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婚?和一个男人成婚?这不是开玩笑?
映荷浅笑,“如今你与那家人已经没了关系,还是放下吧,他们爱怎么折腾,是他们的事。”
所说的一切都是为了她好,爹不亲娘不爱,继续和他们来往只会是自讨苦吃,何必呢?还是好好地过自己的日子,毕竟晓玲还年轻,将来的路还有很长。
晓玲咬了咬唇,不管?是啊,现在自己还有什么资格管呢。
倘若不是心里残留着一丝温情,也许不会活的这般痛苦,要想完全忘记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亲人,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
见晓玲不出声,脸上满是彷徨,映荷还是放低语气安慰,“他们会活的很好,你不用操心。”
晓玲抬头,“你怎么知道?”
这句话的意思,很耐人寻味。
“就是……”映荷也不想瞒着她,遂实话实说,“小姐知道你惦念他们,所以找了个由头救济了五千两银子,你说,他们下辈子还愁吃穿么?”Χiυmъ.cοΜ
晓玲闻之,瞳孔不自觉放大,“五千两?”
自己就算是在周府做一辈子的下人,也无法赚到五千两银子啊,这对她来说,可是个可望不可及的大数字。
小姐为什么要这么做?是同情?是施舍?
映荷拉着她的手,“你不要有心理负担,现在他们也算是有钱人,可以说是得了你的恩惠,从今往后,你与他们,两不相欠也好。”
换作是别人,周敏会这么做么?亲自出马去处理这件麻烦事,这绝对是无上的恩宠。
晓玲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在心里发誓,以后一定会加倍对小姐好,即使她对自己又打又骂,她也不会吭声。
只当是回报小姐的这一次仁心。
“嗯。”轻微地点头,也是到了和过去彻底说再见的时候,想必,这也是小姐乐意看到的。
而她的老家,正在举办着一场轰轰烈烈的婚礼。
村子里所有的人都来了,隔壁村的也听说这件趣事,巴巴地跑过来凑热闹。
“为了不让儿子坐牢,两老也是疯了,眼睁睁地看亲儿子嫁给一个男人,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这就叫报应,这家的女儿又听话又孝顺,可是他们自私自利,根本就不把她当人看,现在倒好,女儿受不了气走了,这家里这样一闹,以后肯定会乱成一锅粥。”
“所以呀,平时要多积德,不然,就会遭到这样的报应。”
大山的爹娘不是聋子,有些话还是传到了他们的耳朵里,这样难听的话,叫他们怎么能不痛心。
儿子啊,唯一的儿子啊,现在却又……
此番悲伤,已经不能用逆流成河来形容了,简直就是汹涌澎湃的海水。
“老头子,要不,咱们还是取消了这件事吧,如果真的把大山嫁出去,以后咱们还怎么见人?”言语的攻击往往比直接人身攻击的伤害更大,往后每天听到这种闲言碎语,一定会崩溃的。
大山他爹叹了一口气,“要么死,要么嫁,全凭儿子做主。”
自己也毕竟是老了,有些事,还真的做不得主。
大山喝酒喝得醉醺醺地歪倒在房门前,已经俨然一个醉鬼的形象。
“哎呦儿子,你怎么喝得这么醉。”老婆子连忙跑过去试图扶起儿子,可发现这只是徒劳。
大山打了一个嗝,迷迷糊糊出声:“要不是被逼无奈,老子才不会答应这件蠢事,他是个什么东西?简直就不是人!是个禽兽、是个畜生!”
骂这种话的时候,他没有想过,当初最先是谁伤害谁来着。
倘若他从来不去招惹那个男人,又哪里会多出这么多麻烦。
说来说去,罪魁祸首,是他。
“好好好,他是畜生,可马上吉时就要到了,你快把喜服换上,县令大人派人盯着咱们,要是被他知道你现在这个样子,一定会重新把你抓回去的。”终究是母亲心疼儿子,这个时候,只能顺着他的话说。
方才心里的犹豫不决,一下子变成了泡影,只要儿子活着,那就比什么都好,别人要是说,那就让他们说去,做任性的一家人也未尝不可。
自从上次在牢房里看到沧桑憔悴的儿子,这心里就像是滴血一般疼痛,大山虽然不是养尊处优的天之骄子,可也没有受到过皮肉之苦和别人的辱骂嘲笑。
“抓回去就抓回去,老子不怕,老子算是看清楚了,那狗官和那个贱男人就是一伙的,他们合起伙来欺负老子!老子才不上他们的当,现在,老子就要逃婚!”豪气干云的口吻,跌跌撞撞地从地上爬起来。
老头子摇头,无奈开口:“你这个鬼样子能逃去哪里?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你的家在这里,难不成一辈子不回家?”
老人家对乡土总是有一种特殊的情结,毕竟这里是埋葬了列祖列宗的地方,就算是死了,也要魂归故里。
“命都难保,还要什么家?你们不是还有几千两银子吗?快给我吧,我去找个谁都不认识我的地方继续生活,对了,还要带上我的媳妇。”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想到老婆,绝对是真爱呀有没有。
老俩口异口同声,“那我们呢?”
这个混账儿子,就只顾他自己,不管生他养他的父母,这没有丝毫孝心可言。
大山不以为意,“你们不是喜欢这里吗?那就在这呆着,要是跟着我跑,肯定拖后腿,到时候谁也跑不掉!”
你说他清醒吧,他的神志似乎是糊涂的,你说他糊涂吧,可在两个老人的安置问题上表现得特别精明。
“你!”老头子气到吐血,“你个没良心的兔崽子,老子不打死你!”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可这个后人,一点儿也不能体会前人的良苦用心,困难的时候,可怜巴巴地找你帮忙,出了事情,他却只会一个人逃跑,不管两个老人的死活,试问养这样的儿子,与养一只吃人的老虎有什么区别。
老婆子也忍无可忍,虽然心里是很爱儿子的,可从儿子的嘴里听到这种话,有道是酒后吐真言,未免寒了自己这个做母亲的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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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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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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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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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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