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绯从薛岚音的房间出来,对门口的司辰微微点头,“走吧。”
司辰颔首,牵着夏绯的手上了车。
一同跟着去的,还有昨晚回来之后休息了老半天才缓过神来的凌五。
昨晚凌五厚着脸皮从司辰嘴里得罪了薛岚音的大概情况之后,如实跟京城的凌君鹤汇报了。
凌君鹤这会儿正在对凌家旁支开展凌冽的反击。
凌家旁支对凌君鹤来说,从来都不是什么很大的威胁。
这些年,即便凌君鹤在摆烂,但旁支的情况,他也是了如指掌的。
虽然因为一些疏忽,导致旁支有几个然开始偷偷成长了起来,并避开了他的目光,一直在暗中经营见不得人的勾当,但对凌君鹤来说,那都不是大事儿。
他只用了一天的时间,旁支就被耍的团团转了。
根本没时间继续盯着江临这边的事,自然,也没心思再去对付卧病的凌君鹤。
而凌君鹤,在得知薛岚音是被苏桐屿绑架了的时候,已经气得浑身冒烟。
更是在知道薛岚音身中剧毒的消息之后,激动的立刻就要赶来江临。
要不是凌五一直安抚,只怕昨天半夜凌君鹤到了。
当然,即便凌五费尽了心思的劝说,口水都说干了,凌君鹤还是来了……
只是,因为昨晚已经没有机票,改为了今天一早过来罢了。
凌五算了算时间,这会儿估计差不多到了。
“六爷,夏小姐,那个,还需要拜托两位,再带我一程……”虽然,凌五身上连每一根头发都在抗拒司辰和夏绯的车,可他没得办法啊。
凌君鹤交代了,他必须要一直跟着夏绯跟司辰,有什么情况立刻跟他汇报,需要帮忙的时候务必第一时间出手。
凌五很想说,只要坐上了这两位的车,别说帮忙了,他就是还能不能继续活着都是问题。
可凌君鹤根本不给他解释的机会。
看着凌五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夏绯笑道,“凌五先生要是不舒服,留在这里休息便好。”
毕竟带着他等于带了个拖油瓶,夏绯也是挺屋内的。
凌五急忙摇头,“不,不不,没事,我能行的,夏小姐,四爷正在赶来的路上,请务必让我跟着两位。”
虽然,他可能什么都帮不了,但,凌君鹤交代的事,他还是会无条件的去做。
夏绯想了想,倒是没拒绝。
这一路上,司辰开车,因为不赶时间,用的是正常速度。
后排系着安全带的凌五,感觉一颗心可算回到了肚子里。
而夏绯则淡淡开口,“凌五先生认识京城苏家大小姐,苏桐屿吗?”
夏绯这完全是废话,苏桐屿暗恋凌君鹤多年,凌五作为凌君鹤的亲信,不可能不认识她。
“认识!”凌五长叹一声,低头道,“真没想到,这一次的事居然是她做的,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想当年,因为她对四爷一片痴心,为了四爷终生未嫁,我还一心劝四爷接受她……”
想到这里,凌五就一阵恶寒。
那种恶毒的女人,哪里配得上四爷?
“能跟我说说,当年我妈妈跟四爷以及苏家小姐的恩怨吗?”琇書蛧
凌五没想到夏绯会这么问,顿时有种想下车的冲动。
比起在这里回答这种问题,他觉得,他更愿意跟昨晚一样坐飞车……
“咳,夏小姐,四爷的私事,我知道的不是很多。只知道苏家大小姐跟四爷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
苏家上一辈,有兄妹四人。
两个哥哥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
苏桐屿就是这妹妹。
因苏家一直男丁旺盛,几代都没几个女孩子。
苏桐屿一出生,就成为了全家捧在手心的宝贝。
两个哥哥比她年纪大许多,对她更是宠爱有加,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跟凌君鹤同龄的,是如今苏家威望最高的男人——苏天奕,在苏家排行第二。
苏天奕跟凌君鹤一样,是他们这一代最优秀最接触的青年之一。
因为跟凌君鹤同龄,又一直同班,两人从小就关系好,经常一起玩儿。
苏桐屿是十岁那年,认识的凌君鹤。
那时候苏天奕跟凌君鹤已经十五岁,在苏天奕的生意会上,已经初露锋芒的凌君鹤,是全场除了苏天奕之外的焦点。
苏桐屿的目光自然也落在了他的身上。
那天之后,苏桐屿就经常缠着苏天奕,以各种理由去他们学校,趁机见凌君鹤。
苏桐屿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整个人玲珑可爱,又有一张具体欺骗性的娃娃脸,也很得凌君鹤的喜欢。
于是,少年凌君鹤止不住对这个小女孩多了几分关照。
也因此,他跟苏桐屿的接触越来越多。
直到,凌君鹤十八岁那年,他因为一场比赛,名动京城。
但来不及张扬他的名声,那时比他小两岁的薛岚音,也因为研制出了某个重要的药物,在京城引起了轰然大波。
那是被抢了风头的凌君鹤,第一次注意到薛岚音这个人。
长得跟个小仙女一样,清纯无暇,双眼清澈,却常年跟药物打交道的人……
虽然那时候的他们素不相识,可彼此都知道了对方的名字。
后来,凌君鹤出国学习,谁知在即将回国的那一年,在国外跟刚出去上学的薛岚音不打不相识。
两人成功结仇,互相看不上对方,处处互相针对。
而这一场恩怨,到两年后薛岚音回国,还在继续。
他们俩就像是欢喜冤家,走到哪儿都要互相作对,逮着机会就让对方出糗。
两个金字塔顶端的人,却时常因为互相针对而闹出笑话。
这一切持续道凌君鹤被绑架,身受重伤,虽然最后凭着他的聪明头脑,从歹徒手里逃脱,却掉落山谷,差点一命呜呼。
是得知凌君鹤失踪,到处寻找他的薛岚音找到他,并且救了他。
那一年,凌君鹤二十四岁,薛岚音二十二。
两人因为这一次的事儿,化干戈为玉帛。
因着两人都是京城的知名人物,天才少年跟天才少女碰撞在一起,就是擦出了头脑风暴……
是的,他们两人都太过聪明了,聚在一起,竟是为了做各种研究。
开发各种脑洞,还真出了许多让世人震惊的成就。
慢慢的,他们也在这一次次的接触中,产生了好感,并迅速升温。
“苏桐屿后来也出国深造了,只是,她到底比薛小姐跟四爷都小,那年她寒假回来,四爷跟薛小姐,已经互生情愫,互定终身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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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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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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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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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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