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匹大马经过了黄老爷子短时间内的调教,也放飞了自我,让身后这马车颠簸得就要飞起了。
原本一个半时辰才能够到达的隆兴城,居然只用了一个时辰就到了。
黄老爷子驾车入城之后,又很快向最中心的商业较为发达的市集方向而去,找到了一处空地,将马车后面的三块牌子立了出来。
牌子左边上写:愿为伯乐。
右边的写:千金买骨。
中间四个大字:求贤若渴。
旁边黄老爷子在地上用毛笔蘸墨,写了一行标准的大字:百两白银,求超凡之人。
没过多久,黄老爷子的周围就聚集了相当一大波看热闹的。
对于这种景象,黄老爷子表示老子已经很习惯这种事情了,你们尽管看,只要有一个超凡之人过来,那他这趟就算是没白跑。
然而,吃过了从旁边摊位买的东西之后,黄老爷子发现自己的摊位,也始终只有普通人在围观而已,根本没有半个超凡之人过来。
明明从建昌县那里弄来了十来个了,怎么到了这更大的地方之后,反而不行了?
黄老爷子眼看着太阳渐渐向西,心中也不免得焦躁起来。
难道这一次,就要空手而归了?
他知道那妖棺的能力,又比之前强大了不少,若非如此,他早就该到了那濒死时刻了。
看着依旧没有收获,黄老爷子觉得该收摊了。
要是因为这个死在外头,那就太不值当了啊。
然而,就在黄兴宗将牌子收回去之时,一阵阵马匹之声响起,而后,又是一阵阵整齐的奔跑的步伐开始传来。
这声音之中,还带有着阵阵刀枪之声!
黄老爷子突然感觉到了不对。
他连忙跳上马车,正准备离开之时,却发现人群分开,几匹大马冲到了面前!
“大胆刁民,竟敢在此地大肆招收超凡之人!莫不是要造反不成!”
黄兴宗知道摊上事了,他也没有解释,挥起了鞭子,猛地抽向马!
两匹马发出了一阵长鸣,却只跑了几步,更多身穿兵卒衣服、手拿钢刀长枪的人将他团团围住!
黄兴宗心里向下一沉,他跳下了马车,知道自己这回真是跑不了了。
“草民只是招收超凡之人作为保镖,也犯了什么罪不成?”黄兴宗看向周围,没有一个官员,倒也是舒了口气。
他想起来,这隆兴城的知府,可是见过他的脸的!
去年夏日,因为此地发了大水,湖水漫灌城内,他便要锦衣卫拿了这知府到金陵皇城去问罪。
当时要不是惠文说这知府勤政爱民,杀了会伤了民心的话,他真就会直接将这知府砍掉脑袋了。
此时,只要是那知府不来,那就没事。
但说是没事……
若是要被这些人抓住,送入那大牢之内的话……
那也一样是死路一条!时限不够,最后也一样是死!谷
到底,该如何脱身?
黄兴宗看着密密麻麻将他包围的官兵,猜到这些人应该也是误认为他也是那超凡之人,所以才会这么大的阵仗,若非如此,要抓个普通之人的话,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兵卒?
“保镖?我看你便是超凡之人,想要结伙之后做点什么大事吧!给我拿下!”马背上一人应该是捕头,他钢刀一指,那些兵卒便拥了过来。
黄兴宗见状连忙伸手:“各位官爷,小人无意如此,其实……”
他忽然间抱起了脑袋,发出了哭声:“我一个老头子哪儿有什么能耐啊,出这个主意的是我家老爷啊,他给我五百两白银,让我召超凡之人回去。草民问老爷要做什么,老爷也不说,各位官爷,你们要是不信,可以跟着草民去我伺候的那大老爷的家里看看!这些银子,官爷们要是看得起,就拿着吧!”
他说着,扔到了地上一大堆的碎银子,假装哭出了声。
捕头一看地上这么多银子,眼睛都直了,他本来也就带了不到三百多兵出来,说有人在集市上看到超凡之人在鬼鬼祟祟便听知府之命而来。
而发现那所谓的超凡之人其实是个酸老头子之时,他本是觉得这趟算是白来了。
最近总是风言风语的多,众捕快也是天天都出去乱晃,结果什么油水捞不到,还白搭功夫。
这一次他本以为也是如此,结果没想到这老头一边哭一边往地上扔银子!
这风景谁见过?
再看那老头,虽然长得一副贵人之相,但却身着平民普通衣服,看着也得六七十岁的模样了,怎么看都不像是什么超凡之人才对。
捕头心中打鼓,该不该信呢?
他翻身下马,仔细端详着面前这瘦弱老头,犹豫起来。
“头儿,要是超凡之人,还能舍不得那马车,早就钻人堆里跑了,还有,最近手头没案子,又没有到发饷的日子,哥几个喝酒逛勾栏,手头都挺紧的……”这时,旁边一捕快小跑着来到身边,在他耳边嘀咕了一番。
“对啊头儿,我看这没准和这老东西哭得一样,兴许真是如此,要是咱们这趟要是得罪了哪个大爷,咱们岂不是吃不了兜着走?哥几个还得跟这隆兴城混呢!”又一个捕快也凑过来说道。
左一言右一语,捕头也不由得动摇了。
“头儿,要不就去一趟那老东西说的什么主人家?这些银子……”
捕头摸了摸裤兜,想起了勾栏的美人儿那里确实许久没去了,心理斗争终于结束,没等手下说完,他就扬起手阻止了。
“赵五,你回去和知府大人禀报一声,要十个超凡之人过来,保险一点。”
“是!”赵五骑马向府衙而去,而捕头则是弯腰用手捡起一大块银子,放在嘴里咬了一口!
真银子!
将这银子不动声色塞入了腰包,捕头清了清嗓子:“老头,你说那主人之家,到底是哪里?”
黄兴宗连忙道:“回大人,便在那建昌县北,这隆兴城南,主人乃是刚搬到此地不久,置办了个宅院,便让小人我……”
“好了,你现在上那马车,带我们前往那宅院,若是敢耍什么花招的话……”
“小人不敢,小人在前面走,大人在后面跟着便是,绝不敢耍什么花招。这些银子,各位大人要是不嫌弃,就都给大伙分了吧。”
黄兴宗一直也没有抬头,心中则是冷笑。
那妖棺,又要有不少的干尸的手下了啊。
一会还要来十个超凡之人?
这一次倒是赚大了!
不过,这帮人的脑子,确实真的不够用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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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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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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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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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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