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色再度盎然,暖意融融。
云汐再度醒来的时候,窗户纸已经发亮了,整晚的索取无度让她本来就虚弱的身体更加酸痛,可是她的心此时是满足的,就像被注射了一支强心针,让她有力气去直面残酷冰冷的现实。
他大概是真的累了,睡的像个孩子,云汐俯身,小心翼翼的在他嘴角印上一个吻,手指抚过他英俊的眉眼,云汐听到自己在说,我也爱你。
清晨的空气冷冽干燥,吸一口在咽喉很刺痛,却让云汐清醒。
她裹紧了身上的衣服,翻身上马。坐在马上,她最后回望了一眼那个山谷间的小小庭院,微弱的灯火提醒她,昨天的旖旎时光是真实存在的,并不是一个梦境。
做人不能这么自私,他的深情,她无以为报,所做的只有这么多。
她之所以贪恋每一次的缠绵,是希望以后用来回忆的时候,能够尽可能的长一点,久一点,深刻一点。
有这样一段时光,这样一个人,以后来回忆,来享用,足够了。
残月尚未褪去,她知道自己该走了,她不想再给他添任何麻烦,她不想他跟自己耗下去,他应该去做他自己该做的事情。
适可而止,她应该学会放手了。
她这样爱他,她不想成为他的绊脚石,陪她躲在不见天日的地方渐渐老去。
云汐的眼泪还没来得及冲出眼眶就被干燥的风吹散,她猛一挥鞭,骏马长嘶,转眼间,咫尺天涯。
而云汐并不知道,就在她背后的山脊上,轩辕奕负手而立,他只穿了件薄薄的绉纱袍,头发匆忙间没有来得及梳理,披散在肩头被风吹起,若非紧锁的眉头,和冷凝的眸子,他看上去就像随时要乘风而去的谪仙。
陆少卿亦步亦趋的站在他身后,风吹的浑身冰凉,轩辕奕却丝毫感觉不到寒冷,岿然不动。
山下的马蹄声一声声回荡在山谷,渐行渐远。
陆少卿看到轩辕奕越来深邃的目光,忍不住道:“王爷,属下即刻去追赶公主。”
轩辕奕没有说话,视线如影随形的盯着那个黑点渐渐看不见,良久,才听到他缓缓道:“不必了,回京。”
轩辕奕面无表情的转身往山下走,忽然又回过头:“把消息传给阿史那靖。”
云汐独自踏上了悲壮的逃亡之路。
开始她只是漫无目的的一味奔逃,后来离跃龙京城越来越远,背后的紧迫感渐渐没有那么强了,她才开始思考下一步的计划。
因为有本尊的记忆,南楚是最熟悉的,气候也暖和,而且南楚的商业很发达,按理说最合适,但是去南楚必须要经过几个跃龙的重镇,而且还要过一条大江,很容易暴露身份。
去南诏的路最险,据说还有瘴气,丛林,野兽什么的,也不好走。
那么只剩下大漠。
大漠除了冷点,但是地方大,容易藏匿。
阿史那靖一拍屁股跑了,给她留下一本烂帐,要是去大漠能遇到他,非要找他算账不可。
云汐有了目标,不再迟疑,专心北上。
慕容清澜给她准备的马上,有一些钱,虽然不多,但是省点花能维持到她顺利到达大漠的都城。
出了跃龙边境,云汐的心情好了很多,大漠是几个国家里占地面积最广的国家,以发展畜牧业为主,往往走了很久都是一片荒凉,没什么人烟,偶尔有那么几个小镇,也历经黄沙的洗礼,而看不清本来的面目。
大漠孤烟,天空高远,偶尔会有大片开阔的草地和松林,从高山之巅流淌下来的水很清甜,云汐一路上看到的就是这样的风景。
走了整整一个月,在冬季到来之前,她走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小镇上。
小镇的路边有个小酒馆,说是酒馆,其实就是几个棚子,摆了几张油腻腻的桌椅,供往来客商旅人歇脚的。
天气不错,云汐穿了粗布棉衣也不冷,坐在棚子里往远处看,可以看到天际边有一轮大的出奇的,红彤彤的太阳,悬在大漠黄沙之间,无际苍茫,让人陡然生出几分边塞游侠的豪迈之情。
酒馆里售卖一种石榴酒,大漠盛产石榴,用石榴酿成的美酒是具有大漠特色的一种酒。酒的味道清甜甘冽,没有苦涩的味道。
客人不多,听酒馆的老板说起有关石榴酒的传说,喝着美酒,看着美景,云汐觉得很是惬意。
都说旅行是治愈的良药,云汐这严格上说不算旅行,只能算逃亡,但是即便如此,她郁闷的心情也渐渐得到了缓解,变的舒展宽广。
云汐眯着眼睛正品着酒,忽然耳边传来阵阵雷鸣,天际边黄沙弥漫,连红日都模糊不清,大漠气候很干燥,况且现在是冬天,这个时候下雨有点不科学。
酒馆老板和伙计开始七手八脚的把桌子凳子往里面拖,云汐很奇怪的看着他们,就这么几个破桌子凳子还怕被雨淋坏了?
雷鸣声渐渐近了,云汐往雷鸣的方向看了一眼,靠!哪里是什么打雷啊,分明是一支疾驰而来的骑兵!
目测大概有三十几骑,在空旷的大地上奔跑起来气势雄浑,振聋发聩。震的云汐桌子上的酒碗都晃晃的。
云汐在跃龙就听说过大漠骑兵厉害,这回有图有真相,比她想象的还要凶猛一百倍,虽然只有三十几骑,就像大陆上凭空刮起的飓风,摧枯拉朽,无坚不摧。
只用了不到两分钟的时间,那队骑兵已经飞驰到眼前,旋风一般一闪而过,云汐觉得扬起的沙子打在脸上生疼生疼,针扎一般,桌子上,酒碗里全是黄土。
那队人马跑的太快,云汐只留意到为首一人骑的是一匹白马,头上还竖着一排羽毛,很是拉风的样子。
雷声远去,红日又露出真容,云汐默默的把那碗已经被黄土弄脏的酒给倒了,正打算再要一碗,耳边又是一阵轰鸣!
又来了!
这回雷声没那么大了,而且,堪堪在云汐的耳边戛然而止。
云汐背脊一僵。
那匹白马踱到云汐身边来回转悠,云汐的眼前出现了一只牛皮靴子,踏在刻工精美的黄金马镫上,黑色狐裘的下摆铺在马背上,质地油光水滑。
云汐呆坐不动,因为她本能的感觉到,这个人虽然衣饰华贵,但是他身上有种很浓烈的杀气和血腥味道,野性十足,让她想起一匹爪牙锋利的狼。
云汐觉得自己应该没有什么值得这个大漠大贵人关注的,她现在穿的是辨不清颜色的粗棉袄,头发用帕子胡乱包着,脸好几天没洗了,满面灰土,整一个土大妈形象。盘缠也花的差不多了,可谓是要钱没钱,要色没色。
所以她很不理解,这人站在她身边想干嘛。
但她又不敢动,只能故作淡定的坐着,心里不停的打鼓。
一柄冰凉的马鞭冷不丁勾起了她的下巴,云汐汗毛倒竖,乍着胆子顺着那根精美马鞭往上看,先看到一只戴满戒指,修长的手,中指上是一颗硕大的黑曜石,闪闪发亮的似乎在哪里见过。
云汐猛一抬头,眼前是一张俊毅桀骜的脸。
哎呀呀,这不是阿史那靖吗?
眼前的阿史那靖又和在跃龙时候的形象不同,他似乎黑了点,因此显得更加阳刚狂放,一袭华贵的大漠贵族服饰,让他的异域风情更加突出,他结了发辫的长发上压着一顶九羽冠,九根白色羽毛呈扇形展开,正中还镶嵌了一颗蓝色宝石,威风凛凛,颇有草原雄鹰,一代枭雄的气概。琇書蛧
阿史那靖俯下身,眯着琥珀色的眸子有疑惑,好像还没有认出云汐,也是,云汐现在灰头土脸面目全非,哪还有半点公主的风采?
阿史那靖盯着她看了两秒钟,试探开口:“云汐?你是云汐?”
云汐扯出一个笑容。
阿史那靖利落的跳下马,他身形高大魁梧,站在云汐面前像堵墙。他一屁股坐在满是尘土的凳子上,兴趣十足的凑近打量了云汐半天,用一种满是戏谑的口吻道:“哎哟哟,还真是你啊,你被打劫了?怎么搞成这个鬼样子了?”
还不都是你害的!云汐腹诽,脸上却笑吟吟的:“来找你玩,不欢迎啊?”
阿史那靖爽朗一笑:“当然欢迎。”他压低声音,一股浓浓的八卦味儿:“喂,跟我说说,到底怎么回事?你怎么会一个人来大漠?你被轩辕奕休啦?”
“休你个头!”云汐白了他一眼。
谁知阿史那靖不依不饶了:“哎呀,你就跟我说说嘛,到底出啥事儿了?”
阿史那靖一个粗犷高大的男人,忽然耍起赖很是滑稽,酒肆老板和酒客都瞠目结舌,看着这个大漠贵族纠缠一个灰头土脸的大妈这样诡异的画面。
云汐被他缠的没法子,拉拉扯扯的很不像样,云汐烦躁道:“你小子跑了,我给你顶了缸,这回你满意了吧?”
阿史那靖的脸色一下子凝重严肃起来,他的戏谑目光猛然消失,深邃而专注的盯着云汐,云汐被他看的不自在,往后缩了缩,咽了口吐沫:“喂,我可是你的大恩人,你不会要杀人灭口吧?”
阿史那靖的声音低沉:“顶缸?你说清楚,怎么回事?”
云汐看他这个反应,看来他很可能不知道真相,于是叹了口气,把宫宴上遇到大漠刺客,还有皇后当场指认她的事说了。
阿史那靖听完后很久都没有说话,眉宇间乌云密布,阴鸷冷凝,他的目光落在桌上的那个空碗上,不知道在想什么。
好半天,他才缓缓回过神,淡淡说了句:“我对不住你。”
行,还知道道歉,有点良心。云汐倒是不图这个,她当时救阿史那靖的时候,她也没想过要图什么回报,不过是本能的跟着自己的心走罢了。甚至她都没想过,她还能再次遇到阿史那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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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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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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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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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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