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一个七岁的孩子并不觉得妖有多么可怕,当然,这也是在他知道这个妖是好妖的情况下。
南宫煜不反对儿子与妖为伍,毕竟他自己的夫人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妖。
客栈里充满欢乐,云落也没有闲着,积极努力地向玉娘讨教孩子教育问题。
“《三字经》这是绝对要背的我跟你讲,还有《弟子规》也要背,一个人至少要学会怎么尊敬自己的父母吧?然后《论语》也是非背不可,孔圣人说的话不会有错,至于其他的,酌情考虑。”
云落听完玉娘的一番话,嘴巴都惊得张大了几圈,“他还只是个孩子,要他背这么多书,这压力是不是太大了?”
云落就表示很心疼自己的宝儿,瞧那小家伙和妖怪在屋子里玩的多么开心,小孩子的童年实在不该充盈这种背书的噩梦。
玉娘的表情就有点嘲讽的意思,“你这刚做娘,好多事都不懂,像他这么大的孩子,正是树立人生观价值观的时候,你可不能马虎,你家宝儿看起来愚笨,实则天资聪颖,你听我的准没错,好好教他读书,以后必成大器。”
“只是这书也太多了啊……”云落打小也不爱读书,迫于姐姐的压迫,她才勉强认识几个字,不至于变成文盲。
“宝儿是男孩子,他还好,我家闺女还要背《女诫》,学习三从四德,比男孩子的任务还要重,你呀,该庆幸才是。”玉娘可以说是一个怀揣着把女儿培养成才女的有志母亲,也正是因为这样,她的女儿才会反抗,处处针对她,只为摆脱母亲带来的沉重压力。xiumb.com
当娘的不容易,当孩子的又能容易到哪里去?
云落都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庆幸?孩子的童年不就是用来给他们快乐玩耍的么?逼他们背这个背那个,那这样的童年还有何幸福可言?
“我想等他十岁后再让他读书,你看可不可以?”云落的想法是,先带着宝儿四处游历,开阔视野、增长见识,之后再教他读书写字,两不误。
玉娘的脸上惊讶骤起,“十岁?我没听错吧?你确定那么晚?我可告诉你啊,现在的父母可都在孩子两岁的时候就教育他了,你这拖到十岁,那太晚了,不行不行,一定不可以,这样会误了孩子的一生的。”
玉娘虽然把客栈开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可外面的“行情”她可是知道的一清二楚,如今这世道,孩子就是父母的天,把他们培养成栋梁之材,全家也就可以跟着沾光。
玉娘生的不是儿子,是女儿,可她的思想是不会变的,不管男女,有才华才能容易更上一层楼,通常情况下,在才女和大字不识一个的粗野女子中挑一个,只要眼睛不瞎都会挑前者。
云落感觉玉娘的话好陌生,两岁就开始识字,孩子的大脑都没有发育完全,怎么可能学的进去?
“姐姐的说法恕我不敢苟同,做父母的都应该为孩子保存一份天真浪漫,不要扼杀他们的天性,孩子不该成为工具,他们需要的是自由,而不是奇形怪状的文字。”凡人的世界果真比妖精的世界要复杂的多。
想当初,云落在青丘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姐姐也管不住她,就算是被逼着识字的那段日子,云幽也会给充足的时间让她到狐狸洞外去浪,完全不是一言不合就背书。
玉娘讪笑,“你是不懂现在的竞争有多激烈,其他父母都努力挣钱把孩子送到最好的私塾去读书,你倒是好,省心省力是吧?”
原以为云落也是一个对孩子寄托着远大理想的母亲,看来完全就不是那么回事,云落的思想还是过于局限了,只顾着孩子的现在,都不为他的将来考虑。
现在打下好的基础,不就是为了迎接未来的锦绣前程么?
“姐姐,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就是心疼宝儿,那么多书我都难背下来,更别说他。”
南宫煜就躺在床上不说话,两个女人的讨论他也假装没听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他在想什么呢?自然是想将来,原本带着老婆游山玩水,日子活得潇洒自在,现在多了个儿子,他不得不重新规划。
也许,该找一个地方安定下来,和他们母子俩好好地过日子。
玉娘瞥了南宫煜一眼,“南宫公子就没有什么想说的?”
在玉娘的眼中,南宫煜一直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很少说话,也很少表达内心的情感,而云落却热情开朗,正好和南宫煜互补。
果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老天爷又赐给他们一个萌萌哒的儿子,堪称完美。
“所谓相夫教子,就指教育儿子是妻子的事,故交给云落就行。”南宫煜这话说的倒是十分的轻松,典型的大男人主义。
云落不和他一般见识,让自己来教育儿子也挺好,若是交给他,那宝儿一定像是入了地狱般痛苦,他这个人做事一丝不苟,宝儿若是做的稍有不顺心,他岂不是要对儿子拳打脚踢。
想到那样恐怖的场景,云落就在心里发誓,一定不能把儿子交给南宫煜蹂躏。
然而,通常情况下,都是她那宝贝儿子在欺负她的相公,只是她不知道罢了,被蒙在鼓里还浑不自知。
玉娘莞尔,语气透着艳羡,“好一对妇唱夫随,你们能够走到一起也是必然的。”
如南宫煜这样的男人,也只会听云落一个人的话了吧,这是默契,也是爱情。
“那玉娘可知道我们能有今天,是多么不容易?”云落打趣。
为了和他长相厮守,她放弃了做青丘继承人的资格,也经受了长老的考验,回到皇宫后,她死于落尘的剑下,难道死亡就是爱情的结束?姐姐却牺牲了自己的性命救活她。
多亏了姐姐,这份爱得以继续保持下去,只是获得重生,也就表示着她不是人这个事实公之于众,她每天面对的,就是别人的挑衅、太后的针锋相对。
不过,一切都已烟消云散,世人回忆起来,只会说前任皇上眼瞎、脑子不清楚,把一个狐狸精当成宝,还同床共枕那么久。
可是谁都不知道,前任皇帝因为有一只狐狸精在身边,是多么幸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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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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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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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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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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