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战前却发生了一件事。
南安王不见不了。
且整个军营中有个军令,便是不许再接收家中的来信。
这个军令很是奇怪,但没人解释这是为什么,因为慕怀姜和阿山等人已经消失了。
大军中有种群龙无首的感觉。
留下来的那些大将,按照慕怀姜的意思开始指挥军营中剩下的人在山谷里应对蛮夷的攻击。
这场恶战足足打了六七日。
一批人伤了死了,被人抬下来,再换新的一批人上去。
如此反复,在地势险恶的山谷中他们激烈的打斗。
不退让一步。
然而蛮夷的军队也不是软骨头,即便被打的片甲不留也不缴械投降,更不往后退一步。
整整六日下来,大凉的军队前进了山谷的四分之二处,还未真正的抵达到蛮夷的领土。
这些将士筋疲力尽,终于明白慕怀姜之前同他们说过的话,这是一场恶战,必定不会是短短的几日就可以结束的。
六日后,两方休战。
两军调整。
在蛮夷的营地,阿拉布看着地图,认真研究。
阿彩郁闷的坐在一旁。
“怎么了?”阿拉布抬眸看了一眼唉声叹气的阿彩问道。
阿彩道:“不是说这三十万大军是慕怀姜亲自带兵前来的吗?这传言是不是有误,我怎么没看到慕怀姜。”
阿拉布冷笑一声道:“许是怕死蜷缩在军营中当缩头乌龟吧。”
“慕怀姜才不是这种人!”阿彩气呼呼的说道。
“那他是哪种人?”阿拉布反问道。
阿彩又说不上来。
阿拉布冷笑道:“是你看走了眼,他根本没有你想的那么好,不过是个缩头乌龟而已,也值得你这样惦记?”
阿彩冷哼一声,转过身去不理阿拉布。
就算是缩头乌龟也是她亲自看上的人,绝不容许别人诋毁。
战争在山谷中断断续续的持续了两个多月。
这两个月中阿彩还是没有见到慕怀姜的人。
他们借助地理位置的优势,每次都可以以最少的人来取胜大凉的大军。
因为这里的地势特殊,大凉的三十万大军并不能一次涌入,所以在人数上大凉的大军占不到什么优势。
虽然这场硬仗对于蛮夷来说是天时地利人和,但也经受不住他们耗时这样长的拉锯战的打法。
阿彩每日都拖着精疲力尽的身子沉沉睡去,在睡前期待,次日便能在战场上见到慕怀姜。
当他们和大凉的战争打到第三个月的时候,蛮夷那边发生了变化。
“有人偷袭!”忽地在蛮夷军队的后方有人喊道。
阿彩和阿拉布正在率领军队面对前面的敌人,后方却忽然乱成一团。
“怎么回事?”阿拉布骑在高马上问道。
阿彩将马调转回去道:“大哥你来应对前面的敌人,我回去看看。”
“好,阿彩你要小心。”阿拉布嘱咐道。
阿彩点了点头。
阿彩策马过去的时候,便看到慕怀姜带领一干将士在他们身后包抄过来,脚下全是蛮夷的尸体。
“他们是怎么从后面来的?”阿彩看着地上的尸体怔住。
她看向慕怀姜。
这才终于明白。
是她!是她自己将敌人引到了家门口。
当年慕怀姜在蛮夷的时候,他说要娶她,那时候阿彩对慕怀姜已经准备全身心的交付,她对慕怀姜毫无保留。
是她告诉慕怀姜穿越山谷并非是从边疆到达蛮夷的唯一一条路。
还有一条路,需要翻山越岭,耗时虽然长一点,但是很容易找到蛮夷的营地。
是她啊,是她亲口告诉慕怀姜的。
而今慕怀姜便带着另外一队将士,翻山越岭前来包抄他们。
阿彩悲愤交加,她举起长刀喊到:“慕怀姜拿命来!”
说着,阿彩便冲了上去。
然而慕怀姜带来的将士太多了,阿彩根本进不了慕怀姜的身,周围的将士将阿彩团团围住,他们的目标并不是要抓活口,而是要将这些应战的蛮夷一网打尽。xǐυmь.℃òm
要用他们的骨血来纪念曾在边疆上无辜枉死的人。
于是阿彩的身上被这些将士留下了不同程度的伤痕。
阿彩一心想去站在慕怀姜的身边,让慕怀姜看看而今的自己,不再任性不再作闹,还能上战场杀敌。
她想让慕怀姜看看自己的变化。
但慕怀姜专注与眼前的敌人,根本没有注意到她。
甚至阿彩连慕怀姜的身边都没走近,便被那些将士刺穿身子,从马背上翻了下来。
有人似乎认出了阿彩,他朝慕怀姜喊道:“王爷我们杀了蛮夷的公主!”
闻言,慕怀姜侧眸朝阿彩看了一眼。
阿彩当即紧紧注视着慕怀姜,她想从慕怀姜的眼眸中看出一丝别的情绪来,哪怕是惊讶或者不舍。
然而都没有。
慕怀姜看她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一样。
冷漠至极。
简短的一眼过后,慕怀姜收回目光,淡淡道:“有奖。”
什么有奖?
杀了她的人有奖。
呵呵,多么讽刺。
阿彩甚至来不及多说一句话,便被那些想着要邀功的人乱剑刺中要害,当场毙命。
原来这场战一定会输的,阿彩望着高高蓝蓝的天空,山谷上有鹰在盘旋。
下辈子,做个鹰吧,展翅飞翔,绝不困在情爱里。
这场战,慕怀姜赢得毫无意外。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他们只用了短短的六个月,便打败了蛮夷,生擒了蛮夷的主上阿拉布。
而蛮夷自然而然便诚服在大凉的版图之下。
这边慕怀姜也派了军队驻扎。
虽说已经收复,但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治理,蛮夷才能真正的容入大凉。
这一仗慕怀姜凯旋而归。
有关与慕怀姜取胜蛮夷的事迹被传的大江南北。
人人都在歌颂慕怀姜为边疆为大凉做了一件前无古人的好事。
慕怀姜大获全胜,领兵班师回朝。
他们每行过一个城池都要接受官员的朝拜,和百姓的爱戴与歌颂。
等抵达上京城的时候,已经又是次年的冬日了。
城池中铺着锦绣红毯,在迎接英雄的归来。
慕怀姜站在城门处,他抬眸看着门头的牌匾,上京城他早已是归心似箭。
他只想快点去宫中交完差,而后回府去抱抱他的阿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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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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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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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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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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