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她剧组的待遇很好,群演工资高,拍摄环境好,千墨还时常送些小礼物,请客吃饭,所以工作人员都很有执行力,立即有人过来要把御敖天拉走。
“你们这些平民也敢拉我?知道我是谁吗?信不信我扒掉你们一身的皮?!”
保安们:……
穿成这样没想到精神有问题。
沈幼薇上前拥住他,道:“敖天,我们走吧!这个角色女配而已。”
御敖天道:“不行,我要把一切都捧到你面前,宠你成公主。”
导演活了大半辈子,第一次见到这阵仗,属实开了眼了。
千墨觉得男主仿佛跟世界都格格不入,又或者,整个世界都在进步,就他一个人留在了原地。
起初田甜跟沈幼薇虽不似这么离谱,但画风差不多。但现在这两人貌似都变正常了。
“冰凰,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
冰凰心有灵犀,立马知道了她的疑问,“这应该就是传闻中人物的觉醒。虽然每个位面故事线都有固定的发展方向,但实际经历这些事情的毕竟是活生生的人,所以有的人不满命运,会做出抗争,慢慢从被安排好的命运里觉醒,行为作风发生一百八十度转变。
这样的人一般都是遭遇极端虐待,生活看不出一点希望了才会触底反弹,只要觉醒了一个,下面就会跟着觉醒第二个第三个。”
“为什么御敖天还是这么智障?”
而且好像更离谱了,刚开始的御敖天勉强来说,能看出是有普通人的智商的。
冰凰:“只有对自己的生活不满的人才会觉醒,很明显,御敖天对他曾经的生活非常满意。
田甜觉醒用的气运应该就是从他身上自动抽取的,所以他的行事作风的离谱程度结合了两个人,然后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这就说明,虐文里男主爱而不得的痛苦根本就是狗屁,要不然御敖天会为了爱人也觉醒的。
“嗯。”千墨重新举起大喇叭,“谁把这个神经病拖走,月薪翻倍,加奖金。”
保安们立即打了鸡血,御敖天带过来的保镖就象征意义上拦了一下,反正老板人傻钱多,只会怪罪别人。
御敖天被五个大汉,两人抱脚,两人拖手,一人抱头,扔了出去。
可见保安也有兄弟情,加薪这件事还知道给同事留个位置。
千墨:“好了,大家继续工作,各就各位!”
但是第二天,男二季承泽也来了。
他看上去倒是比较正常,但也只是比较而言。
他也是过来找茬的,因为御敖天还没跟他妹妹离婚,他就假借为妹妹出气的理由故意来找田甜的麻烦,实际上是想来多看看她。
有了昨天的教训,千墨一见到危险目标就立即让人把他拖走了。
季承泽没那么多钱请保镖,扔的难度稍小一些。
接着第三天第四天……,男配们前仆后继。
等到了第十天,千墨估摸着原定喜欢女主的男人们都来光了之后,以为要清静了,结果今天来了个女配。
她是季涵之,御敖天现在的妻子。
原剧情里她一直在国外读书,跟主线剧情没什么关联,千墨间接把她一个顶级千金大小姐坑成了普通千金大小姐,所以没对她动粗。
季涵之的修养比御敖天高多了,她礼貌地来跟导演说她是来找田甜的,希望能借一步说话。
千墨把田甜叫了过来,去摄影棚里说。
却没想到,一等见到田甜,季涵之就给她跪了,“我求求你帮帮我。”
这搞得田甜一脸懵逼,“小姐,我们认识吗?”
季涵之梨花带雨得,道:“我是御敖天的妻子。”
一听这话,田甜的脸几乎都要垮了下来。
不过待会儿她又反应了过来,“不是,那个傻逼他有老婆了?我怎么从来没听过?”
季涵之道:“我们是家族联姻,只不过后来我家道中落,我们的感情就崩塌了。”
田甜:“哦,原来那玩意儿是个抛弃糟糠妻的人渣。”
她说这话的时候完全忘了御敖天的糟糠妻其实是她。
千墨坐在旁边,跟季涵之道:“你先起来。”
不是她怜香惜玉,而是季涵之体质不怎么好,现在还是孕妇。
季涵之起身,道:“我这次来是想请田小姐劝劝御敖天,让我留下肚子里的孩子。”
“嗯?”这下田甜彻底懵圈了,“你的孩子你还不能做主生了?”
季涵之:“我怀孕已经三个月了,三个月前他喝了点酒,晚上把我当成你了。”
田甜立马打断:“这种恐怖的细节就不用说了。”xǐυmь.℃òm
“嗯,昨天我发现自己怀孕了,告诉他,可他让我打掉,说我不配生他的孩子,就连我哥哥,也为了沈幼薇能成功嫁给御敖天,劝我打掉孩子。
我婆婆也不喜欢我,也同意他们的决定。
他们给我约的手术就在明天。”
田甜惊讶:“你就这么听他们的安排?”
季涵之为难道:“我有哮喘,平时身体也不好,因为家道中落,大学时学的专业没有家里安排找不到好工作,现在全靠我哥哥养。
如果单靠我自己,根本养不起这个孩子。
所以我想请田小姐帮我劝劝他们,他们都说自己最爱的人是你,如果是你说的话,他们应该会听的。”
千墨问:“你大学学的什么专业?”
季涵之答:“新闻。”
千墨:“我给你安排份工作吧,这样你就不用看那两个人的脸色过日子了。”
季涵之又惊又喜,“真的吗?可……可我真的行吗?”
“谁都能养活自己,只不过你从小都是按照菟丝花规格来被培养而已,你先好好养胎,坐完月子后再入职。”
“可你为什么要帮我?”
千墨答:“就当积德行善。”
这也算是她造的孽。
“谢谢。”
季涵之离开后,田甜啐了一口御敖天,“真他娘的不是个东西!我舅那种人渣都知道疼自己孩子。”
千墨:“她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田甜:“早知道这样,当初我就直接把钱全给御敖天老婆就行了。”
千墨咬牙提醒:“别再在我面前提这件事。”
“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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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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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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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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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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