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重生成为棺材林宇>第九十七章 有朋自远方来
  月明星稀,夜凉如水。

  苏城南十里坡,一阵阵的马蹄声,正随着三匹骨马的移动,而不停在墓地之间响着。

  又是过了两天,林宇在控制干尸将最后一个坟包,用土壤埋上之后,终于把这块墓地之上所有的未腐烂的尸体都给吸收完了灵气。

  真不容易啊。

  本来,得知宏武帝已经驾崩了之后,林宇确实想要马上就出发,前往金陵那边看上一看的。

  但又有点舍不得这墓地之中的那么多的尸体。

  这些尸体可是足够让他变得更强大的资本,如果扔了,那就实在是太过于可惜。

  上一次在黄土岗那边,也是因为不得已而必须撤出,不是他并不想都给它们用掉。

  而且,当时也确实走得太匆忙,但即便是慢悠悠离开,那么以当时他的能力,也是绝不可能快速地消化掉它们的。

  此外,还有一个原因,让林宇几乎不能动弹。

  这两天的晚上,这大道上可是真热闹。

  林宇发现,从那南边来的车马队伍几乎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一次,更有一些士兵军官之类通过,间隔都不算太大。

  要是冒然让骨马拉着他,去跟在这些人后面,百分百会被发现。

  而林宇趁着夜色从这些人里面时不时拿过来一个干掉,再读取他们的走马灯后,也明白了这些人都是从杭城或者是更远的宁城等地,前往那皇城金陵的官员等等人士。

  好像是九品以上的官员,都得去那皇城金陵,参加那宏武帝的隆重葬礼。

  不过,有些奇怪啊。

  皇帝驾崩,不应该都得停个多少多少天的么,怎么这么快就要下葬了?

  之前那信差的信中,也只是写了三天之内要服丧,并未说过七日下葬的事。

  但按照常理来说,皇帝居然会在短短七日下葬,还是不太对吧。

  哪怕是因为怕天气热,也实在是说不过去。

  但如果真是七天的话,那么他就必须加快点速度赶路了。

  从宏武帝驾崩到现在三天整,剩下的四天内,他得要从这苏城南边,移动到三百多里外的皇城金陵不说,还要尽快找到那孝陵的所在。

  实在是有些赶啊。琇書網

  不过,这好消息是,今晚到了现在接近午夜时分,大道那边还没有什么动静,倒是蛮适合他趁机移动。

  要是赶不上那宏武帝下葬,又不知道他葬在哪儿的话,那么确实就会失去将这皇帝变为干尸的机会。

  那么,必须要赶紧行动了啊。

  打定了主意,林宇也马上将八门金锁阵和察危的能力主动打开,之后,三匹骨马调转了马头,向那大道的方向而去。

  若是要前往皇城金陵的话,那么就要走那大道,先从苏城开始,经过龙城之后,再到达京口,最后才直到那金陵而去。

  中间还要经过大大小小的数个城镇,总长三百多里。

  这些情报,自然是从那些上坟的人,以及他干掉的那些路过大道的人身上所得来的。

  三百多里,说多不多,说少又不少。

  不过,和正常的走法不同,林宇只能够在夜间行动,而且到了城镇和大城的附近,必须还要找那小路而行。

  否则的话,他这具棺车,可真心会很容易被普通人所发现。

  三百米的感知范围,可以让他极为确定,那褚红叶已经没有再盯着他了。

  换言之,除非褚红叶会什么超级远视眼的能力,否则的话,这三百米已经超过了任何人类的极限,根本是无法看得清他做了什么的。

  再加上这察危的能力几乎一直都在开着,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察危都能马上告诉他会否有危险。

  但自从那天开始,林宇就没有再次碰到什么褚红叶的灵宠,也没有再感知到什么特别的东西。

  现在,应该是没有任何人知道,他这黑漆妖棺在哪里了吧。

  那燕王的火炮,估计现在已经将那黄土岗掀了个底朝天,大概率认为妖棺已经被轰灭。

  这样一来,大盟上面那些人,估计也会这么想。

  那么,接下来他只需要保证自己不会被发现,那么就绝对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找到那孝陵,从而完成目标!

  车轮滚滚,从十里坡向下而行。

  三匹骨马,带着林宇很快来到了大道之上。

  “锻身”的能力,已经达到了五阶,从而让林宇能够更容易操控这骨马的移动。

  而且,在这么长时间的操控经验之下,骨马的移动的频率,也有着相当大的增长。这也为他接下来的移动的速度提供了助力。

  接下来,自然是要开始行动了啊。

  马车上粼粼,骨马也渐渐向前移动,九十具干尸,集结在了林宇的棺车身旁,默默地安静地前进着。

  伴随着三匹骨马的移动速度逐渐加快,干尸们的速度也同样快了起来。

  月光透过斑驳的树影,将这夜晚的路,照得一片银白,而林宇的棺车,也同时飞驰前进。

  很快,林宇感知到了前方的巨城的阴影,同时又寻找到了新的小路,从另一边绕过了苏城,继续向前而行。

  一路上倒也是没有遇到任何的同行者,林宇确实也有点庆幸。

  为他们感到庆幸。

  要真是谁出来碰见他,那绝对是倒霉到家了。

  吓得背过气不说,还会直接因此而丧命,这是毋庸置疑的。

  见到他的,都要死。

  虽然说跑了俩,但他们下次要是出现在他的面前,那么下场不会有第二种选择。

  一路前行终于过了苏城,又回到了大道之上,林宇再次加快了速度。

  启程时已是半夜,在天亮前,林宇觉得,自己必须能走多快走多快。

  万一要是碰见什么人经过,只要不是大部队,那么他也不会手下留情,或者躲起来之类。

  反正,多几个干尸,不就多几份力量么?

  就在这时,一阵阵的马蹄声忽然响起,林宇的察危能力,迅速发动!

  哦豁,来了的,是强敌么?还是说,超凡之人?

  他并未进入道边,而是等待在了原地。

  骨马眼眶之火,熊熊燃烧。

  而前方出现在感知范围里的十匹马之上的人,有两个身上的衣着打扮,居然有些眼熟啊。

  青袍白衬,道冠束发。

  再感知那容貌,和原来玄雷道人他们走马灯之中的师兄弟的其中两个,不是一样的吗?

  摩天观的,那就也算是相识了。

  有朋自远方来……

  虽远必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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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书一纸白的1200币打赏!

  ps,晚点还有一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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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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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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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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