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弟妹夸奖了。”姜氏叹口气,摇了摇头,眉梢一挑,道:“女人再好,在男人眼里不过是件过时的衣服,随时可以换掉。”
稍停,看着江紫烟,缓缓道:“若你皇兄知道我的一半好,也不会夜夜留宿翠红楼。”
怎么把话拐到翠红楼去了。
“呵呵,我最喜欢曼陀罗了,我们现在就出发,中午想必能赶到。”江紫烟抬头看看天空,没有一丝云彩。
湛蓝的天空,就似一块漂洗过的蓝色绸缎,漂亮的让人舍不得眨眼。
这样的天空,适合和南宫昊携手在草原上漫步,让那青青的原草芳香充斥在鼻翼,让心爱的人儿陪在身旁。
世俗的事是忙不完的,若是放弃了世俗,一门心思活在自己的小天地里,怕是整个世界都会因为南宫昊的改变而变得不一样。
那些雄心万丈的人,会因为南宫昊的退出,挑起无边的战火,闲置的钢刀会染上无辜者的鲜血。
谁都有自私的一面,若是都为了自己的小天地,放弃守护自己的祖国和百姓,这个世界就乱了套。
“弟妹看什么呢?”江紫烟难的有发呆的时候,看着天空半晌没说话,姜氏有些纳闷,天上一丝云彩没有,这是在看什么?
“呵呵,我是想着,若是天上有一只雄鹰驮着我们就好了,转眼间就能到我们想去的地方。”只好随便找个由头。
“马车已经备好,若是弟妹方便,我们现在就启程,没准儿中午可以在普陀寺用些斋饭。”姜氏倒是个热心的,一心想着和江紫烟一块儿去看曼陀罗。
“方便,”江紫烟随口说道。
看姜氏这样热情,一心想着自己去看曼陀罗,想必那里已经备下了舞台,等着自己这个主角上场,自己若是不去,岂不是佛了人家的好意?
“春花秋月,带些香油钱,这就走吧。”
江紫烟倒是爽快,还没到普陀寺,就把香油钱准备好了。
姜氏本事奉了世子的指令,来请江紫烟出城的,本以为这个任务不可能完成,见江紫烟爽快的答应,喜出望外,急忙吩咐丫环去安排。
姜氏搀着江紫烟在前,春花秋月跟在后面,姜氏的两个丫环急急忙忙准备去了,几个人说笑着出了府。
江紫烟那天进蓟州是坐着马车来的,一路上有仪仗队跟着,也不方便向外观看,现在和姜氏坐在马车里,掀起车窗上的布帘,倒是省了和姜氏说些废话。
街道上倒也热闹,商贩们的吆喝声,人们讨价还价的声音,来来往往的各地客商。
虽是比不上京城的街道宽敞,看上去倒也繁华。
“弟妹,在京城住惯了,在我们这个穷乡僻壤,没什么可欣赏的吧?”姜氏小心翼翼,探听江紫烟的口风。
“那倒未必。”江紫烟放下布帘,扭了扭脖子,语调带着几许慵懒,道:“京城有京城的风景,蓟州有蓟州的景致,各有千秋。”
“京城里来来往往的都是些求官的,做学问的,外国的商人倒是没有蓟州的多。”江紫烟从车窗往外看去,见好多人外貌上和北晋人都有着差别,明显不是北晋人。
这些人良莠不齐,想必打着经商的牌子,就是做些间谍的勾当,也不是不可能。
“是吗?”姜氏在另一边掀起车帘,恰巧一个大胡子蓝眼珠子的商人走到车窗这里,那人高大威猛,看到姜氏露出一张漂亮的脸蛋,打个响指。
“登徒子!”姜氏放下车帘,愤愤道。
江紫烟笑道:“这人真是找死,若是被皇兄知道了,皇兄非得给他拼命。”
高门大户的女人最注重名声,特别是寿王府的世子妃,把名声看的比命都重要。
“世子?”姜氏叹口气,脸色有些发沉,垂目小声道:“若是世子爷有楚王殿下一半的血性就好了。”
姜氏哀叹一声,有些事情当着两个丫环是不能说的。
若不是自己给世子生了儿子,让世子的位置坐稳,世子怕是早就休了自己,另外觅得佳人了。
听说世子在翠红楼包了一个叫霓裳的头牌,夜夜笙歌,通宵鬼混,有时候几天不回府也是有的。
王爷从来没有指责过世子,只求世子平平安安就好。
这些年世子就没做过一件让人觉得光彩的事,除了窑子里名声响亮,文不成武不就,勿怪欧阳氏成天琢磨着要害了世子的性命,让自己的儿子继承世子之位。
这些话别说和江紫烟,就是车上的两个丫环也是万万说不得的。琇書蛧
那两个丫环明显就是欧阳氏的人,明里暗里帮衬着欧阳氏,还不是不看好世子,觉得世子终归会丢了爵位,沦为别人的手下败将。
“这里的外族商人众多,想必有好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儿,那天得空,皇嫂带妹妹来逛逛,让妹妹也开开眼界。”江紫烟岔开话题。
原本世子就是个玩世不恭的主,姜氏有苦难言,自己何苦在人家的伤口上再撒把盐。
姜氏收起心思,赔上笑脸,道:“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我们还是不来的好。”
顿了一下,声音一滞,道:“这里不比京城,前些时,就有奸细混了进来,在押往刑场的路上逃脱了,如今也不知道躲藏在哪里,要是恰巧撞上,那就糟了。”
姜氏心道:我的姑奶奶,千万别逼着我带你来逛街,被北疆的奸细撞上,出了差错,怕是我们寿王府承担不起的。
“妹妹也就只是说说,那里就出来逛街了。”江紫烟话头绕开,接着道:“你们平时都不逛街的吗?那府上用的东西都是何人出门采办?”
“妹妹说的是。”对府上的这些事情姜氏一清二楚,虽然自己不是当家掌着中馈的主母。
“府上的柴米油盐酱醋茶都有专人配送,就是府上的穿戴也是专门的铺子送到府上,再由各院的夫人小姐出来挑选,万万不会到外面抛头露面的。”
“若是出府被外族之人调戏了,岂不是丢了自己祖宗的人?”
这里到比京城还要封闭。
原以为这里山高皇帝远,民风应该比京城开放,女子不是应该和男子一样跨马奔驰,战时上阵杀敌吗?
甘南道的顺德府就不是这样的。
那里和南疆为邻,无论男女都以练武为荣,自己就曾经在府尹家的大厅和几个女子较量过。
现在想想,那时颇具孩子气,把人家惩治的不轻。
不过,若是再重新选择,还是会教训哪几个不知深浅的东西,好叫他们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若是起了战事,女子们能帮上忙吗?”比如说运送粮食和救治伤员之类的。
“自从早些年叶老国公杀退了北疆和北高丽,这些年一直太平,没有过战事,那些早年间上过战场的女子也都上了年纪,儿孙满堂了,谁还想着自己的儿孙辈儿的再上战场,没有人让自己的女儿练习功夫的。”姜氏摇摇头,眸光幽幽一动,给江紫烟慢慢解释。
都知道楚王妃一品护国侯的位子是真刀真枪打出来的,人人羡慕,特别是姜氏,岂止是羡慕,简直就是崇拜。
谁让自己从小就只学了琴棋书画,对武功一窍不通,别说上阵杀敌,就是厨房杀只鸡看到了都会胆战心惊。
这里临近边境,就是不能上阵杀敌,也该练习一些自保的功夫,即使不能自保,逃命的本领还是要会的。
江紫烟想着,困意上来,靠在车壁上,会她的六小只去了。
春花秋月急忙两旁护着主子,生怕主子有了闪失。
看看人家的丫环,自己却是养了两个吃里扒外的东西。
车上各怀心事,不觉出了北城门。
北城门外,一望无际的草原,一群群的牛羊隐没在草丛里,偶尔有露出来的脑袋,能看到羊群的大小。
羊倌骑在马背上,无聊的哼着小曲,牧羊犬追着跑散的小羊,赶回羊群这边。
这美丽的风景江紫烟却是没看到,一路晃悠着到了普陀寺。
“主子,醒醒,我们到普陀寺了。”春花轻声呼唤江紫烟。
江紫烟睁开眼,“这就到了?这么快?”
“弟妹真是好福气。”打了一个盹儿的功夫,目的地就到了。
姜氏是过来人,孕妇嗜睡纯属正常,若是睡不着,倒是反常了。
姜氏掀起窗帘,笑道:“弟妹请看,前边不就是普陀寺?”透过窗口,庄严肃穆的一座寺院就在眼前。
到了寺院,焉有不去拜佛的道理。
何况自己在寺院住了好些年,对寺院的香火味还是很眷恋的。
车夫把马拴在一颗白桦树上,放下脚踏,姜氏和两个丫环下了马车,春花秋月这才搀着主子下来。
寺院门口有功德箱,捐了银子就可以用备好的禅香,在小祢沙的指引下,在大雄宝殿给佛祖施礼叩拜。
春花点燃了香烛,双手奉到江紫烟手上。
大雄宝殿内,一名年老的和尚正在诵经,手上的念珠不停地滚动,口中念念有词。
江紫烟在寺院住的久了,知道这是主持僧人在做功课,也不答话,跪在铺垫上,有模有样的给佛祖行礼。
站起来,把香烛交到春花手上,春花把香烛插到香案的香炉里。
姜氏那边也完成了跪拜,丫环接过姜氏手上的香烛,照着春花的样子,插到香炉里。
大雄宝殿内不便大声喧哗,姜氏压低了嗓音,道:“我们要不要到后面一一参拜?”
“到此为止吧。”佛祖也是喜欢清净的,不然为何不许大声喧哗?
姜氏点头,带着丫环往外走。
正在诵经的主持高诵佛号,道:“阿弥托佛,施主请留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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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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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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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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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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