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明黄的纸张糊在一起,糊上好几层,再经过设计,剪裁里面用削得细细的竹签固定好,染上颜色就做成了一个河灯,说起来挺简单,做起来却是格外的麻烦。庄黎整日里就看见青釉贴贴剪剪河灯却一直没有形状,不知道能不能赶上放河灯的日子。
青釉则是一直自信满满,另外软磨硬泡要庄黎在那天和它一起去看热闹。
“小姐,你就去嘛,我陪你一起去,我们就晚上去看看热闹,出不了什么事情。”
她自然是知道庄黎怕再撞见含琴贵妃,可是她又害怕整日都只在御书房中生活的庄黎憋出什么毛病来。
而庄黎则是只想着安安静静做个宅女就好,反驳道“我们在梅院里呆的那一年也没见憋出什么毛病来啊?”
“小姐,你就当陪我嘛!”她变着法子撒娇,庄黎自然也拿她没办法了,便同意下来,说若是皇上那天不来御书房的话她就和青釉一起去看热闹。
青釉自然是高高兴兴,她早就听说了。每年的这天皇上也要例行公事一般的给已经辞世的太皇太后和先帝等亲人放河灯,是肯定不会来这御书房的。
而到了那天却是有一个人早早的就等在了御书房门口,那个人正是李良孝,他身边还站着一脸一本正经的小白。那个孩子正是窜个头的时候,比起一年前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已经长高了一个头,比青釉还高出半个脑袋了,已经是个模样有些漂亮的少年。青釉比小白大好几岁,平时又调皮些自然是常常欺负小白,这会子看见小白来了自然是乐的紧,况且又看见李良孝在,有人陪着庄黎,更是高兴。
“我也来接姐姐去凑热闹。”李良孝纯良的笑着,这么大人了,还是如一个小孩子一般。
庄黎无奈,看着这个大孩子心里也是高兴,赶紧换好衣服出门。虽然她穿的极其低调的旧衣服。可是一路上还是回头率极高,这多亏了李良孝,高高大大,模样精致的外表,走到哪里,都有宫女羞涩的低头。或是妒忌的恨一眼庄黎。
虽然是四个人一起出的门,却是不多时青釉和小白就恍到前面没影了,李良孝还叨叨着小白那孩子轻功极好,过两年也在宫中给他谋个小侍卫的差事。
宫中有一条小河,叫敏思河,是开凿运河从城外引进来的,也是宫中几个小泊子的供水水源,庄黎进宫以来的时间都呆在了梅院和御书房,倒是没有去过。此时跟着李良孝穿过一座座宫殿楼阁,如同在梦境中一般,她知道皇宫很大,却是从来没有想过到底有多大。
一路上李良孝都和庄黎唠嗑着家长里短。
“我们去敏思河的下游,德众门的那截,那儿人少,皇上和众多宫中的放灯的下人都在上游。”
他说这递给庄黎一个小小的包袱,被包得很轻,拿到手里的时候,就感觉到里面物品必然是极为脆弱的。打开一看竟然是一盏河灯。做得半点不花哨,却是极为细致。
“哪里来的?外面买到的?”心里还想着这虽然是做的挺好的,可是就是颜色欠了点……若是外面街上卖的,那应该是做工不怎么用心,颜色却是花里胡哨的。这才能够吸引住买主的眼球嘛。
李良孝给了庄黎一个笑容“郑伯做的。”
“啊?”这倒是让庄黎意外,郑伯竟然会做河灯,而且,若是以一个老马夫的手艺这已经算很不错了。
“郑伯特意给你做的,他说每年中秋月圆,年关将至的时候你必定都会想起母亲的。给她点一盏灯,说说话也好。之前的每一年他也会做河灯,都有给你留一盏。他说是留给你,给你母亲放。”
这着实让庄黎意外,赵瓷的母亲,赵府最小的夫人,估计着那赵老爷都未必还能记得自己娶过那样一个夫人。
庄黎一时有些动容内心极为复杂,有关于赵瓷,也有自己。还是极力压制下来,免得李良孝发现,清了清嗓子,告诉李良孝。
“替我谢谢郑伯了……”
她接过河灯,捧在手中,生怕被弄坏了。瞬间觉得手中的东西无比珍贵,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情意。
德众门的河边人很少,这边平日里来的人也不多,奴才都在宫中伺候主子,主子在哪里,奴才就在哪里,这边也没有什么非来不可的地方,除非是主子闲来散步才会慢慢消磨到这里来,可是宫中的男主子就皇上一个,日理万机哪里有心情来这里瞎晃悠,女的主子倒是有两个,可那皇后娘娘和含琴贵妃整日里娇贵得很,自然也没有心情来这里。
庄黎环顾四周。有几处亭台,一处廊桥,简直可以说似乎是怕这个地方太寂寞了才修建的,估计着除了打扫卫生的,就再没两个人来过。几个老嬷嬷已经在岸边准备好,开始放河灯。
李良孝说这些都是宫中的老嬷嬷,因为某种原因,到了出宫年纪的时候却并没有出宫的,如今年纪大了,出宫也不能再适应外面的生活,住在宫中最偏僻的角落里,想必宫外也再没有亲人,每年的这个时候她们也会做几个河灯,就在这敏思河边放。要么就是纪念着自己已经过世的主子,或者早就不在人世的亲人朋友。
年纪越大,朋友就会越少,不是她们已经反目,更多的可能是她们中已经有人离开人世。
庄黎凑近了看她们,那些老嬷嬷也曾经跟着主子一起风光过,如今既然已经年迈,也已经看透了繁华过后的凄凉,都衣着朴素,头花花白却是一如既往的被梳得一丝不苟,那些爱好事所谓的宫中的庄严,她们放下的河灯也就只是简单的一层莲花,没有多余的修饰,连颜色都未曾染过,那截小小的蜡烛如她们一般处在风烛残年的阶段,大概也早就看透了人走灯灭的凄凉。
小小的河灯在下水的一刹那都打着旋儿远去,越飘越远,直到再也看不见,她们连停留都不曾做,也不再看一眼那远去的河灯,就这样相互搀扶着起身来。相互之间也没有多余的话语,就这般沉默着离开。
庄黎想起露水宫中的那个老嬷嬷,估计着每年也像这些老嬷嬷一样,守着日新月异的宫殿和早就辞世的太皇太后,还有自己日渐苍老的身体。xǐυmь.℃òm
不知道是怎样的一种心境。
庄黎等她们离开才和李良孝沿着台阶走到水边,虽然廊桥上有灯笼,光芒到底是微弱的,映在这水中,只在黑漆漆的水面留下一块暗黄色的光斑,随着水流的波纹颤动。虽然是一条运河,水流的速度也不快,却是也带起一丝河风,让人觉得有些凉爽。
李良孝从怀中取出了火折子和一截蜡烛。点燃递给庄黎,庄黎小心的将那河灯放入水中看着那个小小的河灯,如萤火虫的光芒一般飘走,渐渐的,远到再也看不见。
她在心里默念着这盏河灯,就算送给赵瓷的母亲,她如此深爱的女儿赵瓷却是被她这个穿越过来的人暂用了身体,不知道能不能安息。也不知道那赵瓷的灵魂又在哪里,是不是已经找到了疼爱自己母亲?
若是她们都不在,那么这盏河灯,就算送给那个曾经在现代的自己。
因为她现在
想要留下来……
这段日子以来,她越来越意识到自己心里住进了一个人。那个人高贵得她只能在心里念起他的名字。
王素……
不知道未来,也不知道现在又能维持多久,她就想为他,就这般静静的守在茶房里。
为了这个,她忽然不想回到现代。
不知道自己的亲生母亲怎样……
她闭上双眼的时候,还是有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
“姐姐。”李良孝以为她想的是已经去世的杜月瑶夫人,看着庄黎在哭,心里也跟着难受起来,他伸手握住了庄黎的手掌。河风下冰冷的手掌在那个暖暖的大掌心里感觉到无比安全。
可是自己的命运,似乎从来就没有掌握在自己手里过。她太明白,她庄黎,从来就是一个逆来顺受的人……
那若是有那样一天,命运忽然又将她带回到现代怎么办?
“若是有一天姐姐要离开,你也不要难过,好好的,从现在开始,娶一房媳妇,或者几房都可以,让姐姐抱抱侄儿侄女怎样?”
那李良孝有一瞬间的呆愣,不过纵使他情商再低,也早就察觉出庄黎对自己,从来没有过男女之情。那个孩子有点失落,却是很快又恢复那个漂亮的笑容和亮晶晶的眼睛。
“若是姐姐不愿意李良孝在哪里,姐姐就在哪里。那么我们就还和从前一样,姐姐在哪里,李良孝就在哪里。李良孝的家永远都是姐姐的家。”
那个年幼流落到街头的小乞丐,瘦弱不堪,整日里吃不上一口饱饭,被酒楼的保全驱赶,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父母为什么要将他带到这个世界上来。
知道庄黎拉着他进了那辆吱吱呀呀的破马车,给他洗了澡,还换了干净的衣服。
他才忽然真正感受到那些有家的人的意义。这个世界上,就是有那样一种东西,你会为了它付出任何事情,沿街乞讨。又或者是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咬着牙。将落下来的泪水擦干。
你想着那样一个人,在血肉横飞的战场上想着一定要活下来。
在西凉广阔的城池中想着要找到她。
她在哪里,家就在哪里……
他想找到那个人后,给那个人一个家。像她当年拉住自己的手一般将她拥在怀里。
外面的风雨都挡在他的臂膀之下。所以他才不断的,不断的要求自己变得更强……
直到后来,他才明白了除了家,还有爱情。
再后来明白了,若是能看着她的笑容,那自己心里就会更开心。
若是姐姐不喜欢自己,那自己便等着,有个家在她身边守着,就是她能够握在手中的,最好的礼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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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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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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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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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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