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到了派出所大门口的时候,他突然改变主意了,自己反正是要死了,就杀了这两个人不过瘾,于是他又骑着车回到村里,先砍了当初给他介绍妻子的红娘。
然后把红娘一家人全部砍死。
后来又去了之前一直喜欢欺负他的几个村里地痞的家里,又是把对方的全家都给杀了。
杀完这些人,他去了丈母娘家,宰了尖酸刻薄的丈母娘和一心啃老的小舅子后,又去奸夫家里杀了一通。
当天色渐晚,一缕黄昏照耀大地的时候,他来到了村口磨刀,因为杀的人太多,导致刀出现了缺口,其实只是一把很普通的柴刀,但对他而言意义非同小可。
最终,他没有选择被抓起来,更没有选择去投案自首,而是一路逃跑,出了边境,在境外住了几年以后,偶然的机会就认识了大哥,嫁入了大哥的组织……
络腮胡子讲完了,又换下一个,下一个是身材高瘦的男人,一眼看去,就像平常骂人调侃的那个‘大马猴’。
大马猴的故事相对来说简单一些,别看他瘦高,总是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他从小就有一个英雄梦,于是初中还没等毕业,就跑到外地到处找人学练武,因为身上没钱,正儿八经的师父别说是拜了,就算是见都很难让你能见到。
年少时的梦总会因为岁月蹉跎而搁置,搁置之后就是被遗忘,被生活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取代。
大马猴多年练武无果,于是开始找了一份工地搬砖的活养活自己,本以为踏实了,妈打电话来也跟他说了,等到年底就给他讨个媳妇结婚,然后生大胖小子。
接下来,就在他打算回家的前一天,老家突然来了电话,说他妈被人打了,住进了医院。
他提前请了一天假赶回去,在医院里看到了躺在床上病危的母亲,他的心顿时如同刀割。
他在医院里照顾了母亲一个白天,到夜里之后有人来替他换班,他回家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来同村关系不错的发消,打听清楚动手打他母亲那个地痞流氓的住址。
当提案晚上,他就去了那个地痞流氓的家里,手里握着一个铁榔头,只要看到的是活人,不管年纪大小、身份如何,他都是直接一榔头敲在对方头顶,对方完全还没来得及反应出来怎么回事,就已经领了盒饭。
一晚上,他把打断他母亲退的小流氓抓到了,按在地上用榔头一顿爆锤,只留奄奄一息的一点命,然后让他亲眼看着,自己是怎么打断他母亲的腿的。
之后,他的发展轨迹和络腮胡子差不多,抓住了机会就溜到了边境外,成了一个恶人。
身材高手的大马猴讲完了,最后一个是矮冬瓜。
说人家是矮冬瓜其实也只是相对的,看跟谁比了,跟林北比肯定是矮了,但实际身高将近一米七还好。
矮冬瓜的故事和络腮胡子很像,只不过两人的区别是,一个是穷人,而且长得不怎么样,另一个是有钱的富二代,虽然长得也不怎么样,但身边从来不缺女人,甚至经常换着花样玩,那中生活绝对不是普通人所能够想象的。
矮冬瓜为什么走上了不归路,主要原因是遇到了一个女海王,他是女海王鱼塘里的一条鱼,被养得肥肥壮壮,然后就被对方用各种办法pua,他是真的喜欢那个女人,不论相貌还是身材,都完全符合他的审美标注。
可惜,看人只能看到表面,看不到对方的内心是什么样子,他一点点被女人欺骗,最终讽刺的是,他背着家里投钱给女人,结果那女人却在用他的钱包别的男人。
身为夫家大少的他,这怎么能忍得了,于是就让人把女人和奸夫给抓来了,先是一顿暴打,直接把奸夫给打碎了,以后都不能人事了。
然后又用刀子花了女人的脸,这么干他不觉得解气,还把介绍那女人给他认识的朋友也给干了一顿。
这一下子折腾出的动静太大,差点就被抓进警察局了,不过他一点都不后悔。
因为他有钱,这世界上好像还没什么事是用钱百平不了的,他父亲给他花了很多钱,但结果都没能把他保出来,而且奇怪的是,跟他一起蹲的几个人,人家都是花了点小钱,就被放出来了,他花多少钱都不好用,仿佛非要关死他一样。
就这样,他被以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的名头给关起来了,这一关就是两个月,在里面蹲拘留的这两个月,本来以为很无聊,但他却认识了一群大哥,这些大哥以前都是混社会的,没怎么混明白,把自己混的搭进去了。
在这些大哥的身上,他学到了很多东西,其中有一条就是男人必须要狠,不狠的话很难干成大事,这个狠不光是对自己狠,对别人更要狠,加倍的狠。
终于熬到出来,是他爸来接他的,上车之后就给他劈头盖脸一顿教训,大概意思是他都这么大了,花点钱其实没什么,但不能毫无节制的花钱,也不能主动闹事。
矮冬瓜没在一起爸爸说什么,这么多年了,他爸说话在他面前连个屁都不是。
但他查到了一个重要的线索,之所以把他关机拘留里不让出来,是因为他不在的这两个月发生的大事,同父异母的弟弟得到了最大的好处,而他什么都没有。
当他向父亲提及的时候,父亲总是习惯性说那是‘弟弟’,做哥哥的要多让一让弟弟。
一想到这话,矮冬瓜的火噌一下就上来了。
于是矮冬瓜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要干掉后妈和弟弟,替自己这么多年报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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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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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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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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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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