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南宫煜把御膳房交给戚和打理,是个十分明智的选择,戚和很有谈判的头脑,采购的东西花的价钱最少,这对吃紧的国库确实是恩赏。
皇帝陛下就在心里乐呵了,一个劲地当着誉王的面表扬戚和,“皇兄,戚和已经长大,不再是小孩子,你还是放宽心,让她大胆去做,经过这段时间的考察,皇兄也一定看得出来,她是一块璞玉,我们不该埋没她。”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皇帝在治理天下的同时,也要用人唯贤,识得哪些人可以用,而哪些人不能用。
誉王摇头,很是无奈的口吻:“皇上,恕臣直言,那丫头先前就干了不少出格的事,臣是担心,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现在看到的闪光点,只是暂时的。”
当然,要是她一直这么乖下去,那自然是皆大欢喜,成为皇上的左膀右臂,则是最好不过。
现在落尘的回归,无疑成为了戚和的羁绊,说不定又会卷起一场腥风血雨。
南宫煜不以为意,“皇兄多虑,有道是好汉不提当年勇,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咱们身为长辈,应该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戚和不笨,也机敏,很能为自己分忧。
誉王还是笑出来,多半是自嘲,“臣从不指望她能够声名远播,只希望她不要臭名昭著,可惜……”
可惜自己的宝贝闺女,在民间的名声不是很好,毕竟是年轻气盛,做事不经头脑,只会一意孤行。
孩子啊孩子,你是父王的心头肉,父王想保护你,可也要为江山社稷考虑,你要是危害到皇室的利益,就是父王也保不住你。
“皇兄。”南宫煜起身,来到誉王的面前,语重心长,“戚和是公主,一举一动受到万民瞩目,她不可能每一件事都做的完美,她应该得到自由,做她想做的事。”
南宫煜嘴上不说,可心里十分宝贝这个侄女,戚和打小不是很粘他,因为他太忙,没法抽出更多的时间和她相处,现在她已长大成人,自己也该尽心尽力照应她,弥补之前的亏欠。
誉王嗫嚅,“可是皇上……如果给她自由,她就会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不受控制啊……”
这才是最令人担忧的事,那次“发疯”的她刺杀国师,现在想起来,还心有余悸。
“皇兄放心,万事有朕。”南宫煜打包票,语气中含着的是长辈对晚辈的爱,“你不相信戚和,难道还不相信朕么?”
有皇帝坐镇,那丫头能翻天不成。
誉王诚惶诚恐,“臣不敢。”
“既然如此,此事就不必再议。”南宫煜这算是彻底把主管之职交给了她。
“臣代那不争气的女儿,谢皇上隆恩。”还好皇上是个比较好说话的主,至少在他面前是很好说话的,不会刻意地端出威严的架子,好歹,用民间的称谓,自己还是他的哥哥不是。
“皇兄何须客气。”南宫煜温吞笑着,“等落尘的痴呆好了,朕会打发他走,这点你大可放心。”
皇帝陛下不仅圣明,心还细,嗯,是个好皇帝。
“臣谨遵皇上安排。”按道理说,誉王是求之不得,让皇上动手,总比自己亲自出马要好,主要是怕伤及父女之情。
待誉王退下,南宫煜出了御书房,向凤归殿走去。
想着皇后很快要离开皇宫去罗凡,这心里还真的十分不舍,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谁要后宫之中,只有她才拿得出手呢?而且上官婉与爵临总算是有点交情,她去,也方便办事。
此时的上官婉正在吩咐婢女收拾东西,颇有大将军指挥士兵打战的气势。
南宫煜双手环抱胸前,身体倚在门框上,悠闲地看着她忙得不亦乐乎。
有几个宫人瞧见皇上来,本想告诉上官婉,可是瞧皇上看娘娘那眼色,分明就是不想让她知道的,所以,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下,很知趣地帮皇帝陛下瞒着。
“这件衣服还是带上吧,怕路上刮风下雨什么的。”上官婉指了指。
其实她有法术,会飞天遁地,从玄掖到罗凡,对她来说,就是小菜一碟,可是,她不想那样做。
既然和南宫煜在一起,那就要懂得“入乡随俗”,本本分分地做一个不会法术的普通人,尽量不去使用它,再说了,她也不好丢下仪仗队自己一个人跑。wWW.ΧìǔΜЬ.CǒΜ
只是可怜了姐姐,要跟着自己受这来回奔波之苦。
“好的娘娘。”
“胭脂水粉什么的,少带,我不太喜欢用。”说句实话,这胭脂虽然涂抹在脸上会让人显得好看,可它好像是对皮肤有害的,要知道,她是一只货真价实的狐狸,享受纯天然的美,这没毛病。
“那娘娘,这盒是皇上之前派人送给您的,说是属国进贡的,您看……”这是一个心眼儿有点多的宫女,晓得趁这个机会当着皇上的面试探他在皇后心中的位置。
“带吧带吧,睹物思人也不错。”上官婉嘻嘻笑着,一转身,就看到南宫煜那挺拔的身躯。
委实把她吓了一大跳。
“你什么时候来的?都不通报一声。”还好刚才没说什么不该说的话,不然,他可饶不了自己。
南宫煜迈着极缓的步子向她走过来,“来了有一会儿了。”
至于她后面的那个问题,他不打算回答。
有时候,他还真的挺讨厌这点,无论到个什么地方都会有人通传,如此一来就失去了惊喜感。
不过,刚才的情景对上官婉来说,好像是惊吓来着。
“你们都退下吧。”上官婉打发宫人出去,反正东西都收拾得差不多了。
当寝宫只剩下两个人,南宫煜一把抱起她,向凤床走去,然后自己坐在床边,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
“你可有什么想交代的?”身为皇帝的他也知道,一般一个人出远门前,不是要交代这就是交代那,想必她也不例外。
果然,上官婉就开了口,一桩桩,一件件,特别明朗,“第一,小林子病了,你要费点心,虽然他是下人,可伺候了你这么久,得到主子关心的资格总是有的;第二,落尘的智商还过几天就该恢复了,你最好是能把他送多远就送多远,把他赶回蜀山都行;第三,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每天十二个时辰,你必须要花十个时辰的时间想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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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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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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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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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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