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浓习惯性地走过去,在衣柜里取出衣挂,把西装外套整齐地挂上,顺便扯平衣领处的一丝褶皱。
而就在这时,她的手机响了,是华泽来的消息:“我亲爱的大美女生日快乐。”
“你的帅弟弟正在追妻的路上,就不能亲自给你庆祝了,不过生日蛋糕和礼物在路上,估计大忙人的你也只有这个时候有空享用,希望你用餐愉快!”
“还有,礼物如果不喜欢,请退给我,三天之内店家都可以退货退款的,你帅弟弟我一向经济拮据,如有退还,感激不尽。”
“这臭小子。”华浓嘀咕一句,送出来的礼物还没到手,就要回去的,也只有她这个抠门弟弟能做得出来。
心口像是被什么软软的东西撞了撞,华浓心情极好。
今天是她的生日,沈易今天回来,也是为了她吗?
这么一想,华浓感觉浑身都充满了期待。
望了望书房的方向,那里灯火通明,男人颀长的身影投在窗棂上,像是给这个家增加了些生气。
华浓望了望身上的浴袍,这个特别的日子,她穿成这样似乎不太合适。
进了衣帽间,找到她最喜欢的那条鱼尾长裙穿上,这是她二十二岁毕业那年,晚会上穿的裙子。
正因为这条长裙,她第一次认识了沈易。
穿好裙子,华浓又化了个淡妆,望着镜子里那个风华正茂的女人,平时习惯性紧绷的唇角,止不住往上扬。
他会送她什么礼物呢?
不管送什么,只要出自他的手,她想,她都会喜欢。
发了会儿呆,华浓听到卧室的方向有响声,她转身,返回了卧室。
就见原本来书房的沈易,正站在衣架边,手里是他取下的西装外套。
大概听到了她高跟鞋的声音,男人转过来,那张魅力四射的脸上都是疑惑:“你要出门?”
华浓有些局促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长裙子,再次抬头的时候,明艳的脸上都是平时习惯性伪装的傲娇:“干嘛!不出门就不许换衣服?”
“没没,你喜欢就好。”沈易说着,开始穿外套。
穿完外套,男人转身,朝卧室的房门走去。
华浓蹙眉,难道礼物不在身上?
这么一想,她跟着男人的脚步,一起走了出去。
沈易下楼,在玄关处换鞋,顺手拉开了墙上的小抽屉,掏出里面的车钥匙,他这个样子,摆明了马上要出门。
难道是出门庆祝?
幸亏她换了衣服,不然就跟不上他了。
心中一边庆幸地想着,华浓也拉开玄关处的柜子,从里面选了一双和裙子配套的裸色高跟鞋,弯腰,准备换上。
“你不是不出门吗?”头顶传来沈易的问声。
“你管我,我高兴。”华浓霸道道。
“那行,回头你让老谭送你。”老谭是沈易的司机,就听沈易继续道:“我开另一辆车出去,如果遇到喝酒的场合,少喝一点,回来别太晚。”
他的口气,摆明了不是和她一起出去。
华浓愣怔,眨眨眼,就连换鞋的动作也是凝滞在那里,一双美眸以顺不顺地盯着沈易,只希望他开口,说喝酒的话,是和她一起。
“你没有别的……要说的?”她问,呼吸一窒地期待。
沈易已经换好了鞋,头也不回地去开门,一边拧扶手,他一边开了口:“嗯,有个朋友要见,见完就回来。”
“什么朋友?”比她还重要?
“一个当事人的家属。”沈易说完,就随手关上了门。
随着关门的声音,华浓的心也重重地一沉。
他,就这样走了?
在她很特别的这个日子。
穿了一半的高跟鞋踢掉,华浓连鞋子都没穿,转身,赤着脚朝屋里走去。
就在她快要撞到脸的时候,她才发现,原来她已经走到窗边。
心口堵得厉害,她一扇一扇打开窗,冬日的夜里,夜风格外寒凉。
或许更凉的,是她的心。
叮咚——
倏然,门铃声响。
华浓暗淡的眸光,呆了呆,瞬间里面像是炸开了星星,变得亮闪闪的。
他回来了?
这个想法一充进脑袋,就连她的呼吸也变得紧张起来。
她像是奔跑的小鹿,连蹦带跳地跑到门边,推开门,“老……”
只见门外站着的,是个穿黄色外卖制服的小哥:“您好!”
外卖小哥一边低头看手里的卡片,一边不确认的地问:“请问是华浓小姐吗?”
外卖小哥问完,就见眼前站着的清冷佳人,一双美眸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那呆滞的眼神,像是在看他,又像是透过他,在看别人。
“小姐?小姐?”
外卖小哥拿着卡片的手摇了摇,终于让这位清冷佳人回过神:“噢……我是华浓。”
她后知后觉地答道。
“是这样的,这里有您的蛋糕和礼物,请您签收一下。”
“噢……好的。”
华浓把蛋糕和礼品袋放到一旁玄关处的柜子上,拿过签收单,刷刷刷地签上自己的名字,只是她签字的手,不知怎的,抖得不行,害得她费了很大的劲,才重重地划完笔顺。
打发走了外卖小哥,华浓把蛋糕放在了茶几上。
打开盒子,是她最喜欢的酸奶蛋糕,上面的水果拼成了一个男人的笑脸,不用看也像华泽那厮。
一个人插上蜡烛,点燃,吹灭。
“亲爱的,生日快乐。”她对自己说。
拿过一旁的勺子,挖了好大一口奶油,全部塞进嘴里,一勺一勺,华浓把嘴里塞得满满当当,吃着吃着,鼓着的腮帮上,渐渐地滑过一抹温热,大概是奶油太酸,酸得鼻头也开始泛疼。
吃了一会儿蛋糕,沙发上的手机响了,是消息来的声音。
“今天是你的生日吧?抱歉,他现在跟我在一起。”
“华小姐,或许我应该改口,叫你沈太太,你拿走了沈太太这个身份又怎么样呢?他的心还不是在我这边?”
“或许你不相信他跟我在一起,所以附上一张照片,让你好好地清醒清醒。”
伴随着消息的末尾,是一张照片跳了出来。
那是家灯火辉煌的咖啡厅,白色的桌子,上面插着一朵艳丽的红玫瑰,桌子对面,正坐着一身白西装的男人。就算那个男人扭过身子,只露了个后脑勺,但华浓一眼就认出,他身上穿的西装外套,半个小时前,还被她亲手挂了起来。
沈易……
这就是他要见的当事人的家属。
这哪里是什么家属,这就是他的初恋情人:于丽莎。
华浓滑动着屏幕看照片的指尖,剧烈地颤抖起来。
于丽莎,沈易大学时代的女朋友,据说两人谈了四年的恋爱,是法学系公认的郎才女貌。
当时的华浓是隔壁财经大学的校花,因为长相好家是好,追她的人也大有人在。
偏偏在她毕业那年,她遇到了沈易。
沈易为人轻浮,浪荡,喜欢到处拈花惹草,当时的华浓,并不知道沈易是有固定女朋友的。
她只知道,自己的一个姐妹,名叫宣轶可,被沈易骗了感情,做了两天的女朋友,最后就被沈易甩了。
当时华浓气坏了,她直接拉着宣轶可,找到了沈易,然后把这个渣男胖揍一顿。
后来她才知道,是宣轶可自己贴上去找沈易的,因为她听说做沈易的女朋友,最多有一个星期的保鲜期,一个星期后都会收到高额的分手费,宣轶可陷入了网贷,没办法才找的沈易。
于丽莎是沈易长期的女朋友,因为爱惨了沈易,她甚至可以容忍沈易同时找别的女孩,因为她觉得,不管沈易找多少女孩,最终要娶的,只能是她。
但是她没想到,沈易遇到了华浓。
华浓明白了宣轶可的真面目,觉得不管怎样,她都应该给沈易道歉。
一向高傲的华大小姐,“道歉”两个字,是怎么也说不出口的。
于是她磨磨蹭蹭,终于等到了沈易过生日。
后来华浓才知道,华泽和沈易也是好哥们儿,所以沈易过生日,自然也请了华泽。
华浓是跟着华泽去的。
那晚的沈易喝得很嗨,白酒红酒啤酒,只要是酒,就全部朝肚子里灌,就算千杯不醉的他,最后也头晕目眩了。
他独自去了厕所,华浓觉得这是个“道歉”的好时机,于是就跟着去了。
在走廊上的时候,她刚拍了沈易的肩膀,沈易就转过身来,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把她摁在墙上,胡乱地亲吻起来。
华浓长这么大,还没被男人触碰过,当时她就懵了。
等她反应过来,已经被沈易推开了身后的门,然后推着她一起进去了。
华浓十岁那年就得了儿童散打冠军,二十岁的时候,已经是武术跆拳道的业余教练,就算是这样,她也没打过喝醉的沈易,到最后,她的手反而被沈易用皮带绑了起来。
然后就是激烈的一夜。
华浓醒来的时候,迎接她的,就是沈易的怒火。
他扔给她一张检查报告,上面是他尿检的结果,他被下药了。
而这个下药的凶手,自然变成了她华浓。
当时她气坏了,差点要了沈易的命,直到被冲进来的华泽制止。
她和沈易发生这样的事,很快就被父母和媒体知道。
华家的人,从来都是从一而终的。
父母建议她嫁给沈易,不管用什么方法,都要保住沈家的颜面。
原本她都拒绝抗议的,直到她的肚子里,跑进来一个孩子,为了孩子,她最终还是同意了父母的安排。琇書蛧
她和沈易领证的那天,刚出民政局,就遇到了站在雨中的于丽莎。
于丽莎通红着双眼,大概她死也没想到,她机关算尽,最后还是输了沈太太的位置。
华浓永远都记得,那天沈易对于丽莎说的话,“以后别出现在我面前,华浓既然嫁给了我,她就是我太太,以后我都会对她从一而终,你的出现,只会让她误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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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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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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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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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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