偌大的建筑物群内,此时寂静无声。
一头浑身漆黑,无一根杂毛的乌鸦,此时正站在了大殿的殿顶,血红的眼珠注视着殿内。
不一会,它展开了近两米双翼,飞入了院落之中,叼起了一具人尸,又飞到了不远处的高耸的树顶上,将那尸体啄出了一个又一个的窟窿。
不时,山野中野兽之声此起彼伏,野兽都红着眼睛,闻着传入鼻中的人尸腐臭之味,渐渐靠近。
头戴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鼻梁之下的面具,银色长发的男子将手中那怪异的武器收起,甩掉了粘在其上的血液。
跨上高头大马,他回头又看了眼那处宅院。
眼中的清冷之色,如同百年深潭。
骏马飞驰如流星,奔向了苏城的方向。
这一趟,整个朱雀宗一百三十余口,只有三人侥幸离脱,向西逃去,不知所踪。
不过,自此之后,再无甚朱雀宗!
……
千里外,隆兴城,建昌县。
黄兴宗将从那黑漆妖棺之处所得珠宝财物,都换为了金银,又将这些金银向那城内富商,买了城北靠近山边两百多亩的地面。
将地契收好,黄兴宗又买了近百车的砖头,让他们都送到那地面处,也算是把今天的事办完了。
乘着马车,算着时间急匆匆赶回了黑漆妖棺的所在,他也松了口气。
这幅身体,不能离开那黑漆妖棺太远,否则要是赶不回来的话,那就不是活死人,而真是死人了。
好不容易复活过来,黄老爷子还是很惜命的。
要是不珍惜的话,那么复仇什么的,不就白搭了么。
而且,也因为这点,黄老爷子确实不敢对那黑漆妖棺说“不”。
作为这黑漆妖棺身边唯一的“活人”,他要做的任务,也要比那些干尸骸骨要多得多。
按照之前和黑漆妖棺所商量的结果,他们要在这隆兴城南的建昌县,建立一个可以作为“反击”的据点。
具体来说,就是在这里种粮、招兵买马,以图后用。
如果想和那些藩王掰手腕,兵肯定是少不了的,而且,钱粮什么的,也都需要很多。
最为重要的,还需要召集更多的超凡之人。
这些超凡之人,只要是不傻就知道,他们几乎都是可以以一当十,当百的那种存在。
就像是锦衣卫的指挥使骆飞,只要灵石足够,十万大军在其面前,也只不过是一群蝼蚁之辈!
黄老爷子想得明白,之所以他的那些逆子还不敢轻易动兵,其中也有着惠文的身边,那骆飞在的缘故。
谁也不敢轻易地就将自身的性命给送出去不是?
昨夜,黄兴宗又开了眼界。
黑漆妖棺,在短短一夜的时间里,将这建昌县的墓地,翻了个底朝天!
无数坟头被那些干尸用铁锹挖开,将其中的棺材或者烂草席打开之后,一些尸体被变为了干尸,更多的骸骨又重新放了回去。
黄兴宗注意到,有不少的随葬品,就这么被从那些棺材里面拿出来,放置到了一边。
这些随葬品,多数都是些铜钱玉片,也有什么饰品之类,几乎都不算值钱。
不过,黄兴宗也清楚,如今的他们并没有太多的钱财可以用,这些随葬品,哪怕值个几两银子,那也算不错。
这建昌县其实并不发达,只是因为靠着湖边,勉强有一些货船会经过,几乎没有什么商队。
大多数人,还是集中到了那隆兴城内。
黑漆妖棺的计划,按黄兴宗来看,其实也很简单。
买地、盖房、种田。
吸引人口,兴建市集,复兴商业,用赚来的钱去雇佣兵团。
不得不说,这算是目前来说,能想到的最好的一个方法了。
除此之外,黄兴宗觉得,几乎除了两百干尸骸骨之外,他们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力量。
想要将那些逆子挨个干掉,实属太难。
哪怕是实力最弱,封地最小的靖江王,也有着至少万人的部队,还养着相当多的超凡之人,并不好对付啊。
环视四周,除了大片的林地之外,几乎都是些荒废的农田。
这里距离隆兴城也好,距离建昌县也罢,其实都不算太远。
但看着这些荒废的田地,黄兴宗还是忍不住摸一把自己那已经被刮干净的下巴。
他本以为,这湖岸边田地肥沃之地,在这时节,应有不少农民从事农耕,收割播种。
然而,真的从庙堂之地,到了这田陌之间,却看到了和那些奏折上,根本无法看到的风景。
不但如此。
建昌县内,吃不起饭的人并不少。
大街上,破衣烂衫的乞丐四处都是,说不准哪个角落,就有一具僵硬死尸。
有钱人家的老爷,出门大轿,锦衣玉食,穿的豪气冲天。
穷人果腹都难,只能去捡那些菜叶子吃。
这是他的所谓“宏武之治”下的成果吗?
黄宗兴忍不住叹了口气。
他现在只想麻痹自己,让自己强迫接受,之时这建昌县内是如此,其他地方,还是很好的。
黑漆妖棺让他去购田地,买砖石的给的银子,倒是真的。
这和之前给那船家的又完全不同。
毕竟那船家心黑,给了石头变的假银子也倒是活该。
但买地买砖石的可不能这么干。
妖棺并非不敢,而只是对他说过,要是假的,人家那边会很快发觉。
这让黄兴宗也忍不住松了口气。
他还以为,那些石头变了银子,以后就一直是银子了。
要真是如此的话,那只需要用那些银子不断地生钱,很快,用不了多长时间,不但这建昌县、隆兴城,甚至整个大萌,都会被这假冒的银子所淹没。
之后,钱便不会是钱,而整个大盟,也会因这假银子,而彻底崩溃!
砖车一辆辆地过来,又将砖石卸下之后,又挨个离去。
直到那些板车彻底消失在视线中后,黄兴宗发现,那黑漆妖棺也开始了行动。
砖石铺在干尸们挖出来的大坑之中做好了地基,之后,凭空出现的大量水源,将那些买来的石灰浸润在一处挖好的深坑中,而一把长剑,在这坑中搅拌。
砖块一块块从地上飞起,而那石灰也同时飞速抹上。
黄兴宗的眼前,一处青砖瓦房,正以极快的速度加盖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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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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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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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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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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