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每个人脸上带着笑容,喋喋不休地再跟旁边的人讨论什么。
沈知非喝下最后一口鸡汤,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说实话,这阵仗看上去有点儿吓人。
“沈娘子,听说你识字,一会儿也帮我看看我儿子这信上写的什么!”一瘸一拐走在前面的杨大叔看见她便大声喊道。
原来是来听她读信的。
沈知非忽然觉得自己肩负了一项圣神又高尚的任务。
大部分村民没有信件需要她读,但是听听别人孩子的信,就像是听见自己孩子的消息一般。
李大娘的儿子五年一共给李大娘来了是十三封信,字写得并不算好看工整,甚至还有错别字,但是不得不说这个李家儿子的表达能力还是非常厉害的。
从刚进军营里忐忑不安干了很多惹人捧腹的蠢事,到第一次违反军规被打了板子;从第一次上战场时的惶恐害怕,到杀了第一个敌人后的激动骄傲……件件桩桩,让人时而捧腹时而落泪。
沈知非的声音自从那场大火之后就变得低沉沙哑,跟“动听”两个字压根儿扯不上什么关系,但是所有人都安静地听着,很认真,像是在欣赏天籁一般。
读完了信,大家似意犹未尽,但村里出去的所有人寄回的信一共也不过十九封。
沈知非想或许是因为家里的人没办法回信,也不识字,所以这些在军营中的男人们时常一年半载也不会寄一封信回来。
“要不,以后我给大家代写书信吧!”沈知非提议道。
村民们自然是万分高兴,这也正是他们心中的想法。
沈知非看着滴溜溜转着大眼睛仰着头看她的七八岁小姑娘,另一个想法冒出了头。
“代写书信反正是个清闲事儿,要是有哪家孩子想识字的,我也可以教一教。”沈知非说。
“真的吗?”小姑娘眼里满是期待。
沈知非笑着捏了捏她的小鼻子:“当然是真的。”
除了一些高门大户,有钱有权能给自己的女儿请个专门的夫子以外,平常人家的女孩子甚至一辈子都没有读书认字的机会,甚至有些夫子认为收女学生是对自己的侮辱。
别说是这黄花村里没有夫子了,就是有,这些小姑娘也是没有机会的。
从这天开始沈知非便当上了黄花村里的教书先生,大家也不再称她做沈娘子,而是叫沈先生。
沈知非知道女孩儿发育的比男孩儿早,尤其是这个年龄段,小姑娘的学习能力甚至比男孩子更强。这个时代的夫子们是如何教书的她不知道,而这些村民们也没想着要这些孩子将来去挣个什么功名,只要能读书识字已经是不错的了。
沈知非教书没有升学压力,自然教的怡然自得,她用的是现代的教书方法,识字从拼音开始,生母、韵母、平舌、翘舌、声调、偏旁部首……
不得不说现在的教书方法效率就是高,没过多久,有的孩子已经能写出许多字了。
去镇上做工的村民时不时给他们带回来一些劣质的笔墨纸砚,沈知非将就着,孩子们也将就着,这些东西自然不是上等好物,可大家都把他们当做宝贝一样好好保管着。
除此之外,她也开始跟着大家学种菜园子,好歹不能再过饭来张口的生活了。
王婆婆看了她后院的那块儿地,建议她种些青菜,平日里方便自己吃,又不用太费心去打理。
杨大叔家的老母鸡孵出了一窝小鸡,长大些了便给她送了几只,沈知非辟出前院儿的三分之一,围了一个栅栏,把小鸡养在里面。
沈知非教学生不收钱,大家便时不时给她送些吃食来,如此一来她在这里竟然过的顺风顺水,不仅能管饱自己的肚子,偶尔还能补上一补。
有了沈知非的代写书信,来自军中的回信也渐渐多了起来。
书信来往越来越频繁,村民们脸上的笑意也越来越明显。
沈知非看着他们又看着坐得整整齐齐的小学子们,忍不住也弯了嘴角。
晚上把长大了一圈儿的小鸡群赶到笼子里,沈知非烧了水简单地擦了擦身子,然后才躺上那窄窄的床。
床头一截短短的蜡烛摇曳着微弱的朦胧光芒。
沈知非双手交叉垫在脑后,她最近似乎胖了些,望着漆黑的床顶,她忽然想起了景煜。从来到这里她便下意识地让自己不要再想起那个男人,她也真的做到了。
尤其是她开始教书以后,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一天的时间也是有限的,日子一旦充实起来,不用刻意回避,她连做梦都不太会梦到他了。
她很满意现在自己的状态,她相信终有一天自己能做到对景煜这两个字无动于衷。
“哗啦!”
是门外竹竿倒地的声音。
沈知非一下从床上坐了起来,外面的竹竿是她刻意放的,这里的民风淳朴但不排除有些人看上这里都是老弱妇孺起贼心的情况,小心驶得万年船,每晚她都会插上门以后,在门后靠几根竹竿。
现在竹竿倒了,定是有人进来了。
沈知非自知自己一介女流又怀着身孕,不宜跟人正面起冲突,便将蜡烛吹灭,鞋也没穿,拿起放在枕头下面的匕首蹲到了桌子下面。
沉重的脚步声响起,沈知非皱了皱眉,从桌子下面借着月光看,只有一个人,怎么这人的脚步声这般重?
那双脚在桌子边停下。
“你现在倒是惜命的很!”熟悉的男声响起。
沈知非一咕噜站起身,还不小心撞到了头。
“哎呦!”沈知非捂着脑袋站起来,怒目瞪着眼前的人:“你就不能先在外面喊一声再进来?”
离影一脸认真地道歉:“抱歉,我没有那个习惯。”
“这是谁?”沈知非只见他肩上扛着一个人,光线太暗看不清长相。
离影并没有回答她的话,只将那昏迷的人朝她床上一放,点起了蜡烛。
沈知非凑近看,有些眼熟但她又确信自己不认识这人。
“这是十一,受了重伤,这些日子得先养在你这里了。”离影说。
“我是不是该叫声师兄啊!”沈知非打趣道。
“随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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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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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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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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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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