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一滴,汇成了小溪,又聚为河流。
鼠尸在这血河之中,浮沉。
嗡嗡剑鸣,如同龙吟。
银色剑身之上,却无半点纤尘。
古旧的小镇,如黑夜一般死寂。
鼠尸之血,渐渐漫过了骨马之腿,也漫过了半个棺车之轮。
骷髅骨马拉着黑气棺车在街道之间粼粼而行,一群干尸、骷髅伴在前后。
不时,有鼠尸从血中飞起,进入棺中,而后又吐出一缕黑气,化为了一具干瘪鼠尸。
与死亡相伴,林宇已逐渐习惯。
棺材、骨马、干尸,骷髅。
这些象征着死亡之物,在这昔日繁华小镇之中穿行着。
这巨鼠的数量相当得庞大。
几乎每一条巷道和每一座房屋之中,都有着它们的身影。
不过,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数量这种东西,毫无意义。
七星龙渊剑浴血飞舞,收割着鼠群的生命之时,没有任何的怜悯,如同一道银光一般,斩杀着它们。
数量急剧缩小之后,鼠群也没有了最开始那时的狂暴,渐渐后退着,最后在剑光之中陷入了恐慌,四处逃窜。
但,它们没有逃生之路。
这村镇已无一活物,林宇也没有必要,非要让七星龙渊剑隐形。
在得知这些鼠尸,能够吸收出缕缕黑色灵气之后,林宇就不想让它们逃走一只了。
来吧,都来吧。
变成干尸,不好吗?
鼠尸渐渐如山一般堆砌起来,林宇也在不停地收割着灵气。
对于他来说,想要变得更为强大的话,灵气是必不可少之物。
能力可以锻炼,想要感知范围不断扩大,那就真的必须要更多的灵气。
之前刚刚这些巨鼠到来之时,他本来想置之事外,只要巨鼠们不妨碍他离开,他就不会出手。
毕竟,他没有出手的必要。
小镇的存亡,那些人的死活,和他毫无半点关系。
身为一具棺材,他的想法,已和原本的人类完全不同了。
冷血?他连血都没有,谈何冷血。
站在人类对立面的他,没有可以去同情人类的立场和理由。
比如说,任何人类有着可以将他摧毁的强大的力量的话,那么人类会因为同情之类的感情,就能够放任他这具鬼棺妖不管么?
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至少林宇现在碰到的这些超凡之人的想法,都是要将他消灭。
如今,看到这些巨鼠将整个小镇的人都吞噬一空,更是让林宇明白,人和妖兽之间的仇恨,也会随着时间而变得更为深重,更为激烈。
除非一方彻底绝灭,否则,现在这种事,也会越来愈多。
林宇感知着整个小镇。
此刻,人、家畜动物都没有任何的分别,都已经被这些巨鼠所分食干净,而这些巨鼠,又给予林宇那黑色之灵气。
如果不是这样,他也不会对这些巨鼠出手。
谁愿意招惹一声腥呢?
更何况,这些巨鼠的数量太多,声势又极大,也许会招惹那些超凡之人的注意,甚至是皇城那边的警觉。
但事已至此,林宇要做的事情,就只是重复现在,最大限度地将这场甚至称不上战斗的战斗里,提取出对他更多的好处而已。
打扫战场并未花费太长的时间。
一只又一只的巨鼠变为了鼠干,之后又被丢弃到一旁,
林宇没有想要利用这些鼠干去做什么的想法,毕竟完全没有任何用处。
不过,他也不想就把这些玩意放在这里不管,而是将让干尸们在树林附近,用掘土锹挖出来一个又一个的大坑,之后再将其掩埋,让种艺种出野草藤蔓,将其掩盖。
做完了这些之后,林宇又重新感知着整个小镇。
作为这大道之旁发展起来的人类聚集之处,各种东西应该都有。
林宇需要的东西,应该是这里最多的!
很快,他就感知到了他想要的东西——马车!
马车,对林宇来说可是极为重要的。
毕竟,目前为止在这个世界里,林宇知道,没有比这更为方便的移动工具了。
如今他的棺车其实离散架已经差不了太多,这下湖城往那苏城而去的大道,说是大道,可一丁点都不平整。
如果是那种柏油路的话,林宇相信哪怕他棺身之下是那用棺材板做成的轱辘,也能够走个几百公里。
可在这破路上,他的木轱辘估计也是差不多到极限了,估计再走个不远,就能啪叽一下散架。
骨马拉着林宇,将他带到了那有着数辆马车的所在。
林宇很快发现,那里似乎原本是一个集市之类的所在。
只不过,马车是在,但马已经被吃得连骨头渣都不剩了,这马车上的货物也是倾洒一地。
这对林宇来说,其实倒是没大碍。
自己这也还有着两匹骨马,倒是也凑合能用。
而那些马车,林宇感知了一番,发现其实也是坏的多,好的少,而且基本上都是那种拉货专用的,刚刚的鼠患也确实影响到了这里,看着像样的能用的还真是不多。xǐυmь.℃òm
不过,林宇也发现,这些马车的轮子还真都不错,比他做的可是好得多了。
琢磨了一番之后,林宇从几个好的里面挑出来个模样最新的出来,让七星龙渊剑这个万用小能手出场,开始了改造。
除去不用的繁杂之物,减轻了重量,又将那些有些损坏的马车上卸下来几个轮子。
之后,林宇又移动到了那马车之旁,将自身的车架子上的布绳解开,同时控制着干尸们,将他慢慢移动着推到新的马车架子之上。
也是废了一番力气,林宇终于移动了过去,脱离了自己那用棺材板做成的车架子,来到了这个更结实的马车,林宇也颇为感慨。
这棺材板子做成的车架子,也算是不错了,能够带着他这千斤沉的棺材走了这么老远,倒是也算劳苦功高了。
不过,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有了这马车架子,之后移动起来,也能够更为顺畅便捷。
将这旧的用七星龙渊剑砍碎了之后,林宇又搜集了一些缰绳之类的东西。
接下来,继续回到这小镇外的墓地之处,在没有任何人打搅的情况下,慢慢挖坟吧。
骨马套上了缰绳,栓到了新的马车之上,车轮滚起,在血水中粼粼而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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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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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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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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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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