豆蔻的苦艾酒,幻觉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刺激创作的源泉,毒素日积月累,才终于导致精神失常。
秘密不会永远是秘密。欢喜当时还不知道,沈妙吉的出现,会把原本平静的生活搅得天翻地覆,让各自纠缠不清的命运,这么快就迎头相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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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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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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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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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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