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夫子来我家了,和我爹娘商量要把我送到城里去读书。”
小可脸上露出暖心的笑容,“是吗,那恭喜你。”
要知道,城里的资源可比这镇上好了太多太多,相信杜莹去了之后,就能有更好的发展。
杜莹撇嘴,“你难道就没有一点舍不得我么……”
她故意告诉他这个消息,可不是为了让他祝福自己,她想从他的脸上看到失落的表情,很可惜,她没有看到。
也许,真正的小孩子还是太过纯洁,不像大人,长大后会变得自私自利,少了童年时的一份真诚。
“当然很舍不得你,不过只要一想到你以后可能变成鼎鼎有名的才女,我就打心眼里替你高兴。”那个时候的她,会变得越发高不可攀,高高在上。
也许命运如此,老天爷让杜莹有如此好命,家庭幸福,父母康健,而她自己有能力去城里读书,吸取更多的知识,他唯有祝愿她。
“有什么可高兴的。”杜莹眸中含着不开心。
小可很疑惑,她这是怎么了?
“你不想去?”他试探性地问。
“嗯嗯,我舍不得夫子,舍不得你们,我一个人去城里,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肯定很孤独。”说罢,她还嘤嘤地哭了出来,楚楚可怜的形象就这样建立,毫无违和感。
和小可相处的时间越久,她就越被他的纯真率性所打动,小可乐于助人、孝敬母亲、努力刻苦,如云落所说,以后一定大有出息。
小可连忙安慰她,“不会的不会的,你那么可爱,肯定能在那里交到很多好朋友,到时候,你身边就不缺人陪你玩啦。”
有道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那里的学生一定是高素质,杜莹能在那里和他们一起学习,只能是越来越好。
“可是……”杜莹抹了抹眼泪,“你就不怕我把你给忘了么?”
女孩子家,总归是担心这种儿女情长的问题。
要说,这红缨做小孩子做习惯了,还真就把自己当成了小孩子。
小可大度地笑笑,“我不怕,而且,你肯定不会忘了我,因为咱们是好朋友。”
杜莹是他交到的第一个知心朋友,无话不谈,荣辱与共。
友谊的小船怎么会随着距离的拉远而说翻就翻呢。
“切,我才不想和你做好朋友。”
杜莹小声嘀咕,继续向前走,黑夜与黎明交接之时,天空的景色总是格外地好看,隐隐透着一种朦胧之美。
小可似乎是听到了,连忙快步赶上她,“不做朋友那做什么?难道做敌人吗?我才不要和你做敌人,那一定是一件很辛苦的事。”
杜莹板着脸疑问:“为什么啊?”
小可神秘一笑,“因为你太聪明了,吵架我肯定吵不赢你,所以会很辛苦。”
他听周围的叔叔伯伯说过,男人最好不要和女人吵架,因为女人总是对的。
这小家伙,可是一直把这句话牢牢地记在心里,不敢对杜莹小朋友有半点的“不敬”。
杜莹噗嗤一声笑出来,“你呀,油嘴滑舌。”
“你看,你连骂人都用的是四字成语,所以,我铁定说不过你。”小可也跟着笑出来,小酒窝衬的脸蛋更加可爱。
以前,他一直不敢太过靠近杜莹,因为她家世好,相当于千金小姐,他怕自己这个穷人家的小孩遭她嫌弃,没想到这两日的相处,才让他发现她根本就不是自己所想的那样。
她聪明活泼,还有一颗慈悲之心,是一个难得的朋友。
“对了,昨天教你的《木兰诗》背得怎么样了?”话说这可是李夫子布置的任务,他们每个小淘气都要完成。
“我睡觉时又回忆了几遍,只要勤加复习,一定可以。”小可分外自信,老师说的很对,杜莹这么优秀,自己还是要多多向她学习,说不定,自己也能得到一个去城里读书的机会呢,那样,就又可以陪着杜莹了。xiumb.com
只不过,这种机会应该很渺茫。
因为他的家境,恐怕不足以支撑他去享受高等教育。
“加油哦小可。”杜莹笑呵呵地给他鼓励。
露水清晨,两个孩子的身影渐行渐远。
客栈里,云落因为晚上要陪杜莹聊天,只能在白天睡觉,南宫煜无事可做,所以精力还算是充沛。
“皇帝陛下,我口渴了,能帮我倒一杯水吗?谢谢!”懒得下床的她对着自家夫君提出了这么个小小的要求。
南宫煜苦笑:“你呀你,为了别人的事如此尽心尽力,你怎么就没有成为观世音菩萨?”
说罢,南宫煜自然要好好伺候着娘子大人,将一杯茶送过去。
云落使了个眼色,意思就是:我懒得起床喝,你直接喂到我嘴里。
瞧瞧,这只狐狸已经无法无天到这般境地,然而,谁要她碰上了绝世好男人,外加绝世好皇帝。
南宫煜此番被她当成仆人使唤,心里是半点怨言都没有,就算埋怨有什么用?要他说,女人还是要捧在手心上宠着为好,不然,这昏君的骂名该从何而来?
为了她,他做一回再世纣王也没什么问题。
云落把水喝完,才缓缓开口:“观世音要是狐狸精那还得了?我不过是学习一下大士,救苦救难。”
由于太过同情红缨,觉得她若是灰飞烟灭很可惜,才想着尽心尽力地点化一下,如果事情的结尾还是不如意,那她也只能认命。
有些人一生救人,可她这位妖精,还是头一次下定决心救一只鬼,老天爷可千万不能让她失望才是。
可往往你的希望越大,老天爷就越爱与你开玩笑。
这不,出了差错。
不知是什么原因,可能是云落来到鬼妇镇太久,极少接触到阳光,毕竟狐狸精和鬼不同,不是只能在夜间出没的,反正就是缺光照吧,她这法术开始时灵时不灵。
这下子,学堂那边就上演了一出好戏。
吃饭后休息时间,小可对杜莹笑道:“今天放学我们一起去摘花好不好?我知道你很喜欢那种紫色的小花。”
杜莹一脸嫌弃:“谁要和你一起去摘花?你这个穷小子,和你在一起我多丢人,对了,我才不喜欢紫色的小花。”
现在的杜莹,变了个人似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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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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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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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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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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