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戚柔就已经盛装打扮好了。宋明月已经知道要早起,可是不知道居然要起的比鸡还早。所以当戚柔一身金光灿灿,香气袭人地过来唤她时,她还迷迷瞪瞪的蜷在被窝里,半梦半醒,以至于如何打扮,多半也都是戚柔出的主意。
好在戚柔也是个懂行儿的,品味也好。她知道今日的阵仗不小,想必被请来的各家夫人小姐都是争奇斗艳,姹紫嫣红。但是对于宋明月来说,却是不一样的。太素了不行,毕竟是皇后娘娘的生辰,穿的寡寡淡淡,那是可不是什么小事好事。太艳了也不行,一来怕喧宾夺主,二来怕显得轻浮,三来也是为了硬仗做准备。
一番踌躇之下,挑了一件蜜合色金银捻丝的团花小袄,下身是一条云锦遍绣云纹的挑线马面裙,腰间束着五彩丝绦编成的带子,挂着一对双鱼白玉佩。又梳了一个中规中矩的百合髻,簪了两对赤金足银的首饰,别上绢花,又插了昨日刚买的蝶恋花步摇。又嚓了脂粉,描眉涂唇,胭脂抹到面颊上,原本就十分艳丽的五官愈发显得生动起来,又不会太过突兀,从而避免了喧宾夺主。
折腾了约莫大半个时辰,终于把那个没睡醒还乱糟糟的丫头片子打扮成了堂堂正正的长乐郡主,戚柔的心中十分满足。她得意地拍了拍手,拧了一把宋明月的小脸儿,笑着道:“我的小姑奶奶,快睁开眼瞧瞧自己。这外头天都大亮了,还迷糊瞪儿的呢。”说着把她牵到了铜镜前,“快瞧瞧!”
虽然一直在被打扮,但是抵不过内心的睡虫侵蚀。好容易和众人的悉悉率率抗争着小憩,这会儿也算是歇息的够了。宋明月颇有些不好意思的抹着脸笑笑,惶惶然睁眼,便看到了镜中打扮周正的自己,不算多么的出挑,也并不寡淡,可以说是十分合契了。她揉了揉眼睛,连忙捧了茶给戚柔,愧疚道:“明月实在是太懒了,劳烦干娘一大早就为我打扮。要是不嫌弃我这儿简陋,那干娘就同明月在这儿一道用早膳吧。”
气氛之祥和,叫人似乎都忘记了即将要到来的东西。
因为等到了宫中就要有许多事情要应对,加之献寿等等,恐怕迟迟不能开宴席。戚柔在这方面很有经验,所以趁着还未去到宫中,用膳时帮宋明月挑挑拣拣,生怕她届时饿了。这一对母女虽然不是嫡亲的亲生,但是口味倒是相当的合契,荤素不忌。时候尚早,吃着说着,倒是也还惬意的很。
用过早膳,便差不多该启程了。皇后娘娘的生辰,自然是都要去了,何况贤王这种嫡亲的人。今日贤王妃穿着一身黑红穿蝶罩金的外袍,内里是绯色的长裙,头上珠光宝器,身上熏得好香。贤王则也是整装待发,穿着与戚柔一色的黑红外袍,束起了发,虽然年纪不在,可是和戚柔站在一起,仍是亭亭玉立的一对璧人。
宋明月向贤王问了好,送二人上轿,转身要回自己轿上的时候,正看到了姗姗来迟的钟离期。钟离期这几日倒是过的十分滋润,宋明月没有刻意的去打听问他,但是从他神态上也瞧得出,恐怕和林雁雁的发展不错。今日的钟离期打扮的也十分周正,一身盘莽锦绣的华服,广袖上三滚三镶着熠熠金边,墨发用一支羊脂白玉束起,愈发衬的面如冠玉,清秀俊逸起来。
他迎上了宋明月的目光,只是淡淡的勾了嘴角,笑道:“妹妹可好?“
这还是钟离期第一次这样温柔又自然的称呼宋明月。宋明月一愣,很快就接受了这个亲昵又不逾越的称呼,心情大好,不由得掩着袖子笑道:“我和你同处一个屋檐下,好不好,你都不知道?”说话是和他擦肩而过,又放低了声音调侃道,“啧啧,陷入情网的男人果然都是迷迷瞪瞪的……傻。”
嘿,这么个小丫头片子,居然开起自己的玩笑来了!
钟离期又好气又好笑,刚想‘教训’下,谁知宋明月早就有了预备,一闪身,远远的躲开了。她今日穿得娇俏,很有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发鬓间的步摇流苏悉悉率率作响,晃晃荡荡地煞是喜人。即便只是多看了两眼背景,仍是叫人念念不忘了一番。只是现在的钟离期已经把宋明月当做了妹妹,在心中暗自称她今日漂亮,却没曾有过半分邪念。
目送着宋明月坐上了轿子,自己也就拍了拍袖子,跟着上了另一座轿子。他这几日一如宋明月所料,和林雁雁打的火热。虽说他也是第一次这样喜欢一个姑娘,但是林雁雁的确是个十分值得他喜欢和呵护的女孩儿,所以几乎都不需要准备,自然而然的就这样水到渠成了。今日他亦是和她约好了寿礼上再见,今日不见,也准备了一个好礼物给她。他这样想着,便从怀中掏出了一个长条形的匣子出来,是檀木漆花的外罩,里面大红的里子,放着一支嵌宝点翠的兰花簪子。
看着前面的两辆马车慢悠悠地走着,宋明月的心一下子又跟着忐忑了起来。刚才有人陪着倒是还好,现在一个人了,不免想得多了,想得宽了。这两日她虽然还有和青玄断断续续的飞鸽传书过几次,但是毕竟不比当面说的清楚。虽然她知道他今日大抵也会要被传召到宫中为什么人诊脉,有机会总是能看见的。
只是……不知道南宫宴,还有宋忠勇的宋府那些人,又要弄出什么幺蛾子来。虽说她是万无一失,就连胸口的红痣都已经事先用易容的法子遮掩住了。不过,想要平平安安的度过今天,自然不能等别人动了坏心思再应对。总归是要想个法子,先发制人,这才是上上签。她慢慢放下帘子,把喧嚣都隔到了外面,自己从隐屉中拿出了一面铜镜,借着白日里的好光,细细的打量着自己。
毕竟是盛事,打扮的清淡了是失礼,虽然她平日里不喜欢这样浓妆艳抹,但是还是忍耐了下来。抽屉中还放着一小盒胭脂,她取了出来,重新补了一些涂到唇上脸颊上,很快就心生一计。她慢条斯理的抹了抹唇,对着镜子嫣然一笑,喃喃道:“哼,我要看看他们那些心术不正的,究竟能有什么法子想要我死——“
话是如此,她倒也没有那么如临大敌。那日在藏珍阁买来的礼物,都已经在昨天的时候陆续送了出去。如今她也不再是孤立无援,孤身一人了,一会还要见到阔别一阵子的小姐妹,心情自然就上扬了起来。从贤王府到皇宫的路途属于比较短的,毕竟这是皇亲国戚,不像从前在宋府,入宫要走好久好久。宋明月才整理好衣衫,马车已经渐渐慢了下来,她连忙把镜子和胭脂都重新放了回去,自己捋了几把发丝,严阵以待起来。
没有一会,外面就是一阵悉悉率率的脚步声。跟着就是一道香风隐隐透了过来,只见帘子被一掀,看到佩儿低声道:“郡主,该下来了。”偏过脸去看,才知道戚柔也是特地过来等着和自己一起。宋明月深深吸了两口气,很快从车厢里探出了身子,戚柔便伸手接住她,低声道:“乖丫头,一会跟我们夫妻两个,还有你阿期哥哥一起走。至于旁人……你就当做看不见。”
这话说的,必然是看见什么。宋明月一边心不在焉地答应着,一边抬起脖子四处搜寻,果然,不远处就是宋府的轿子。宋忠勇穿着一身崭新的官袍,神色恭谦有礼,这个时候似乎并没有看到自己,反而是在亲热的和其他同行的官员大照顾。这次宋府的马车一共有两辆,想来也是带了子女的。
果然,没一会,宋忠勇身边的车子里出来了一个打扮尚可的妇人。不是苏氏,居然是打扮的周正的佟氏。佟氏从前就是兰因身边的陪嫁丫鬟,不说模样多么出挑好看,到底是个清秀的。如今岁月不饶人了,早已经没了从前的风采,但是换上身像样子的衣裳,涂脂抹粉,再不声不响的往那里一靠,还是有那么些‘夫人’的样子。
再往后看,从后面那个稍小些的马车里又出来两个人。其中一个浑圆的身材,即便隔的远远儿的,也能看得见那膨胀的几乎要撑开衣服的情形——不用说,这个自然是宋尔曦了。跟在宋尔曦身后的就是宋晴儿了,也有一阵子没见她,她似乎又长高了一些,而且今日的打扮终于和以往大不相同了。
从前,她永远都是宋尔曦的陪衬。宋尔曦要打扮的花枝招展,她就要在一边打扮的卑微,用来衬托。现在,细致的地方瞧不清楚,但是远远儿的瞧,只是大概觉得衣衫十分的光鲜靓丽。不说多么贵重,起码也是焕然一新,头上亦是点了许多珠翠。看来也是着了心打扮的。
觉察到自己干女儿的目光方向,戚柔倒是目不斜视,轻轻拉了拉她,道:“不必去看那边,咱们走咱们的。你只当没有那个爹,倘若出了什么事情,我担着便是了!”
这种话不论是谁说的,都未免显得太过无情。可是搁到宋明月这一家子身上,倒是显得不无不可了。谁不知道宋忠勇是如何在私下轻贱,鄙弃自己这个亲生女儿的,生怕和她沾染上半点关系。这些事情,宋明月虽然不曾亲眼看到,但是隐隐约约的,都是听说过一些。至于戚柔,耳听八方,自然知道的比自己多。能说出这样的话,也不稀奇。
宋明月收回目光,十分乖巧的点了点头,向戚柔微笑道:“干娘,我都没有和他们置气,你就更不必和他们计较了。咱们高高兴兴的过去就行了。那些礼物东西都打点的妥帖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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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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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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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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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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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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