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一朝落梦>第十五章 西风烈马
  庄黎和青釉就这样在萧皇宫里住下来,戈雅极生性单纯好客,了解到庄黎的处境之后便央求她干脆就留在西凉。庄黎并不知道她是否应该回到大凤?至少以现在身心疲惫的状态再去经历长途跋涉确实不现实,便暂时答应下来。

  时间一久,对于萧皇宫自然是更加熟悉,萧皇宫虽然只是戈雅公主的私殿,占地百亩,却是极为精美华丽,有东,西,南,三个出口,宫中挖土垒山,引活水为湖泊,戈雅的寝殿就在水榭楼台之中,推开窗户就临着清水活鱼,水榭边的石笼中置夜明珠为火种,日日通夜透亮,晚上带着青釉和戈雅一起逛夜市放烟火,早上睡到日晒三竿就是她每天的生活写照,每顿饭肉足饭饱,已是美事一差,生活似乎无所波澜,直到戈雅穿着锦衣挥着马鞭一把掀开了她的被子。

  “父王要带哥哥们去选马,还想瞒着我,这事门都没有!”她一边吵嚷着,一边拖着还半梦半醒的庄黎下床。

  她揉着眼睛,不知道戈雅这姑奶奶又是要折腾哪出戏。看她那副激动得就要小宇宙爆发的模样,她只能赶紧陪着这小霸王起来,穿上衣服往外走。

  戈雅去到马棚里,踩着马蹬,噌的越上马,庄黎不管是在现代还是在古时候都没有骑马的经验,只能坐在戈雅的马后,青釉跟着追到马棚里的时候戈雅已经迫不及待的一挥鞭子奔向赛马场。

  庄黎不要说骑马了,连坐马的经验仅限于上大学的时候,跟同学毕业旅行到云南,坐在为招揽游客的马上拍了一张照片,何况现在换了一副身体,她只能紧紧的抱住身前的戈雅,生怕被颠下来,然而真正坐稳在马上,随着马蹄的节奏在街巷中奔跑却并没有让庄黎觉得害怕,反而有几分好奇和新鲜。琇書網

  出了城门赶到郊外,远远的就看到马场上搭起的围帐,外面聚集着不少人,那围帐上绘着西凉军的金雕蜥符,庄黎意识到了,她马上要见到的那个人,就是西凉国王。

  若说对于西凉,庄黎并没有敌意,西凉对大凤存有野心,都是可以理解的,它作为大凤的附属国,每年向大凤上贡无数奇珍异宝。到底心有不甘。凭心而论,西凉今年来贸易发达,经济繁荣,民殷国富。西凉军备更是兵强马壮,除了数量,已经远远高于大凤。毕竟西凉地处戈壁浅滩,土地不如大凤肥沃,但这确练就了他们骁勇善战的名族天性。

  西凉甘心屈居于大凤之下年年纳贡,那是还是十年前西凉国遭遇大旱,民不聊生的时候,老国王无可奈何,如今西凉虽然依旧年年上贡,可是却并不愿意去管理西域对大凤边境的骚乱,也勤于练兵,所以王素奏请皇上重视西凉问题并不是无道理可言。

  大凤国泰民安久了,几乎都要忘记潜在的危险,又有其近年来以九皇子为首的九皇党贪腐猖獗,民怨颇重却传不到天子耳朵里,例如赵老丞相一类顾着在老皇上面前卖力表演,暗地里连拨给灾区的粮草都被他们动过黑手。朝中也多是蛀虫,要是西凉如今转攻大凤,大凤朝将节节败退,并无不可能之言。

  戈雅将马停在王帐附近,马上就有侍卫上前询问。一看是国王最宠爱的戈雅公主便纷纷跪安,戈雅也懒得听他们劝阻,将马缰丢给他们照顾,就拉着庄黎匆匆进帐。

  那是庄黎第一次见到西凉国王,他已经年过半百却是身强体壮风采依旧,坐在王椅上不露自威,在看到戈雅这个疼爱的小女儿后又笑起来,平添了不少为人父亲的和蔼,让庄黎不经开始理解为什么那个叫蓉萧的京城小姐为和会愿意跟着他跋山涉水远赴边境做他的女人。

  “父王,那匹小烈马可是我的。”

  戈雅虽然已经出落得有些美艳,却是个男孩子性子,她所说的小烈马是忽域将军前些日子在大宛国得来的大宛马,庄黎也是后来才知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它在极速奔跑之后肩膀部分逐渐隆起,并留出像血液一样的汗水。

  西凉国王倒是很想将女儿养成她母亲一样温婉可人,无奈戈雅身上大概战斗民族的血液占得比重太大,什么稀奇事,男孩子的玩具都要去争一争,他也着实拿这孩子没办法。

  “那匹马实在太危险,你用不合适。”

  “父王你不喜欢戈雅了?西域都是马选人,万一那匹马就选我了呢?我不管,我要试试。”

  “好好,是你的,让将军带你去凑凑热闹,可别自己乱来,那匹马实在太烈。”

  戈雅自然是满心欢喜,连蹦带跳的出了帐篷,还不忘嘱咐庄黎“黎儿你等着,我马上就把马牵过来。”

  戈雅如一阵风一样跑出去,留下她和初次见面的西凉国王在一起,她只得恭恭敬敬的站着,心里一千头草泥马跑过。

  该请安吗?朋友的爸爸应该叫叔叔您好?给国王陛下跪安?

  “你是戈雅的朋友?”

  国王先开口说话了,庄黎赶紧行了个礼,学着仆人的样子单膝下跪。

  “回国王陛下,我是戈雅的朋友。”

  那国王听过竟然长叹一口气“好啊,好,那孩子,已经好久没有朋友了。”

  庄黎一听愣住,戈雅生性单纯好动,对人也好,怎么会没有朋友呢?

  国王又接着说“孩子,你是大凤人?”

  庄黎点头。

  国王再一次露出和蔼的笑容“好孩子,快起来。”

  话还没有说完就看见一士兵匆匆忙忙跑进王帐,带动风吹进帐篷,隐约听见外面乱成一团,急忙跪在地上禀报。

  “陛下,戈雅,戈雅公主……”

  国王立马站起身来“快说,怎么了。”

  “戈雅公主骑着那未被驯服的烈马驹被那马驹撞坏围栏,往草原深处去了。”

  “什么!”国王顿时掀开王帐走了出去,庄黎赶紧跟在后面。

  原来在戈雅到达之前,三王子正在和大王子打赌,谁家兵士能驯服这匹小烈马,便能得到它,谁知道戈雅公主过来,一听就闹着这马是自己的,大皇子是未来的国王,并不想让戈雅驳了脸面,继续让自己的人去试马,一边教育戈雅说她只是仗着父王宠爱刁蛮任性。戈雅哪里听得进这种话,被大王子说自己是仗着父王宠爱的花架子,便翻身进围场,将正要试马的那军士撵开自己上马,那烈马驹却也不是一般的倔强跟戈雅斗了几个来回都未曾被驯服,一发狂便撞开围栏冲往草原深处。

  将军已经将剩下的人都派出去找公主了,只是现在还没有消息。

  庄黎心里着急,那匹马是何等的危险,以至于久经沙场的国王都阴沉着脸担心公主的安危。

  已经派人回宫中调派人手过来,在此之前连国王也素手无策,正在这个时候远远的过来一匹马儿,走进才看见就是与戈雅关系最好的二王子,而他身后坐的竟然是青釉,大概是二王子赶到萧皇宫才知道戈雅已走,便将青釉带过来。

  “快,快去找戈雅。”

  那二皇子原本还听不太懂庄黎不够标准的西凉语,可看她那着急的模样,加上自己对戈雅的了解,立马猜到了七七八八,将青釉放下马便调转马头奔去了草原深处。

  ?

  一直到傍晚,派出去找戈雅的人回来了好几批却依旧没有消息,国王陛下已经大怒,在围场安营扎寨点起了火把,却依旧驱散不了夜幕降临的恐惧,庄黎知道,草原山夜晚气温会很低,身上没有取火工具,也没有半点干粮的戈雅又累又饿,该怎么安全度过这一夜啊。

  她越想越急,穿越到这个世界上一直时运不济,虽然也遇上了不少对她好的人可是总是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身处险境,她不断的想起戈雅在奴隶买卖场对她伸出的手,而这个时候却听到前方又是一顿骚乱。庄黎赶紧往声发处跑去。

  “马,马回来了!”有士兵慌忙的叫着奔向王帐,庄黎赶紧凑到跟前,从人群的缝隙中挤进去,那匹汗血小马驹在人群的围观下不安的刨着脚下的土地,左右张望着。

  周围的人依旧有些怕它,它似乎有些疲惫,却依旧狂躁不安的不让人碰着它的缰绳。

  “国王下令,继续寻找公主,去军营调派人手,还有宰了这汗血宝马。”

  庄黎从人群中出来,却发现自己无处可去,这匹脱缰的小野马,不知道将戈雅掉在哪个地方,畜生又不会说话,严刑逼供也没用,何况是头脾气爆裂的畜生。

  丢了公主这样的事已经让营地里乱成一团,庄黎坐在帐外,看围帐门口的灯火通明,青釉拿了一件毯子出来批在她身上,她从奴隶买卖场逃出来后身体一直没有恢复过来,熬不住半个时辰就倒在庄黎身上睡着了。

  庄黎将她背进帐内睡好,裹着毯子出来,她有拜托将军的侍卫若是有公主的消息无论多晚都请过来叫醒她,而她现在却是内心焦急没有半点困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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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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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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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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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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