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荣华看见林氏抬进来的热水问道:“不是要泡脚么?我刚想躺一下的,哪知道就迷迷糊糊睡着了。”
“没事,早睡好,困了就得睡。”林氏把那桶热水拎到于荣华床边上:“既然醒了就泡一下脚吧,泡舒服了更好睡,睡的更香。”
于荣华点了点头,把鞋袜脱了,轻点了几下水,试了试水温之后才把脚放进去,于荣华撑着坐在床边泡着脚,林氏就着煤油灯在给于江的衣服打补丁。
“娘,别弄了,灯不够亮,费眼睛。”于荣华对林氏说道:“穿坏了我再给爹买新的就是了。”
“诶,你这孩子,坏了一点点就要买新的怎么行?赚了钱也不能这么浪费知道吗?”林氏接着说道:“你爹现在走路有点坡脚,这边的裤腿磨地比较厉害,我用布多加一层。”
“爹呢?”于荣华想起从回家之后就没见到于江,吃饭的时候于江都还没回来。
林氏拿针在头上挠了挠,一边缝衣服一边回答于荣华:“去陪你姑姑说话去了,晚上吃饭的时候你出去了,翠儿一看见你爹回来就一个劲的哭,还把衣服撩开让你爹看她身上的伤口。”
于荣华听林氏的语气略有些不高兴,想想也是,就算是亲兄妹,都已经这么大了,居然还做这种小孩子才不害臊的事。
林氏叹了口气停下手上的针线活,对于荣华说道:“我看见翠儿身上的伤,都觉得吓人的很,青的紫的打伤不说,还有好几块烫过的疤,那户人家心也太狠了!”
于翠儿嫁过去的那户人家家里是铁匠,成日里打铁,力气自然是比较大,打人就控制不好力度,烫伤也是,于翠儿刚被接过去的时候总想逃跑,但是每次都被抓回来了,一被抓回来那户人家就拿东西烫她作为惩罚。
但是于翠儿也是犟,好了伤疤忘了疼,过了一段时间又要逃跑,所以身上才好几块疤。
“华儿,你这姑姑性子不算太好,看起来做人做事也是比较泼辣的那种。”林氏嘱咐于荣华:“现在她回家了,难免以后也是要靠我们接济的,她做的不好的地方,你千万别跟她一般见识,知道了吗?”
于荣华点了点头:“娘,你放心吧,她是爹的妹妹,是我的长辈,我自然也是会尊敬她的。”
于荣华省略了后半句,前提是这个姑姑也要知道尊敬她才是,看起来这个于翠儿是可怜的很,但是不好跟她相处也是真的。
想想以后都要跟她一起同桌吃饭于荣华就觉得不舒服,那个吃相实在是让人倒胃口。
林氏拿擦脚布帮于荣华把脚擦干净,嘱咐于荣华睡觉,自己把洗脚水端出去倒了,泡过脚之后于荣华觉得自己的疲劳被舒缓不少,躺在床上没一会就睡着了。
早睡的好处就是第二天早上会早起,于荣华醒来的时候,林氏和于江还在睡,于江打着轻鼾,于荣华在床上又躺了一会才起身下床。
于荣华起身的时候特别轻,怕吵醒了林氏和于江,想让他们多睡一会,昨天晚上她睡着了,于江和林氏什么时候回来睡觉的她都不知道。
于荣华蹑手蹑脚的出了房间,伸了个懒腰呼吸新鲜空气。
“诶!”突然一声把于荣华吓了一跳,定睛一看才发现于翠儿坐在那,于荣华叫了一声姑姑好。
于翠儿叫于荣华过去,于荣华微微皱眉,还是过去了,站在于翠儿面前说到:“姑姑起的好早,怎么不多睡一会?”
于翠儿看于荣华生的如此标致,心中觉得嫉妒的很,哼了一声说道:“我一晚上没睡,想起那些恶心事还怎么睡得着。”
于荣华也没说话,就站在旁边等着于翠儿往下说,于翠儿突然就不想说了,不耐烦的问于荣华:“大哥说你是被捡回来的,你叫什么?”
“我叫于荣华。”于荣华回答的也很非常简短,就说了个名字,什么都没说了,于翠儿觉得这个于荣华有些呆呆傻傻的,也懒得跟她再说下去了,说着我要睡觉了站起身往赵氏的房间走进去。
于荣华看着她走进去之后也进了厨房开始忙活早饭,她对这个姑姑实在是喜欢不起来,不只是因为她行为粗俗,更因为她眼睛里中闪着算计似的光芒,这种打量让于荣华很是不舒服,所以刚才也懒得跟于翠儿说话。
等于荣华快把早饭煮好的时候,林氏也起床了,看于荣华在厨房忙活,进来接了于荣华的班,于荣华就出去洗漱了。
吃早饭的时候,于翠儿没起来,于江想去叫她起床,被于荣华拦住了:“姑姑一晚上没睡,让她多睡会吧。”
于江叹了口气,坐下快速的吃完了早饭,就扛着锄头出门了,他得再多开几块菜地,好赚钱养活这一大家子,荣华虽然有钱,但那钱是她自己赚的,她愿意拿出来帮衬一点家里也算是尽心了,她也没有这个义务必须这么做。
再说了,他一个大男人,怎么能把养家糊口这种事情丢给一个孩子,也太没有出息了,林氏了解于江,虽然昨天晚上他回房之后什么也没有跟她说,但是从于江那几声低叹和一直翻来覆去的没睡着中感受到了。
他把于翠儿也当成了自己要承担的责任,林氏没有说什么,于江是一个有担当的男人,这一点她知道,当初她爱上于江,也就是因为这一点。m.χIùmЬ.CǒM
既然于江要担起这个责任,她作为他的妻子,自然要在背后默默的支持他,以后要更勤俭持家才行,好多养一些鸡啊猪啊来补贴家用。
于荣华没想到于江和林氏有这样的打算,以她的思维来说,于翠儿是很可怜,从小被卖到人家家里当童养媳,受尽欺负,虽然还不清楚为什么人家肯放她回来。
但是于翠儿好歹也是四肢健全头脑清楚的人,出去找个活干,或者在家帮忙种地干活,都是谋生的手段,起码不用靠家人来养活她,那她回来也挺好的,即脱离了苦海,又能在家帮着减轻一点林氏的负担。
但是想到以后家里又多了一个人,于荣华就觉得头疼的很,上一世她独来独往惯了,都是一个人住的,跟着林氏于江一起虽然感受了家庭的温暖,但说实在话她不喜欢家里人多。
人多事情就多,更何况是这些剪不断理还乱的亲戚关系,于荣华想着,等饭庄生意步入正轨了,一定得在镇上买套房,带着于江林氏从家里搬出来住。
要是他们不愿意,那她就自己住,然后每隔五天回家住两天,全当跟读书的住宿那样。
于荣华吃完饭之后跟林氏说了一声,准备出门去镇上了,林氏叫住她,从厨房里拿了一壶水出来递给她。
“这是煮的金银花水,清热解毒的。”林氏将竹子做的水壶交给于荣华,说道:“你每天走到镇上去,这么远的路,小心别中了暑气,现在天黑的晚,等日头落了你再往家走也行。”
于荣华接过水壶,斜跨在身上,笑着对林氏说道:“好,我知道了,谢谢娘,我走了啊。”
林氏点了点头:“去吧,路上小心一点。”
于荣华往镇上走的路上在想,得弄个什么交通工具来代替一下步行才好,以前天冷还不没事,穿着衣服,现在都七月份了,再这么天天走过去非晒死不可。
快步走到镇上之后,于荣华身上出了一层汗,到了酒楼喝了好几大碗凉水,还是觉得不解热,这古代衣服穿的也多,夏天了,居然还要穿两件。
于荣华弄了几个西瓜,把瓤都挖出来压成西瓜汁,叫人放进冰窖里去,在酒楼忙活了一上午之后,吃过中午饭之后过了一会,于荣华就去饭庄了,特地带着冰好的西瓜汁过去给那些做工的师傅。
师傅们看于荣华这么有心,之前在给别的人家做工的时候,主人家也会给煮一些绿豆汤解暑,但是大夏天的,煮出来的绿豆汤再解暑也烫啊。
哪像于荣华这个西瓜汁,清甜解渴不说,还是冰镇过的,凉快,普通人家家里都没有冰窖,也就是于荣华在酒楼有这个方便。
师傅们坐在一起一边喝着西瓜汁休息一边聊着闲话,于荣华也不催着让他们干活,师傅们都挺用心的,活干的又快又好,连监工的活都省了。
就在于荣华听着师傅们谈天说地的时候,睡了一天的于翠儿终于醒了,醒来之后就觉得饥肠辘辘的,中午林氏进房间来想叫她醒来吃饭,但是怎么也叫不醒。
林氏只能作罢,从房间出来回到饭桌前,于江问道:“还没醒?”林氏摇了摇头:“睡的香着呢,喊了也听不见。”
“别叫了,让她睡,在外面受了这么多罪,好不容易回到家了,可不得多睡一会。”赵氏带着心疼的说道。
林氏看了赵氏一眼,低头默默吃饭,林氏心里不太好受,虽然于翠儿是赵氏的女儿,但是她嫁过来这么久了,都说女婿是半个儿子,媳妇是半个女儿。
她平时晚起一点赵氏都骂骂咧咧个没完,从来也没听见赵氏说她辛苦了让她多睡一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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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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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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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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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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