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暗夜>第三十一章 追凶
  彭妙计的窝点在一楼的事儿出乎了刘天昊的意料,按说一个犯罪团伙经常开会研究如何作案,应该很避讳被人听见,如果住在一楼,路过的居民会很多,肯定有机会听到一些事情,这点在事后的调查和摸排中也得到了验证。

  但很多人就是这样,明明听到了一些异样,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只要事不关己便高高挂起。

  还能在比较陈旧的热电厂家属楼居住的,基本都是厂子的老职工或者是出租户,老人们可能是由于头昏眼花,也可能是处事不惊,也可能是麻木不仁,对于一楼出现的异状并没有太多的反应,甚至连议论的想法都没有。那些外来的出租户可能住的时间只有短短的两三天,长一些的一个月、半年,下班后就蜷缩在几十平米相对封闭的空间,只要没有火烧眉毛,绝对不会有任何想法。

  能顺利地找到“小王”彭妙计的窝点,功劳还在于熟悉社情的社区民警。经过社区民警的分析和排除后,很快锁定了小王所居住的楼和单元,但可惜的是,整个家属楼只有一号楼附近的出口安装了监控,其他位置由于线路的问题,监控始终没落实到位。

  但整个小区围墙年久失修,基本上属于半开放式状态,除了一号楼的出口,至少还有六处进出口,按照小王彭妙计的行为方式,绝不可能暴露在监控之下。

  但小王毕竟只有一个,团伙中的另外两人未必能做到,尤其是那名凶神恶煞的大个子,按照骑手小宋的描述,那人显然在智商方面有问题。一个人的能力再大,也无法照顾到团队里的每一个人,往往最致命的错误就出在智商和能力最低的那个人身上,这就是所谓的短板原理。

  社区警察让社区工作人员以上门填写住户信息为由敲门,敲了好一阵后也没见里面有反应,早在一旁等待的开锁匠小钟上前开锁,几乎用破纪录般的速度打开房门,刘天昊和虞乘风等人以战术队形冲了进去,可惜的是,房间内早已人去楼空。

  房子是两室一厅的格局,房间中除了正常的家具之外,到处都是生活垃圾,啤酒瓶、啤酒罐和外卖盒子随意而散乱地堆放在地面上,还有一些不知品牌的包装小吃,整个房间散发着一股垃圾堆才会有的味道。

  刘天昊拿起一个啤酒瓶在灯下看着,上面沾着带油渍的指纹,指纹非常清晰、完整。

  他闭上眼睛想象着小王团伙三人在房间中吃喝的场景。

  ……

  小王一向谨慎,从来不吃外面来的食物,几乎所有的食物都是由他来做,外出采购也都是由他完成,其他两人所需要做的工作就是熟练地背诵他做好的作案计划。

  如果不是被巨额的利益所诱惑,大驴和小庄早就离小王而去了,在他们的眼里,吃肉喝酒、唱歌、美女才是劫匪日常生活,整天蜷缩在房间里背诵所谓的计划,绝对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小王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平时要是不努力,等真正作案时一旦遇到各种意外就会变得措手不及,可能会造成致命的漏洞,这一点是小王决不允许出现的,而且小王一再强调不允许出现叛徒,一旦入伙儿,就比如做到底,否则只有死路一条。

  小王要求的确很严格,但却能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利益,之前做的几起案子给他们每人带来十万级别的分赃,虽然现在他要求所有人不能使用这笔钱,但只要做完最后一起案子,各自回归生活的时候,这笔钱就可以让他们过上想要的生活。

  话说白了,小王吸引两人的还是钱,而不是人格魅力,这点很现实、很残酷,却否认不得。

  大驴就是和骑手小宋接触过的凶神恶煞的傻大个,小学没念完就出来混社会,除了一身力气外,智商的确有些令人遗憾,但好处是敢下手,概念里从来就没有害怕两个字,大驴并不是他的名字,但整个人就和倔驴一样,所以大伙儿都叫他大驴,以至于后来没人知道他的真名。小庄胆子很小,个子也很小,甚至比小王还要瘦弱一些,但他有个特点,只要沾了酒,便会进入天下唯我独尊的状态,无论是谁,在他眼里都是瘪三。喝了酒的小庄如同战神加身一般,不但胆量爆表,而且浑身是胆,力气也增大了不少,连下手一向没有轻重的大驴都会害怕。

  小王平时要求两人不能饮酒,一旦发现将会受到帮规处理,所谓的帮规也是两人刚刚入行的时候小王提出来的,用小王的话说,一切行动都要听从道理的,而不是光听他的,但最后总是附带一句:他就是道理!

  可不知道为什么,小王这几天回来的时候不但带回来一些便捷食品,还带回来一些啤酒,有啤酒罐,也有瓶装的。

  大驴和小庄不知道小王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平时他经常试探两人,一旦不符合他的意,就会遭到暴风骤雨般的怒骂和暴打。不知道为什么,大驴驴高马大,如果单凭体力,对付两三个小王也不在话下,但他却非常怕小王,对他的打骂从来都是逆来顺受,可能这就是所谓的属性相克吧。

  小王让两人吃喝,但他却一口不动。

  小庄心眼多,害怕小王下毒,便看着大驴先吃。小王一眼就能看穿小庄的心眼儿,却并不说破,只是冷眼看着。

  大驴没心没肺,只有有吃的,其他全然不顾,等大驴酒过三巡没事儿后,小庄才开始动嘴。

  小王告诉两人,做完最后一起案子后就分道扬镳,以后谁也记不得谁,各走各路、各找各妈,老死不相往来,说完后,还把之前作案得来的赃物进行了再分配,大驴和小庄又分到了将近十万元的赃物,两人得了钱财心里自然高兴,喝得昏天暗地,把所有能和的全部喝下肚,几大包小吃也纷纷吃光。Χiυmъ.cοΜ

  放在以往,小王肯定会让两人把垃圾收拾干净,装袋后扔到指定的垃圾堆,决不能遗留下任何痕迹,但这次小王并未在意满屋子的垃圾,反而在小庄酒醒后准备收拾的时候进行了制止,原因是他们马上就会离开这里,离开南阳,到新的地点、新环境生活,没必要为点垃圾的小事儿纠结。

  小庄和大驴本身就懒,否则也不至于沦为小王的同伙,见小王不再变态地要求什么,自然乐得高兴。

  小王在分配赃物上的原则从来没变,在他的眼里,只有利益分配合理了,每个人才能发挥自己最大的效能,才能让整个团队无畏前行,这是小王的做人哲学。他的哲学理论运用到实际已经达到极致,甚至是现在很多企业家和管理人员都还没能具备的。

  无论是心理学、哲学、各专业学科,其实理论并不是最重要的,而是实际中的应用,很多人嘴上说得很溜,但都是空讲话,真正到运用的时候可能连个民工都不如。

  而小王厉害之处就在于他不但懂得哲学理论,还能应用到实际生活,否则,凭他十五年的作案经历,做人做事稍差一点,怕是早就被人出卖拿下了。他作案这么多年,沾了这么多的血却始终没被绳之以法还有两个原因,一是心狠手辣,所到之处从不留活口。

  这点从刘天昊等人收集的十五年来和小王关联的案件就可以看出,除了最初的刘京生一家人之外,再无活口。没有活口就意味着没有任何人证,也得不到线索。

  第二点就是小王无论对谁都会保持神秘性,绝对不透露自己的身份,哪怕是同伙,一旦知道他的身份,所面临的就是被灭口!

  小王一向秉承着一个原则,做大事就要心狠,不能婆婆妈妈地顾忌太多。

  ……

  火电厂家属楼内并未留下更多关于小王彭妙计的线索,却留下了一大堆指纹,有了指纹,确定对象便成了一件相对比较容易的事儿,尤其是对于有过案底的人。

  酒瓶、易拉罐和塑料包装上的指纹属于两个人的,一个叫庄昌盛,另外一个叫张洪涛,庄昌盛就是小庄,张洪涛长相凶狠,身材高大,就是智商有点问题的大驴。

  两人都是单身,父母要么早逝,要么背井离乡无牵无挂,就算哪天死在出租屋都不会有人过问,两人生活窘迫,吃了上顿没下顿,最重要的是两人懒,懒惰到非常可怕的程度,对于抢劫这种风险和成本很高,但收益很大的事儿乐此不疲。

  现在的黑社会和犯罪集团已经不是当年黑道当行的时候,各个膀大腰圆、后背纹身,穿上西装后几乎看不出他们有犯罪的可能,甚至比一般人还要斯文,但对身体素质的要求始终没降低,需要出手的时候,得能上手才行。

  庄昌盛比较聪明,但因为身材瘦弱,在各种犯罪团伙儿处都得不到机会,想做点坏事儿都难,他只好行窃,行窃也是需要手段的,而且现在的行窃也都是以团伙的形式存在,一个人打拼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坏事做多了自然要付出代价,三进宫成了庄昌盛的常态,而“进宫”之后,瘦弱如女子的小庄自然免不了要被那些粗壮汉子粗手粗脚地对待一番。

  幸好他在一年前出狱后遇到了同样瘦弱的小王,小王不嫌弃他的弱小,反而欣赏他一旦喝了酒后无法无天的状态。

  大驴张洪涛就更简单了,他没有小庄的灵巧,只能靠体力硬抢,但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犯罪绝对不是一条可以行得通的路,侥幸成功两次后,他还是被抓进监狱,好容易熬到出狱,结果没有生计,只得重操旧业,没想到却抢到了强盗王者小王彭妙计头上。

  张洪涛自然而然地被小王给上了一课,告诉了他智慧的力量,心服口服的大驴被小王收在旗下。

  知道了身份后再行抓捕就简单多了,张洪涛驴高马大,抓捕的时候一名警察还受了些轻伤,庄昌盛的抓捕过程就简单多了,甚至没用警方动手,他便主动缴械投降。

  审讯室旁的观察室里光线很暗,但依稀还能看清人脸,刘天昊看完技术科出的资料后,不由得打了一个激灵,看了一眼审讯室里坐着的大驴,又与韩孟丹和虞乘风对视一眼,说道:“这两人是小王的弃子,指纹是小王故意留下的,目的就是为了引开咱们的注意力,抓到了这两人,却放跑了小王!”

  “你的意思是说小王已经逃离南阳了?”韩孟丹惊道。

  刘天昊眨巴两下眼睛,又陷入沉思中。

  小王诡计多端,时而虚晃一枪,时而毒蛇出洞,虚虚实实真真假假,也许……

  刘天昊想到了叔叔刘明阳的话,要通过事物的表象看本质,否则就会被假象懵逼双眼。

  他笑了,很自信的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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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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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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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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