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甜田有喜:我全家都黑化了>第四百四十七章 陶家
  很快,到了牡丹园开放的日子,说是花园,按照林曼雪的想法,这都跟山庄差不多的,十分的大,占地面积也是十分的广,圆子里面也不仅仅是牡丹,还有别的花,但是已牡丹居多的。

  院子里面很多人,男男女~女都有的,这陶家除了闲话之外,不远不远就隔一个凉亭,那边有好吃的茶水糕点,还有侍女在那边等着,而且侍女一个个都长得十分的不错。

  这可是大手笔的,这进门的可都是不要钱的,林曼雪看了一眼,茶水点心都是好的,就这些都要不少钱的,更不要说还有那么多侍候的人。

  “这陶家厉害。”林曼雪忍不住感慨的说着。

  林浩明听到这话忍不住笑了,“你要是愿意,你也可以做到的。”

  林曼雪听到这话摇头,然后说:“算了,我有钱也不会拿来这样附庸风雅的,有钱还不如多建几个收留孤寡幼儿的院子,特别是姑娘家,帮帮那些无能力的孤寡幼儿,把钱花在这份上不值得。”

  林曼雪觉得自己有钱的话,她宁愿去做慈善,而不是在这边显摆自己有钱,自家独一无二,虽然说这个也是很多有钱人家喜欢做的事。

  这个时代就算有人做好事,都是一些私人性质的,其实很多有钱人收养这些人,就培养他们的忠心,最后为他们效劳,这更多的像是一种利用,而不是在做善事,之前林曼雪也收养了一群小孩子的,周嬷嬷之前也按照那种方式教育他们的,给他们洗脑,后面被林曼雪发现后,林曼雪就阻止了周嬷嬷,她收养那些人确实是因为自己没人可用,可也不准备利用这些孩子的,她跟周嬷嬷说,养着那些孩子吧,以后愿意跟她的跟她,不愿意的等成年就让他们自己谋生去,没有必要把人绑死在她的身边,想要丫鬟什么的还不是很容易。

  “曼雪特别的心善。”林浩明感慨的说着。

  林曼雪摇了摇头说,“我不心善的,哥,其实我一直都是自私的,比如不管什么事我第一个在乎的肯定是我自己的亲人,我不会去管旁人,我会管旁人,那也是在我强大了,愿意施舍一部分出去而已,我并不是那种真正大公无私的人,只是当自己有能力了,看到别人在那边挣扎,然后有那么一点同情心罢了。”

  林浩明听到这话笑了笑,“对我来说你已经足够善良。”多少人站在高位上还记得那些低下的人如何生活,同情心也不是每个人都有的,至少他就没有,哪怕他曾经贵为帝王,他也没什么同情心,他有的只是冷漠,对自己子民,他也只是从大方向上考虑,他不会去考虑小部分人的利益。

  “走吧,难得出来玩,何必说这么严肃的话题。”林浩明笑着打算了林曼雪还准备说的话。

  “也是,走,既然来玩就好好的玩,说实话,这林园还挺精致的,不过据说江南一带那边的林园会更加的美。”林曼雪感慨的说着,虽然后世旅游也看过一些,但是后世看跟现在还是有些区别的,后世那个时候有些是经过后天修补的,还有就是气氛一些到底是不一样的。

  “江南那边,等以后有机会哥带你去。”林浩明笑着说。

  林曼雪点了点头,她也不觉得林浩明会做一辈子的武将,以后应该有机会离开西北的。

  这园子的主人除了让人准备吃食外,也弄了不少题目和彩头让来的客人玩耍,愿意的可以参加,不参加也不勉强。

  林曼雪很林浩明两个人很快就走到了第一关的地方,第一关要求也简单,要求写一首有关牡丹的诗,彩头有三个,其中有意见火红的狐狸皮披风,十分的漂亮,林浩明看到那披风第一个想法就是这披风配林曼雪,于是他直接上去表示要把那披风给赢回来。

  看着林浩明兴致冲冲的去了,林曼雪忍不住笑了笑,那狐狸披风说实话确实漂亮,当然最重要的是不要钱。m.xiumb.com

  林曼雪发现自己有点看重钱的,虽然她平日也不省,该花的花,不该花的不花,可想想自己穿着一身漂亮的裙子披着火红的披风站在雪地里,一定美极了,披风她有不少的,不说这种上好的狐狸皮她还真没有,狐狸皮很贵的,更不要说这要凑齐这一件披风的狐狸皮更是难得,现在的皮具可不是现代,可以养殖,甚至还可以染色,这个年代都是纯天然的,染色的工艺还不到家的。

  周嬷嬷自豪的看着自家主子上前,很快的写下了一首牡丹诗,“姑娘,咱们少爷一定能把那狐狸披风给您赢过来的。”

  “那当然,我哥天底下最厉害。”林曼雪都没发现自己现在是吹哥狂魔,只要跟林浩明有关的,她都是吹的,反正就没有林浩明做不到的事。

  旁边的人听了有些不甘的想辩驳两句,只是转过头看着不过是一个小丫头跟一个仆人,最后只能嘴角抽了抽,难不成他还能跟一个小丫头吵嘴不成,就算吵赢了,人家也只会以为他欺负小孩子的。

  林浩明写完走出来,就看到林曼雪两眼发光十分佩服的看着自己,最里面甜甜的说着,“哥你真棒,写得真好。”

  “好在啊?”林浩明反问。

  林曼雪听到这话沉默了,话说她真的不会分辨诗好不好,最多就会看着诗押不押韵。

  林浩明看到林曼雪吃瘪的样子,忍不住笑了笑,“你这夸奖不尽心。”

  “哥你就是故意的。”林曼雪忍不住磨牙,林浩明很早以前就知道林曼雪诗词歌赋方面的能力很差,正常吧大家闺秀或多或少都会写几首诗的,林浩明和周嬷嬷也想好好培养林曼雪的,毕竟大家闺秀有事没事就开诗会啊或者就是一些宴会,也会弄什么写诗大赛等等,结果林曼雪对这些是真的一窍不通,林浩明想到林曼雪曾经写过的诗就憋不住笑,一二三四五,唱歌和跳舞,八九十不行,作诗好辛苦。

  周嬷嬷这会也忍不住想到林曼雪做的那首十分魔性的诗,忍不住捂嘴笑。

  林曼雪这时候很无奈的说:“我知道我作诗不行,你们至于这样吗?”

  林曼雪可做不来把别人的东西抄袭成自己的,反正她是真不会作诗,再说了,作诗这种事情真的很难,要押韵要有意境,还有在短短的时间里面做出来,林曼雪表示自己真的不是吃这一碗饭的人,所以作诗什么见鬼去吧。

  “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跟短处,你这样嘲笑别人的短处,真的好吗?”林曼雪插着腰气鼓鼓的说着。

  林浩明十分不好意思的捂住了自己的嘴巴,“曼雪,对不起,是哥哥错了,哥哥不应该嘲笑你的,曼雪好不容易才作了一首诗,我不应该笑你,应该给你爱你的鼓励,你才能继续努力,都是哥的错。”

  林曼雪听到林浩明的话翻了一个白眼,“滚。”

  林浩明也不生气,而是笑眯眯的看着生气的林曼雪,还不时的哄一下,小姑娘生气就像他以前养过的一只猫炸毛一样,特别的可爱,这个时候不能继续招惹,要哄一哄。

  “哥,以后你再拿这个笑话我,我就说我作诗是哥哥你教的,你不怕丢脸的话,你就尽管笑话去吧。”林曼雪磨牙。

  林浩明听到这话急忙讨饶,“是哥错了,这样等下还有好几关,曼雪看看有没有喜欢的东西,哥都赢给你。不要钱的哦。”

  当然最后一句话是重点,要是林浩明要花很多钱的话,林曼雪估计就不会要了。

  林曼雪也觉得这不要钱这一点很好,而且他们不赢也会被别人赢走,靠自己才华赚的东西为什么不要,于是她大手一挥,让林浩明给自己赚礼物去了。

  林浩明乐颠颠的去赚礼物去了。

  周嬷嬷看到这感慨不已,以前谁敢用这种态度对林浩明,会被他直接给拆了的,也只有现在的林曼雪能这样。

  这虽然说评分还没有出来的,但是林浩明的的表现这会有人看在眼里的,在园林不远处的高楼上,有几个年轻男女这时候正拿着林浩明写的诗句在那边品评的。

  其中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十分欢喜的拿着林浩明写的诗句,“这林浩明倒是有几分才华的,让人去打听一下这人到底是什么来路。”

  这显然是陶家人的,陶家请了那些人心里面也是有数的,林浩明也没想隐瞒自己的身份,所以一下就让人查清了,至于林浩明之前状元的身份,之前才昭告天下的,怎么会不知道呢,这陶家也算是有背景的人,倒是知道林浩明的身份。

  说实话的一个穷小子出身,林浩明这一点陶家还真的有些看不上的,更不要说林浩明如今还当了武官的,不过也有人说林浩明有关系人脉的,毕竟不是谁都可以一进朝堂就四品官的,皇帝还是信任他的,也有心补偿,要不然直接给个七品武官林浩明也不能如何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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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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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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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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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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