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知非有些焦虑,整日整日屁股上跟长了钉子一般坐不住,不是询问前线的消息就是询问飞仙谷的路况。王现比她更急,若是说他们这一行人尚可一试通过飞仙谷,但他们也不敢拿王妃的性命开玩笑,况且他们自己都没有把握。
又等了七天,飞仙谷总算能勉强通行,王现迫不及待要整顿出发,不过天色一晚,在沈知非的劝说下大队伍还是决定天一亮再出发。
“知非姐姐,你看,这是我爹爹去年给我带的糖人儿。”一个六七岁的小孩儿身上裹着寒风披着雪花推门跑了进来,手里举着一块已经看不出形状的糖人儿给沈知非看。
小孩儿一双小短腿跑的速度却不慢,沈知非怕他摔倒,赶忙一把将人钳住:“你慢点儿小胖墩儿。”
“我不是小胖墩儿,我已经瘦了很多了。”小孩儿大声辩解道。
“是是是,你现在可苗条了。”沈知非笑道。
这孩子是沈知非住的这家住户的孙子,长得白白胖胖挺敦实,小孩儿说过他的名字,不过沈知非没记住,天天小胖墩儿小胖墩儿地喊。
这家家里除了爷爷奶奶就是这个宝贝孙子了,小胖墩儿的娘死的早,爹一两年回来一次,小胖墩儿上回说,他还是去年才知道自己的爹长什么样子。以前他爹也回来看过他,不过他年纪太小记不住。去年回来的时候他能记住了,他爹还给他带了糖人儿,还说要把糖人儿拿给她看。
当时沈知非没在意,只想着一个糖人儿放一年多也该坏了吧。再说一个小孩子能忍住自己的馋嘴吗?反正她不能,也不行这小胖墩儿能忍住。
今天一看,没想到这小胖墩儿还挺有毅力的,将来肯定是干大事的人,虽然糖人儿已经化成了一坨,而且有些发黑,显然是不能吃了。
“这就是你爹去年送给你的?”沈知非接过糖人儿左右看。
小胖墩儿点头,有些惋惜道:“是啊,拿回来的时候可好看了,是个红脸的猴子,可惜现在已经看不出来了。”
沈知非看着他有点儿失落的表情忍不住摸摸他的脑袋瓜儿:“没事,你爹爹再回来的时候肯定还会给你带的。”
沈知非本来还想再说些什么,毕竟看这样子小胖墩儿并没有意识到这糖人儿已经被他放坏了,她想找一个委婉的方式告诉他,他保存了一年的东西不能再吃了,可看着小孩儿一提到‘爹爹’就两眼放光的样子,实在说不出口。
可没想到,她还没想好要怎么说,小孩子儿却率先开口道:“知非姐姐,我把糖人儿送给你。”
“什么?”沈知非以为自己听错了,保存了一年这么重要的东西要送给她?
小胖墩儿有些恋恋不舍道:“奶奶说明早你们就要走了,你天天陪我玩儿,除了小花以外,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沈知非嘴角僵了僵,小花是他们家养的一只大黑犬,小胖墩儿给它取了一个相当接地气儿又秀气的名字。
“你走了,也不知道还会不会回来陪我玩儿,我怕再见不到你了,想送你一件礼物,这个糖人儿送给你,听爹爹说可甜了,你路上吃,吃的时候就会想起我了。”小胖墩儿闪闪亮亮的眼睛满怀期待地看着她。
沈知非心里一下变得非常柔软,鼻头居然有些发酸,赤子之心最是难得。
“放心,等我回来的时候,还从飞仙谷走,到时候再来看你陪你玩儿。或者,等你长大了,可以去京城找我呀!”沈知非道,“那这个糖人儿我就收下了。”
小胖墩儿高兴地重重点头:“好,那我们可说定了,拉钩。”
沈知非跟他勾勾手指,草率地就做了约定。
这天晚上小胖墩儿跟沈知非聊到很晚,眼皮都开始打架也不愿意回去睡觉,最后还是被福安强行给带走的。
“知非姐姐,明早走的时候一定要叫我啊,我送你。”小胖墩儿被福安抱出门的时候还迷迷糊糊说着。
“好,一定叫你。”沈知非笑道。
沈知非困的厉害,但一想到就要见着景煜了,心里有些期待的欢喜。
不知自己睡了多久,也不知是什么时辰,沈知非是被听荷摇醒的:“夫人夫人。”
沈知非勉强睁开迷蒙的双眼,看了看外面:“怎么了,天不是还没亮么?”
“护卫长让我带您出去。”听荷压低了声音,言语中很是焦急,“我伺候您穿衣。”
沈知非察觉事情不对劲,不再多问抓过衣服快速穿好。两人刚要走,就见窗户纸上洒下一串红色的血迹。
听荷吓得一抖,沈知非僵在原地,看着那鲜红的血。
没错,是血。
“到底出了什么事?”沈知非也压低声音,她能看见窗户外晃动的黑影,能听见外面刻意放轻但杂乱的脚步声,以及微弱的利器刺入血肉中的声音。
她不知道在这寂静的黑夜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绝对不是好事。
“这里的村民和十几个护卫都死了。”听荷抖着苍白的唇道。
沈知非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她:“你说什么?村民……”
听荷眼中蓄着泪,抿着唇重重点头。
“小胖墩儿呢,他还好么?”沈知非便往门口疾步走去边问。
“福安已经过去看了,护卫长让我先来找您。”听荷追上她的脚步。
沈知非没有莽撞地往外跑,而是轻轻将门打开一条缝,左右看看,只能看到地上倒着两个尸体,穿着夜行衣,应该不是自己人。
浓烈的血腥味蔓延在空气中,让沈知非皱了皱眉。
“你们是,是什么人?”一个熟悉的苍老的声音喊道。
沈知非循声望去,是小胖墩儿的爷爷,他面前站着一个拿着刀的黑衣人,刀上还滴着血。
沈知非的视线中能看到护卫队里的人赶了过来,可是那举起的刀赶在了护卫的前面,沈知非想要冲过去,却被听荷一把又拽回了房间。
“唔。”生命最后的声音,虽然微弱却让她听了个真真实实。
沈知非坐在地上,方才眼前那一幕是她前世今生活了这么长时间都不曾亲眼目睹过的。
突如其来的杀戮进行的无声无息,黑衣人想要的效果大概是让这些村民一夜之间消失的无声无息,不要引起人们的注意。
可是这里本就杳无人烟,潜入这个村子,有什么目的?
琼岭山……
“听荷,你去找一个我们的人来,要身手好一些的,我先去后面找小胖墩儿。”沈知非双手在抖,可她知道现在不能乱。
如果她没猜错,今晚这批黑衣人只是探路,后面还有大队人马要驻扎在这个村子里,他们的目的很可能是黎国大军。
琼岭山易守难攻,如今援军已至,敌人很可能改变了进攻方法,正面进攻不行,那就让其腹背受敌。
不过,东夷军想要这么多人绕过琼岭山进入飞仙谷是不可能的,西靖与东夷交好,那么这批人很可能是西靖的人。
好在他们这边的人都扮作商队出现的,估计那些黑衣人也没料到会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他们得趁那些人还来得及做出反应时赶紧把消息传到琼岭山去,否则要不了多久他们这边若是不敌黑衣人,团灭了,黎国大军就有危险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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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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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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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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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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