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开始就是错的,朕不该让婉儿一个人离开,朕应该陪着她,不管到哪里,朕应该始终陪在她的身边,不离不弃。”天子笑容微敛,“但愿朕现在去,还来得及。”
“那你知道在哪里么?你是肉体凡胎,这多危险。”楚靖离很不想看着好朋友去送死,很明显,送信之人的初衷,就是引着南宫煜羊入虎口。
“怎么,你不阻止朕?”面对楚靖离说的话,南宫煜深感意外。
对方苦笑,“你都已经这个样子了,我还能怎样,就算是留住你的人,能留住你的心么?你若是不去,必会是你此生的遗憾。”
楚靖离的话句句发自肺腑,南宫煜的性格他太了解了,说一不二,特别爱钻牛角尖,也好,就让他钻个够。
“靖离,没想到最了解朕的人,其实是你。”南宫煜把手放在对方的肩膀上,“朕真的很不适合做皇帝,皇帝需要的是薄情寡义,可朕做不到。”
自古哪个成就壮举的皇帝不是野心勃勃,不是把皇权凌驾在道德之上?所谓的狡兔死走狗烹,所谓的功高盖主必将处之,这都需要雷霆的手段。
而他南宫煜,原先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的皇帝,可自从遇到了某只狐狸精,他就彻底失去自我,没法重新开始。
“阿煜,可惜你生在帝王家。”
与其说是云落改变了南宫煜,倒不如说是云落唤醒了南宫煜的本性。
天子也是满面可惜,“你比朕适合管理天下。”
楚靖离和自己从小一起长大,所受的教育基本相同,一路相互扶持,为玄掖浴血奋战,开疆拓土,他可以称得上文武全才,兵器样样精通,手腕霸道高明。
若是玄掖的皇帝是他,这肯定是百姓之福。
“我姓楚,注定我只能帮你们南宫家,而不能取代南宫家。”这个天下,姓南宫,百姓,都是南宫家的子民。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伦理纲常,这是没法改变的,楚家久沐皇恩,当然得为国尽忠。
“朕走后,一切就交给你了。”南宫煜的话不多,说多了只会变成对方的负担,相信楚靖离一切应付的来。
南宫煜抛弃了皇宫、抛弃了朝堂、抛弃了千千万万的臣民,踏上了寻妻之路。
第二天,金銮殿上。
小林子站在龙庭正中央宣读圣旨。
皇帝退位,传位于幼帝,由大将军辅政监国,改国号为永兴。
圣旨即下,满朝文武跪地俯首,穿着龙袍的小孩子在楚靖离的牵引下,一步一步走上龙庭,踮起脚尖坐在龙椅之上。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有些事情,说是缘分,其实更像巧合。
打听之下,南宫煜知道了妖族老巢基本在哪个方位。
他快马加鞭,日夜兼程,渴了累了,就找水源喝点水,休息一下,继续赶路。
其实这次行程,可以说是比上次去青丘还苦。
不过,他有幸认识了一只小彩雀。
而这只彩雀正是去妖王处贺新婚之喜的。
彩雀会讲话,会唱歌,会飞,飞起来和南宫煜的马跑的一样快。
但南宫煜并没有告诉彩雀自己去无生殿究竟是为了什么,因为说来话长,而且,这件事告诉它了也没用。
彩雀是只话特别多的鸟,“你不知道,无生殿有多大,比天下所有的皇宫加起来都大呢,还有,那里有很多很多的妖怪,我看你身体健朗,要是被妖怪看到了,肯定争着抢着吃你。”
南宫煜一边策马奔腾一边问到:“你怎么对我如此没有信心?我要是没点准备,会去闯无生殿么?”
彩雀飞的有点累,就停在南宫煜的肩头,鸟爪紧紧地抓着他的衣服,“那里聚集着万妖,你又是个凡人,就算你有再大的本事,也不是他们的对手吧。”
得,这种话,还是对南宫煜的不信任。
“不试试怎么知道呢?”他去,就是找回他的婉儿,就算是死,他都不能让她另嫁他人。
彩雀抬头仰望天空,“听说无生殿里有人世间数不清的财富,你去那里,是不是为了劫财?我告诉你,如果是的话,我劝你早点收起这个心思,因为为了钱财去那里的人,最后的下场只有一个,尸骨无存。”
“你怎么知道?”南宫煜还是对这只彩雀的来历有点怀疑,只因它出现的时机很巧合,好像是故意在这条路上等着他。
彩雀也没有多想,直接回答:“听我太太太爷爷说的,它去过一次无生殿,是为了给万妖之王过十七万八千四百岁的大寿。”
南宫煜听罢,就差呕血,什么?万妖之王已经有这么大的岁数了?那不是一只老妖怪了吗?可怜自己的婉儿才区区三百岁,岂不是老牛吃嫩草?琇書網
不行不行,婉儿,你一定要等着我,我不会让你和一个老怪物在一起。
相信正坐在极澜阁喝下午茶的荆无夜此刻正疯狂地打喷嚏。
“你说的万妖之王,究竟是个什么妖怪?”南宫煜决定先摸清情敌的底细,做到知己知彼。
彩雀叹气,“唉,我也想知道。”
“怎么,你的太太太爷爷没告诉你?”南宫煜觉得整件事情好像增添了一种神秘的色彩。
云落的突然改嫁,妖王的真实来历,还有彩雀的出现,一切的一切,好像在预示着某种阴谋。
还是他多心了?可是他的感觉还从未出过差错。
彩雀摆头,“我的太太太爷爷它当时跟我说,可能只有玉皇大帝才知道。”
只有玉皇大帝才知道的妖怪,来历肯定特别不简单,难怪可以统领妖界,南宫煜可算是遇到了劲敌。
不过再强的敌人挡在前面,也无法抵挡住他前进的脚步。
勇者无畏。
“那关于妖王的其它事,你知道多少?”南宫煜干脆一问到底。
彩雀想了想,才回答:“也不是很多,据我所知,妖王身边好像有个法座,叫司白,可男可女,特别是当女人的时候,可漂亮了,颠倒众生。”
“没兴趣。”南宫煜本来就不是一个贪色的人,要不然太后给他找来那么多如花似玉、国色天香的美人儿,他怎么连看都不看一眼,直接打发她们走。
“那有一个事你肯定感兴趣。”彩雀抓住了南宫煜的好奇心。
“何事?”他微微扭了一次头,倒是想听上一听。
彩雀略带神秘地一笑,别问一只鸟笑得神不神秘南宫煜怎么看得出来,反正他就是和它心灵相通似的,知道它的喜怒哀乐。
“我告诉你啊,其实这件事是不允许说的,我们也只会偷偷摸摸地拿出来说,白法座好像很喜欢妖王,超越了兄弟之情。”
这对南宫煜来说,绝对是重量级的新闻,怎么,那个该死的妖王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就是这样贪得无厌、没法满足?
可能现在荆无夜还在打喷嚏,并且纳闷是谁在咒骂他。
南宫煜的眸光冷冷,“还有呢?”
“还有,妖王根本就不知道白法座的心思,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白法座和桃花妖成婚。”彩雀的情报来源还算是可靠,和原版没有太大的出入。
南宫煜听彩雀这么一说,就明白了,搞了半天,那妖王是因为白法座成婚了,他自己不甘寂寞,就拉上云落做垫背是吧?
好狠心的老妖怪,云落究竟和他有何怨仇?
等等,南宫煜顿时又想到了某件事,那些日子皇宫的杀人剖心案,毫无疑问肯定不是云落做的,那么现在倒是有一种可能,那便是荆无夜做的,趁机把云落逼走。
看来那老妖怪是早有图谋,觊觎别人的妻子也不是一时半会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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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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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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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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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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