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沈妞妞在苏州城交到了很多好朋友。
如今他们即将启程回清水县,这几日来和沈妞妞道别的人很多。
可是来和沈三宝道别的人,却寥寥无几。
除了家中的兄弟姐妹,沈三宝真的没什么朋友。
所以当初他是真的将万慎当成了至交好友,否则也不会愿意和他一起开镖局做生意。
今日瞧见万慎的那一刻,沈三宝一开始还以为他是来送别的。
“大哥,我是不是很讨人厌?”沈三宝怅然的叹了声气,语气中多了几分自嘲之意,“从小到大,我都不是什么讨喜的性子。”
“我不如你沉稳、不如二姐懂事、不如妞妞乖巧。”沈三宝越说越难受,“哥,我心里难受的厉害。”
静默不语的沈大宝坐在了他身侧的台阶上,轻声说道,“我曾经听说过一句话。”
“什么话?”
“猛兽总是独行,牛羊才会成群结队。”沈大宝拍了拍他的肩膀,眸光微沉,“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沈三宝似懂非懂的眨了眨眼睛。
直到多年以后,他成了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大将军,他才明白大哥今日这番话的意义。
“大哥,你说娘会同意让我去从军吗?”单手托腮的沈三宝遥望着天边的云彩,心中感慨万千,“之前我就想去从军,可是娘不同意。”
“娘自然有她的考量。”沈大宝轻声说道,“三宝,你要相信娘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们好。”
“嗯,我明白。”沈三宝微微颔首,“不过我还是想去从军,我最佩服的人就是爹爹!”
战神王爷!
听起来就很威风的名号,他也想拥有!
夜幕初垂,晚风轻拂,杨柳依依。
临近戌时,窗外响起了淅淅沥沥的雨声。
思绪万千的苏蔓,抬手推开了那扇窗。
微风裹挟着细雨,轻柔的打湿了她的脸。
吱呀——
沈大宝推开了门,走进了书房,“娘?”
“大宝?”倚靠在临窗矮塌上的苏蔓听见了大宝的声音,下意识的回眸,看了他一眼,“这么晚了,怎么还没睡?”
“远远地瞧见书房的灯还亮着,便过来看看。”沈大宝轻声答道,“娘,这么晚了,你怎么还在书房?”
“睡不着,不想吵到二丫和妞妞。”苏蔓言简意赅的解释了一句。
“大宝,若你也不困的话,不如陪娘聊聊天吧?”琇書網
“好。”
苏蔓想了想,便将今日万慎带来的那只匣子拿到了沈大宝的面前。
“这是?”
“万老爷子托万慎送来的物件。”
沈大宝紧蹙眉头,沉声说道,“当年高祖起义的时候,万家捐出了近半家产,帮助高祖打下了这大黎江山,后来万家便急流勇退了。”
“听闻万家有组训,凡万家后人,都不能走仕途。”
“关于这一点,我也有所耳闻。”苏蔓微微颔首,眼底多了几分好奇,“万老爷子让人送来的这枚令牌显然是皇族令牌。”
“娘在担心什么?”
“我也不知道,”苏蔓苦笑着摇了摇头,“只是当我看见这枚令牌的时候,心里却隐隐的觉得不对劲。”
那种感觉就像是——
山雨欲来风满楼。
“娘,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沈大宝目光平静的说道。
“嗯。”苏蔓微微颔首,“大宝,明日一早,你陪娘去一趟万家吧。”
“好。”
这几日苏州城最热闹的消息,便是从万家传出来的。
一生和蔼慈爱的万老爷子竟然被心思歹毒的二房下毒,险些一命呜呼!
好在苍天有眼,万老爷子平安无恙的渡过了这一关。
回到万家的万老爷子毫不留情的将二房一家子全都送进了府衙大牢。
至于已经出嫁了的林夫人,也被万老爷子收走了两套宅子。
如今万老爷子最信任的就是三房的孙子,万慎。
苏州府衙。
心情烦闷的林万氏接连砸碎了两套上等的青花瓷器!
“你抽什么疯?”紧绷着下颌的林之城走进了后院,冷声呵斥道。
“老爷?”林万氏先是一愣,而后委屈不已,“也不知道父亲突然抽哪门子的疯,不仅收走了响水涧,还将我名下的好几家绸缎庄都收走了!”
“还不是怪你蠢?”林之城冷冷的看了她一眼,“若你稍微动点脑子,老爷子怎么会被二房害的那么惨?”
二房胆大包天,竟敢私下里站到了安王的阵营!
以万老爷子那眼睛里都揉不得沙子的性子,怎么可能会轻易放过他们?
“老爷今日得空来后院,就是为了骂妾身?”林万氏强忍着怒气反问了一句。
“自然不是。”林之城面无表情的看了她一眼,“安慈郡主即将离开苏州了,你立刻准备一份礼物。”
“……是,妾身知道了!”
林万氏不情不愿的应了下来。
巳时过半,万宅。
万老爷子看着站在自个面前的苏蔓,先是一愣,而后忍不住大笑出声。
“老爷子笑什么?”
“丫头啊,老夫瞧见你就高兴!”
苏蔓越发的疑惑了。
“丫头啊,你和你外祖母长得很像,简直就是如出一辙啊!”
忆起故人,万三千的眼中饱含思念之情,“余姐姐,是我的救命恩人!”
“当年战火纷飞,整个万家村都被高丽狗贼团团围住了,高丽狗贼不仅杀光了村子里所有的年轻人,还抢走了所有的粮食。”
“那些没有人性的高丽狗贼临走前放了一把火,那场火烧了一天一夜。”
“后来是余姐姐领着一批人来到了万家村。”
“当时我被家中祖母藏在了地窖里,在地窖里待了三天三夜,就在我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一缕光照到了我的身上,是余姐姐救了我。”
万老爷子擦了擦脸颊上的泪珠,低声感慨道,“后来我才知道余姐姐便是赫赫有名的第一女将军。”
“偶然知晓军中缺少粮草和军需,我便暗暗发了誓,将来定要挣很多的银子,全都捐给军中。”万老爷子沉声说道,“只是我没想到余姐姐会英年早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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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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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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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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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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