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贤妻的诱惑>第九卷 端牧清番外 1.你是我戒不掉的鬼迷心窍1
  只一眼就爱上你,连我自己都觉得,除了鬼迷心窍,再无更合理的解释了。

  你不知道,与你的第一次邂逅下来,我一直在心里如何的笑话着自己。真的从未想过,会在38岁这个已近不惑之年的岁月里,干出18岁的人才会相信的事——

  一见钟情。

  在得知你已婚的事实后,我心里多少是失落的。可即便如此,我还是鬼使神差将你轻轻藏进了除了我以外,再无人知晓的内心深处。

  以至于那以后,我再跟别的女人上床时,脑海里总会浮现出你的画面来。

  身下的女人再如何的娇媚绵柔,只要一想起你,我就会瞬间变成一个泄了气的皮球。就算我这般的没有情趣,那女人也还是陪着笑脸,哄着我开心。

  也真是因此,让我忽然觉得自己……很恶心。

  端牧清啊端牧清,你在干什么啊?

  我竭力的甩了甩头,沉沉的叹了口气,从那女人身上下了来。

  给了那女人一笔钱,让她走,她先是一愣,继而哭得那个伤心欲绝。她问我是不是腻了,因为这也是我打发走上一个女人,找来她的原因。

  我原本想摇摇头的,可是想了想,终归还是点了点头。

  但不是我天生爱说谎,只是实话往往太过伤人。虽然我从不觉得自己是个好人,但我也不想努力让自己变成一个恶人。

  她不甘不愿的走了之后,我一个呆呆的坐在宾馆的豪华套房内,看着空荡荡的房间,寥寥落落的抽着我手边的烟。

  是的,以往让那些女人走,都是因为腻了。

  唯独这一次,我比谁都清楚,是因为……我居然可耻的真正爱上了。

  之所以说可耻,是因为曾几一度,我觉得我再也不会去爱任何人。

  人生的第一次心动,是在大学里。

  那个女孩,名叫宋薇。

  这么一想来,她跟你,是有几分相似的。明眸善睐,温婉纤柔,顾盼倾城。

  和班上许多男生一样,她是我每晚临睡前都会在心底里默默念着的名字。

  可那时的我,几乎是全班,不!确切的说来,应该是全校最穷的学生了。这样的标签,时常压得我抬不起头来。就更别提开口表白之类的事了。

  于是,我就那么眼睁睁的看着她和别的人谈了四年的恋爱,而自己,也暗恋了她整整四年。

  一直到到毕业的那天,我都没有开口和她说过一句话。

  散伙饭的时候,我和大部分人一道拥拥攘攘的和她道别,在敬酒的时候,我的手轻轻蹭到了她的手。就是那么一次现在看来是极为可怜的亲密接触,那时的我,却激动得一整晚都彻夜难眠。

  第二天,我们分道扬镳,我和我暗恋了四年的女人,就这么天各一方。

  直至八年后的再次重逢,她已为人妻,而我,也小有成就。

  都说同学聚会是拆散一对是一对,虽然话很糙,但真的很在理。至少于我而言,确实如此。如果不是聚会上有她,我是断不会去的。

  八年后的再次重逢,她依然明艳动人,只是那双眸子里,再没有往日的清纯。

  而我,也终于鼓起了勇气,和她攀谈起来。这才得只她已经有了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儿,今年3岁了,很是乖巧。

  但是话题只要一涉及她的丈夫,她马上就会低下头去,一脸的忧伤。

  她的那副面容,就像一把刀子,狠狠的戳在了我的心窝上。

  这个时候,大学里曾跟我是同一个寝室的周峰冷不丁的冒出了一句:宋薇你知道么,读书那会儿,端牧清这小子暗恋了你整整四年啊!

  就那么一句话,说得她面红耳赤。

  我没好气的愣了周峰一眼,谁知她却浅浅一笑,柔声道:我知道,我也一直在等他表白呢。谁知道一直到了毕业,这家伙都不主动一下。

  她说着,满脸羞涩的看了我一眼。

  这回,轮到我面红心跳了。

  那之后的事情,就变得自然而然了。我们走在了一起,相拥着道不尽的甜言蜜语,纠缠着享不尽的耳鬓厮磨。

  我心底深知,这是一份有罪的快乐,可一旦我们纠缠在一起,我又觉得就算是地狱,为了她,我也心甘情愿了。

  可渐渐的,我们之间,有些变味了。

  她开始时不时的从我这儿拿些钱出去,数额也不小。起初我从未把那当一回事过。我赚钱,本来也就是为了花在我爱的人身上。可是慢慢的,她已经不满足于从我这里拿去的钱,开始旁敲侧击起我当时所任职的那家公司机密来了。

  我的警惕也随之而来。

  于是……

  我做了一件让我后悔至今的事。

  我监听了她的手机。

  其实,如果她真是利用了我,我也不会怪她。因为我爱她,所以即便是被利用了,至少证明我能帮上她。

  真正让我心碎的是,她对我,只有利用,根本没有哪怕一丁点的爱。

  当我亲口听她和她老公说着如何窃取到商业机密之后卖个高价钱,再堂而皇之的栽赃嫁祸给我之后,我整个人都僵硬了。

  包括那颗曾为了她而绵延悦动的心。

  我将计就计,反摆了他们一道。她丈夫因此锒铛入狱,而她,也面临着破产和家破人亡的窘境。

  那晚她来找我,求我帮帮她和她丈夫。

  我原本想帮的。

  可她该死的说了一句话:其实在我心里,一直有你。

  我冷冷的笑了。

  于我而言,这句话,就好比施舍。我端牧清再不济,也不稀罕去做一个爱情里的乞丐。

  我言辞的拒绝了之后,也终于换来了和她的彻底决裂。她不管不顾的骂出了许多难听的话,我除了静静的听着心碎的看着,再无其他。

  当她说道,其实我也不过如此,表面说爱她,但其实,也只是满肚子坏水的寻思着怎么和她上床而已,就跟所有臭男人一样。所以,我也不用装什么清高了,狗屁的山盟海誓,不过都是些以爱为名的性。像我这般冰冷无情的男人,根本不懂得,也不需要的爱情。

  这一句话,狠狠的刺伤了我。

  但同时,也深深的触动了我。我承认,很大程度上,确实如此。

  自那以后,我的世界里,再没有爱,只有性。

  既然倾尽所有也得不到,何必还要那么费力呢?反正最终的结果,也只是为了床上那片刻的欢愉。ωωω.χΙυΜЬ.Cǒm

  就这样,我以看透为名,实施着放荡的苟合。

  偶尔,午夜梦魂,看到身旁躺着的是一张很美丽,却又异常陌生的面庞时,我还是会感叹唏嘘。

  可是转念一想,那些都是我不需要的,之所以会心生向往,不过是心有不甘。

  我就这么自欺自人的过着,一直到遇见了你,又重新勾起了我那一滩早已如同死水般的爱情。

  那夜,我打发走那个女人之后,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忽然的想到,我这一生,还从未好好去爱过一场。

  究竟认认真真的去爱一个女人,百般的宠爱呵护和关切,是什么滋味的呢?

  我真的很想知道。

  那之后,我就开始细心留意起你的一举一动来。

  每次你推开门的时候,都会自然而然的看看身后还有没有人。

  每次午餐一有薯条的话,你一定会多要一份拿给门卫大叔。后来我才知道,大叔有个孩子,最爱吃这个。

  每次开会时,你总是第一个就到,把桌椅摆正弄好。散会后你也是最后一个走,同样的事情再做一遍。

  你身上永远是最简单的套裙,发型也总是自然而然的垂在脑后。每当有女同事拿着一个LV疯狂炫耀的时候,你总是在低着头看你的育儿指南或者专业证书考核资料。

  你从不八卦,很爱安静,最爱喝泡着一两片菊花和柠檬的温水。

  每当下班,你总是坐公车或者有时候打车去接孩子。

  而你那孩子,也跟你一样的懂事可爱。

  我远远的看着,很羡慕能拥有这一切的那个男人。

  那时候,我想过要不计后果的将你拉到我身边来的,我也有那样的能力,可我忽的想到上一段感情个的教训。

  比起得到,我更希望,你是快乐的。

  直到有一天,我出差回来,再也觅不见你熟悉的身影,一打听,才知道你已被你们经理辞退。

  呵呵,或许你永远不会知道,我在跳槽之前,还特意把那混账经理调到了偏远的地州市去过苦日子了。

  他肯定也是活到死都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得罪我了。

  当得只你终于离婚后,我本来应该为你感到委屈,可那一刻,我真是说不出来的高兴!

  就在我琢磨着要如何自然而然的融进你的生活里去是,一次我本不想参加的宴会,为我提供了这样的契机。

  看到你时,我真真是眼前一亮。

  一袭淡雅凝然的白裙,一头俏丽明媚的短发,明眸皓齿,楚楚动人。

  我的眼神,再也无法从你身上挪开片刻。

  可惜你,从未看过我一眼,到是你的那个朋友,一个劲的看着我傻笑。直到后来她跑过来跟我要名片,我才知道这压根就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但为了接近你,我顾不上那么多了,将计就计的记下了你那朋友的号码。

  我没想到,第一晚,就找到了可以和你相处的机会,我将衣服披在你肩上的那一刻,我激动得心都快跳出啦了。

  你回头看向我时,眼里只有陌生。

  但你对我而言,早已是再熟悉不过的……恋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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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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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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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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