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农家有女初养成>第92章:我属狗的,不属猫
  叶墨尘弯腰将唐梓诺从地上扶了起来,并郑重的将手里的宝盒赐予了唐梓诺。

  唐梓诺捧着手上的剑,就像是捧到了全世界一般,激动得热泪盈眶,“谢,谢,谢,谢,谢谢师傅!”xǐυmь.℃òm

  本来挺感人的气氛,却被唐婉一声轻叹给搅了,“哎……我这个傻弟弟,啥都好,就是口吃这个毛病比较恼火。”

  这一点,不用唐婉说,叶墨尘和天七都知道。

  天七甚至能够想到,日后倘若有一日唐梓诺跟着他们上阵杀敌,明明挺有气势的样子,一说话就啥都没了,就像那懒惰的猫,抬起爪子时看着挺凶猛,可忽然温顺的“喵”一声,瞬间破功。

  叶墨尘垂下眉眼,略一思量,开口道,“这事无妨,等日后有机会去京城时,我请附上的太医给他瞧瞧,应该不妨事。”

  “还等什么日后啊!”唐婉笑了一声,转身在叶墨尘的院子里转了一圈,随手拔了一根一米多高的小树,那树干直径有大拇指那么粗,唐婉拎着树走过去,把唐梓诺手上的宝剑“唰”的一声抽出来,坐在石凳上,拿着剑就开始削……

  天七看得眼皮直抽,那么好的一把宝剑,竟然给她拿去削树干玩?

  她到底知不知道死于那把剑下的大梁士兵到底有多少?

  她也不害怕?

  唐婉越削越来劲,竟然没一会儿工夫,树干就被她削出了一截,最后像个木塞一样,只有小酒杯那么大小。

  “来,小诺。”唐婉举起来递给唐梓诺,“含在嘴里试试。”

  “嗯?”唐梓诺愣了一下,抬起头看了看叶墨尘,又看了看天七,最后接过,听话的放进了嘴里含着。

  唐婉笑着鼓励他,“说两句话试试。”

  天七看得一愣一愣的,竟比唐梓诺还要紧张。

  叶墨尘虽不知这是什么法子,但他对唐婉深信不疑,见唐梓诺含着别扭,又没有开口,他抬起手轻轻的拍了拍唐梓诺的肩,“今日练得如何?”

  这是一句问题,唐梓诺便顺着叶墨尘的话接了,“今日一个时辰扎马步,一个时辰拎着水桶跑圈,我自己觉得还行,就是不知道天七哥哥觉得我如何。”

  天七一边听着,一边惊讶的睁大了双眼,不可置信的看着唐梓诺那顺溜说话的样子。

  叶墨尘轻轻的笑了一声,“这些都是基本功,你必须要稳扎稳打,切记莫要心急,一步一个脚印的来。”

  唐梓诺完全不知道自己现在的变化,他乖顺的对着叶墨尘做了一揖,“徒儿谨遵师傅的教诲,必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的学习。”

  “哈哈哈……”唐婉得意的拍着双手笑了起来。

  天七这才从唐婉的笑声中回过神来,惊喜的拉住唐梓诺的手,激动的看着他,“小诺,小诺,你不结巴了!”

  “嗯?”唐梓诺怔了怔,努力回忆了一下刚才自己说的话,还有点不敢相信,他低着头又没头没脑的连续说了好几句,“是吗?天七哥哥,我会说话了?唔……真的不结巴了,天,我是在说话吗?”

  这语无伦次的样,把在场的几个人都逗笑了。

  唐梓诺激动得赶紧把嘴里的小木塞取出来,又开始试着说话,“我,我,我,我,我,完,完,完,完了,又,又,又开始结巴了。”

  “小诺。”唐婉站起身,安慰的冲他笑笑,“你现在这个口吃的病还没有治好,只是用这个木塞能够让你没有负担的说话,所以不结巴,你以后如果想说话,就含着这个木塞,时间一长,结巴的病应该就能好了,急不来的。”

  唐梓诺有些沮丧,但也仅仅是那么一瞬间,很快就好了,他把木塞放进嘴里,点点头,“好,我知道了,以后我就随身带着这个木塞,我相信姐姐,我的口吃一定能治好的。”

  不结巴了,说话都显得自信多了,最主要的是,有气势多了。

  唐梓诺拜完了师,唐婉也觉得天色晚了,便和唐梓诺回了薛家。

  薛南山一直在屋里等着唐婉,这么大的房子,唐婉和唐梓诺不在家,他一个人觉得很孤独,有时候又觉得很无助,以前穷惯了,又一个人寂寞惯了倒也不觉得,可这几个月来,唐婉和唐梓诺几乎每天都陪着他,一家三口倒也过得开心充实,忽然唐婉去了县城,唐梓诺白日里也不在家,薛南山感觉自己就像被遗忘了一般,落寞到无助。

  “婉儿。”见唐婉和唐梓诺一起回来,薛南山赶紧扶着扶手站起身,高兴的一瘸一拐的走出去迎她,“可算回来了,怎么样?这几日可还好?”

  “好!”唐婉把院门关紧了,和唐梓诺一人一边的扶着薛南山朝着主屋里走去,进去时,还不忘把房门关上。

  唐婉伸手进怀里,把那几张银票摸出来递给薛南山,“爹,女儿这几日做了笔生意,咱家以后的日子会更好过的。”

  薛南山没有伸手去接银票,只是那么看着,就吓了一跳,“这么多?”

  唐婉笑着点点头,“是啊,慕府那么大的家业,慕姐姐认识几个小姐还是有的,我不过就是卖给她们一个保养的秘方,每个人收了三百两而已。”

  三百两……而已!

  薛南山实在是不敢想象,这句而已唐婉是怎么心安理得说出口的。

  他活了大半辈子了,可是连一百两的银锭都没见过,唐婉这一出手就是三百两银票,竟然还好几张!

  他感觉自己的心脏快受不了了。

  唐婉把银票硬塞进他的手里,“爹,这段时间我可能要忙起来了,这些银票放在我身上并不安全,你帮我藏着吧,等要用的时候我再管你要。”

  “我,我,我……”薛南山开始结巴了,“我,我,这,这,这么多银票,我……”

  “爹!”唐婉蹲下身,抬起头看向薛南山,微笑的脸上,是满满的信任和作为晚辈的乖顺笑容,“这点银票真的不算什么,相信女儿,女儿以后还要赚更多更多的银子,你要适应,以后你就帮女儿管钱吧,这样我就能毫无后顾之忧的放开手脚来干。”

  唐婉不过就是想让薛南山觉得他自己在这个家是有价值的,不是只知道吃穿,是能够帮助她的。

  这是一种家庭的归属感。

  果然,薛南山听了唐婉的话之后,郑重点头的样子就像是受到了重用一般,特慷慨激昂,“好!那我以后就帮你把银子管好,你只管干你想干的事,爹绝对会支持你的!”

  小的和老的都安抚好了,唐婉终于可以大展拳脚。

  第二日一早,唐婉便把唐梓诺给赶出了薛家,让他专心致志的去跟叶墨尘学本事去。

  而她就挑着一个小扁担,两边挂着两个小竹筐,一个人到地里去了。

  那些野生的水稻长于淤泥之中,好在叶墨尘给她摘回来的都是苗,现在跟地里的水稻长得差不多,唐婉便在地里小心的挖了十几颗水稻挑回家。

  菜园子很大,有两间主屋那么大的面积,唐婉特意在中间隔了一条小沟,然后在野生水稻的对面种上了长在地里的水稻。

  这个法子她在现代的时候做过,所以还算得心应手,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这一批就能成,那么等着稻穗落地,明年就能种上可以增产的杂交水稻了!

  知道唐婉在忙她自己的正事,叶墨尘也没来打扰她,安心的培养唐梓诺,早晨天气好的时候,唐梓诺便跟着天七一起练功习武,下午天气稍稍有些闷热的时候,唐梓诺便进书房,天七教他认字。

  就这样过了一个月后,唐婉的杂交稻种终于结成,她悄悄的把种子收了起来,甚至连叶墨尘都没有告诉,那时又是农忙的时候,地里的水稻也都长成,她本来不想打扰叶墨尘,想和薛南山一起把地里的粮食收了,可就在她们忙的时候,天七领着叶宅里的那几位杂役又来了。

  早已享受被帮助习惯了的唐婉,也没推却,心安理得的由叶宅的人帮她把粮食收了,然后交到了粮食站。

  地又空了下来,按照粮食站的规矩,冬季里农民们随意种什么,都可以不用上交。

  因为东临国虽然处于整个大陆的正中,可冬季天气还是冷得吓人,连小麦这种抗冻的植物产量都极低,更别说蔬菜了。

  唐婉撑着下巴看着光秃秃的地里,陷入了沉思。

  “嗨,想什么呢!”

  左肩上忽然被人拍了那么一下,唐婉惊了一下,不用转头,也知道是谁,“天七,你属猫的吗?走路都没有声音!你知不知道,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

  天七一本正经的问,“还有人属猫?”

  唐婉无奈的翻了翻眼皮,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光秃秃的地,忽然问他,“天七,冬季里的蔬菜贵吗?”

  “蔬菜?”天七就像听到了一个超级好笑的笑话一样,哈哈的笑出了声,“你是在逗我吗?冬季蔬菜?你问的是那种放在地窖里的白菜这些吧,很贵,一般贫民是吃不起的,也只有非常有权势的人家才能在冬天里喝上一口热乎的窖白菜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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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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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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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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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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