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贤妻的诱惑>30.置之死地而后生,破茧成蝶!30
  我拿过来一看,是那间珠宝首饰店的装修效果图,一下子便来了兴致。

  我想,但凡是女人,都会想拥有一家自己的店面。虽然这店不是完全的属于我,但至少有五年的全权经营权限,这对我来说,已经是天大的恩赐。

  见我正看得入迷,端牧清逃过一劫似的松了口气,我斜了他一眼,“我还有问题要问你呢。”

  他满脸求饶的看着我,“拜托,你那一个问题也太长了,这样吧,干脆一天一个,不不不,一周一个吧!再不然就一个月一个,我真怕你把我这些秘密都挖空了,就压根不喜欢我了!”

  我颇为意外的看着他,“真是稀奇,向来信心满满的端大人也有害怕的时候?”

  他半开玩笑半认真的道,“其实你不知道,看着你一点点强大起来,我是既高兴又害怕。高兴的是你终于成长了,害怕的是当有一天你已经强大到完全不需要我的时候,我会被你远远的抛在身后。”

  我愣了愣,随即狡黠一笑,“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的话,想想那画面,应该还蛮不错的哦?”

  他一脸的委屈,“果然啊,最毒妇人心!”

  我坏坏一笑,“切!还无毒不丈夫呢!”

  第二天,下班后我约了人可一起去看店面。再次走在那条留下了我太多心酸回忆的街道,我内心五味杂陈。那些小心翼翼的隐忍与惴惴不安的探寻虽然经过了大半年的沉淀,却还是那般让人想起来就无比揪心。

  陆简汐啊陆简汐,你曾经过得那是什么日子啊?就连下班了都宁愿在这些街道上带着小九九一直逛到天黑也不愿回的地方,居然还一度幻想着就这么凑合着与某个你自认为很爱很爱的人在哪儿终老?

  当初的你,一定是疯了吧!对!一定是!

  人可轻轻拍了拍我的肩,“简汐,你没事吧?”

  我怔怔的摇了摇头,“人可,现在想来,我真是觉得太不可思议了。就在半年多以前,我还过着那般浑浑噩噩的日子。最可悲的是,即便一再的被欺辱了都还想方设法的要继续苟活在那个家里。想起这些,我真不恨不得狠狠抽抽那时的自己一个耳光!别人轻贱自己也就罢了,为什么自己还要那么不负责的把自己扔在那个家里就那么任人欺呢?还连累了那可爱又可怜的孩子,真的只是因为自己很爱阎磊么?”

  人可叹了口气,“女人啊,一旦动了真情,就是那么傻!”

  我再度摇了摇头,“曾经我也这样以为,觉得自己一定是很爱很爱阎磊了,才会万般隐忍的呆在那个家里。现在想来,那根本不是最主要的原因。若我真那么爱他,现在又怎么可能会喜欢上端牧清呢?”

  人可一怔,“那还能是什么,那个家里除了你儿子和阎磊以外,还有别的能让你留下的东西?”

  我定定的点了点头,“有!我的懦弱!”

  听到我这么一说,人可忽的愣了住。我沉沉的叹了口气,接着道,“因为种种原因,使得我自幼时懂事以来,总是要把事情考虑得周全一些,再周全一些,然后才敢去说,才敢去做。生怕自己一时的疏漏,做错了什么,说错了什么,继而换来自己最惧怕的惩罚。久而久之,似乎在童年时期,就失去了一个可以像真正的小孩那样无忧无虑百般要求的恩泽。我小心翼翼的,不敢大声欢呼、也不能大声哭的慢慢长大。渐渐在性格上就变得……说好听点是唯唯诺诺,瞻前顾后,说难听了就是胆小怕事,懦弱无能。”琇書網

  我顿了顿,“嫁给了阎磊之后便是这样,总想着得过且过,不要去惹事端。觉得一切的事情,忍忍都会过去的!这似乎也是受了我外婆的影响。印象中,舅舅舅妈老是骂她,她从来不说什么,只是默默的隐忍着。可是现在我明白,她是她,我是我,她有那个年代的局限思维,我为什么也要过成她那样呢?有时候真不是别人太可恨了,而怪自己太过可悲!我很庆幸自己离开了那个家,我很庆幸我有想通的一天,真的……很庆幸!”

  人可轻轻唤了我一声,“简汐,你知道么?我们认识那么久了,我感觉真正了解你,却是从刚才开始的。”

  我苦笑着歪了歪脑袋。

  她接着道,“以前虽然我们也很好玩,但总感觉你把资质及藏得很深很深。你知道我这性格的,问了你你不说,我也就不操那份闲心了!我现在才知道,原来你曾经活得那么压抑!其实没什么,再不堪的往事也好,再难回首的曾经也罢,真正在乎你的人,听来只会心疼,不会因此看不起你的。说出来就好!像我吧,从小就是有什么说什么的性格!我也知道这不好,可他妈——”

  她尴尬的顿了顿“啊呸呸!我都是要当店长的人了,这毛病!不过你放心这个我一定能改啊!接着说,那个,说到哪儿来着……对了!我那有什么说什么的毛病,即便知道不好,也注定是改不了的。就拿前阵子那事儿吧,我知道你们在一起后,心里那个难过啊,就跑去和漫琦说了,还没少说你坏话呢,说了之后心里那叫一个爽快!可是后来,知道真相后的我,真真是眼泪掉下来啊。简汐,我真觉得自己太对不起你了!”

  我先是被她逗得一乐,继而一想,原来她是把我们的事儿告诉了漫琦,难怪夏希微那帮家伙会那么快就知道我和端牧清的事儿。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以前上大学那会儿,我们社团团长漫琦整就一个豪气干云的大姐大啊,没想到……

  我拍了拍人可的肩膀,“傻瓜,过去的事儿就过去吧。我们今后还是好朋友。你遇上什么难过的事也别去找旁人说了,就找我!”

  她开怀大笑的点了点头,“那你也一样,别有啥事儿都憋心里,不想和端牧清讲就跟我说!”

  提起端牧清,我心有愧疚的看了看她,“人可,端牧清的事……”

  她大手一挥,“嗨!我也想通了。人端牧清是什么人啊,都三十好几的年纪了,又冷静又睿智,人最是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喜欢的是什么。既然他不喜欢我,我也知道强扭的瓜不甜,反正痛也痛了,骂也骂了,恨也恨了,我也就放下了。倒是你……”

  她难得神情恳恳的看着我,“可要好好对人家!至少,我觉得你跟了他之后,整个人是越变越好了。不像之前跟那个阎罗王在一块儿,过得跟那眼泪泡出来的腌酸菜似的。现在好了,你从腌酸菜变成了向日葵了,看到你终于找到一个可以在他手中绽放的男人,说实话,作为你的姐妹,真心替你高兴!”

  我心里兀自的一暖,“人可……”

  “哎呦呦!瞧瞧你,刚夸你两句呢你那股子腌酸菜的味道就上来了啊!”

  我没好气的愣了她一眼,随后,两人相视而笑。

  我与她,经过这一番劫难下来,没有就此散开,反而走得更近了。我想,一生能有这样一个可以患难的朋友,也就够了。

  那之后,我们一起分析了一下布局和装修方面的事宜,一切弄好了之后,便等在红路灯旁想过了马路拦车去吃饭。

  就在这个时候,我看到了他。更准确的说,应该是他们!

  两人手挽着手,甜蜜恩爱的往原先那个家的方向走。一路上,林宣儿都满眼崇拜的看着阎磊,而阎磊,则是滔滔不绝讲到停不下来,手里拎着大包小包的像是为婚礼准备的东西。

  说实话,看到这一幕时,我心里真的很难过!

  倒不是我还爱着他。而是想起我那昏迷不醒的小九九。我怎么就那么糊涂,替我那孩子找了个这样的爸爸呢?

  被一个心如蛇蝎,害得自己亲身骨肉生死未卜的女人迷得团团转,竟还浑然未觉。阎磊啊阎磊,我曾经多么的恨你,可是直到这一刻,我才发现原来你也不过只是颗可悲的棋子。

  想来,真是世事难料。短短数月,物是人非。昔日种种,今已无谓。

  离婚时,我曾一度的想,要让阎磊哭着来求我,我再狠狠的一脚踹开他,决绝的离去,方能解我心头之恨。现在,我觉得再看到他,已经连恨都不屑了。

  他在我心中,还远不如那个歹毒的林宣儿更让我记挂了。是的,我记挂着她,因为我早晚要把她从我身上夺走的一切加倍的要回来!

  绿灯亮起,我便没有再看去,拉着人可的手,阔步的走了开。我想,自始至终,他都不曾见到过我。

  这样才好!如果爱情是一场缘分,那么我和他,缘起,是在人群中,他看见我。而缘灭,便是我看见他,在人群中。

  我与他之间,那以爱为名的缘分,便彻底结束在了那天。

  如果说此后我们之间也还有缘的话,我相信,也只剩孽缘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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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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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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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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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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