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势没有任何要停下来的样子。宋软软看了看身侧的傅炀,“我们去哪里呀?这个雨还是这么大。”
傅炀没有直接回答,脸上挂着一个神秘的笑容。“走吧,上车,等到了那个地方你就知道了。”
好吧,既然傅炀哥哥都这么说了,宋软软虽然还是特别想提前知道,不过也没有再继续追问,而是,乖巧的跟着傅炀的脚步,上了车,内心满怀期待。
车子很快的驶了出去,冷墨擎现在二楼的阳台,看着两人甜蜜的举动,内心惆怅的同时,却又只能无可奈何的接受这个他并不原因接受的现实。
而一心一意都在傅炀身上的宋软软,也没有意识到在她不知道的二楼上,自己的老父亲那意味深长的目光。
一路上,行人都寥寥无几。
宋软软坐在副驾驶上,透过车窗,看着滚落的雨水,还有被风卷起的落叶,明明是一个让人多愁善感的雨天,宋软软的心没有受到丝毫消极的影响不说,内心反而由内而外都被兴奋和好奇充斥着。
大概来了有一个多小时,车子已经开出了市区。
周围的景色不再是林立的高楼大厦,道路两旁是肆意生长的杂草野花,在秋天的时候,还散发着盎然的勃勃生机。
终于,车子在一个路口停下。面前是一条窄小的碎石子铺成的小道。
傅炀下一步下车,从后备箱里拿出可以吧竹伞。上面的图案是冬雪红梅,说不出来的别致。竹伞不大,但是遮住两个人的身量也是绰绰有余的。
拿出竹伞撑开,傅炀才绕到副驾驶的外面,为宋软软拉开车门。
“就是这里吗?”
宋软软一边轻声询问,一边从车上下来。
傅炀点点头,将车门关上,然后把伞递到宋软软的手里,自己熟练的蹲下身,“上来,我背你。”
还没反应过来的宋软软,手里莫名的就被塞了一把伞,只能顺手接了过来,然后就听到了傅炀说的话。
虽然,还是云里雾里的,不知道傅炀到底要做什么,弄得神秘兮兮的。但是宋软软还是听话的趴在了傅炀的背上,替两人一起撑着伞。
确定宋软软在自己的背上趴好了,傅炀才提步往前走。“这就是我们今天的目的地了,只不过还要走上去。距离最后的终点还有一段距离。今天虽然下雨了,可正是因为下雨了,我才带你来的。这里下雨的景色才是最好看的,你一定会喜欢。”
俗话说,一场秋雨一场寒。
可是趴在傅炀宽阔的背上,宋软软穿的也不多,却并不觉得冷,反而觉得浑身都是暖洋洋的。
大概走了有十多分钟的时间,周遭低低的灌木丛变成了苍翠挺拔的竹子,即使在这个初秋时节,也是郁郁葱葱的。
“傅炀哥哥累不累?要不把我放下来吧?”虽然被傅炀背着的感觉和美好,可是宋软软也是一个体贴的小朋友。
“不累,背着软软,一辈子都不会觉得累。”
被突如其来的情话弄得羞红了脸,宋软软完全不知道如何接上傅炀的话茬,直接整个人将头深深的埋在了傅炀的背上,像是一只大型的鸵鸟。
过了许久,才闷闷的说了一句:“傅炀哥哥你变了!”
“嗯?”傅炀疑惑,“我哪里变了?我怎么变了?”
“你以前都是冷漠寡言的,但是现在……”想起今天上午,傅炀哥哥看见太奶奶和太爷爷的时候,那彩虹屁,那强烈的输出跟不要钱似的,吧啦吧啦的,一大堆一大堆往外面吐。还有现在,以前冷冷清清的人,现在撩人的话也是随时随地,张口就来了。
“噗嗤,我还以为是什么呀,原来是这个呀。”将宋软软往上掂了掂,傅炀不以为意的说到,“我话多话少也是分人的呀。就比如对你,我肯定也是一个话痨,但是换做一个毫不相干的人,一个字我都嫌多。”
“是吗?那上官瞳呢?”等话脱口而出的时候,宋软软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
明明告诉自己不介意的,上官瞳和傅炀哥哥也不过只是名义上的未婚夫妻关系罢了。自己才是傅炀哥哥喜欢的,在意的人。
可是,事实其实不是这样的。自己还是在意。只要和傅炀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宋软软也是在意的。
原来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宽容大度,她也是一个占有欲极强的人呀。
意识到宋软软说完话的停顿,傅炀却并没有觉得有什么。虽然,现在的上官瞳就像是两人彼此心里的一根刺,劲量的去忽视她,不碰出她。可是她就是原原本本的插在哪里,稍有不慎,就会被刺伤。
但是,早晚有一天,他会将这根刺连根带梢的拔出来。
“对她,我的话也不多。除了必要的交流。”傅炀如是说道。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提起她的。”明明这么好的氛围,自己却哪壶不开提哪壶。宋软软有点生气。只不过,生的是自己的气。
“没事,你永远是最特别的。好了,还有几百米就快到了,目的地就在眼前了。”宋软软的心情傅炀很理解。只是,软软,再给我一点时间,很快我就可以处理好一切问题了。到时候,我们之间只有彼此,再没有任何一个人插足了。
琇書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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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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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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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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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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