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宝,那许叔叔看样子是想当你爹爹,你看他分明就是喜欢娘亲!”
一听这话,七宝惊讶地张大嘴。
“不,不可能吧?”
“按道理说,我应该自己有爹爹呀,许叔叔人不错,可是感觉爹爹好像不是这样的……”
他幻想中的爹爹,要来自于一个遥远的地方,神秘又带着凌厉的气质。
他无比俊美,又格外有魄力,是那种英雄一般的人物!
在他落难的时候,可以从天而降,拯救他于水火之中……
听着七宝这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宁宁忍不住在他脑袋上敲了一下:“得了,你这是做什么白日梦?娘在削土豆,我们过去帮她!”
一想到有好吃的,七宝心里的郁闷就随风而散。
爹爹固然很重要,但是眼下还是吃饱肚子为主。
嗯,红烧肉更重要!
两个小家伙帮忙,土豆很快就都切好了,比指头肚略大的丁。
鹌鹑蛋放在沸水里煮过,再一个个敲碎,泡到有花椒和细盐的水里。
红烧肉洗干净,切成大小适中的块,先下油锅煎一遍,煎到微微泛黄。
大锅里放葱姜蒜爆香,冰糖下去炒糖色,等到焦黄起小泡泡的时候,红烧肉下锅翻炒,把糖色给挂上。
土豆下锅一起焖,酱酒和八角,香叶,桂皮,花椒一块下锅煮。
方青冉一边添着柴火,一边咽口水。
这红烧肉要焖的软烂才好吃,肥而不腻,满口流油!
鹌鹑蛋剥皮,丢进大锅里一起炖,盖上盖子,焖大约半个时辰。
方青冉打开瞧了瞧,五花肉已经吸足了汤汁,鹌鹑蛋也染上了漂亮的酱油色。
土豆一叉,也已软烂,最后大火收一把汁方青冉才把红烧肉盛到了盘子里。
盘子缺了个口,看起来格外粗糙,但是丝毫不影响红烧肉的美感。
蒸了一锅白米饭,方青冉吆喝两个小家伙来吃:“宁宁,七宝,赶紧去洗手吃饭喽!”
“好哎,有红烧肉吃了!”
两个小家伙放下手头捣鼓的泥巴,喜滋滋地去洗手洗脸。
许大欢和许二欢,也都默默放下了手中的活计,嘴馋的看了一眼桌子。
照这个样子下去,活计干完了,他们也想天天过来蹭吃蹭喝。
方青冉这双巧手,简直是不可思议!
一大群人围在桌前,都眼巴巴的等着方青冉舀饭,口水都快流一地。
许大欢自告奋勇地凑过去:“冉妹子,我来帮你吧,这些粗活可不能让你一个小姑娘干!”
闻言,方青冉有些尴尬地笑了笑。
这位大哥,是不是在村子里待久了,对小姑娘有什么误解?
就她这体格子,一手一个娃都没问题,何况只是几碗米饭呢。
看着许大欢殷切的模样,柳翠竹在旁边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
这许家小子身材健硕,长得也是相貌堂堂,一表人才。
而且听说家里还做着些小生意,爹娘身子骨棒为人和善,当家的和许老头又是故交。
七宝是个男孩,人又乖巧伶俐,许大欢不排斥的话家里人肯定也喜欢!
像这样的人家,可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哇。
要是能跟她家闺女成了,她这当娘的也可以松口气了!
“你这丫头,咋能让人家大欢干活呢?人家是客人,已经帮了咱们不少忙了!”柳翠竹嘴里嗔怪着,推了方青冉一把。
她顺便挤眉弄眼凑过去:“青冉,大欢人不错,你可要好好抓住机会,这么好的青年可不好找!”
方青冉答应着,迷迷糊糊过去帮忙,才恍然反应过来。
她娘这意思,是要撮合她和许大欢?
不是吧?
许大欢确实人不错,长的也是五官端正,高大威猛,可终究不是她的菜啊。
她喜欢的类型……不知为何,钟萧离的脸忽然出现在脑海。
顿时方青冉打了个寒战。
算了吧,就他那个疑神疑鬼的德行……
不过虽然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但肯定不会是许大欢这种就是了,许大欢……多少有点憨憨。
算了算了,捧起饭碗,方青冉觉得还是先干饭要紧。
晶莹剔透的白米饭,舀上一勺油润润的红烧肉,肉块肥瘦相间,入口即化。
鹌鹑蛋外皮紧缩,内里咸香带着花椒味,又嫩又软,土豆更是糯到不可思议。
米饭被汤汁泡过,一口米饭一口红烧肉,再来点粘稠的汤汁,绝了!
方青冉吃了一碗,满足的谓叹一声。
太香了,她真恨不得连干三大碗,只可惜还要减肥。
因着这段时间活动量大,加上她在吃上也克制了些,这张脸现在已经瘦了一小圈,看起来比之前清秀多了,肚子上的肉也没了些。
可是这皮肤,依旧是一如既往的黑。
倘若皮肤能白两个度,这五官放在人群里,倒也是清秀。
趁着大家伙都在吃喝,没人注意,方青冉端着碗红烧肉就进了屋子。
反锁门,她悄悄进入了空间。
空间里,雪豹正趴在田地上呼呼大睡,雪白的毛发柔软的飘荡着。
方青冉过去弹了小脑袋一下,雪豹才悠悠转醒。
看到碗里的红烧肉,它兴奋的跳起来,围着方青冉转圈。
“小家伙,你是雪豹不是小奶狗,你要威风凛凛才对!”方青冉有些哭笑不得。
雪豹似懂非懂,朝着方青冉点点头,随后奶声奶气的嗷呜一嗓子。
喊完,它一脸神气的看过来,满脸的邀功。
怎么样,主人看我厉不厉害?!
“厉害,小家伙真厉害,以后我给你取个名字好不好,就叫毛球!”
抚摸着雪豹柔软的毛发,方青冉不免有感而发。
顿时,雪豹的身子明显僵硬了一下。
毛球,听起来着实不够威风凛凛,它抗拒!
“嗷呜……”
雪豹扒拉着方青冉,摇头晃脑的表示着自己的不满。
“毛球,你肯定也很喜欢这个名字对不对?看你高兴的都合不拢嘴了。”
嗯,毛球毛球,这名字听起来就朗朗上口。
她简直就是个取名天才!
闻言,雪豹嘴角抽搐,这名字真的适合它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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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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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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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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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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