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殇是我的离殇,是纯洁的离殇,是高雅的离殇。
不管她穿上多裸露的衣服,不管她画上多艳丽的妆容,在我心里,离殇永远是朴实的。
如一朵白莲般,清雅脱俗。
我忍不住吻她,是因为我喜欢她,喜欢她到刻骨,我为了她,什么都可以舍弃,尊严、乃至贞操。
老鸨知道我对离殇的情谊,她不止一次劝我,我却不管。
我白天接客,晚上和离殇相拥而眠,离殇的身子很软,和她睡在一起,我感觉分外舒心。
也就是那种时候,我才觉得,我是海棠,夜间绽放的海棠。
我卸掉了一切伪装,可以放心地和离殇在一起。
黄公子却闯了进来,他喜欢我,我知道,但也仅限于这副皮囊。
青春貌美的女人,哪个男人不喜欢?
就是在那一晚,我更加坚信,离殇不能再留下去,老鸨这个人,指不定什么时候就献出离殇,我决不能让这样的事发生。
我攒的银子,离赎两个人的身还差很远,但赎一个离殇,绰绰有余。
我主动找到老鸨,将银子悉数交给她,只求她能放过离殇。
老鸨虽是铁石心肠,但见钱眼开。
“那好,离殇我就放了,不过你以后赚的钱,可要一分不少地全归我。”那女人,露出奸诈的笑容。
我无奈,只能点头,又加了一条:“她出去后无依无靠,还请你给她十两银子,也好让她安生。”
老鸨点头,“难得是你在求我,那我就答应你。”
我的脾气,美人阁里所有的人都知道,不轻易求人,如一只高傲的凤凰。
不,凤凰怎么能用来形容我呢?我什么也不是,是的,什么也不是。
我只求离殇安稳地活着,至于我为她做过什么,就成为一个永远的秘密吧。
第二天,我故意告诉离殇我爱上了黄公子,这样,她才能心安理得地离开,不再对这里有什么牵挂。
我和她这条线,也是时候断了,不该再纠缠下去。
作为一个成功的妓女,我演技很好,离殇并没有怀疑我所说之话的真实性。
也许,她稍微那么怀疑一下,我的心,会有片刻悸动吧。
离殇得知可以离开后,我原以为她会马不停蹄收拾东西走人,没想到,她会来向我道别。
以后,她的人生就靠她自己了,我是无论如何,也帮不上任何忙。
她就那样走了,我心中的大石,也随之落下。
黄公子问我:“你为她做了这么多,她却一直在怨恨你,你的心里,不会痛么?”
我当然会痛,当她说出那番绝情的话时,我的心,仿佛在滴血一般,从未那样难受过,快要窒息、快要晕厥。
可我还是挺了过来。琇書蛧
离殇是我的梦想,我把我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她的身上,愿她好好地活着,活得精彩、活得漂亮。
天有不测风云,离殇离开后的第五天,我被诊断出染了梅病。
所有人都远离我、唾弃我,对我落井下石。
老鸨将我赶出美人阁,就这样,我一无所有,还带着一身病。
我在一处破庙落脚,靠乞丐的施舍度日。
不得不说,越是穷人,心肠就越好,他们自己都难以填饱肚子,却还能给我一份。
我没向他们讲述我的故事,因为我的故事,不值得被别人知道。
左右不过一句青楼女子从天堂堕入地狱就能概括。
我打听离殇的下落,想知道她过得怎么样,后来得知,她已经和一个教书先生私定终身。
很好,她能有守护她的人,至少不会太过凄凉。
知道她无碍,我也就放心了,接下来,就是寻找一处僻静所在,安安静静地等着死去。
这个时候,死对于我来说,应该是一种解脱。
我还很年轻,可是我的病,不能支持着我长命百岁。
我走在街上,看着来去匆匆的人们,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那些小摊小贩,努力地为家庭活着,而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老鸨在赶我走之前,对我说了三个字,“你真蠢。”
我笑着领下,因为我不否认。
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成全别人,最后把自己弄的伤痕累累,像我这样的女人,除了蠢还能用什么来形容呢?
纱巾挡住我脸上以及脖子上的溃烂,我能露出的,只有一双泪水早已蒸干的双眼。
我看到了黄公子,他正陪着他的夫人在买首饰,将一支精致的珠钗插在那女人的头上。
那女人顿时笑靥如花,我仿佛又想起了曾经在美人阁接客的自己。
那时,也有不少人送我礼物,我都会笑着收下,并送上我自己的“礼物”。
礼尚往来,不过是肮脏的交易。
他注意到了我,应该也认出了我。
毕竟,我的名声已经太臭太臭。
我只能转身离开,没了美艳的皮囊,我在他那里,什么也不是。
当初说的喜欢他的话,也不过是做戏,过去所有种种,不必当真。
我的思想毕竟还是传统,总听人说,落叶归根。
是的,有什么地方,能比家乡更好呢?
既然生长在那里,那死在那里,也未尝不可,虽然现在的家乡已经不知变成了如何模样。
我回到破庙,向那些乞丐告别。
在我临走之前,一个七十多岁的头发花白的老婆婆给了我一个馒头,并嘱咐我保重自己。
我流下眼泪,人间的真善美,原来是这般模样。
可是现在无论发生什么,也阻止不了我一颗只愿求死的心。
不,应该这样说,是我不得不死,已经是病入膏肓。
我拖着残败的身体一步步向家乡走去,这条路很熟悉,和离殇一起走过。
只是当初两个娇小的人儿,已经不见了踪影。
取而代之的,是我独自一人走回头路。
走累了、饿了,我会摘野果子吃,那个馒头,我却一直揣在怀里,只当是鼓励我走下去的动力。
天空又下了雨,我栖身在一颗树下,这棵树枝繁叶茂,勉强让我不至于淋在雨里。
风一吹,我越来越冷,冻的瑟瑟发抖,不知过了多久,我失去知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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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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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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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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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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