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繁星织我意(上)>第13章 十二折戏总有刁民想泡朕
  天黑得一天比一天早,街边的梧桐叶开始泛黄。

  欢喜拖着疲惫的步子准备下班,一双肩膀都塌下来,没精打采。路过连越办公室的时候,发现灯还亮着。

  她迟疑片刻,去敲了两下门,没有任何反应。正打算离开,却听门后响起懒洋洋的声音:“门没锁。”

  欢喜推门而入,连越还埋头盯着桌面上的设计稿发呆,连招呼都懒得打。

  她凑过去看了两眼,各种线条被涂抹得凌乱不堪,字纸篓里一大堆废稿满得溢出来。

  显然他还在为这版设计发愁。经过一天的试妆拍摄,问题暴露得很明显。

  欢喜强打精神,换了副轻松的语气,“兄弟,灵魂画手。”

  连越想得有点走火入魔了,忽然伸出双手掐在她腰间比划,喃喃说:“六条省道会不会太多?立体感是有了,放量不够就显得很局促。”

  欢喜身量纤瘦,平时又爱穿大一两个码的衣服,总是空空地挂在身上晃荡。冷不丁被他这么一拢,束出纤细腰身,倒显出几分年轻女孩的窈窕。

  她怔住,眼睛瞠得很大,反应过来便大力拍掉他的手,“喂,揩油揩到兄弟身上还是会挨揍。”

  连越难得没有油腔滑调,迟迟抬起眼,问她:“你有没有想过,彻底换一种面料?”

  设计嘉年华COS服的困难,一个在于面料的选择,一个在于版型。

  欢喜想了想,说:“全国没哪个地方像上海,有那么多人爱穿旗袍,大街上走几步都能遇见。可能把旗袍穿得好看的却很少,没有老照片里那种得体的韵味,你觉得是为什么?”

  连越摸着下巴,若有所思,“现在的旗袍也都是量身定做,材质和过去比只有更好。但是穿这种衣服么,讲究意境而不在于型。”

  “我奶奶说,现在的小姑娘个个又瘦又顺溜,就因为身材好,所以偏爱穿裹得前凸后翘的那种款式,开衩开得老高。”

  连越起身去给她倒了杯果汁,“你也觉得版型问题很大?”

  欢喜点头:“因为穿的人没法放松啊,喘口气都勒出褶子一层又一层。我奶奶说,现在的改良旗袍全用西式剪裁,一点放量都不舍得给,根本不能修饰身材。以前的手工旗袍,不省布料,用的都是传统一片式平裁。不做接缝不掐省道,肩线和后背都没有破缝。”

  连越露出恍然神色,竖起拇指赞道:“咱奶奶了不得,一语道破天机。”

  欢喜再次打掉他的手,“少套近乎,那是我奶奶。”

  连越吁一口气,认真道:“欢喜,我想让你来做第二版样衣的花纹设计。织锦还是太厚重,如果能用纯手绣的真丝来取代定位印花底料,效果会远胜现成的缎面和棉纺。”

  刚入职没几天就被委以重任,欢喜着实有点意外。

  “你给林佩绣的裙子,我和杨叔都看过。既然有那么棒的手艺,为什么不用?我相信你绝对有能力做好这件事。”

  “我来完成绣工部分……是没问题。”她舔唇道,“可是连越,光有刺绣还远远不够,这种程度的重工别家也不是做不了。我其实一直想和你说,江知白擅长COS的是古风角色,样衣的形制——”

  连越却大而化之一摆手,“就这么愉快地决定啦。走,陪我吃饭去。一大早折腾到现在就喝了杯果汁,你都不饿的吗?”

  没等欢喜拒绝,又挤眉弄眼补上一句:“你早就答应要请客,一直赖着没兑现。呐,捡日不如撞日,我知道有家店拉面做得不错。走吧,就当给你压惊。”

  欢喜迷迷茫茫地点头,电梯下到地库才发现问题所在:“不对啊,我花钱请客,给我自己压惊?”

  “不要在意这种细节。”连越很有风度地拉开车门,掌心向下悬在她头顶挡着。

  欢喜打量这台从里到外都粉艳惊人的玛莎拉蒂,总觉得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你的车?”

  连越咧嘴笑出一口白牙,“有没有被萌到?”

  欢喜想起良爷爷的小外甥女,一本正经道:“我没有萌这根神经,倒是有个年方七岁的表妹,最喜欢这种死亡芭比粉。”

  “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要学空手道了。”连越细心地把副驾座椅给调低,“说话这么好听,很容易招惹血光之灾啊少女。”

  欢喜又累又饿,没力气再同他斗嘴。偏过头半躺着,看窗外不断倒退的街景,渐渐睡过去。半梦半醒间,仿佛感觉到陌生的手指的温度划过脸庞,把碎发捋到耳后。

  车停稳了,连越犹豫一下,没忍心马上叫醒她。

  他重新打量这个女孩。堵成粥的高架桥上第一次看到欢喜,正在沿途不停敲车窗,有点迷糊又有点傻。后来很快又在甄真的办公室里出现,跟借给她电话的家伙掐得风生水起,就觉得这姑娘实在很有意思,跟那些精雕细琢的上海女郎不大一样。她有张柔和明净的脸,鼻梁不是很高,胜在小巧秀气。没涂厚重的粉底,也不用眉粉和眼影把眼睛勾勒得华彩分明,唇色偏淡,却有另一种温润剔透的美。

  一辆车停进右侧,雪亮的车灯照在欢喜脸上,连呼吸时鼻翼的翕动都清楚分明。浓密的睫毛颤了颤,她便在这时醒来。还没睁眼就闻见丝丝缕缕的白檀气息直往鼻孔里钻,连越凑得很近,上半身几乎完全俯贴过来。

  她一个激灵,发出土拨鼠的惊叫:“你干嘛!”

  说着已经举起拳头下意识挥出,险些砸在他下巴上。

  连越反应迅速,弓起身子飞快地弹开,无奈地举起左手,“给你解个安全带。”

  欢喜慢慢红了脸,坐起来揉揉眼睛,发现身上还盖着他的外套。拿起来看半天,没认出是什么牌子,在膝上小心叠好还回去,没话找话:“很贵吧?万一再弄脏了我可真赔不起。”

  大晚上的,一惊一乍误会了他,终究不大好意思。她一面说,一面觑他神色,看起来像是有点生气。

  等了半晌没反应,只得愧怍道:“对不起啊,我最近有点累,不是故意的。”

  他果然不依不饶地扭过脸去,哼一声:“不识好人心。”

  欢喜讪讪挠头,知道连越的脾气,除了自恋到莫名其妙的程度,基本上还是个讲道理的人,便耐下性子继续哄,“师父大人有大量,咱奶奶说了,爱生气容易长皱纹。你看你好不容易长成这样,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为我气出褶子来多不值当呢。”

  连越听完,果然拉下遮阳板的镜子照了照,斜眼一瞥:“来不及了,你还是想想怎么负责吧。”

  负责?负什么责,她也没怎么着他啊。欢喜痛定思痛,寻思破财这一劫是无论如何躲不过去,咬牙道,“负责就负责,这顿我买单。”

  他露出想得美的神情,倒没再说什么,带着她七拐八绕钻进一条弄堂。

  初冬的空气很清冽,漫天长风浩荡,一弯下弦月浅浅挂着。

  欢喜亦步亦趋跟在后面,远远看见几盏红色的竹灯笼浮在夜色里,写着“枕草炙”。

  乍一看以为到了中医针灸馆,挑帘进去发现是家日式料理。院子不大,布置得相当讲究,很有曲径通幽的感觉。门庭前种了几丛凤尾竹,还有枯山水造景和青石引路灯。

  时近午夜,店里很空旷,只有三味弦的琴声在寂静里流淌。

  连越跟老板很熟,用日语打过招呼,连菜单也不用看就轻车熟路点了一长串。

  欢喜有点肉痛,龇牙道:“你悠着点啊,我真吃不了那么多。”

  连越骄傲地抬了抬头,“那怎么行,今天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得好好庆祝一下。”

  “庆祝什么?”

  他垂下头,凑近她神秘一笑:“恢复单身纪念日。”

  她还是没明白,“你真不打算继续追薇薇安啦?她其实挺漂亮的……那,单身又有什么值得庆祝?”

  连越意味深长乜她一眼,“单身好啊。放下屠刀,才不会一叶障目。”

  欢喜啊了一声,“可不,打着单身的幌子,想跟谁好跟谁好。”

  她显然没理解浪子回头金不换的情操,是养精蓄锐,继续游戏花丛?不是。他敲着筷子刚想解释给她听,老板已经把两碗热气腾腾的拉面端上来,还有一小瓶吟酿和七八碟佐酒小菜。

  欢喜立马两眼放光,埋头进热气腾腾的面碗里,再也没顾上听他说什么。

  “刚才是谁嘴硬说不太饿?”

  连越牵着半边嘴角,慢悠悠给自己倒了杯酒,“这家店的厨子是札幌人,拉面做得最地道,汤头是真正熬了十几个钟头吊出来的。”顿了顿,又说:“和我小时候在日本吃过的差不多。”

  欢喜拿木勺舀起来喝一口,果然浓郁香醇,从喉咙一直暖到胃底。

  她满足地舔舔嘴角,“你小时候还在日本待过,好玩吗?”

  连越习惯性地从兜里掏出烟盒,捏在手里转呀转,始终没打开。半晌,说:“只去过一次,我妈带我去北海道找我爸。”

  “哦……原来你爸在日本。”连越从来没主动谈论过私事,饶是办公室里八卦氛围如火如荼,也一点没扒出来他的家庭情况。大伙都猜这花花公子八成是个二世祖,至于父母何方神圣,至今成迷。

  连越喝下半杯酒,拉面一口没动。

  “他们俩早就分开了,但还有点债务问题没解决完。我那时候只有九岁,具体不太清楚。就记得那年日本的冬天很冷,雪下得特别大。在北海道待了差不多半个月吧,没找到我爸,带的钱也快用光了。正赶上那天我生日,我妈带我去了家破破烂烂的拉面店,也不知道怎么跟人老板商量的,自己去后厨给我煮了碗面。”

  欢喜放下筷子,有点意外,不明白他怎么会突然提起并不愉快的往事。

  连越酒量实在不怎么样,两杯下肚脸已经泛红,像上了一半的戏妆,眼角眉梢都带着桃花颜色,实在艳不可挡。

  她按住酒瓶,“面还没吃呢,空腹喝酒不好。”

  连越没再坚持,剥几颗烤银杏扔嘴里,说:“那是我吃过最好吃的拉面,后来她再也没给我做过。”

  “……为什么啊?”

  连越提一下嘴角,眼神里却没有半丝笑意,“她忙。”

  寥寥数语,欢喜已经脑补出一场孤儿寡母万里寻亲未遂的八点档狗血大戏,动了点恻隐之心,又不知道怎么安慰才合适。想了想,便礼尚往来地把身世交换了一下,竭力把他衬托得不那么惨,“你看,我连我爸妈长什么样都不知道,没能耐出国留学,没当上名设计师,也买不起玛莎拉蒂。”

  他笑了笑,半醉的眼眸里潋滟闪烁,“当上名设计师,买名车豪宅就能开心了吗?”

  “这还不够?”欢喜讶道,“你的开心阙值未免也太高了。反正我要是你,就不会那么想不开。能让奶奶过得好一点,已经挺满足的。”

  “那等你成了知名设计师以后呢?”

  她转头去看窗外的月色,今晚的月亮有点单薄,但熠熠清光洒满了庭院。她说:“就做现在做的事啊,会越做越好。我一直想把缂丝放进现代设计里,知道这门手艺的人已经不多了。”

  “活着就是做缂丝和设计衣服吗,没有别的?”连越循循善诱,“比如去什么地方,过什么样的生活,尝试除了工作以外感兴趣的事?”

  欢喜茫茫然,“我不会别的,想不出还有什么感兴趣的事可做。”

  她还来不及想那么长远。成为知名设计师,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一行的竞争之残酷令人发指,除了努力还需要天赋。哪怕只作出一点成绩,已经要耗尽很多人最年轻鲜活的岁月。

  他把手肘撑在松木桌上,静静听她说话,“设计在哪里都能做,要是有一天真能打出自己的天地,可能会带奶奶回乡下吧。乡下人少,清净。上海什么都好,就是整天灰尘扑扑的,也看不见星星。”

  不甘寂寞的人太多了,滚滚洪流般挤在一线城市,汇成更大的空洞和喧嚣。看似热闹,其实各自疏离。她对高楼大厦和繁华街景没什么向往,反而时常怀念童年时在乡下的日子,星光虫鸣,织机沙沙作响,离人事纷杂很远。如果能把计划里的事完成,若干年后想起在上海奋斗的青春岁月,也许是人生里值得纪念的一段旅程。

  他静静听她说话,银白月色浸染在莹洁的面庞上,朦胧又清澈。当一个女郎意识不到自己的美,这种美才最动人。

  连越调过视线,若有所思地看着她:“那么多人削尖了脑袋也想留在上海,你倒想回穷乡僻壤待着。上海没有你舍不得的东西?你从来没有……喜欢过什么人吗?”

  “你说谈恋爱?”欢喜伸出一根手指挠了挠额角,“没想过,先把手头的事做好就不错了。玩物丧志要不得,被奶奶知道肯定得扒掉我的皮。”

  在两个接近百岁的老人身边长大,日子过得简单,她对风月向来一窍不通。尤其感情生活,像张白纸一样漫无规划。

  他接着引导她,“想一想又不会被扒皮,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人生。你就一点没考虑过,究竟喜欢什么样的人,想嫁给什么样的伴侣一起生活?亲人分两种,一种是天生的,还有一种是自己选的。被父母抛弃固然遗憾,等你有了自己家,这种缺失就会被冲淡。”琇書蛧

  “奶奶就是我的亲人,她选了我。”这是欢喜第一次和异性讨论情感问题。回忆一下,也只在上学的时候和绿萝聊过这种私房话。绿萝对未来男神的要求很简单,长得好看,对她好就行,是不是有钱无所谓。到了欢喜这儿,连个大概的轮廓都没有,除了取向能确定,必须是活的,其余完全一片空白。

  “为什么要嫁人才叫有家?奶奶所有的至亲都过世了,在收养我之前,她一直是一个人,也过得自给自足。”想起良爷爷,又补充道,“其实两个人有感情,并不一定要生活在同个屋檐下。不过如果奶奶觉得我到了合适的时候应该嫁人,也不是不行。最好找个离得近一点的,能住一起更好。奶奶年纪大了,需要人照顾。”

  对终身大事也能随遇而安到这种程度的女孩,他还是头回见到,惊讶之余不由生起几分感慨。

  “女孩子挑男朋友,一般都会有要求吧?只要离奶奶近一点,嫁个什么样的都无所谓?也太拿自己不当回事了。”

  欢喜喝掉最后一口面汤,莫名想起某个麻烦得要死的家伙,说:“我觉得世上很多问题,都是太把自己当回事给闹的。”她放下碗反问,“那你觉得,我应该找个什么样的?”

  面对一张白纸,是个人都有在上面描描画画的冲动。连越油然生起一种让铁树开花的责任心,耐心地和她探讨,“男朋友是要和你朝夕相处的人,住一间房子,在一张桌上吃饭。这和普通朋友不一样,不是你是同学或者饭搭子,更不是给奶奶找个护工,他应该是你的精神伴侣。”

  他端起茶杯润嗓子,继续解释:“上海小姑娘大多娇生惯养,没受过什么苦,所以更愿意挑个家世清白,温柔体贴相貌英俊的青年才俊,就像我这样。能呵护你,照顾你,给你遮风挡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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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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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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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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