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煜睁开双眼,才发现自己一动不能动,身处在陌生的房间,并且房间内的窗户上贴着大红的喜字。
他瞬间意识到,自己被逼婚,而且对方的手段如此卑劣。
一个身穿红嫁衣女子出现在他的眼前,嘴角擒着笑容,“娘亲说的果然没错,的确是个俊俏的儿郎。”
不用想他也知道大致发生了什么,可恨,中了她们的奸计。
“要么你就杀了我,如果妄想我和你成亲,这绝不可能。”南宫煜斩钉截铁,别以为不能让他动他就什么也做不了,必要的时候,咬舌自尽也不失为上上之策。
“呵呵,你倒是挺有骨气。”老母的女儿叫尽华,要容貌有容貌,关键是还比云落年轻,云落算什么?在她眼里,不过是一只空有色相的老狐狸精,哪里比得上自己,风华正茂,正处于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候。
南宫煜如同死了的尸体一般躺在床上,恨不得揭了她的皮,本就觉得乌蓬山老母并非等闲之辈,现在自己这可悲的处境,很轻易地证明了这一点。
“云落呢?你们把她怎么了?”当务之急,他首先要确定的就是云落是否平安。
尽华冷笑,“你竟然还念着她,自己都自身难保的一个人。”
不过这都不重要,等一会,他就成为自己的夫君,这一生一世,他只能陪伴着自己,和那只老狐狸再也没有半点关系。
“她是我的妻子,我当然得关心她。”南宫煜这话说的理所当然,很容易让尽华吃醋。
吃醋本来就是女人的天性,为了男人吃醋,这已经是见怪不怪的一件事。
“不可以!”尽华脱下婚服,上了床,坐在南宫煜的腰部以下一点点的位置,“从今天开始,你的心里只能想着我。”
“我做不到。”南宫煜闭上眸子。
尽华怒火中烧,“你是瞧不起我是不是?你知不知道我变成这个样子付出了多少?就在一个时辰之前,我还是一个八岁的孩子,根本就没有嫁给你的资本,可是现在,你睁开眼看看我,哪里比云落差?”
这个男人,可别生在福中不知福,更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南宫煜如此高傲的男人,当真是说不看她就不看她,她是美是丑和自己有半文钱关系?光从善良这一点上,她就远远比不上云落。Χiυmъ.cοΜ
至少云落不会牺牲别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她们这样做,分明就是自私自利的举动,为世人所耻。
尽华十分反感他的倔强,原本对他积攒的一点点好感现在变得什么都没有,不过,她有的是时间和他折腾,越是难以得到,她就越要努力去争取。
“你应该很好奇她是死是活,那好,我就大发慈悲地告诉你,她还活着。”
虽然不知这个女人打着什么算盘,可南宫煜觉得,只要云落活着,那就还有希望,云落,我的妻,我们一定要平安地度过此劫。
回忆起来,我们聚在一起过得快乐日子少之又少,多半是为了别人而奔波,当初我当皇帝的时候,为了天下百姓兢兢业业,退位之后,原本幻想着过闲云野鹤的生活,可是你却偏偏爱管闲事,现在打算不管闲事,却落入了兔子精设计的陷阱里,岂不悲乎。
看到南宫煜的脸颊上升起笑容,尽华又给他重重的一击,“可惜的是,她的内丹被我夺走,活不过三日,也就是说,三日之后,你亲爱的妻子就会离开人世,是不是很惊喜,是不是很意外?”
话说这个兔子精这样说话真的很欠抽,南宫煜要是可以动,定要把她的心脏挖出来看看,看到底是红的还是黑的。
既然她长着一颗心,为何能做出这样的事?难道问题就出在她的心不是人心、而是妖心?可云落也是妖,都没有像她这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俗话说的好,人比人气死人,可是妖比妖,真真是更气人。
当然,此刻南宫煜的心情可不仅仅是生气而已,还有心疼,因为云落而心疼,都怪自己没有好好保护云落,让她遭受这样的苦难。
假若有任何能够救好云落的办法,他都乐意去尝试,只因他有一个特殊的身份……云落的丈夫。
“你是一个猪狗不如的东西。”很少骂人的南宫煜,这次对一只兔子精骂出了猪和狗。
一般来说,猪狗都没有招惹他,这样意外地躺枪,求它们的心里阴影面积有多大。
尽华的手指滑过他的脸,“你尽管骂,我不会和你计较,等你真正成为我的人,我会让你一辈子都说不出骂我的话。”
尽华有这个把握、也有这个魄力去收服他的心,不过就是一个男人,能够强硬到哪里去,软的不行就来硬的,还就不信,等狐狸精死后,他还会对她念念不忘。
南宫煜的的额头上冒出细汗,这个该死的妖精,是非要缠着自己不可?
尽华也真是够一厢情愿的,那张樱桃小嘴,就这么对身下的南宫煜凑过来。
而此时,南宫煜消耗内力,已经冲破了她对自己身体的封印,可正因如此,他体力不支,变得十分虚弱。
出于对尽华的厌恶,他还是很废力气地推她,试图摆脱她的妖爪。
尽华大吃一惊,这个男人还真是倔,不但不顺从,还自耗体力冲破封印,难道自己就这么配不上他?和他洞房花烛都是折辱他了?
尽华气得身体此起彼伏,“南宫煜,你究竟是有多恨我?”
枉费自己还打算把终身幸福托付给他,原来他是这般回应自己的,这分明就是瞧不起妖。
好歹她也算老母的掌上明珠,绝对要在一个凡人的面前扳回面子。
南宫煜的脸色苍白,仍旧以轻蔑的口吻说话:“你杀我的妻子,你觉得我应该有多恨你?”
如果不是希望着还能够见到云落最后一面,他现在估计已经命赴黄泉,不管怎么说,就算是死,他也要和云落死在一起,彼此有个伴。
尽华指着南宫煜的鼻子,“好啊,你既然这么爱她,我就让你看看,她现在有多惨。”
说完,尽华扶着南宫煜,出了房间,向一个南宫煜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走去。
那个地方一片荒凉,让人都不敢相信,绿树成荫的乌蓬山,还有这种地方,看来的确是隐藏得够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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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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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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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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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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