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阿爹是江北的大帅,所以,我从出生就受到了最好的教育,西洋教育流行的时候,他在我17岁的时候,送我去了英国剑桥留学。
也许是命中注定,在芸芸白皮肤蓝眼睛的洋人堆里,我刚来的第一天,就遇到了一个中国少年,他叫张启淮。
在遇到他之前,我从来没有体会过那样的快乐,好像找到了异国知己,他给我讲他留学的趣闻,带我去吃当地有名的小吃,跟他一起去旁听别的专业课。
那时候,我天真的以为,这应该就是我遇见他的全部,他带给我的都是欢乐、浪漫。
直到我来剑桥的第二年,阿娘在给我的来信中说,大姐被阿爹逼着嫁给了一个她不喜欢的人,闹得死去活来,最终还是妥协了。
我当时失落了好久,在心疼大姐的时候,忽然在想,如果我要嫁给张启淮,阿爹他……会同意吗?
可更叫我难受的事情发生了,张启淮告诉我,他的父亲是江南金陵督军张锐谨。
这个名字,我小时候就从阿爹口中听过,不为别的,只因为这人是阿爹的宿敌,当初他领兵到长江以南,正是因为张锐谨,他才没能成功挥军南下,受阻于长江。
宿敌,意味着我跟张启淮从相遇大约就是错误的。
我当时想,不如就这么算了,趁我还未陷得更深。
但,那晚,他在女生宿舍楼下站了一夜,夜雨不休,第二天一早就晕倒在了楼下。
他一病就是半个月,高烧不退,梦里都是求着我不要离开他的话,后来想想,我好像也只记下了一句,他昏昏沉沉的拉着我说:“阿云,连你也要抛弃我了吗?我是不是不值得任何人去爱?”
有时候,我觉得他很孤独。
他从来没有生而为富家子弟的骄傲,好像那是他的牢笼。
张启淮病好之后,我便再没有提过要分开的话。
我当时想,何必为未来的事情烦忧,不如好好的活在当天。
一眨眼,我们在剑桥留学了三年,到了要回去的时候。
临行前的一晚,我们在剑桥河畔看英国最后的月亮。
他驾着一条小木船,我坐在穿上,安静的听他泛舟的声音,然后我听到他说:“阿云,回去以后,我就跟父亲说我们的婚事,求他让我去奉都城跟你下聘礼,好不好?”
我当时愣了一下,那自然是好的,可是……
“启淮,如果我阿爹不同意呢?我们有离那么远……连封书信都通不了的。”我说。
小木船停了下来,他很认真的对我说:“阿云,无论如何,我都会娶你的!”
任何一个女孩子听到他这句话,都会觉得很幸福,我也不例外。
回国的游轮上,我们一起同行。
那天海上下了下雨,天刚晴的时候,我从窗外看到了一道彩虹,想让启淮跟我一起看,却怎么也没找到他,后来我去了甲板上,看到一个穿着成熟美艳的女人,正在跟他坐在木桌上喝咖啡。
他们大约是在……一边喝咖啡一边欣赏彩虹么?
那女人大约是染上了不少西洋人的习惯,一条红色的裙子,红色的唇,性感妖冶,起身离开的时候趁张启淮不备,俯身在脸上吻了一口。
我走到他面前的时候,那鲜红的唇印还留在他的脸上。
任何一个女人看到这一幕都会觉得生气吧,我因为这件事情跟他大吵了一架,在邮轮靠岸的时候,就直接上了回江北的火车。
……
没想到的是,张启淮竟然跟我来了江北,在我回奉都城的当晚,一场宴会上,我又见到了他。
要知道,他的身份来江北,如果被我阿爹或者阿霄知道了,恐怕是不会那么顺利回金陵的,甚至……我觉得阿爹可能会杀了他。
谁知,那晚的宴会出了命案,启淮成了被怀疑的对象。
我哪里还顾得上生气,就不得不跟阿霄坦白了他的身份,谁知再一次从监狱里见到他,他已经被严刑逼供的只剩下半条命了。
我求着阿霄,偷偷让人把启淮送进了医院。
说实话,我并不关心在锦绣饭店里突然死掉的那个人是谁,更不关心凶手是谁,只关心启淮是不是能安全的离开江北。
这个地方不适合他久留。
他的身体状况本就不好,又遭了监狱里的一顿毒打,在医院养了好几天才勉强能下地行走。
我趁阿霄不注意,就偷偷把启淮送到了火车站,剩下的一切自然由我担着。
临行前,他告诉我,跟我回江北是怕我生气再也不肯理他,其实他不知,就算我再怎么生气,也不会忍心不理会他的。m.χIùmЬ.CǒM
“阿云,我回金陵就求父亲让我来提亲!”
在火车站的月台上,他这么说,我知道大约我们的前路还有很多艰辛,可是两个人真心相爱又有什么错,我喜欢他啊!我愿意为了他付出我的一切。
想想那时候,我的一意孤行才是坟墓。
后来,阿爹想拉拢富江商会会长封亦烆,就把我许给他。
那一刻,我觉得天都要塌了,仿佛大姐的命运再一次降临在了我的头上,我自然是要反抗的,可不管我怎么闹,阿爹就是不肯松口。
好在阿霄是站在我这边的,但其实我知道,有时候阿霄对阿爹的决定也无能为力。
我在绝食了两天后,竟然一病不起,吃什么吐什么,我一点也不想这样,因为我还想留着命跟启淮见面。
阿霄用了不知什么药救了我,那一天我觉得上帝一定是听到了我最真诚的祷告,启淮的哥哥来府上替求婚了。
封会长在逐渐开始松口肯退婚了,后来我才知道,也许那时候,封亦烆根本就没想过娶我,他是在逗阿霄而已。
张启铭的到来,给我带来了希望。
阿爹也终于同意了我们的婚事,我满怀着期待,等着我们婚期来临的那一天。
京都城跟金陵城,不仅相隔千里,还横亘了一条长江,我这辈子最大的勇气也就是,跟阿霄一起不远千里的去金陵。
因为我知道,在那个陌生的城中,有我爱的人在等着我。
过了长江,张启铭领兵来迎阿霄的送亲队伍,我知道距离见到启淮不远了。
可……直到我换上秀禾,穿上嫁衣的那一刻,我也没有见过启淮一面。
举行婚礼之前,我问过张启铭,他似乎有些言辞闪烁,说江南的规矩,成婚前男女双方是不能见面的。
呵,我竟然也相信了。
举行婚礼的时候,我头上盖着红色的盖头,低头也只能看到脚尖的一点画面,周围是热闹得乱哄哄的声音,让她有些晕头转向。
然后,我就被几个丫鬟婆子送到了婚房里等着。
来之前阿娘就交代过我,让我矜持些,坐着的时候,不管头上的装饰再重,也不能自己掀了盖头……
我不知道我等了多久,好似外面的喧嚣都散尽了,夜都深了,烛台上的烛火都晃动了火苗,燃尽了大半,启淮还没有回来。
我正心焦,忽然听到门口有脚步声传来,门就被人缓慢的推开了。
万万没想到,一切的错误将从这晚开始。
灯熄灭的时候,我看不清他的脸,本以为自己度过了一个甜蜜的洞房花烛夜,第二天醒来,却成了灭顶的灾。
跟我同床共枕的人,成了启淮的哥哥,张启铭。
我怎么都想不通,张家给我设了一个那么大的阴谋圈,却还是阴差阳错,让我不得不跳。
他们说,启淮病重,危在旦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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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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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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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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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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