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亦烆随便吃了几口,自己的收拾了石桌上的餐盘,端回了厨房里。
在他的记忆里,他好像从没去厨房刷碗的经历,自然是手忙脚乱,他脱了白色的西装外套,里面白色的衬衣还是沾上了不少油污。
中间还蹭到了锅底上的灰,在白色的衬衣上抹了一道,如毛笔划过一道油墨。
好在,过程坎坷,他也算勉强完成了。
等出了厨房,阎霄也刚好从客厅里走出来,一手拎着一个黑色的皮箱,一手牵着欢欢。
欢欢个头小小的,身上也挂着一个手工斜挎包,里面装了几本书,大约是他的功课。
封亦烆面色微沉,顾不得身上的狼狈,走过去挡住他们问:“阿霄,你这是要去哪?”
她手里拎着行礼,又带着欢欢,分明是要出远门的样子。
阎霄不急不缓,先抬眸看了他一眼,目光又落在他白色跟纸一样的衬衣上,上面跟被人做了画似的,都是油污和锅底灰。
封亦烆也顺着阎霄的目光低头看,顿时觉得有些窘迫。
“阿霄,你要走么?”他只好又问一遍。
“封少爷不是要养我跟欢欢,不打算让我们住过去,还是你的‘养’是‘包—养’的意思?”阎霄重新抬眸,目光浅浅的看着他。
封亦烆以为自己听错了,往前一步扣住阎霄的肩头:“阿霄,你说什么?你的意思是,愿意跟我回封府?”
“封少爷不愿意?”她说着,转身便要往回走。
自然是被封亦烆拽住了手腕,“当然愿意,阿霄,我帮你提。”
封亦烆伸手,帮她提她手中的皮箱。
阎霄递给他,在没有松手的时候,看着男人腔调:“封少爷,我好像不止一次告诉过你,我的名字叫于小月,不是什么阿霄,你这是准备把我当什么人的替身么?”
她说完,才松开了皮箱的把手。
封亦烆看她,眼底都是温柔:“好,小月,不管你叫什么,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我找的那个人就是你,只是你。”
阿霄和小月,对他而言没有区别。
封亦烆就这么在大婚之日,明目张胆的自己开车回到府上,带着一个女人和孩子,进了封府的大门。
这消息,自然从他离开婚礼现场那一刻开始,就已经在坊间传开了。
阎霄带着欢欢踏入封府的那一刻,府里的人倒是没有外界表现得那么意外,毕竟在下人眼里,他们家少爷时不时就会带回来一个女人,不过这次离谱了些,逃离婚礼现场,带回来个女人。
沈言在府门口迎接的时候,低垂着眼眸,看都没敢看阎霄一眼。
心中只想,他们家少爷这是请回来一尊神,想当年血流成河的场景,历历在目,一回想就是一头冷汗。
进了府里,封亦烆便扭头问阎霄:“小月,你想住哪里?”
阎霄淡淡看他一眼:“我不识路,不知哪些地方好,你带我看看。”
“好。”
于是,封亦烆随手把西装外套递给沈言,穿着他那被糟蹋的不成样子的白衬衣陪阎霄一个院一个院的看。
刚看了两个院子,阎霄就道:“累了,不想看了,还是封少爷叫人给我安排。”
封亦烆微微点头,“那好,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府上院子多,走了一圈欢欢就累了,封亦烆主动弯腰把他抱在怀里,并道:“前几日,有人送我一只小狗,是个稀罕品种,你想养么?”
“什么狗?”欢欢本来还不情愿让封亦烆抱,被他这么一说,瞬间转移了注意力。
毕竟是个四岁的孩子,心性不稳。
阎霄也就任由他们去聊。
“松狮,白色的,毛茸茸的很可爱。”男人道。
“它多大了,在哪?”
“刚出生不久,很小,你想养我明天叫人给你送过来。”
“……”
一阵沉默。
欢欢偷偷看了自己阿妈一眼。
阎霄不点头,他是不会要的,即便很想要。
“想养就养,看我做什么,你不是很有主见。”阎霄淡淡看欢欢一眼。
欢欢立即摇头:“不想养,不要了。”
封亦烆默默看着,欢欢想养,只是怕阎霄而已。
唇角抿起一抹笑,偷偷贴着他的耳朵低声道:“我改天偷偷带你看。”
欢欢抬头,眼睛里闪过一道亮光,不过还是继续保持高冷。
封亦烆带阎霄跟欢欢朝沉香院走了过去。
沉香院自当年阎霄走后,就没有主人,但里面的任何东西都没有动过,每天也会有下人来打扫,有人擦桌扫地,就好像在时刻等待主人回来一样。
阎霄只立在了圆形院门前,往里淡淡扫了一眼,没有走进去:“我不喜欢柳树,不想住这里。”
封亦烆往院子里看一眼,转而问她:“为什么不喜欢柳树?没想过留下来吗?”
两个人四目相对,沈言忽然感觉的一股异样的气氛袭来,忍不住往后退了半步。琇書網
女人眼底毫无波澜:“封少爷住哪?我想跟你住在一个院子里。”
封亦烆神色变幻了下,不知该作何反应,阎霄给了他太多意外,不过后来他转念想了想,这大概是她早就想好了的。
“好。”
他巴不得阎霄跟他住在一个院子里。
刚走进华林院,穿过几棵翠绿色的银杏树,还没走到前厅,院子外就来了两个女人。
“少爷,今儿不是去成婚了,怎么把人家林小姐扔那了!”
一个是曼殊,另一个是比曼殊早来了两个月的青碧,两人都是短发,穿着性感的旗袍,她们本是要来看看他们家少爷又带回来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可是给她们院子里的女人立了大功了,竟然能在婚礼现场把他们家少爷给带回来,可真是解气。
这院子里的其他女人,谁没受过林清致的气,大家都讨厌她的紧,自然也不想她嫁进封家。
可……
在阎霄回头的瞬间,两人瞬间惊呆了,这个女人……这女人……跟沈言给他们看过的一张照片里的女人,一模一样。
除了短头发变成了长头发,军装变成了旗袍。
“少爷!”曼殊娇嗔了一声,瞧着阎霄问:“这位是谁啊,怎么还带着个孩子就来了,您这也太不挑拣了吧!”
曼殊只当,封亦烆鬼迷心窍,带了个已婚妇女,还有拖油瓶。
华林院外,还有几个女人在探头,没有曼殊和青碧胆子大,就只好远远看着。
阎霄先是朝眼前这两个跟自己长相颇为神似的女人看了一眼,余又光瞥到华林院门口,低头笑了两声才转而朝封亦烆看过去。
封亦烆脸色并不怎么好,冷眸看着曼殊和青碧。
“原来封少爷这么风—流,怪不得跟我见第一面就说要养我们照顾我们,却原来是金屋藏娇,满院春光,再多我一个不多呢!”阎霄仍是目光淡淡,不过话语里带着明前的讥诮。
封亦烆叫沈言:“沈言,把她们都遣散,送出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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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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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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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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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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