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他们只走了十分之一的路,车子掉下去的距离也不算高。
但千钧一发的时候,安想死死的抱着弟弟。
因为这样,安跃一点伤也没有,而安想,因为小腿骨折,在医院呆了整整一个月。
那些时日,安跃寸步不离的守在安想床边,谁劝都没用。琇書蛧
出院那天,正好安想生日,安跃用自己攒了不知道多久的零花钱给安想买了一条项链。
“哇,好漂亮,安跃,这是我们那天看到的那一条吗?”
安想情绪有些小激动,捧着项链爱不释手,但一直舍不得带上。
安跃羞涩的点点头,不停的绞着手指。
清明,爸爸和奶奶回乡祭祖,因此只有几个佣人在家。
安想写完作业去安跃的房间玩,却看见弟弟的躺在床上,用被子盖着头,她叫了好几声对方都不应。
当时她是有些生气的,所以上前就一把将被子掀开了,结果,看着弟弟冷汗淋漓的躺在床上,双目紧闭,脸色还发白。
父亲和奶奶要明天才能回来,对一个孩子而言,这一刻的安想充满了不安,唯恐弟弟会再也醒不来。
匆匆给父亲打了电话,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结结巴巴,讲不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又异常的担心,当即,她就哭了。
安想本身不爱哭的,当初小腿骨折她也是咬着牙没有掉一滴眼泪,但这一刻,她却无比的害怕,所以眼泪汪汪,止都止不住。
等到安跃醒来,一睁开眼就看到安想肿的想金鱼一样的眼睛,吓了一跳。
而安想,一见到他醒过来,开心的扑过来,抱着他不停的摇啊摇。
小孩子还不懂什么是爱情,只是安跃知道,那一刻,自己心疼姐姐红红的眼睛,又一次,他自责不已。
但凡是有关安想的事,她不开心了,或是皱了皱眉头,他都会跟着不快乐。
两人以为,他们会一直这样陪着对方,慢慢的长大,然而,十岁那年,他们终于还是分开了。
他是安振东和外面的女人的孩子,大家都说他是私生子。
那时候他并不懂这个词语的含义,但知道,每个人说这个词的时候,眼里都透着厌恶。
即便什么都不懂,但他知道,自己将要被抛弃。
一个人的旅程是孤独的,对一个十岁的少年来说,这意味着自己被家人抛弃了。
临走前,他没能见到安想,因为裴钰不允许。
国外的生活,很辛苦,身边的人说着自己完全听不懂的语言,而他就像是忽然间闯入的怪物,学校的小朋友们都不喜欢他,不愿意和他做朋友。
那几年,对他来说,恍若是一场梦,撕心裂肺哭着想要清醒却无论如何也走不出的一场梦。
十八岁那年,他生病了,是抑郁症。
他开始想要自杀。
那一年,母亲的死,对他而言冲击实在太大。
若不是后来翰林救了他,兴许,他的尸体,早已沉溺与深海里。
“死很容易,活着却很困难,你眼睁睁看着母亲死去,就不想知道凶手是谁吗,就不想报仇吗?”
翰林的话,激起了他的斗志。
是啊,他还得报仇。
于是,从那天起,他有了另一个名字,也就是执行任务时候的代号,孤狼。
这个名字,好似前半生的写照,他是一个孤独的狼,被人囚禁于深渊,他的世界,除了安想这个名字依旧深深印在脑海,昔日一切,悉数崩落,溃不成军。
而他在绝命中挣扎,寻求一线生机,终于,在最后时刻,走出了牢笼。
训练完成,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回过,查出凶手。
C市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他和安想再次相遇了,只可惜,她没有认出他。
那天回去后,他很失落,还有些气愤,但终究都压制了下来。
夜里,他给她打了第一通电话,电话接通的那一刻,他感受到她的吃惊,以及……淡漠。
这让他难以接受。
见面那天,他其实很早很早就到了,但是他没有立刻走进咖啡馆,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他将车停在对面的马路上,一直到她进去了找座位坐下,他才慢悠悠的迈着步子穿过马路,走向她。
他甚是还记得当时她澄澈的眼神,蒙着一层复杂的他看不懂的光泽。
“安跃,好久不见。”她生疏是与他打招呼,却有种手不知该往哪儿放的无措。
他可以压抑了自己的情绪,淡淡道,“是啊,好久不见。”
最后,那仓促的一面,就只剩下两人四目相对,相顾无言的画面,在记忆深处,明媚而忧伤。
之后,两人很少再联络。
他在极力的克制自己,但却每天都看着她的号码发呆。
兴许,是他们姐弟的缘分尽了。
他这样告诉自己,希望能寻得一丝安慰,却还是每夜每夜的忧伤。
不久后,他得知她有一个男朋友,听说是背叛了她,叫宁泽熙。
至于是如何得知这件事情的,他记忆里已经很模糊。
但他记得,自己去找宁泽熙的那天。
看到宁泽熙的第一眼,他觉得,这个男人一点都配不上安想。
当即,他将宁泽熙痛揍了一顿,对方甚至报了警,但他反应快,又带了口罩,所以轻易的逃脱了。
恐怕,至今宁泽熙都不知道自己当初是被谁打了的。
中秋节,裴钰忽然找到他。
当时他一点不惊讶,不过,他很好奇,裴钰为何如此的讨厌他。怎么说,他身体内都留着安家的血液,即便他的身份不正,是私生子,但这似乎不足以成为裴钰竭尽全力想要赶走他甚至除去他的理由。
而这天,他得到了答案。
原来,裴钰不是讨厌他,而是不想他和安想抢安氏。
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被驱逐出国,整整十年。
什么安氏,他一点都不想要。
别说是安氏,为了安想他没有什么是不可以抛弃的。
“你还年轻,现在说的也都是气话,安氏,意味着什么名和利,你不可能不想要。”
裴钰的话,至今他都记得。
总而言之,有她在一天,她就不会让任何人威胁到安想接手安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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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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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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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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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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